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85 世联行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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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28 │世联行(00228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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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2 │世联行(002285):关于转让不动产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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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5:33 │世联行(00228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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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8 │世联行(0022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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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8 │世联行(0022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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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7 │世联行(002285):关于完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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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7 │世联行(00228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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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6 │世联行(00228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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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4 │世联行(00228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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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29 │世联行(00228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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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9:28│世联行(00228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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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00228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4b7c6e26-4749-4d2e-bc4b-f2b8b34f2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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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9:02│世联行(002285):关于转让不动产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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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
让不动产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投资”)与深圳韦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韦玥科技”)、深圳世联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深圳同创领先科技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关联方,以下简称“同创领先”)、深圳韦玥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韦玥创意”)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世联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实缴金额为 2亿元的一号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及其权益转让给韦玥科
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2.48 亿元,转让价格参考世联投资实缴金额本金+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化 2.85%计算的收益。付款安
排:韦玥科技应按如下约定,向世联投资支付基金份额转让价款 2.48 亿元:
1、于协议签订日起一年内支付2亿元基金份额转让价款,具体支付节点如下:
(1)于协议签署日起2日内,支付500万元;
(2)于协议签署日起45日内,支付1500万元;
(3)于2025年10月30日前,支付8000万元;
(4)于2026年4月12日前,支付1亿元。
2、关于剩余4800万元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的支付:
(1)韦玥科技应自接管底层投资项目起往后的16个月内,分16期付清4800万元基金份额转让价款余款,每月支付300万元。
(2)经世联投资、韦玥科技协商一致,韦玥科技应付的基金份额转让价款中,超出2亿元的部分,亦可部分或全部以实物资产或
其他世联投资认可的等价物替代(例如一定年限的物业租金收益权、使用权等),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告知管理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不动产
基金份额的公告》。
二、转让不动产基金份额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期收到第一笔及第二笔基金份额转让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第三笔转让款项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支付。自该付款期限届满以来,受让方就付款延期事宜与公司保持沟通,
公司持续敦促受让方履行付款义务。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受让方支付的部分第三笔转让款项,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就剩余未
支付款项,公司正积极与受让方进行沟通协商,敦促其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交易回款事项,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催告、诉讼等一切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预计对财务的影响
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受让方每支付一笔转让款,即取得已支付转让款对应的标的份额及其权益,公司按实际收到的转让价款确认
对应已转让的标的份额,并确认相应的转让损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本次交易累计已收到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2,300万元,预计增加2025年净利润134.48万元。最终影响
金额将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款项回收进展,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300bf36a-afe8-4be4-8f23-c4293bb9c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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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3 15:33│世联行(00228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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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联行(00228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276bc570-e2b9-4fe3-9621-28f6b7f15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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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8│世联行(0022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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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罗湖智汇大厦)15楼15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卫城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33人,代表股份1,043,734,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74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029,73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71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28人,代表股份14,000,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612,26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02%;反对 9,929,352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3%;弃权 192,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84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543,28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36%;反对 10,065,672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4%;弃权 12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618,98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08%;反对 9,923,672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8%;弃权 1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683,08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370%;反对 9,925,772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0%;弃权 1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1,563,662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1%;反对 1,986,574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3%;弃权 184,1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92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1,437,362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0%;反对 1,951,074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9%;弃权 345,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2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5,821,172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89%;反对 1,951,074 股,占
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5%;弃权 345,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2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6%。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1,486,862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7%;反对 2,098,574 股,占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1%;弃权 148,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12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5,870,672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94%;反对 2,098,574 股,占
参与投票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88%;弃权 148,9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124 股),占参与投票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可鑫、郭睿林
3、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c75150f7-5cda-41f5-b76d-20aaecf13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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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8│世联行(00228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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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GLO2025SZ(法)字第 10177号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世联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或“本次会议”),并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11日在《公司章程》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告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会议的
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深圳
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罗湖智汇大厦)15楼 1501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主持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卫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主持人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及会议登记册等相关资料,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股份 1,029,73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19%。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计 228 名,代表股份14,000,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综上,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233 名,合计代表股份 1,043,734,3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745%。
(三)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经验证,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人员具备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
或提出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按《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
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612,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2%;反对 9,929,3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3%;弃权 192,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543,2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6%;反对 10,065,6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4%;弃权 12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618,9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8%;反对 9,923,6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8%;弃权 19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四:《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33,683,0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0%;反对 9,925,7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10%;弃权 12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五:《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1,563,6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1%;反对 1,986,5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3%;弃权 184,1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1,437,3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0%;反对 1,951,0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9%;弃权 345,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5,821,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89%;反对 1,951,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5%;弃权 345,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议案七:《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1,486,86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7%;反对 2,098,5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1%;弃权 148,9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5,870,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94%;反对 2,098,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88%;弃权 148,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及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8e9e955-8c51-4378-aac5-345fe299ed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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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20:07│世联行(002285):关于完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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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田杨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田杨
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杨明先生简历请见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7da6e15-4b8a-48c9-8888-3b4f4fd86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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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27│世联行(002285):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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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君汇不动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君汇”)拟按照相关规
定,以盈余公积和部分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弥补其全部亏损。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01463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世联君汇单体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期间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日/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387,248,476.43 358,676,296.71
负债总额 148,681,125.28 437,437,713.37
净资产 238,567,351.15 -78,761,416.66
其中: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83,437,408.00
资本公积 311,316,928.04 39,090,894.96
盈余公积 4,300,682.58 4,300,682.58
未分配利润 -177,050,259.47 -205,590,402.20
营业收入 40,331,485.28 40,812,580.25
净利润 28,540,142.73 -11,673,674.62
2024 年 5月,公司以其对世联君汇的应收债权 288,000,000 元向世联君汇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 16,562,592 元,超过新增
注册资本部分 271,437,408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24年期末资本公积311,316,928.04元,其中资本溢价310,873,273.50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溢价128,205.92元和同一控
制下并购子公司产生资本公积315,448.62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世联君汇拟以单体经审计的2024年期末盈余公积4,300,682.58和资本公积的资本溢价172,749,576.89元弥补2024年期末账面全部亏损
177,050,259.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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