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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5(世联行)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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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85 世联行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1 00:00│世联行(00228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修 订的有关会计准则,需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 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月 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主要内容: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 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 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 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 目,并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bc1ee581-aa11-411d-9a5a-5cd746d31f92.PDF ─────────┬──────────────────────────────────────────────── 2024-03-02 00:00│世联行(00228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29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史剑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史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剑华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史剑华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2024年 2月 29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对史 剑华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d192c32e-7eca-473b-a667-787fa98bd639.PDF ─────────┬──────────────────────────────────────────────── 2024-01-31 00:00│世联行(002285):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0,000万元–30,000 万元 亏损:34,323.52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9,500万元–29,500 万元 亏损:50,850.82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0元/股–0.15元/股 亏损:0.1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 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行业市场分化加剧,公司主动调整策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区域和核心业务,持续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降低资产负债 率,保持良好现金流,为企业的稳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下述事项对公司净利润亏损产生较大影响: 1、公司积极优化大交易区域布局,缩减非核心地区的业务,大交易收入下滑,利润也随之减少;此外,由于大交易业务收入结 构的变动,本期毛利率相比去年有所降低。上期空间运营业务优化重组减亏,本期大资管业务毛利实现转正。 2、受行业不景气和资产价格波动的影响,在谨慎性原则下公司针对部分投资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预计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 增加约 0.90 亿元。公司对具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的减值损失预计将减少约 1.60-2.30 亿 元。同时,公司各项费用开支较上年大幅减少,预计亏损幅度较上年收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f17d9e24-ffcf-4d69-bc6d-f36443cc87f5.PDF ─────────┬──────────────────────────────────────────────── 2024-01-31 00:00│世联行(002285):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注 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并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获得了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 围为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本次拟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旨在为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个人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具备贷款资质的机构申请借款时提供的担 保业务。每笔担保金额将根据借款人的综合资信来评估。盛泽担保预计 2024年 2月至 2024年 12月对外担保额度上限为 1,000 万元 人民币。该担保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籍: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2)被担保对象历史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担保对象征信及还款记录无重大瑕疵; (4)社保、公积金需连续缴纳超过 12个月。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盛泽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于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为准。公司严 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由于盛泽担保的主营业务为担保业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盛泽担保业务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会认为上述担保业务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盛泽担保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30%。加上本次担保金额 1,000 万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380 万元(其中,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 供的担保占 92.53%),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8%。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83ad7237-16f5-48b5-994c-ee2c9174ea65.PDF ─────────┬──────────────────────────────────────────────── 2024-01-31 00:00│世联行(002285):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名;3名监事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2024 年 1月 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d6a0f4ae-86f7-471a-9fcc-543ceb982487.PDF ─────────┬──────────────────────────────────────────────── 2024-01-31 00:00│世联行(002285):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月 2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4年 1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 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 1月 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626ad2df-cb8c-4d0c-a3c7-8e3bcfe53cdf.PDF ─────────┬──────────────────────────────────────────────── 2024-01-10 00:00│世联行(002285):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 世联行(002285):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9/7b0ce475-abba-45c1-87dc-4f1d661f4350.PDF ─────────┬──────────────────────────────────────────────── 2023-12-26 00:00│世联行(002285):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世联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3SZ(法)字第 08114-2号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世联行”)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世联行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或“本次会议”),并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章程》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深 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 、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 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12 楼 1205 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12 月 2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持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嘉及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 数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敏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及会议登记册等相关资料,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1,037,587,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661%。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 东共计 3 名,代表股份8,890,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综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9 名,合计代表股份 1,046,478,04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22%。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经验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人员具备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 议案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按《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 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 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6,319,2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弃权 15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事项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7,764,2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3%;反对 8,713,7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7,605,44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1%;反对 8,713,7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7%;弃权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ba5ee87b-a294-4123-a7b7-d1c679dd1784.PDF ─────────┬──────────────────────────────────────────────── 2023-12-26 00:00│世联行(002285):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朱敏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046,478,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12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037,587,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61%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8,890,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 4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6,319,242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58,8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该议案 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764,24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3%;反对8,713,79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7%;弃权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 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7,605,44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1%;反对8,713,79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27%;弃权158,800票(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152%。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可鑫、黄茜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5/b0177113-bbbc-4c97-ace4-7fd62b32c302.PDF ─────────┬──────────────────────────────────────────────── 2023-12-13 00:00│世联行(00228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1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郭晋龙先生为项目合伙人、吴益羽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郭晋龙先生工作变动原因,现指派侯光兰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候光兰先生、吴益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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