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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0(禾盛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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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90 禾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8 00:00│禾盛新材(00229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 件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 14: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旭先生 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董事会同意提名谢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谢荟先生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通过后才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 2024 年 4月 8日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拟补选吴海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谢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情 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拟为:谢荟、吴亮、彭陈,由谢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拟为:彭陈、吴海峰、谢荟,由彭陈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拟为:闫艳、彭陈、郭宏斌,由闫艳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拟为:梁旭、闫艳、郭宏斌、吴亮,梁旭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须经吴海峰先生的董事资格、谢荟先生独立董事资格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dcc4998b-710c-4732-bb02-e32b3fc7ebd3.PDF ─────────┬──────────────────────────────────────────────── 2024-04-08 00:00│禾盛新材(002290):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就提名谢荟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已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 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上海泓垣盛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 期:2024-04-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e688dae5-bb36-437d-a97d-a11880da167f.PDF ─────────┬──────────────────────────────────────────────── 2024-04-08 00:00│禾盛新材(002290):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书 ─────────┴──────────────────────────────────────────────── 根据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人谢荟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人: 谢 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e4e5ac32-7efb-4c49-b022-be5df6041957.PDF ─────────┬──────────────────────────────────────────────── 2024-04-08 00:00│禾盛新材(002290):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声明人谢荟,作为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已出具《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书》,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谢荟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 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谢荟(签署) 日 期:2024-04-0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f76f2087-035c-4ad1-bd36-b1e02b32dd31.PDF ─────────┬──────────────────────────────────────────────── 2024-04-08 00:00│禾盛新材(002290):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 禾盛新材(002290):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8cdb1bc1-1c9d-4b12-8c59-91df0202b8ee.PDF ─────────┬──────────────────────────────────────────────── 2024-03-26 00:00│禾盛新材(002290):关于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月 25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王文其先生 和独立董事刘雪峰先生的书面辞呈。 王文其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所任职务。 王文其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文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雪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所任职务。刘雪峰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雪峰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文其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雪峰先生的辞职将 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刘雪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职责至 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对刘雪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d0f20c4a-fa02-40c9-9ad0-28ae715911f0.PDF ─────────┬──────────────────────────────────────────────── 2024-03-21 00:00│禾盛新材(002290):关于延时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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