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90 禾盛新材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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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6 │禾盛新材(002290):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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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3 │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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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3 │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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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 │禾盛新材(00229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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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 │禾盛新材(002290):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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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 │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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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 │禾盛新材(002290):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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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 │禾盛新材(002290):重大经营决策程序(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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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1 │禾盛新材(00229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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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0 │禾盛新材(002290):关于调整出租厂房租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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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46│禾盛新材(002290):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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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吴海峰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含)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现
将相关增持方案披露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吴海峰先生;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吴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吴海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且吴海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吴海峰先生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
)。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
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吴海峰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拟增持董事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
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341a4126-e69b-40b1-8695-70f46fb64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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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3│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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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994a11ab-1b43-4ccc-97a7-36619997e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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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3│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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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0d949d29-9ab2-4593-be52-e67553978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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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禾盛新材(00229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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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b6725f8f-2922-4980-95c5-3dbe62566a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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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禾盛新材(002290):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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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日与苏州方元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元管业”
)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2 号的房屋出租给方元管业使用,租赁面积17,550.41平方米,租赁期限
五年。
2023年 12月 25日,公司与方元管业签订了《关于<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公司继续将苏州工
业园区朱街 2号的厂房出租给方元管业使用,租赁期限为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 日。
详见 2018年 11 月 3日、2024年 1月 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128、2024-005)。
现经公司与方元管业友好协商,决定提前解除上述租赁合同。2025年 8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苏州方元管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汤巧玲
3、注册资本:14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朱街 2号
5、经营范围:批发:管道及其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厨房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汽车配件、电子产品
、塑料制品、橡塑制品、酒店用品、建筑装璜材料、非危险化工产品、劳保用品、针织用品、化妆品;仓储服务,物业管理,搬运装
卸;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璜设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与方元管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解除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苏州方元管业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25年6月1日起,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关系终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政府工程外线高压电缆未接到地块红线,甲方申请用电时,从审批到施工周期延长(主要为312国道、军事电缆、娄江河道
管理、市政综合管理部门及跨区域协调和审批等,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用电,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在退租
后给予乙方7个月免租缓冲期作为补偿。甲方在完成房屋返还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4、乙方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租赁房屋及场地腾空并返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在返还房屋时共同确认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
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若存在争议,则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予以确认责任划分。
5、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
前解除租赁合同,将使公司租赁收入减少,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解除租赁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daaca751-0fb8-4acb-8019-d6ca81258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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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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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7704ab30-6149-4e73-9b1a-7c3c923845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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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禾盛新材(002290):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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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司未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102,583,8
95.97 元,盈余公积为43,820,454.38元,资本公积为 1,159,444,188.39 元。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全额计提应收保理款本金及利息减值所致。
二、弥补亏损的原因及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
(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拟依据《公司法》和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
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 43,820,454.38 元和资本公积 1,058,763,441.59 元
,两项合计1,102,583,895.9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推动公司尽快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创造条件。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100,
680,746.80 元,未分配利润由负值变为 0元。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母公司本次使用盈
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其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
司法定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84ccf1cb-cc2a-40a3-9e0a-d9c37f32b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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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2│禾盛新材(002290):重大经营决策程序(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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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一季度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
告。
第三条 公司运用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转
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通过后,报
董事长签署。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实施;超过董事长权限的,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实施
;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报股东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实施。
第四条 公司发生不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交易,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实施。
第五条 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之一的,经董事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至50%以下(不含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公司发生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以下
(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五)公司发生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
过1,000万元以上的;
(六)公司发生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至50%以下(不含5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之一的,由股东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为准;
(二)公司发生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四)公司发生交易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公司发生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公司发生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
(一)公司单项对外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下,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
以下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单项对外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连续12个月累计对外投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下
的,由董事会批准。
超过此权限的投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会批准。
第八条 收购、兼并项目批准权限:
(一)公司收购或兼并项目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以下,连续12个月累计收购或兼并项目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10%以下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公司收购或兼并项目单项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连续12个月累计收购或兼并项目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净资产5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超过此权限的投资,经董事会审核后报股东会批准。
第九条 重大担保的批准权限:
(一)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含子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担保的,单项用于抵押、质押的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10%以下,连续12个月累计用于抵押、质押的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含子公司)自身债务进行抵押、质押担保的,单项用于抵押、质押的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净资产10%以上,连续12个月累计额超过净资产30%且不超过净资产50%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批准。超过此权限的,由董事会审核后报
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三)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条 签署重大经营合同权限:
(一)总经理决定签署产品销售合同,单项合同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总经理签署之前应通报董事长。
(二)总经理决定签署原材料采购合同,与单一客户签署每月原材料采购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总经理签署之前应通报董事长。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举债权限:
(一)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定方案,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
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根据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 参加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会议的决策人应当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会议决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决策人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参与人可以免
除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则中凡未加特别说明的,“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5715dd08-6bb0-493d-a101-104dc1691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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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01│禾盛新材(002290):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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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25日以邮件、电话形式通知全体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14:00 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
议由董事长梁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 2025年 8 月 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102,583,8
95.97 元,盈余公积为43,820,454.38元,资本公积为 1,159,444,188.3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 43,820,454.38元和资本公积 1,058,7
63,441.59 元,两项合计 1,102,583,895.9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的累计亏损。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 2025 年 8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
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出租厂房租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承租方苏州高飞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降租补充协议》,将厂房租赁价格(含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生
活物业费)由 32 元/平方米/月调整为人民币 23 元/平方米/月(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 2025年 8 月 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调整出租厂房租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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