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89 ST宇顺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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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57 │ST宇顺(00228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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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4 │ST宇顺(0022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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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2 │ST宇顺(0022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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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2 │ST宇顺(00228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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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1 │ST宇顺(002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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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0 │ST宇顺(002289):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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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32 │ST宇顺(0022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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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50 │ST宇顺(002289):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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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6 │ST宇顺(002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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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5 │ST宇顺(002289):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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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7:57│ST宇顺(00228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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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涉诉事项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涉及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公司胜诉,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4)
粤0305民诉前调14316号的《先行调解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股东林萌作为原告于2024年3月7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起诉公司,请求依法判决撤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由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并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粤0305民初272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原告林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林萌负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涉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4)粤 0305 民初 27217 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e49904bf-8362-4bb3-a59b-37ed4216b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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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4│ST宇顺(0022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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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3c911dc8-dfdd-42ab-8d52-f8edf436c0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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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2│ST宇顺(0022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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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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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2│ST宇顺(00228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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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f9de7fd7-f2e4-4061-a520-4eef01aa3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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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1│ST宇顺(002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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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
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
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经营范围变更
的内容及《公司章程》相关修订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修订
《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1e242a33-5595-4e78-95a0-432c7c0b13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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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0│ST宇顺(002289):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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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e46821ae-7dcf-4b6d-87d1-aa5bcea09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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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32│ST宇顺(0022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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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109443c7-5440-4354-ba31-7accfbbdb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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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50│ST宇顺(002289):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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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002289):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完成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6db076ee-3c15-40af-b113-92652f8ca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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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6│ST宇顺(0022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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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
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嵇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张文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该等借款年利率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
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且
无须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2,9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借款期限为1
2个月,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881e9970-3736-42f7-8fa6-ced76c16e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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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5│ST宇顺(002289):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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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
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李一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借款年利率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且无须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及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557721b7-ee28-4fca-befb-94e69404e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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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5│ST宇顺(002289):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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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 2,900 万元,借款年利率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
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
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3.10%,具体以届时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借款期限为 12个月,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
押或担保措施。
2、关联关系说明
上海奉望目前持有公司 84,048,0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召开,全体独董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张文渊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借款申请额度为人民币 2,900 万元,且借款年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
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为 3.10%,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不超过 2,989.9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500978120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长堤路 301 号 2 幢 533 室
成立时间:2010 年 2 月 5 日
经营期限:2010 年 2 月 5 日至 2040 年 2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张建云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厨房设备
安装,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管道配件、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花草苗木、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张建云女士持股 50%、钟新娣女士持股 50%。张建云女士担任上海奉望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负责上海奉望的实际
经营,钟新娣女士不参与上海奉望日常经营管理。张建云女士与钟新娣女士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约定在上海奉望股东会
会议中按照张建云女士的意向进行表决。
实际控制人:张建云
2、财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奉望的资产总额为 32,059.45 万元,净资产为-143.30 万元,2023 年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净
利润为-83.8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3、上海奉望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奉望为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上海奉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 2,900 万元。
2、借款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10%。
3、借款期限:12 个月。
4、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989.90 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不超过 2,900 万元,借款利息不超过 89.90 万元。
5、增信/担保措施:无。
6、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借款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为 3.10%,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9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且借款
利息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无须就本次借款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
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有
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过去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发生的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奉望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以满
足公司现金收购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资金需求,借款期限 12 个月,借款年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
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
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化3.35%,借款期限12个月,截至借款到期日,预计将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 33.
5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上海奉望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该等借款年利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之日或提供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孰低值,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且无须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114cc5aa-4c8a-4bbd-9133-b17acb788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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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9:01│ST宇顺(002289):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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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奉望”)计划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起六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总数量不低于 4,189,794 股(含本数
)且不超过 8,379,587 股(含本数)。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期间,上海奉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
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379,5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900%,累计增持金额为 2,937.39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
成。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出具的《关于增持宇顺电子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海奉望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奉望持有公司股份 75,668,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
3、上海奉望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
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4,189,794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8,379,587股(含本数),增持股份的总数量含 2024 年 5
月 16 日增持数量。
3、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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