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87 奇正藏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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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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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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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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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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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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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4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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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4 │奇正藏药(0022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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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1 │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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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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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8 │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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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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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a899093-e971-4625-b62e-73d10f01c9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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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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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凯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464,765,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2,941,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
股份1,82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7人,代表股份1,823,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
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
代表股份1,823,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7%。
7.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80,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0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76,552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771%;反对208,38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56%;弃权76,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杜羽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2026年6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39d147c-51ac-406e-8201-39e4653e2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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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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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
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
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
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 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4,765,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81.986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2,941,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81.665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23,7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321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
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三)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四)上述议案 1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4,480,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 20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弃权 76,5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38,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771%;反
对 20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56%;弃权 76,5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73%。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50d9729-e2f5-4e11-9163-87e60ec0c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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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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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2025年4月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81,
46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4日非交易过户至“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证券账户,过户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详见2025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员工
持股计划(首期)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
时起计算,即2025年6月4日至2027年6月3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2026年6月5日,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0)。
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2026年6月26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581,460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10%。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
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分配工作并终止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2e84c91-321c-42f4-a63e-f10043f4e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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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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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计划自2026年3
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200股(占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085%)。
2026年6月26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6月26
日,李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前后其持股情况如
下表所示: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军 合计持有股份 192,945 0.0340% 192,945 0.03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34 0.0085% 48,334 0.00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4,611 0.0255% 144,611 0.0255%
注:总股本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5,239,895股后的566,878,308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近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李军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10d7106-ea69-4ebf-b75b-d8e178d2c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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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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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06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提案 1.00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06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审议提案 1.00 时,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 7 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
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 7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02,信函上请注明“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字样。
传真:010-84766081
电子邮箱:qzzy@qzh.cn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平、陈宏艳 电话号码:010-84766012
电子邮箱:qzzy@qzh.cn 传真
号码:010-84766081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9a7998f-c942-491d-a5ea-dcdb5b848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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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4│奇正藏药(0022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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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
职评价标准和程序。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五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薪
酬策略实行工资总额年度滚动预算管理,每年基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决算确认的实际工资总额作为核定基数,结合下一年度整体经营目
标、战略性投入规划、行业对标、年度人员编制,综合考虑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总额
。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须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董事薪酬方案在股东会通过后应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复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情况。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战略导向为牵引,以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指标及岗位职责管理目标为考核核心,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
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独立董事津贴的实际
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
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不领取董事岗位津贴。
(三)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公司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董
事津贴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或调整,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董事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管理和支付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相
关制度按月发放。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
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二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若当年薪酬和
奖金已发放的,亦应予以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不应发放薪酬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分别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或者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
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公司的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现行或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1e34c5c-8dcd-4020-8362-e2ca31848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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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21│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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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形
式在北京会议室召开;
2.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以电子通信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果德安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 2026 年 6 月 1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496e983-9161-4cf4-a996-973b57010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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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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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572,118,203股剔除
回购账户中的股份5,239,895股后的566,878,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32,420,106.28元/572,118,203股=0.4062449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收盘价-0.4062449元/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572,118,203股剔除回购账户中
的股份5,239,895股后的566,878,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1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
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
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239,895.00股后的566,878,3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4.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1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6 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32,420,106.28元/572,118,203股=0.4062449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收盘价-0.406244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
咨询联系人:冯平、陈宏艳
咨询电话:010-84766012
传真电话:010-84766081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文件。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19710da-9be2-46be-bd16-094ea096f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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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8│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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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凯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3,030,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5%。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60,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1,
969,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3人,代表股份1
,969,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3人,代表股份1,969,5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
7.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4,546,473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8,
395,215股)作为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2,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27%;反对31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2489%;弃权37,5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21,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266%;反对310,56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81%;弃权37,5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杜羽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2026年6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3c9a905-8465-41b6-9d2d-87cc4a3e6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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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13│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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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
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
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 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30,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345%。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0,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1871%;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69,5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0.347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
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三)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四)上述议案 1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关联股东亦已回避,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82,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27%;反对 31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89%;弃权 37,5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
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1,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266%;反
对 310,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81%;弃权 37,5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3%。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e83db15-7829-4f12-929a-7c11144e9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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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2│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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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议案内容详见2024
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以下简称“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6年6月5日届满,现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西藏奇正藏
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81,46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4日非交易过户至“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
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证券账户,过户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详见2025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首期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26年6月5日届满。
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要求,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整
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标的股票。
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首期持股计划时起计算。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若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首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最迟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
后的处置安排,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至少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至少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首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8edd51c-0321-4f0a-a44d-31435a029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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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8│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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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5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 1.00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05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3、提案 1.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审议提案 1.00 时,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 7 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
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 7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102,信函上请注明“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字样。
传真:010-84766081
电子邮箱:qzzy@qzh.cn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平、陈宏艳 电话号码:010-84766012
电子邮箱:qzzy@qzh.cn 传真
号码:010-84766081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6145e90-cafd-43d5-aa9e-42672761a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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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6│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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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电子通信形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以电子通信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果德安先生、王玉荣女士、索朗欧珠
先生、桑杰东主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销”)拟与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奇正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奇正集团许可西藏营销无偿使用商标注册号为 1275174的商标,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
团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商标注册号为 3778466 的商标,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分别签订合同。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 2026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月 5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2026 年 5月 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8)。(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dea4693-f475-4352-9ccb-53167a72d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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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5│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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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3、风险提示: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本金损失风险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
水平。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最高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目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各大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的行为。金融机构是指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等。
理财协议合作方须在公司选定的合格金融机构名录范围内。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全部来自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如涉及关联交易,需履行关联交
易相关审批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委托理财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在实施前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理财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
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本金损失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委托理财只能在董事会审批确定的投资规模和可承受风险限额内进行委托理财具体运作。
(2)财务部理财业务运作确保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严格分离。
(3)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
现金。
(4)委托理财财务部应登记台账,及时取得相应的投资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据并及时记账,相关合同、协议等应作为重要业务资
料及时归档;按季出具理财分析报告,年末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总结,说明投资计划实施和收益情况报相关领导。
(5)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到期后收回委托理财产品合同约定的本金和收益。到期前,应提前与合作方沟通赎回资金。在赎回过
程中遇特殊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6)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8)公司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
况等与公司理财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9)审计监察部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各环节控制点、资金使用与保管等情况不定期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报告。
(10)公司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止损线最高不超过 15%。如已购买产品净值出现浮亏,由财务部逐级汇报至董事长。
(11)未按委托理财制度执行造成公司损失,按公司《问责管理制度》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理财的原则,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满足经营性需求的前提下,在批准的投资额度内适当配置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a7df1cc-3336-4c9b-9f9d-3265244af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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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5│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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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销
”)拟与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奇正集团许可西藏营销无偿使用商标注册
号为1275174的商标,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无偿使用商标注册号为3778466的商标,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分别签订合
同。
2、奇正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张苏滩80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张苏滩808号
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张苏滩808号
法定代表人:程若琼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624195563D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饮料制品、
糖果制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调味品、果酱)及相关制品的批发零售;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粮食加工品
的批发零售;茶叶的批发零售;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的批发零售;农产品收购批发零售;苗木、树木的种植与销售;
中藏药材收购与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收购);针纺制品、橡塑制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民用洗涤用品、金属除锈
剂、脱脂剂、转让膜、防腐剂、工艺品、日用杂品的销售;新型医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雷菊芳、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雷菊芳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及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2025年度,奇正集团营业收入为776.22万元,净利润为26,253.37万元;截至2026
年3月31日,奇正集团净资产为237,761.93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奇正集团持有公司63.7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雷菊芳女士持有奇正集团68.72%股权
,为奇正集团第一大股东,同时雷菊芳女士任奇正集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奇正集团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
4、奇正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1)奇正集团商标注册号码为1275174的商标情况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商标使用范围
码
1275174 第 3 类 洗涤剂,非医用浴盐类,香波,浴
液,浴盐,护发素,厕所清洗剂,化
妆品,化妆用护肤剂,成套化妆用
品
类别:无形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等
(2)西藏营销商标注册号码为3778466的商标情况(以下简称“西营商标”)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商标使用范围
码
3778466 第 5 类 膏药;药酒;人用药;藏药成药;
中药成药;药用胶囊;中药药材;
药品(人用);医用矿泉水
类别:无形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奇正集团许可西藏营销使用 1275174 商标,西藏营销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使用 3778466 商标,交易价格均为 0元。
本次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保障业务开展;本次商标使用交叉许可为双向互惠安排,具备商业合理性。西藏营销
许可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约定的商品范围内无偿使用 3778466 商标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与合理性,不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1)奇正集团商标注册号码为1275174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类别 商标使用许 商标使用 许可使用 许可使用商品范围
册号码 可人 被许可人 期限
1275174 第 3 类 奇正集团 西藏营销 自公司股东 洗涤剂,非医用浴
会审议通过 盐类,香波,浴液,
后至2029年 浴盐,护发素,厕所
5 月 20 日 清洗剂,化妆品,化
妆用护肤剂,成套
化妆用品
(2)西藏营销商标注册号码为3778466的商标许可使用情况
商标名称 商标注 类别 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 许可使用期 许可使用商品范
册号码 许可人 被许可人 限 围
3778466 第 5 类 西藏营销 奇正集团及 自公司股东 中药药材、医用矿
其 3 个子公 会审议通过 泉水、药酒、中药
司(注) 后至 2029 年 成药(院内制剂)
5 月 20 日
注:奇正集团3个子公司分别为兰州奇正生态健康品有限公司、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奇正沙湖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
2、许可使用期限: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使用期,应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商标使用许可人许可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在使用期限内无偿使用该商标。
4、商标使用许可人有权监督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
质量。
5、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6、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不得任意改变商标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商标使
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
7、未经商标使用许可人授权,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商标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8、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由商标使用许可人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将商标证复印件提供给商标使用被许可人。
9、合同终止时,商标使用被许可人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立即停止使用,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
应在两个月内撤出市场。
10、凡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掘并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双方交叉无偿使用商标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与奇正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559,112.94 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交叉许可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系公
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保障业务开展,本次商标授权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66955fb-f6d9-43c1-9b52-8668558263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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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8│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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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凯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465,042,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2,94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5人,代表
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6%。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
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
表股份2,100,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706%。
7.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5%;反对536,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70%;反对536,72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6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5%;反对53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18%;反对536,62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1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8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1%;反对542,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25%;反对542,913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1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0,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2%;反对54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7%;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48,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15%;反对542,513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20%;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496,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6%;反对536,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54,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061%;反对536,32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275%;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5%。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18,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51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723%;反对518,22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0%;弃权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1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518,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77,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670%;反对518,23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4%;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506,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7%;反对53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64,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68%;反对530,63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56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5%。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强、刘梦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2026年5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befa1d6-75b7-498e-bdf0-bbf79f628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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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05│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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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887d1b5-9a26-43dc-a6be-71d1347ba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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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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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
:00—16:30在“奇正藏药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
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独立董事李春瑜先生,董事、总裁夏海建先生,高级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冯平女士,副总裁赵敏女士,财务总监吕贵兰女士。
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
起开放,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微信扫一扫“奇正藏药投资者关系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在“投关”中进入投资者关系活动,即可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码进入“奇正藏药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即可参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005ecdc-ccac-4a4a-8d14-54d67127e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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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奇正藏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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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奇正藏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4524b89-ed82-4123-8678-deed2e4285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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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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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0b017e-22cf-4f22-b17e-4a921bb97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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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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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奇正藏药”、“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
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年 9月 22日公开发行 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万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本次发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9月 28日完成发行,债券名称为“奇正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801.89万元(承销保荐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850.00万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于 2020年 9月 28日将人民币 79,198.11 万元存于公司的兴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账号:612100100100041441)账户内。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评估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49.98万元
(含税金额为人民 1,00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5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 0055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初余额 2,283,262.82
减:报告期投入金额 2,284,186.31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923.4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公司及子公司甘
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上述两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先后于2024年12月、2025年
6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金融机构 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元) 备注
甘肃佛阁藏 兴业银行股份有 612100100100041290 活期存款 0.00 已注销
药有限公司 限公司兰州七里
河支行
合计 — — 0.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a55387-bcd0-49c1-a2e3-da8f34641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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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奇正藏药(002287):中勤万信关于奇正藏药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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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 0392 号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
正藏药”)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奇正藏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奇正藏药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曼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27a986-c231-414e-83ca-bedd8c132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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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奇正藏药(002287):中勤万信关于对奇正藏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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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中勤万信关于对奇正藏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6b3c13-8e6a-43d9-b712-116227e0ad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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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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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6fd8230-8d7e-4000-a38e-e2f88b051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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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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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5年度,作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规定
,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王玉荣,女,197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学士、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硕
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上海汉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
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产业互联网专委会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西利企源(上
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陕西企程丝路产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滨海云商金控(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产业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王玉荣 9 1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严谨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研讨议案,确保所提意见客观合理,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职。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如何围绕战略进行人才布局提出了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依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高管薪酬与员工持股计划等
事项严格审议,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助力公司人才激励与管理优化。
3、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
2025年,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以及财
务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听取会计师的审计计划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
沟通,关注年审的进度。切实履行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现场交流等渠道,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问题,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沟通桥梁职责。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与公司各类会议及日常履职,全面掌握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依托自身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管理提升、
数字化建设建言献策,同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进市场动态;公司全力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
了有力支持。
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主动深入公司了解业务,参与战略研讨会议,围绕产业布局与提升财务管理等议题提
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战略规划与实际运营深度契合。同时参与年度董事会闭门会议,与各位董事就价值引领型董事会建设、董事
会合规运行、行业最佳实践借鉴、整体建设规划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安排等内容深入交流,持续提升董事会治理水平;此外,实地走访
公司销售渠道及终端客户,精准追踪产品市场动态。本年度本人现场履职时长共计15天。
除现场履职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线上渠道,与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公司始终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配合各项履职工作有序开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
制衡机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
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
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明确了津贴数额、津贴发放形式等。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依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披露要求,确保信息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媒体、网络披露信息,与管理层实时沟通,及时察觉潜在风险,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严格审核董事会议案材料,独立审慎表决;深入探究公司经营管理与制度执行,查阅资料、交流研讨
,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培训3次,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自主学习监管法规及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专题会培训。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 2025 年,本人严守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履职,保障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公正、独立、规范运作,全面深入掌握公司经营
管理实际情况。展望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持续发力,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助力财务、审计体系专业升级,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力助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王玉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d38400-b2b1-48cc-a8b1-b5582ddd0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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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果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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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果德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024d5f-c3a5-426f-ab09-5278e5f8b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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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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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572,118,2
03 股剔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5,239,895 股后的 566,878,3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10 元(含税),送红
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完 成 2025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 分 红 金 额125,405,665.66 元,加上本次预计现金分红 2
32,420,106.28 元,合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357,825,771.94 元,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
5.18%。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公司当期提取法定公积金 64,353,775.78 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2,119,298,805.62 元。
3、公司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572,118,203 股剔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5,239,895 股后的 566,878,30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1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实施年度分红相关说明
(1)本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为 357,825,771.94 元(其中,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 232,420,106.28 元,2025 年半年度分红
125,405,665.66 元);
(2)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37,450,361.84 元(含手续费)。
(3)公司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495,276,133.7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6.38%
。
5、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
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57,825,771.94 317,913,949.58 254,483,268.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48,425,430.79 582,281,116.79 581,198,850.1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24,477,118.2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19,298,805.6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30,222,990.4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03,968,465.9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30,222,990.4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结合公司经营现金流、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提升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制定,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25,814.36 万元、311,810.90 万元,其占 2024 年、2025 年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98%、4
5.08%,均未超过 50%。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6464397-734c-4380-817c-145dce1bf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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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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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半年度。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
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上述授权事项,除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具体决策并安排实施
。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b99a7bb-c531-4227-9e0b-9de6d9b5d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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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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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54f76b-5b99-4ddd-8f33-7a7518a64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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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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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奇正藏药”)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勤万信”“本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7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4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14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4年度):47,668.5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39,836.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11,599.0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度):3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门类编码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3 医药制造业 C27
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
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5年度):3,711.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4年12月31日):5,265.1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曼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杰,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除外),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石朝 2023年10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西 经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欣 月31日 措施 藏证监局 殊普通合伙)在对奇正藏药2022年
年度报告执行审计工作时,未能识
别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共计1.11
亿元的关联交易业务,导致奇正藏
药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201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签字会计师石朝欣、
孙红玉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
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西藏证
监局决定对中勤万信及签字会计
师石朝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
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本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
费11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
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各专项审计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
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中勤万信在公司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中勤万信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b78104-9a8e-44d3-979d-381430cfb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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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中勤万信关于奇正藏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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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中勤万信关于奇正藏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ce7c0a6-41b6-4bba-9bed-b6f5deccae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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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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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dd5db57-4707-4272-8a96-c7874a648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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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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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 2026 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
务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91b204-f3ef-4de6-8c0b-2609cc745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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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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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
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本
次发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发行,债券名称为“奇正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
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1.89万元(承销保荐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
9月28日将人民币79,198.11万元存于公司的兴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账号:612100100100041441)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承销与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评估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9.98万元(含税金额为人民
币1,00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05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0055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初余额 2,283,262.82
减:报告期投入金额 2,284,186.31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923.4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公司及子公司甘
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协议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上述两个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先后于2024年12月、2025年
6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
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金融机构 账号 存款方式 期末余额 备注
甘肃佛阁藏药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612100100100041 活期存款 0.00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司兰州七里河支行 290
合计 — — 0.00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94824d-821e-4107-8153-904f99572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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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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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奇正藏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本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7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4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14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4年度):47,668.5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39,836.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11,599.0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度):3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门类编码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3 医药制造业 C27
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
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5年度):3,711.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4年12月31日):5,265.1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曼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杰,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除外),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石朝 2023年10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西 经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欣 月31日 措施 藏证监局 殊普通合伙)在对奇正藏药2022年
年度报告执行审计工作时,未能识
别出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共计1.11
亿元的关联交易业务,导致奇正藏
药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报告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2010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签字会计师石朝欣、
孙红玉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
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西藏证
监局决定对中勤万信及签字会计
师石朝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
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本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
费11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
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项目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重
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控制风险的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
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
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1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计划》,就2025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包括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2025
年度审计工作第一次督促函。
3、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初步审计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就审计意见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了沟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出2025年度审计工作第二次督促函。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e2aa1fd-1db1-45f8-a6ff-bda9c2208b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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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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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92e7d90-6a25-4a36-b620-09e2090074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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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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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夏海建先生回避表决;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下同),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
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不领取董事岗位津贴。
2、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3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报酬。
四、薪酬构成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
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
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90ca5d4-77d9-48eb-9c86-55d066246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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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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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8ebb23-5595-438b-aced-7ac66b9f3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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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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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王玉
荣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王玉荣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d507aa-5239-41cf-a033-3267cf0d6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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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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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奇正藏药”)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本所”)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5年12月31日):79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4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5年12月31日):142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24年度):47,668.5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39,836.7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24年度):11,599.0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25年度):35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5年度):
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门类编码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
3 医药制造业 C27
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
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5年度):3,711.00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4年12月31日):5,265.1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朝欣,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曼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杰,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合伙人除外),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类型
1 石朝欣 2023年10 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 经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月31日 措施 会西藏证 普通合伙)在对奇正藏药2022年年度
监局 报告执行审计工作时,未能识别出公
司与其控股股东共计1.11亿元的关联
交易业务,导致奇正藏药2022年年度
审计报告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披露
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2010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
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签字会计师石朝欣、孙红玉对上述违
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
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中勤万信及签
字会计师石朝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本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
费11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中勤万信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
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
务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
勤万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勤万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09e85d-8308-418a-98fa-db5fc1da2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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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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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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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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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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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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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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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6│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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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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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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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5年,作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守职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勤
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春瑜,男,197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情形。
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李春瑜 9 1 8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严谨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研讨议案,确保所提意见客观合理,本年度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履职。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依循《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高管薪酬与员工持股计
划等事项严格审议,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助力公司人才激励与管理优化。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依章办事,审核财务报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务,客观评价年审会计师的
审计工作,强化审计指导与监督,为公司内控与财务规范筑牢根基。
3、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
2025年,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以及财
务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会议召集人,本人组织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内部审计机构密切协同,细致审阅内审计划及报告,依托专业能力精准指导、从严督导,全面监督内控体系建设与
落地执行,及时查漏纠偏,持续提升内部管理质效。与会计师事务所高效联动,按期参加年审见面会,深入沟通、审慎研判初步审计
意见,全程高频对接审计工作,聚焦关键风险共研应对方案,保障审计独立客观,筑牢财务信息披露根基。
(六)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现场交流、网络业绩说明会等渠道,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问题,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沟通桥梁职责。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开展公司业务调研,多次听取审计监察部工作汇报并开展专项指导;参加公司战略会
议,围绕合规发展建言献策,推动战略规划与实际运营深度契合。本人出席2025年度董事会闭门会议,与各位董事就价值引领型董事
会建设深入研讨,聚焦合规运行机制优化、行业经验借鉴等核心议题,持续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同时,实地考察销售渠道与终端市
场,监测产品实际表现,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经营规范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此外,本人发挥会计专业优势,全程指导审计监察
部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及时解答工作难题、建立畅通高效的沟通机制,保障审计监察部有效履职,为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提供有
力支撑。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27天。
在参与公司会议及日常工作的过程中,本人深入掌握了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亦全力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
本人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各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且涉及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重较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
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
制衡机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中勤万信具备证券
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勤万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中勤万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
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明确了津贴数额、津贴发放形式等。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依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披露要求,确保信息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媒体、网络披露信息,与管理层实时沟通,及时察觉潜在风险,守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严格审核董事会议案材料,独立审慎表决;深入探究公司经营管理与制度执行,查阅资料、交流研讨
,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参加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培训3次,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专
题会培训,学习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本人严守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恪尽职守、忠实履职,保障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规范独立运作。工作中,我深入
研读经营数据与行业态势,全面洞悉公司经营现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咨询职责。
展望未来,我将持续发挥专业优势,强化董事会决策效能,助力财务、审计部门专业升级,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助推公司
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李春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0047d1-af5c-47fd-b851-e47b44de3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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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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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b98d099-4ef1-4801-8c22-f2520942f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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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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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时间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
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005d4e-cdde-4877-8512-3ef3b2f72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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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6:42│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全资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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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佛阁”)与华实浩瑞(武
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凯韦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瑞鑫实业
有限公司、华石鸿洛(珠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黎雅婷签订《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11 月 10 日 、 2021 年 12 月 2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
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二、退出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鉴于投资款及收益已陆续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佛阁与各合伙人签署《退伙协议》退出合伙企业;近日,合伙企业取得了武
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退出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甘肃佛阁退出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合伙人决议及退伙协议》;
2、《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cd0152f-09ba-4ad7-8323-bf2e0df10c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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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32│奇正藏药(002287):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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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书面函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指定杨晓雨女士、彭奕洪先生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6月使用完毕,申万宏源承销保荐部分持续督导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杨晓雨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其后续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刘敬
远先生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义务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本次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委派的彭奕洪先生、刘敬远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c6b8a4a-d694-4ed6-858f-a3cf4c00780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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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奇正藏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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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奇正藏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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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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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奇正藏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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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9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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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奇正藏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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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5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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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奇正藏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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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奇正藏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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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奇正藏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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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奇正藏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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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0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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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奇正藏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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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134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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