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96 辉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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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9 │辉煌科技(0022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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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9 │辉煌科技(0022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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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7 │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完成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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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40 │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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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建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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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辉煌科技(002296):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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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建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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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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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 │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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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9 │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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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9│辉煌科技(0022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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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6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
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7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公司研发楼1209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6人,代表股份56,817,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
43%。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5,85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96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9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9
6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80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郑建彪先生、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024,4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42%;郑建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68,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5258%。
1.02、选举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007,7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48%;宋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51,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7909%。
本次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清律师、朱浩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
五、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daf545b5-eb01-426f-9a14-191d8e122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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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9│辉煌科技(00229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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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grandallbj@grandall.com.cn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401号致: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清
律师、朱浩力律师(简称“本所律师”)见证公司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
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省)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现行有效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但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
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任何
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情形,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之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
info.com.cn)上刊登了《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简称“《股东会通知》”)。公
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会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的
资格、审议的议案内容,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8日 14: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88 号研发楼 1209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鹰先生主持。
(二)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董事会已以公告形式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议案与公告一
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6人,均为截至 2026年 7月 2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817,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843%。
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856,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33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6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6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6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80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进行认证。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除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
改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会
议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24,4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58%。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选举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07,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8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90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ea95dd5-a113-487e-80a8-54d2a73550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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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9:47│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完成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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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郑建彪先生、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上述独立董事补选工作相关程序已履行完毕,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郑建彪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原独立董事谭宪才先生的辞职申请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正式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宪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谭宪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谭宪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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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40│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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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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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建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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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建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70129c1-3564-409b-96db-7ff59ff1b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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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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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原因及背景
1、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有 5名,低于《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
2、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谭宪才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
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谭宪才先生
辞任将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谭宪才先生离任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任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谭宪才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宪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谭宪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谭宪才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核,拟补选郑建彪先生和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郑建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对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郑建彪先生和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其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补选郑建彪先
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b69c1625-02a2-4464-9af9-c063344f2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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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建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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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建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88c46c7-6cfb-472b-aff2-1085bfebb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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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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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06f2091-bf12-49ca-86df-30aaae97f7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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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52│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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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fd9281a-4c9f-48e5-bdb4-4530537f7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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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9│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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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7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研发楼12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00按照相关规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证券事务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6年7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
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
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志敏
联系电话:0371-67371035
传真:0371-67388201
邮箱:zqb@hhkj.cn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6、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59eea5ba-8004-4caa-b5e9-3c9fe4b14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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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6│辉煌科技(002296):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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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1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88 号公司研发
楼 1209 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李海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2、选举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上述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待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工作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董事会同意补选郑建彪先
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与承诺》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2、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7f85066-d42c-4e1e-a93a-ae32ef6bc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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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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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6 年 5月 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具
体内容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89,58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测算现金分红
总额为50,645,454.6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
的,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9,58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现金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9 李海鹰
2 00******589 谢春生
3 01******587 杜旭升
4 01******888 张奕敏
5 01******940 郭治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
咨询联系人:郭志敏
咨询电话:0371-673710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安排时间和付款通知的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a792d38-471c-4771-97bb-970325116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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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逝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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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获悉,公司独立董事周建民先生近日不幸因病逝世,公司董事会对此致
以沉痛哀悼,并向其家属表达深切慰问。
周建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为公司相关决策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在保障董事会合规运作、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谨此对周建民
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由6名减少至5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和独立董事人数。为确保公司治理完善、持续规
范运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ddadda0-338e-4401-be8e-97d7269f74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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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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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
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公司研发楼1209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3人,代表股份65,369,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
94%。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55,855,9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5%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9,513,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4,650,9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9%;反对68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442%;弃权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79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76%;反对682,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51%;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56,0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38%;反对1,157,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7702%;弃权5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30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55%;反对1,157,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38%;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898,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97%;反对1,42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814%;弃权4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42,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378%;反对1,426,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92%;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0%。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773,4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85%;反对1,53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520%;弃权5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91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238%;反对1,537,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12%;弃权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9%。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16,1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8%;反对1,4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417%;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6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238%;反对1,400,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59%;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3%。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13,33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25%;反对1,40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1472%;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5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44%;反对1,403,6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8%;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8%。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参加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清律师、朱浩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f6e8b48-2a73-4332-862c-bc15add5c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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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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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858c708-36ce-4928-9863-6a12dd021c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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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7│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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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5 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资金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研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合同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事项
及关联交易等;在此基础上确定了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安全质量及资产管理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结合公司
当前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本标准同比上年度优化调整了缺陷分类判断指标。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3%≤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3%
<资产总额的 1%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义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重大舞弊行为;
(2)因发现以前年度重大错报而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由于政策变化或其
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如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义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措施;
(4)对于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B)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利润总
的 5% <利润总额的 5% 额的 3%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义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长期未得到整改;
(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如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义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完善,出现较大失误;
(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形成较大损失;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制度体系存在重要缺陷;
(5)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长期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海鹰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d1898e-6d45-455e-a6b5-4c179e629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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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6│辉煌科技(002296):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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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6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北京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区 7号楼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海鹰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下同),《2025
年年度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
有效落实股东会决议,扎实推进会议议案执行,有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相应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谭宪才先生、王涛先生、周建民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谭宪才先生、王涛先生、周建民先生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4、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8,511,865.4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93%;利润总额211,959,958.0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1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106,092.9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85%。
5、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巨
潮资讯网。
7、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
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以及全体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
公告》。
关联董事谢春生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0、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拾陆亿伍仟万元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非融资性保函、
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
向平安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
整,授信期限为三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交通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二年;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为一年。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鹰先生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全权办理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14、会议以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5、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 2、议案 4、议案 6、议案 9、议案 11、议案 14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5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7、议
案 8、议案 12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8fa472-4133-4ca8-8039-a9abba2149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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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6│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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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aef3fe-c1f4-42bf-b261-4e8c7e8c3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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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5│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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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计了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847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辉煌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辉煌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辉煌科技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辉煌科技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辉煌科技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常和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瑞瑜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7日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 上市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
资金占用 名称 市公司的关 公司 期初占 占用累计 度占用 年度偿 期末占 形成 质
联关系 核算 用资 发 资金 还 用 原因
的会 金余额 生金额( 的利息( 累计发 资金余
计科 不含利息 如有) 生金额 额
目 )
现控股股 非经营
东、实际 性占用
控制
人及其附 非经营
属企业 性占用
小计
前控股股 非经营
东、实际 性占用
控制
人及其附 非经营
属企业 性占用
小计
其他关联 非经营
方及其附 性占用
属 非经营
企业 性占用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上 上市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
资金往来 名称 市公司的关 公司 期初往 往来累计 度往来 年度偿 期末往 形成 质
系 核算 来资 发 资金 还 来 原因
的会 金余额 生金额( 的利息( 累计发 资金余
计科 不含利息 如有) 生金额 额
目 )
控股股东 非经营
、实际控 性往来
制人
及其附属 非经营
企业 性往来
上市公司 天津辉煌路 控股子公司 其他 6,957.9 2,000. 4,957. 生产 非经营
的子公司 阳科技有限 应收 8 00 98 基础 性往来
及 公司 款 建设
其附属企 非经营
业 性往来
其他关联 经营性
方及其附 往来
属 非经营
企业 性往来
总计 6,957.9 2,000. 4,957.
8 00 98
本汇总表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李海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永贺 会计机构负责人:窦永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fbed18-db2c-47da-a933-a97e2bc448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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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5│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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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d62afb-ee36-44e3-90a9-b644c32e5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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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5│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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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166099-281d-442c-8661-5069f2405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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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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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研发楼12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
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证券事务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
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
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志敏
联系电话:0371-67371035
传真:0371-67388201
邮箱:zqb@hhkj.cn
5、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6、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d7607a-4718-4f26-8f96-9944abc3f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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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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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建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23f658-3c7e-4c7a-8b8e-a3d06c7a4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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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4│辉煌科技(00229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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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
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但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六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
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职工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
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自作出之日解任生效。第八条 公司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
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第九条 除非另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
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十条 除非另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
务:
(一)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二)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有权就解除董事职务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
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向董事会办妥所
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
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五条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
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公司对其开展的离任审计和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
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
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
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
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关承诺。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任期尚未结束或者离职尚未生效的董事,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持股管理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
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上述转让比例的限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以及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现行以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e607849-f5d0-47ac-a5b6-11fac7bdaa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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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4│辉煌科技(00229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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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仅适用本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
事会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支付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第八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
酬标准,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标准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按期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的津贴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二)职工董事
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公司职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承担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薪酬。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年度基本报酬。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差异化设置岗
位系数。基本薪酬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第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和薪酬并予以
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应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现行以及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按照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2f67e59-d4d6-4a97-ba82-99d977124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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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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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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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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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宪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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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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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87,106,0
92.9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8,948,996.10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8,894,899.6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812,309,92
5.22 元,减去 2025 年实施现金分红 77,916,084.00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814,447,937.71 元,资本公积期末
余额为660,042,099.96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89,58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测算现金分红总额为 50,645,454.60 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
的,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645,454.60 77,916,084.00 38,958,04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87,106,092.94 274,537,418.47 164,401,129.65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230,723,589.67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814,447,937.71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67,519,580.6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08,681,547.02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67,519,580.6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50,645,454.6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67,519,580.
60 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80.28%,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投资规划、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 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等,是国内领先的轨道交通运维设备供应商及运营维护集成
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要客户是国铁集团下属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及大型企业自备铁路的建设方。我国轨道交
通行业近十年取得了瞩目的高速发展,随着高铁路网的日趋完善,和各城市轨道交通网的开通运营,设备更新改造需求随着相关宏观
政策的落地逐步释放,整体投资有望持续保持高位,市场容量巨大,公司研发创新及持续发展仍存在较大空间。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
的研发投入仍需继续加大,以争取把握未来的市场机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规定。鉴于公司运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在提升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未来持续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到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
未来发展规划。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的战略发展规划,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
要,主要用于创新研发、产能扩充以支持市场扩张,确保业务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方面提升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发挥研发创新优势,加大产品市场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经营的效率;另一方面,稳步
推进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进展,争取尽快形成新的业务增长平台。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
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615,075,145.62 元、606,287,123.29 元,其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19.25%,19.13%,均
低于50%。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188081e-f81e-4594-bdf8-b3aca8da0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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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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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谭宪才、王涛、周建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谭宪才、王涛、周建民的任职经历以及各自出具的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上述人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63a464-668a-4546-9630-570d138b5d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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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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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847d69d-2c2a-4a6f-bf21-4f7b662f9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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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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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
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 2026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
董事长作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的 20%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薪酬方案执行。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 20 万元/年,按月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职工董事
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基本薪酬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能
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与绩效评价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的 20%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
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因换届、改选等原因新聘任的董事、高管,当年任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按照当年绩效考核结果及实际任期月份数计算发
放绩效奖金。
3、因换届、改选、退休等原因离任的董事、高管,按照当年绩效考核结果及实际任期月份数计算发放绩效奖金,其绩效薪酬的
发放时点及对应比例也须与上述薪酬方案相关规定一致。
4、因个人原因辞职、自动离职、违纪等被解聘或辞退,不再发放当年绩效奖金。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a257f4-b1a2-44d8-b3af-aad28e0718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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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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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1、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
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损失总金额为 136,588,399.53 元,明细如下表:
项目 资产名称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占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元)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信用减 应收票据 671,790.91 0.24%
值损失 应收账款 126,133,534.07 45.94%
其他应收款 322,016.65 0.12%
小计 127,127,341.63 46.31%
资产减 合同资产 1,970,718.11 0.72%
值损失 固定资产 3,788,775.22 1.38%
存货及合同履约成 3,701,564.57 1.35%
本
小计 9,461,057.90 3.45%
合计 136,588,399.53 49.75%
3、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公司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单项资产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26,133,534.07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如下:
资产名称 期末余额(元)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1,335,003,792.26 326,424,084.85 1,008,579,707.41
(二)本次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元) 本期计提(元)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3,676,637.08 126,133,534.07 -3,386,086.30 326,424,084.85
(三)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依据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无风险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代扣个人社保和公积金等应收款项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
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20
2-3 年 30
3-4 年 60
4-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使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136,588,399.53 元,相应减少 2025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6,588,399.53 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减值准备计
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
性,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2c0bd2f-aab3-44fd-b48c-e65e06f5f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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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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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成立时间:2011 年 01 月 24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
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上年度审计机构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
及研究,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及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
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立信出具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1 月 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具备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以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电话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审计计划、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审计关键事项、审计进展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协调。
3、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274f298-542d-4e0d-9cc7-7077ef3ce0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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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2│辉煌科技(00229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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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c539e94-3987-40de-9d4a-68f632d9a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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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辉煌科技(00229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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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78fe8c-00ed-44f8-a2fb-377e42ef5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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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51│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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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77f142-2fac-448d-9f30-e2a5f9f7b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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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0│辉煌科技(00229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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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
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有效期内授权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导致实际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或极端情形下,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严重冲击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甚至造成本金损失的可能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科技”或“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主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3、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
4、投资额度及期限:拟用于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该额度包括将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何
一时点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5、投资品种: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6、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的自有资金
。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核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批。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类。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
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公司财务总监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
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产品
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
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7f4f9d-5e9a-410f-adb9-0907f417ac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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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辉煌科技(002296):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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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e1508816-c5f0-4cf3-8df3-360fe45ba6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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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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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88号公司研发楼1209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
7、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5人,代表股份66,024,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
77%。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55,85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10,16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10,16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9人,代表股份10,168,92
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093,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96%;反对8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124%;弃权6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237,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8427%;反对86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211%;弃权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363%。本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清律师、董靖政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8029fa9f-2694-429a-92d5-74bf3a8b1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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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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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
/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斯德哥尔摩/纽约/马来西亚/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grandallbj@grandall.com.cn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5]第 0626号致: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清
律师、董靖政律师(简称“本所律师”)见证公司 2025年 12月 9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
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简称“《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
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对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
股东会的议案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的承诺和保证,即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任何
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之情形,其中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保证与正本或原件相符。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之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简称“《股东会通知》”)。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会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的资格、审议的议案内容,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2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4:3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88号研发楼 120
9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鹰先生主持。
(二)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月 9日 9:15-9:25,9:30-11:30,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 9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董事会已以公告形式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出席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255人,均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024,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477%。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5,855,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
33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6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6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10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168,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2%。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经本所律师审查相应资料,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议案内容一致;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对《股东
会通知》中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股东会通知
》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
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两名股东代表和律师审核了表决票和表决结果,并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093,6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96%;反对 86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4%;
弃权 6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37,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27%;反对 86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5211%;弃权 6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3%。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业经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经审核,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公告的议案和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通过的
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公司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6323f876-23a2-48ec-aae9-e93d2cb85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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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31│辉煌科技(002296):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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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北京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区 7号楼七层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海鹰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52a67ad5-5f68-488a-adf1-0753d78ee2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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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29│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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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148b26e3-d29d-4d01-ae3e-9af1ad8a8e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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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6:27│辉煌科技(00229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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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15e24cb2-851f-410c-a557-24b385535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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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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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eb173ec-cc64-4cd8-b0ec-4c75214729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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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辉煌科技(00229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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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3897ca14-7643-49b8-b069-799d5d643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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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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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c5932b41-7c7f-4f4b-8ac0-82925becf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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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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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c6095912-5207-4a1d-9cb7-f7cfdf7260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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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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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科技(00229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a1ff5c24-5c1e-42cb-b0f6-0a2c4d993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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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辉煌科技(00229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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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7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188号公司研发楼
1209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 6人,会议由李海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25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0158ea1e-7c34-4fbe-a835-56b4b04cb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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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1:44│辉煌科技(002296):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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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 月 8日召开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李海鹰先生(董事长)、谢春生先生
2、独立董事:谭宪才先生、王涛先生、周建民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黄继军先生
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
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委员会 主任委员 成员
审计委员会(3人) 谭宪才 李海鹰、王涛
提名委员会(3人) 王涛 谢春生、周建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周建民 谢春生、谭宪才
战略决策委员会(6人) 李海鹰 谢春生、谭宪才、王涛、周建民、黄继军
以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谭
宪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谢春生先生
2、副总经理:杜旭升先生、张奕敏女士、郭治国先生
3、财务总监:窦永贺女士
4、董事会秘书:杜旭升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郭志敏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杜旭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4)。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旭升 郭志敏
办公地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
道 188号 大道 188号
电话 0371-67371035 0371-67371035
传真 0371-61388201 0371-61388201
电子信箱 duxusheng@hhkj.cn guozhimin@hhkj.cn
三、其他情况
1、原监事黄继军先生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原监事郝恩元先生和杨超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恩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749 股,杨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对其股份变动情况进行合规
管理。
2、侯菊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侯菊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0,289股,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
进行合规管理。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59399bd5-7982-4d83-ae58-b17b0e17680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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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辉煌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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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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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辉煌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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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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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辉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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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辉煌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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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30/1224330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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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辉煌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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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辉煌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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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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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辉煌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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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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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辉煌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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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31/1220754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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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辉煌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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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7199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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