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92 奥飞娱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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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奥飞娱乐(0022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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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奥飞娱乐(00229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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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 │奥飞娱乐(002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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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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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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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娥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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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国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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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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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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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 │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黄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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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奥飞娱乐(0022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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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飞娱
乐)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飞娱乐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72ec1b-ac7e-4b1e-8550-8f6e49c57a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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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奥飞娱乐(00229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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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奥飞娱乐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
出具了"华兴审字[2026]2501507001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要求,奥飞娱乐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奥飞娱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奥飞娱
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奥
飞娱乐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奥飞娱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1c5310-6025-4c2f-b0f8-455b696463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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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5│奥飞娱乐(002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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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0022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1fccf6-04d4-4f5b-afd5-4340ea1c7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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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奥飞娱乐(00229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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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7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 62 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2)
7.01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相关内容。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6 日,上午 9:00-12:30,下午 13:30-18:00(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 6
2 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 37 楼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6 年 5 月 26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
路 62 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 37 楼证券部,邮编:51062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霖明
联系电话:020-38983278-3826
联系传真:020-38336260
联系邮箱:invest@gdalpha.com
邮编:510623
(2)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参加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fce968-89e1-4576-893f-d3a3865d3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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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奥飞娱乐(002292):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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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吸引、保留和激励核心人才,保障奥飞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奥飞娱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任
关系的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相关规定。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
《公司章程》规定范围为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确保薪酬管理合规有序;
(二)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支撑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分配兼顾岗位价值、绩效表现及员工贡献,保障内部公平与外部竞争力;
(四)激励约束原则:强化薪酬与绩效的联动,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薪酬支出的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普通员工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及各类津贴、补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第五条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公
司经营效益、公司人员编制、预算、行业及区域特点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的需要综合确定。
第六条 审批与调整流程
(一)考核主体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普通员工薪酬考核,制定相应的年度薪酬计划、年度工资调整计划、福利发放标准等,提交总经理审核
批准。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
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二)调整机制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可提出薪酬调整建议。相关薪酬方案经审核批准或审议通过后执行。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情形:
1、市场环境或同行业薪资水平发生变化;
2、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发生变化;
3、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4、被考核人员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5、其他经考核主体认定为合理的需调整薪酬的情形。
第七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有合理原因
。亏损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普通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及重要性、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绩效工资以及浮动奖金,一般与员工重点工作项目成果以及月度、季度或年度及其他周期性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或者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发放的奖金、提成等;
(三)津贴补贴:以货币形式支付的电脑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具体按公司统一制度及标准发放。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培训费
等)。独立董事不参与绩效薪酬考核相关事项,其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补贴、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市场薪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津贴补贴: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交通津贴、伙食补贴、职务类津贴等,具体按公司统一制度及标准发放;
4、中长期激励收入:若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计划,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
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第十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考核对象与周期
(一)考核对象:覆盖公司全体员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如有需要,公
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考核周期:普通员工根据各岗位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及标准,可以采取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或项目制考核方式;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其岗位职务实际情况,以季度和/或年度考核为主。
第十二条 考核指标与标准
(一)考核指标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分解制定,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管理指标、任务指标等
;
(二)考核标准原则上以量化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明确各级别考核阈值,确保考核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
第十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其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与支付的重要依据。
公司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发放时间与方式
(一)基本薪酬及津贴补贴按月固定发放,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合规形式支付至员工个人;
(二)普通员工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其绩效考核方式及结果,在考核周期后随基本薪酬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激励计
划约定的时间、条件发放;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员工薪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暂停支付相关员工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一)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能影响薪酬核算的;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当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正在接受责任认定的;
(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当暂停支付薪酬的情形。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追索情形与流程
(一)追索情形: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从其未发放薪酬中追索相应赔偿;
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薪酬追索情形。
(二)追索流程:公司发现符合追索情形的,由相关部门发起追索扣回程序以及具体追索扣回的比例及金额,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管理层审批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追索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机
构审批通过),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实施追索。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和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2b751a-b220-4ca3-93c7-707074d80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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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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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娥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b5cbf7-2b54-4b3f-8fa0-646186aea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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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14│奥飞娱乐(00229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国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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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国坚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工作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郑国坚:1969 年 5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
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学系副主任、副院长,
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山大学发展规划办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处长。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2月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 2026 年 3月担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月至 2026 年 3月任奥飞娱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根据《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
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本人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董事会进行评估。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出席参加 3次董事会,本着勤勉、诚信、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的各项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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