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87 奇正藏药 更新日期:2026-0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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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6:59 │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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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6:59 │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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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0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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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0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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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09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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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09 │奇正藏药(0022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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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07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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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06 │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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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46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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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51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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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6:59│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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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时间
3.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3.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7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凯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7.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4人,代表股份466,855,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2,94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6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
股份3,914,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5%。
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2人,代表股份3,914,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
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2人,代
表股份3,914,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5%。
7.3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60,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对34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弃权50,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1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979%;反对344,793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0%;弃权50,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1%。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68,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347,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弃权39,5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2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048%;反对347,793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6%;弃权39,5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52,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347,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弃权55,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1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84%;反对347,793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6%;弃权55,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40,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371,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弃权44,114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98,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20%;反对371,09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0%;弃权44,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吴团结、杜羽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详见2026年1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9dedf298-647b-4865-af76-22c914578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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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6:59│奇正藏药(0022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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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六年一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
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
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2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
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7日 9:15-15:0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7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号叶青大厦 D座 7 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214人,代表股份 466,855,7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556%。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2,941,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81.665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14,1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690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4.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
(三)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四)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6,460,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对 34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弃权 50,6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18,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979%;
反对 344,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90%;弃权 50,6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1%。2.0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6,468,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 347,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弃权 39,5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8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2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048%;
反对 347,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6%;弃权 39,5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5%。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6,452,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 347,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弃权 55,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10,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884%;
反对 347,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56%;弃权 55,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0%。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6,440,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 371,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弃权 44,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98,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20%;
反对 371,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0%;弃权 44,1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b33e1dd7-2025-4e65-9f46-d9954e0bd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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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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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为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
,具体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43ff3d7f-1a81-4820-bde4-89b49be17d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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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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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营
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西藏营
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 70%。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已满足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的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担保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负债率 (注) 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 西藏 100% 67.08% 60,000 70,000 14.58% 否
营销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指公司为西藏营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 70,00
0 万元。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9月29日
3、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茶古大道规划路
4、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中成药的批发;冬虫夏草、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产品、保健品、日用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西藏营销100%股权,西藏营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4.12.31 2025.09.30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72,642,115.75 1,358,518,830.88
负债总额 1,162,341,093.33 911,282,910.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00,265,833.32 600,177,777.78
流动负债总额 1,160,752,267.37 909,648,047.7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其中:担保 - -
抵押 - -
诉讼与仲裁事项 - -
净资产 410,301,022.42 447,235,920.49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177,820,622.41 1,462,149,620.84
利润总额 18,008,165.24 45,461,838.73
净利润 15,663,275.13 36,827,472.83
9、西藏营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
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西藏营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西藏营销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目的是保证西藏营销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资本结
构,更好地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对西藏营销具有实际控制权,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以切实做到有效监督和管控,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
鉴于被担保人西藏营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9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营销授信提供担保 70,000 万元
,公司为三家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14%;截至公
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62,673.54 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营销授信提供担保余额 60,000 万元,
为三家子公司票据池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余额 2,673.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2%;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因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f270bd8-1589-446c-b659-e87a419d8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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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09│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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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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