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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4(信立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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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94 信立泰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8 15:42 │信立泰(002294):关于SAL0167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6-07-03 18:23 │信立泰(0022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01 18:26 │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6-30 00:00 │信立泰(00229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7 18:31 │信立泰(00229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6-12 19:06 │信立泰(002294):回购报告书 │ ├─────────┼──────────────────────────────────────────────┤ │2026-06-10 18:10 │信立泰(002294):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2026-06-04 16:06 │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02 16:37 │信立泰(002294):关于JK06境外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 ├─────────┼──────────────────────────────────────────────┤ │2026-06-01 18:56 │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 2026-07-08 15:42│信立泰(002294):关于SAL0167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公司 自主研发的创新药物 SAL0167片(项目代码:SAL0167)开展高脂血症的临床试验。SAL0167 是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肽药物。 环肽具有对靶点的高亲和力和特异性,使 SAL0167 具备成为需要强效降脂的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优选方案的潜力。若能研发成功并 获批上市,将有望为患者提供新的用药选择,提高患者依从性,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并进一步丰富公司慢病领域的创新产品管 线。 (详见 2026年 4月 30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SAL0 167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公司将按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按程序注册申报。根据普遍的行业特点,药品研发周 期长、风险较高,从临床到上市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实际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对有关后 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ab036de3-b745-441b-a426-1d4754bdbfb6.PDF ─────────┬──────────────────────────────────────────────── 2026-07-03 18:23│信立泰(0022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信立泰,股票代码:002294)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7月 1日、2026 年 7月 2日、2026 年 7月 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基本面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月 25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相关报告为准。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 规则需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也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6年半年度业绩数据。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d94b8baf-ddd2-4a2b-8c6a-0a126c71226a.PDF ─────────┬──────────────────────────────────────────────── 2026-07-01 18:26│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3d04515-f36f-4787-831d-10ce2c121217.PDF ─────────┬──────────────────────────────────────────────── 2026-06-30 00:00│信立泰(00229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的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用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信立泰 控股股 910.00 1.43% 0.82% 否 是 2026-06- 至质押双方向中国 南洋商 补充 药业有 东、第一 26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业银行 质押 限公司 大股东 责任公司办理解除 有限公 质押登记手续止 司 合 计 — 910.00 1.43% 0.82% — — — — — — 注: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或本公告中有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造 成。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本次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累计在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 量 2,610万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万股) 例 前质押股 押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计被质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万股) 押股份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数量(万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股)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记数量 冻结 数量 信立泰 63,527.938 56.99% 4,800.00 5,710.00 8.99% 5.12% 0 0.00% 0 0.00% 药业有 限公司 合 计 63,527.938 56.99% 4,800.00 5,710.00 8.99% 5.12%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1、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标记、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2、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3,527.9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99%,本次股份质押办理 完毕后,其持有的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5,71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99%,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5.12%。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4、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当质押的股 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相关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4537999-5738-47d1-9d72-8ba17ba69491.PDF ─────────┬──────────────────────────────────────────────── 2026-06-17 18:31│信立泰(00229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下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 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6年 6月 2日、2026年 6月 11 日、2026年 6月 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99,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 、最高成交价为 30.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3.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及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 的内容。 2、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a)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b)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a)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b)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c)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dda2fbe-cc3c-4a2c-b6ad-b466bd813631.PDF ─────────┬──────────────────────────────────────────────── 2026-06-12 19:06│信立泰(002294):回购报告书 ─────────┴──────────────────────────────────────────────── 信立泰(002294):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3860341-136e-4310-b7e1-e34a3327f8fb.PDF ─────────┬──────────────────────────────────────────────── 2026-06-10 18:10│信立泰(002294):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下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 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按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11,11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专项贷 款,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 3、贷款期限:36个月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贷款比例不高于回购资金总额的 90%。 2、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取得《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 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3、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 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情况为准。 4、公司后续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贷款承诺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5efc5ea-b4b4-4393-ae90-b3ef9b1daa77.PDF ─────────┬──────────────────────────────────────────────── 2026-06-04 16:06│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该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635,279,380 56.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 17,585,998 1.58% 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574,988 1.49%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991,452 1.3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11,728,848 1.05% 员工持股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0,504,200 0.94% 王国华 9,962,713 0.8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 8,680,684 0.78% 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8,000,000 0.72% 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零九组合 7,377,100 0.66%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比 例(%)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635,279,380 57.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 17,585,998 1.58% 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6,574,988 1.49%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991,452 1.3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11,728,848 1.05% 员工持股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10,504,200 0.94% 王国华 9,962,713 0.8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 8,680,684 0.78% 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8,000,000 0.72% 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零零九组合 7,377,100 0.66%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8392100-d488-4763-a05b-97d5aab8e84e.PDF ─────────┬──────────────────────────────────────────────── 2026-06-02 16:37│信立泰(002294):关于JK06境外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 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子公司美国 SalubrisBiotherapeutics, Inc(. 下称“Salubris Bi o”)的通知,其在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上公布了 JK06的 I/II期的最新临床进展数据。数据进一步显示,JK06在包括非 小细胞肺癌(NSCLC)和乳腺癌在内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中,展现了良好的安全性和疗效。 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JK06临床试验进展ASCO会议上公布的 JK06的 I/II期的最新临床数据,涵盖了 JK06在欧洲(部分国家)入组的 173例晚期 复发性/难治性实体瘤患者(数据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其中,剂量递增队列 42例,剂量扩展队列 131例(含 NSCLC患者 64例 、乳腺癌患者 44例、以及一个由已知表达 5T4的多种肿瘤类型组成的篮式队列 23例)。该部分患者按每三周(Q3W)一次的频率接 受 JK06治疗,疗效评价标准为 RECIST1.1。 1、本次披露的有效性数据主要包括: 肿瘤类型/部分亚型 可评估患 确认的客观缓解率 疾病控制率 备注 者数 (confirmed ORR) (DCR) 非小 鳞状非小细胞肺 17 35%(6/17) 94%(16/17) 在 4.5 mg/kg剂量组,ORR为 50% 细胞 癌 (5/10) 肺癌 表皮生长因子受 7 43%(3/7) 86%(6/7) — 体(EGFR)突变 非小细胞肺癌 乳腺 激 素 受 体 阳 性 10 30%(3/10) 60%(6/10) 7例缓解患者中,6例既往接受过 癌 (HR+)乳腺癌 ADC治疗,其中 2例接受过多种 三 阴 性 乳 腺 癌 16 25%(4/16) 69%(11/16) ADC治疗 (TNBC) 此外,篮式队列里,在 2例可评估疗效的子宫内膜癌患者中,有 1例达到经确认的部分缓解。这标志着继 NSCLC、乳腺癌、胃癌 、宫颈癌之后,第五种观察到 JK06缓解的肿瘤类型。 2、在安全性和耐受性方面,JK06(使用剂量≤5.2 mg/kg)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与研究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TRAEs)大多数为 1级或 2级,最常观察到的TRAE包括脱发、乏力、眼干、疲劳及恶心。截至数据截止日,观察到的 3级事件较少,未观察到 4级或 5 级事件。迄今观察到的血液学毒性发生率较低,整体风险可控可管理。 二、其他相关情况 JK06为一种选择性靶向 5T4的双表位抗体药物偶联物(ADC),适应证拟为包括肺癌和乳腺癌在内的实体瘤。JK06采用定点偶联 技术,MMAE作为有效载荷。其双表位设计对 5T4具有皮摩尔(pM)级别高亲和力,可引起靶点介导的快速内吞。 目前,JK06正在进行的 I/II期临床研究采用开放性设计,包括剂量递增(1.5mg/kg 至 8.0 mg/kg)、多个肿瘤特异性扩展队列 。其中,扩展队列分别针对NSCLC、乳腺癌,以及一个由已知表达 5T4 的多种肿瘤类型组成的篮式队列。该项研究旨在评估 JK06在 已知表达 5T4蛋白的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共入组 173例患者。下一步,将计划 继续增加单药治疗队列,并开展 JK06联合多种疗法的评估。 (详见 2023年 3月 29 日、2024年 4月 23日、2024年 8月 6日、2024年 10月 22日、2025年 9月 30日、2025年 10月 21日、2 026年 4月 20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JK06 境外临床试 验进展的公告》、《关于增资子公司 Salubris Biotherapeutics, Inc.的公告》、《关于 JK07、JK06 境外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等) 有关在研项目处于临床早期,相关临床试验的数据仅为部分临床试验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有关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方可按程序注册申报。根据普遍的行业特点,新药研发周期长、风险较高,创新药的上市 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存在临床试验暂停或终止、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上市后竞争格局激烈等诸多风险,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实 际影响。 公司将按规定对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60b664f-7155-480e-a3f5-ee23f23903aa.PDF ─────────┬──────────────────────────────────────────────── 2026-06-01 18:56│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信立泰(00229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d1b234a-e38b-4848-8034-d688466705dd.PDF ─────────┬──────────────────────────────────────────────── 2026-06-01 18:56│信立泰(00229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 加董事 9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 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当前实际经营及财 务状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用的部分将 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 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 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111,111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00%;若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66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0%。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可以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即回购期限自董 事长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股份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七)本次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 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银行账户;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及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4、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 遇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 权管理层依据国家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内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或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36e6579-d2eb-4852-aedb-54021c1dfb9a.PDF ─────────┬──────────────────────────────────────────────── 2026-05-30 00:00│信立泰(00229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的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用途 第一大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信立泰 控股股 1,500.00 2.36% 1.35% 否 否 2026-05- 至质押双方向中国 集友银 自身 药业有 东、第一 28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行有限 生产 限公司 大股东 责任公司办理解除 公司 经营 质押登记手续止 合 计 — 1,500.00 2.36% 1.35% — — — — — — 注: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或本公告中有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造 成。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第一 数量 份 本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信立泰 控股股东、 500.00 0.79% 0.45% 2024-10- 2026-05- 集友银行有 药业有 第一大股东 09 28 限 限公司 公司 合 计 — 500.00 0.79% 0.45% — — —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万股) 例 及解除质 押及解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前质押 除质押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股份数量 后累计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万股) 被质押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股份数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量(万 记数量 冻结 股) 数量 信立泰 63,527.938 56.99% 3,800.00 4,800.00 7.56% 4.31% 0 0.00% 0 0.00% 药业有 限公司 合 计 63,527.938 56.99% 3,800.00 4,800.00 7.56% 4.31%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1、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标记、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2、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3,527.9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99%,本次股份质押及解 除质押办理完毕后,其持有的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4,80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7.56%,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31%。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4、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当质押的股 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相关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668bef5-06f1-4d59-9a06-afd2439160ef.PDF ─────────┬──────────────────────────────────────────────── 2026-05-22 15:42│信立泰(00229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的通知, 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信立泰 控股股东、 1,600.00 2.52% 1.44% 2024-04-29 2026-05-21 澳门国际银行 药业有 第一大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合 计 — 1,600.00 2.52% 1.44% — — — 注: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或本公告中有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位数造 成。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万股) 例 质押前质 除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数 后累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量(万股) 被质押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股份数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量(万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股) 记数量 冻结 数量 信立泰 63,527.938 56.99% 5,400.00 3,800.00 5.98% 3.41% 0 0.00% 0 0.00% 药业有 限公司 合 计 63,527.938 56.99% 5,400.00 3,800.00 5.98% 3.41% 0 0.00% 0 0.00% 二、其他说明 1、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标记、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2、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3,527.9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9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 办理完毕后,其持有的累计处于被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3,80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98%,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41%。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被质押状态的情况。 4、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当质押的股 份出现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 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相关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6d0a48b-70df-4a14-a465-423279c122d7.PDF ─────────┬──────────────────────────────────────────────── 2026-05-21 16:07│信立泰(002294):关于SAL0195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 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 s iRNA药物 SAL0195注射液(项目代码:SAL0195)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AL0195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605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 60日内,未收到药 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SAL0195是公司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siRNA 药物,公司本次提交的申请为 SAL0195用于治疗血脂相关疾病的临床试验申请 。 二、其他相关情况 SAL0195是基于血脂靶点设计的高活性、高特异性的 siRNA 药物,在临床前猴模型中具有单次给药即可持续 140天的靶点敲除长 效作用。若能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将有望为高血脂患者提供新的用药选择,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并进一步丰富公司慢病领域 的创新产品管线。 该产品临床申请获得受理后,尚需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按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 按程序注册申报。根据普遍的行业特点,药品研发周期长、风险较高,从临床到上市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对 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实际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对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3b053ba-2f89-40fd-b757-076377f2148c.PDF ─────────┬──────────────────────────────────────────────── 2026-05-18 19:07│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年 5月 11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9,09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 202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1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5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6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2 08*****332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08*****62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号车公庙绿景广场主楼(B座)37层; 3、咨询电话:0755-83867888转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咨询联系人:杨健锋。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11b8db3-5d1a-49b6-b3ef-9e4310acd660.PDF ─────────┬──────────────────────────────────────────────── 2026-05-15 17:27│信立泰(002294):关于注射用重组特立帕肽(欣复泰Plus)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信立泰(002294):关于注射用重组特立帕肽(欣复泰Plus)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eb02724-3cfc-4a5a-8783-07b18db81dca.PDF ─────────┬──────────────────────────────────────────────── 2026-05-14 08:04│信立泰(002294):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延长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于 2023年 12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 4 年 1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详见分别于 2023年 12月 23 日、2024年 1月 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近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下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 持有人会议,同意自愿延长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延期 12个月,即第二个锁定期由原届满日2026年 7月 12日顺延至 2 027年 7月 12日。 本次仅延长第二批解锁时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情况均保持不变。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即公司于 2021年 7月 28日至 2022年 7月 26日期间回购的股份 23,457,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 2024年 7月 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23,457,523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过户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2.10%,过户价格为 25.66元/股。(详见 2024年 7月 12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二)原定锁定期解锁时点情况 根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即 2025年 7月 12日;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 标的股票总数的 30%,即 2026年 7月 12日;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解锁比例为员工 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20%,即 2027年 7月 12日。 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在存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在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以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票。 2025 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批次出售股份 11,728,67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 11,728,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 目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尚未到期。若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30%,即 7,037,25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二、第二个锁定期延长的相关安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近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经表决,同意自愿 延长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延期 12个月,即第二个锁定期由原届满日 2026年 7月 12 日顺延至 2027年 7月 12日。 本次仅延长第二批解锁时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情况均保持不变。 三、锁定期延长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延长不改变存续期到期日。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48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第二个解锁时点延长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解锁比例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 12个月后开始分批解 锁,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即 2025年 7月 12日;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原定为满 24个月,本次解锁时点延 长 12个月),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30%,即 2027年 7月 12日;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 36 个月后,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 20% ,即 2027年 7月 12日。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届满前,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bf8a187-64b7-4554-bd54-e7c500e59d75.PDF ─────────┬──────────────────────────────────────────────── 2026-05-12 17:58│信立泰(0022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信立泰,股票代码:002294)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5月 11日、2026年 5月 1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外部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公司基本面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JK07(SAL007)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 RENEU-HF临床研究进展的公告》,创新生物药 JK07(SAL007) 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RENEU-HF 临床研究取得阶段性分析数据。RENEU-HF 研究是一项评估 JK07(SAL007)治疗慢性心力衰竭(HFrEF 和 HFpEF)的疗效和安全性的 II期剂量探索性临床研究,本次中期数据分析对剂量、给药方案的选择提供了重要信息。但由于目前 仅获得第 26周中期分析数据,尚未获得 52周完整临床研究数据,后续临床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详见 2026年 5月 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JK07(SAL007 )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RENEU-HF临床研究进展的公告》) 公司经营稳健,基本面持续向好。近年来,公司创新产品收入保持增长态势,2025年创新药收入同比增长 47.25%;在研产品整 体进展顺利,创新研发陆续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有六款新药通过谈判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深耕 CKM(心肾代谢综合征)慢病治 疗领域,公司正加速向综合平台型企业迈进。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28 亿元,同比增长 1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1 亿元,同比增长 15.29%;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9.38%,整体呈现营收、盈利与现金流协同增长的良好态势。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a0b7627-5d9a-4c57-9555-2f866e15a3ca.PDF ─────────┬──────────────────────────────────────────────── 2026-05-11 19:30│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0dcec07-2502-420c-a579-8548e8da62f2.PDF ─────────┬──────────────────────────────────────────────── 2026-05-11 19:28│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 2号 289 数字半岛 4层 A区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叶宇翔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413人,代表股份 702,59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231%,每一股份代表 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412人,代表股份 67,312,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038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0人,代表股份 640,165,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234%,每一股份代表一票 表决权。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93人,代表股份 62,425,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97%,每一股份代表一 票表决权。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702,210,322 99.9457% 360,200 0.0513% 21,300(其中, 0.0030%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6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702,224,076 99.9477% 353,346 0.0503% 14,400(其中, 0.0020%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7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702,289,622 99.9570% 282,700 0.0402% 19,500(其中, 0.0028%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900 股) 其中: 67,010,242 99.5510% 282,700 0.4200% 19,500(其中, 0.0290% 中小投 因未投票默认 资者 弃权 9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702,265,891 99.9536% 295,216 0.0420% 30,715(其中, 0.0044%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700 股) 其中: 66,986,511 99.5158% 295,216 0.4386% 30,715(其中, 0.0456% 中小投 因未投票默认 资者 弃权 7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702,223,522 99.9476% 347,700 0.0495% 20,600(其中, 0.0029%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7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66,943,126 99.4513% 345,016 0.5126% 24,300(其中, 0.0361%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7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就本议案的审议,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决 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 与会全 702,258,201 99.9525% 297,900 0.0424% 35,721(其中, 0.0051% 果 体股东 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700 股)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对议案六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份数 635,279,38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昊天 温骄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a6205e2-8138-4526-8abc-6b963bbe3386.PDF ─────────┬──────────────────────────────────────────────── 2026-05-10 16:12│信立泰(002294):关于JK07(SAL007)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RENEU-HF临床研究进展的公告 ─────────┴──────────────────────────────────────────────── 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创新生物药 JK07(SAL007)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的 RENEU-HF临床研究取得 阶段性分析数据。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研究设计与进展情况RENEU-HF研究是一项评估 JK07(SAL007)治疗慢性心力衰竭(HFrEF和HFpEF)的疗效和安全性的 II期 剂量探索性临床研究,所有患者入组前均接受稳定的指南推荐的药物治疗,包括利尿剂、ARB、ACEi、ARNi、MRAs、SGLT2抑制剂、β 受体阻滞剂等,本研究中患者所接受的药物治疗种类和数量远高于既往慢性心衰药物临床研究。该试验的目的旨在为后续临床研究选 择合适的剂量及用药方案,目前该临床研究已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主要研究结果 本研究的主要终点是 HFrEF 队列从基线到 26 周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的变化,用于指导剂量选择。鉴于 LVEF并非 III 期 注册临床试验主要终点,研究同时采集了堪萨斯城心肌病问卷(KCCQ)和六分钟步行距离(6MWD)等被监管部门广泛认可的、有望作 为 III期临床主要终点的患者临床结局评估指标。 从给药前基线至 26周,JK07各剂量组 LVEF较安慰剂组均显示出改善趋势,提示 JK07药物在改善患者心功能方面具有积极信号 ,尽管组间差异未达到统计学显著性。 值得注意的是,JK07在 KCCQ评分上显示出较安慰剂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善。其中,预期目标剂量组在第 12周治疗结束时经安慰剂 校正后总体症状评分(TSS)改善>5分,且该改善持续到了第 26周。在充分使用多种心衰治疗药物的前提下,改善幅度依然高于 HFr EF的主要治疗药物(包括 SGLT2抑制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维立西呱及伊伐布雷定)III 期临床研究中的结果。初步的亚组分析结 果显示,在 LVEF较低(<30%,占 HFrEF人群的 51.6%)的患者中 KCCQ评分的改善更为显著。同时,JK07治疗组的 6MWD较安慰剂组 亦呈现出持续改善。 总体来看,JK07在患者临床症状和功能性指标方面观察到一致的积极信号。JK07的整体安全性与给药剂量和给药频次呈现明显的 相关性。基于现有数据分析,JK07在目标患者人群中可实现疗效与安全性的平衡,具备良好的风险获益比。 三、后续研发计划 本次中期数据分析对剂量、给药方案的选择提供了重要信息。基于 JK07在KCCQ方面的显著改善,同时 LVEF及 6MWD亦呈现出与 KCCQ结果一致的改善趋势,公司计划持续推进 JK07的后续临床研究,进一步验证 JK07 在慢性心衰患者中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四、其他相关情况JK07(SAL007,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NRG-1)-抗 HER3 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是公司自主研发、具有全球 知识产权的 NRG-1融合抗体药物,是心衰领域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的抗体融合蛋白、ErbB4选择性激动剂,目前处于临床 II期。 由于目前仅获得第 26周中期分析数据,尚未获得 52周完整临床研究数据,后续临床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药品需按有关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方可按程序注册申报。根据普遍的行业特点,研发周 期长、风险较高,创新药的上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存在临床试验暂停或终止、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上市后竞争格局激烈等诸多风险 。公司将按规定对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354217e0-7609-4205-a4f9-63bee778b68f.PDF ─────────┬──────────────────────────────────────────────── 2026-04-30 00:00│信立泰(002294):关于SAL0167药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 近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药 SAL0167 片(项目代码:SAL0167)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现就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SAL0167片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517、CXHL2600518、CXHL2600519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公司本次提交的申请为 SAL0167用于高脂血症的临床试验申请。 二、其他相关情况 SAL0167 是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环肽药物。环肽具有对靶点的高亲和力和特异性,使 SAL0167 具备成为需要强效降脂的高 胆固醇血症患者的优选方案的潜力。SAL0167 若能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将有望为患者提供新的用药选择,提高患者依从性,满足未 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并进一步丰富公司慢病领域的创新产品管线。 该产品临床申请获得受理后,尚需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按国家药品注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待临床试验成功后 按程序注册申报。根据普遍的行业特点,药品研发周期长、风险较高,从临床到上市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对 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实际影响。公司将按规定对有关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e048ba0-905b-4cfd-b85b-32d5e392c8c8.PDF ─────────┬──────────────────────────────────────────────── 2026-04-22 18:57│信立泰(002294):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 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参会方式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 2026年4月 24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 seb.cn/1xs65wETkn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会议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颜杰先生,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财务负责人孔芸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健锋先生 。 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三、会议问题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4日前访问前述网 址或使用微信扫描前述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b989015-3992-4dc3-8b27-9a128fcdcd5b.PDF ─────────┬──────────────────────────────────────────────── 2026-04-22 18:52│信立泰(002294):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 2月 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名并选举陈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生效。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出之日,陈丛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陈丛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详见 2026年 1月 22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接到独立董事陈丛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d89291c-7317-4fb9-bee6-c27e825d9733.PDF ─────────┬──────────────────────────────────────────────── 2026-04-20 20:15│信立泰(002294):信立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5-0001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5-00013 号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翠玲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凡章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如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立泰 (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健善康医药有限公司、信立泰(成都)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诺泰国际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静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等;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投资活动、销售管理(应 收账款)、成本费用、工程建设、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存货及固定资产)、财务报告编制、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 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存货、重大投资业务、研发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财务报告风险、安全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1%但小于 5%,则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 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企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4)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为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资产总额的 0.3% 但小于 0.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缺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罚;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并展开调查;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叶宇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8310817-a31c-4d99-8de2-fdb85235cf39.PDF ─────────┬──────────────────────────────────────────────── 2026-04-20 20:15│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b794b38-0ea1-417c-98d7-2e2812d66be2.PDF ─────────┬──────────────────────────────────────────────── 2026-04-20 20:15│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833ded7-f89c-4fc1-ae1e-1f428ba33b32.PDF ─────────┬──────────────────────────────────────────────── 2026-04-20 20:14│信立泰(00229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7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7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日 9:15 – 9:25,9:30 – 11:30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1 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 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 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六,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柳道 2号 289数字半岛 4层 A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00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 议案 7.00 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其他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议案三、四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 票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6年 4月 21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 务交易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9 号绿景广场 B座 37 层) ,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者法人股东的董事会、其 他决策机构的授权文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 姓名:杨健锋 (2) 联系电话:0755-83867888 (3) 邮编:518040 (4) 邮箱:investor@salubris.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9d712c7-3cb1-4c5b-afab-3d354f1dd498.PDF ─────────┬──────────────────────────────────────────────── 2026-04-20 20:14│信立泰(002294):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 营管理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根据身份和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 1、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含职工董事。 第三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 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根据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以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 兼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工作津 贴; 2、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按月发放。 以上薪酬、津贴,均指税前金额。 第七条 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保险福利组成。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其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 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长效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 性重要贡献的董事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保险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第五章 止付与追索 第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 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不一致 的,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a5fe592-284f-4f12-9cbe-23e7f0d2833f.PDF ─────────┬──────────────────────────────────────────────── 2026-04-20 20:14│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学恭)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学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2b7918a-80f9-43f3-a2a9-a7fa81bdd499.PDF ─────────┬──────────────────────────────────────────────── 2026-04-20 20:14│信立泰(00229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推进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建立与完善 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有效地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总经理; (二)公司副总经理; (三)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董事会秘书; (五)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通过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 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 情况;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谐。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度薪酬是指公司高管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八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保险福利组成,具 体金额由董事会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公司年薪制员工薪酬发放相关制度发放,主要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完成利润目标的情况及高管人员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获得的薪酬。 绩效薪酬主要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高管人员围绕公司经营完成分管工作目标的效率和质量,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绩效薪酬考核的指标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1)主营业务增长情况; (2)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保险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长期激励:条件成熟时,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探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长效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 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以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会同相关 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提出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目标责 任书应对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年度绩效考核标准及薪酬计划方案予以确认。经营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考核程序,并在考核完成后,提出高管人员的绩效报酬数额和 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数据提供和岗位职责确定等方面应大力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调整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基本薪酬按公司年薪制员工薪酬发放相关制度按月发放。 绩效考核薪酬由公司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发放。 其中,年度绩效考核薪酬于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的原则进行提前核算预发,年报审计后可根据董事会审议结果进行调整。 公司高管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发放时高管人员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其任职时间的长短(每年按 12 个月计算,不足 1 个月的按 1 个月计)计算其应 得的薪酬金额。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高管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临时性地就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七章 约束机制、止付与追索 第十七条 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不予以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1、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上市公司监管有关规定,受到公开谴责或责令整改; 2、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3、受到公司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4、违反决策程序,有重大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污染环境,且高管人员对相关情形应当承担责任的; 6、高管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7、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高管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高管人员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资产重大损失或完不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 司应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撤销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在离任审计中,如发现在任期内的经营业绩不实,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对相关人 员的年薪进行调整,限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并追究法律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未满无正当理由辞职的,不按当年实际在 职期间计算其绩效年薪。 第二十三条 其他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岗位发生变动的,离任与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计算薪酬。 (二)属于兼职人员的,按照最高职务计算薪酬,同时考虑兼任职务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由财务部代扣代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当年成本和以前年度结余的职工薪酬中列支,薪酬总额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高管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八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五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任命、续聘挂钩,董事会可依据考核结果对高管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九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依据中介机构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情况对高管人员进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如出现财务数据不实、 有虚假情况或高管层有重要决策失误等情况,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高管人员除按本制度领取薪酬外,可按公司规定领取节日补贴、通讯费补助、出差补助等正常员工福利,其他货币 性收入须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如遇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对前一期会计报表进行调整,则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薪资也作出相应调整,并在决定调整的 当年结清调整额。第二十九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制 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可能的变化包括: (一)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二)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三)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年薪方案实施的基础; (四)其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6609f83-afdd-46ff-b378-2b9fae6e8cfc.PDF ─────────┬──────────────────────────────────────────────── 2026-04-20 20:14│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厚佳)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厚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49938ef-4359-4972-8379-dd34b519f3c0.PDF ─────────┬──────────────────────────────────────────────── 2026-04-20 20:14│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来平)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来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5cc240a-c101-4a00-b377-b727cb10eb96.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本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股份总数 1,114 ,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9,09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相关会议审议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 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 情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董事会以 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3、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652,783,745.41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651,504,743.9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2025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0元;减去 2025 年已实施的 2024 年度分配利润 557,408,267.5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093,317,008.69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 ,574,580.1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193,988,065.28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行业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股份总数 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共 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9,09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公司 202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613,149,094.25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94.11%。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13,149,094.25 557,408,267.50 545,679,506.00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51,504,743.99 601,569,140.20 580,066,240.84 合并报表 5,193,988,065.28 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 6,155,388,225.36 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716,236,867.75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0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11,046,708.34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716,236,867.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述指标,公司预计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共计 613,149,094.25元(含税),占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94.1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716,236,867.7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11, 046,708.34元,占比 280.87%,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要求,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到 100%,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等, 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合法、合规。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27,262.27万元及 306,551.61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27%、27.13%,均低于 50% 。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ae2043e-8b47-451a-a220-e913e1a31d72.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信立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信立泰(002294):信立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ef8b487-cbdc-43ff-99e1-f612b457d8e7.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如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立泰 (苏州)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惠州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健善康医药有限公司、信立泰(成都)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深圳信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诺泰国际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沃生静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等;业务流程层面: 资金活动、投资活动、销售管理( 应收账款)、成本费用、工程建设、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存货及固定资产)、财务报告编制、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 息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存货、重大投资业务、研发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财务报告风险、安全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1%但小于 5%,则为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 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企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 4、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为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资产总额的 0.3% 但小于 0.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缺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罚;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并展开调查;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7、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叶宇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f26ac84-1d16-495e-88f7-47e5ca30e09f.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为进一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增加 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必要性 受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近期国际外汇市场波动显著加剧,汇率走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进一步提升,汇率和利率波动 幅度持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现有套期保值额度预计难以充分覆盖未来公司发展或可能面对的汇率风险敞口,无法满足持 续提升的风险对冲需求。为进一步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合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 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有审批额度基础上,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额度。 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二、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概述 (一)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美元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 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是上述资产的组合;既 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 融衍生产品,且该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投资额度 任一时点的交易额度由 4,000万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增至 7亿美元以内(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 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 证金等)不超过 3,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五年。 2、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等金融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本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四、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造成公司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 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 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五、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6、收益风险:由于影响外汇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 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将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六、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对相 应业务的人员配备、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慎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为交易对象,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风险管 理,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应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并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为公司选择交易对手,签署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总协议,统 一控制授信额度;定期提交风险管理报告,并就紧急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研究,金融信息的 收集与报告;具体负责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5、公司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地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进行核查,稽核交易是否根据 相关内部制度执行,并将核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 及风险控制情况。 6、公司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 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7、公司将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相关 项目。 八、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行性分析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 理控制汇兑损益风险,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 施,业务风险可控。为进一步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额度,适度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以及所涉及的品种,均匹配公司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 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此外,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 九、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加剧,汇率走势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持续上升,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进 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应对能力,稳定经营业绩并保障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在原有审批额度基础上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进行,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影响。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专业人员,并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加强内部 管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操作的需要,风险 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紧密相关,能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加强公司 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因此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增加交易额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dab4d4-d9bc-45be-8b67-b95ba6b373f5.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0490a02-4fb3-493d-ae9f-9808f9feeb25.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信立泰”)为贯彻落实“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要大力提升上 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 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就报告期内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公司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水平,以稳健的经营业绩、 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和透明高效的信息披露,搭建与投资者的良性沟通桥梁,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形成经营质量提升与市场价值传递的 良性循环,不断夯实投资者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同感。 公司深耕 CKM慢病领域,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53亿元,同比增长 8.48%;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2亿元,同比增长 8.30%。 公司以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2025 年,公司持续强化创新研发,推动创新药研发进程。报告期内研发投 入 12.66亿元,占营收比重29.10%,多个重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治疗高血压的新药信超妥、复立安?获批上市,并于当年纳入国 家医保目录。目前公司已有 6款慢病新药通过谈判被纳入医保目录,可满足不同患者群体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截至 2025年末,公 司在研管线涵盖 85个创新药项目,18个医疗器械在研项目;累计获得有效专利授权 392 项,其中境外授权(含港澳台地区)83 项 ;正在申请 566 项,其中境外申请 266项,PCT国际申请 46项。 持续规范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2025 年,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同时,持续健全制度体系,系统修订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30余项制度,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公 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通过持续不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监督, 确保运营规范透明。 重视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连续多年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分红。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数1,114,81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5.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3,14 9,09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公司 2025年度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 30%。 坚持以奋斗者为本,共享企业成长红利。2025 年,公司稳步推进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覆盖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员 工,通过员工与公司利益的深度绑定,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 回报。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 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关键信息,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 并作出针对性回应,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业,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 升投资者回报水平,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为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cf6a6d-defb-4890-9f84-33a7db752ed9.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万元);并 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拟为人民币 25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 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 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25 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博力威、卫光生物、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6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10 年 3月开始在大信 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 新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相关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万元),较 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本次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证券业 务审计执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 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 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万元)。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人同意,0人反对,0 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 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25万元);并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f9020b7-4f19-408a-8282-0c97315256a2.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9a60cd3-893a-4b42-b881-6e363a3f596a.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信立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信立泰(002294):信立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1bd8118-e4ec-4926-98c6-d1d82d0cc02c.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信立泰(00229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5a328c9-5418-48ed-b761-f1e8d0a9b9bd.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5年 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所在近一年 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所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 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业务收入 15.75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 44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家。 项目合伙人姚翠玲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 在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博力威、卫光生物、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等。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凡章先生,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 年开始在大信执 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共同药业、广西能源、华立股份、雷曼光电等,有 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人汤艳群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2010 年 3月开始在大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 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大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大信所项目团队沟通良好,相关咨询事项均及时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 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 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 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大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工作的运行承担责任。大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大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大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 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核算、研发支出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 、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 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大信所建立 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 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e6b451b-b922-4b4e-9296-82b4b2f642f1.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 ─────────┴──────────────────────────────────────────────── 信立泰(002294):关于增加套期保值型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9eb1743-f481-42af-a720-f41bf93ce470.PDF ─────────┬──────────────────────────────────────────────── 2026-04-20 20:12│信立泰(00229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信立泰(00229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a7be449-4739-4829-8eb7-15f8381fdbc6.PDF ─────────┬──────────────────────────────────────────────── 2026-04-20 20:11│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报告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abf6ea5-ba9f-4a7f-9843-8b5acf5e0442.PDF ─────────┬──────────────────────────────────────────────── 2026-04-20 20:11│信立泰(00229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信立泰(00229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e1407d5-a823-4831-a38b-0b49f7b84590.PDF ─────────┬──────────────────────────────────────────────── 2026-04-20 20:11│信立泰(00229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信立泰(00229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61482ec-dfc0-47c4-a5fd-3684319090e6.PDF ─────────┬──────────────────────────────────────────────── 2026-04-20 20:11│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信立泰(00229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88054ab-9039-4775-9ef8-8f5753d77c9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1│信立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579.PDF ─────────┬──────────────────────────────────────────────── 2026-04-21│信立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589.PDF ─────────┬──────────────────────────────────────────────── 2025-10-28│信立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221.PDF ─────────┬──────────────────────────────────────────────── 2025-08-20│信立泰: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284.pdf ─────────┬──────────────────────────────────────────────── 2025-04-22│信立泰: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4312.PDF ─────────┬──────────────────────────────────────────────── 2025-03-29│信立泰: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6959.PDF ─────────┬──────────────────────────────────────────────── 2024-10-22│信立泰: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51312.PDF ─────────┬──────────────────────────────────────────────── 2024-08-27│信立泰: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4361.PDF ─────────┬──────────────────────────────────────────────── 2024-04-23│信立泰: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13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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