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87 奇正藏药 更新日期:2025-11-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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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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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 │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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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 │奇正藏药(002287):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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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1 │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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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01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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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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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52 │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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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51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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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30 │奇正藏药(002287):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奇正藏药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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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31 │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奇正转债”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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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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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debd572a-a245-4cdf-8544-1af4c1170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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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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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43ed1b3-915f-4913-aec7-f2bfba13f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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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奇正藏药(002287):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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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责任和
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
制》、《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董事会特设立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ES
G关键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下设秘书一名,由委员会指派。秘书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研究分析
、数据整理、准备会议文件、协助委员会执行决议等。战略规划部为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临时专项(包括ESG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委员会指定,主要负责做
好委员会交办的事项,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各专项工作的达成情况。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制定ESG顶层规划,识别公司重要事项的ESG影响、风险和机遇,监督、检查和评估ESG相关目标进展及完成情况、设立ESG
专项、审议ESG报告;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见;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要求战略规划部每年提交战略规划报告及其所依据的基础研究资料(包括政策研究报告、行业研究
报告、对标企业研究报告、公司战略跟踪报告、企业资源及战略能力分析报告等)。
委员会可以要求外部战略顾问就委员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提供专业报告;第十一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战略规划部、董事会
办公室提交的战略与ESG规划报告,形成议案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要求战略规划部、投资与业务拓展部提交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资料。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根据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提案召开会议形成议案,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的ESG报告,形成议案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
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送达。如遇紧急情况,可适当缩短通知时间,但需说明原因并征得多数委员同意。
第十六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五名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不能出席的,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
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至少经四名委员通过。
第十七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
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
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第二十二条 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细则报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553e0f0-97aa-464a-83b8-39e4acd09b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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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1│奇正藏药(00228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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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电子通信形式召开
;
2、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 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凯列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294.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35
1.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192.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
1%。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96)。
(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将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理念深度融入战略决策,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系统性提升 ESG 管理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
平,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增加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将 ESG 管理纳入其核心职能,委员会名称相应调整为“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并同步对原工作细则进行修订。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及任期均
与调整前保持一致。
详见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2
025 年 10 月)》。
(表决票 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f7fed5a-9c91-4d11-b05f-1091a2be9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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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01│奇正藏药(00228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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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1.65 元/股(含),
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4.36 万股——505.53 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的 0.5354%——0.951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 2025年 3月 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0日起由不超过 31.6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1.27
元/股。详见 2025 年 7 月 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9月 22 日起由不超过 31.2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1.
05 元/股。详见 2025 年 9 月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2,673,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923,491.9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
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581,460 股非交易过户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
期)。详见 2025 年 6月 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首期)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092
,450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1252ccaa-0b9f-4162-add5-36913a928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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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奇正藏药(002287):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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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虎尢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虎尢丁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虎尢丁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虎尢丁女士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虎尢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虎尢丁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虎尢丁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bb8de4ed-c346-40b2-ab79-28a758884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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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52│奇正藏药(002287):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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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扣除
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5,405,665.66元/572,118,203股=0.2191953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收盘价-0.2191953元/股。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092,450.00股后的570,025,753.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9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1 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8*****516 西藏宇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1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5,405,665.66元/572,118,203股=0.2191953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收盘价-0.2191953元/股。
2、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1.27元/股调整为31.0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
咨询联系人:冯平、陈宏艳
咨询电话:010-84766012
传真电话:010-84766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1cbc8b7-ac36-446a-9997-7a5b19601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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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51│奇正藏药(002287):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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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27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05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9月 22 日(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1.65 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2025 年 3 月 3 日及 2025 年 3 月 4 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于 2025 年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31.65 元/股调整
为 31.27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详 见 2025 年 7
月 3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时股
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 572,118,203 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2,092,450 股后的股份数 570,025,7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125,405,665.66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25,405,665.66 元/572,118,203 股=0.2191953 元/股
(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详见同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31.27 元/股调整为 31.05 元/股。具体说明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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