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97 博云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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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7 │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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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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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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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韦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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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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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肖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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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周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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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韦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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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博云新材(00229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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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1 │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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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47│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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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云新材”)于近日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
)核准,公司采用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101,789,77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20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31,096,598.8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4,936,792.4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 7月 16日,公司连同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续状态
1 博云新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0295 已注销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2 博云新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7089868 已注销
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3 博云东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0297 本次注销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4 博云东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85077899 已注销
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全部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博云东方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1 博云东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0297 2020年募集资金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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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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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bf52c3b-444f-4bae-b6df-7aa433b24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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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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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韦凯被提名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函披露之
日,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将
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韦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5074bae-d3ea-41ee-a175-67411c2fd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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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韦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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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韦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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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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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汉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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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肖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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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肖汉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471bac0-87c7-4673-9ddd-3443db464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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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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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周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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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韦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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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韦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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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博云新材(00229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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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提名戴志利先生、姜锋先生、冯志荣先生、张瑛杰先生、李标先生、陈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
简历见附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肖汉宁先生、周兰女士、韦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咏先生、蒋建湘先生、李寒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职务,公司对三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肖汉宁先生、周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韦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
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周兰女
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独立
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
超过三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0d479f5-2506-478d-8cfb-1fc995570c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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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1│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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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7月 11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提名戴志利先生、姜锋先生、冯志荣先生、张瑛杰先生、李
标先生、陈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戴志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2.提名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3.提名冯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4.提名张瑛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5.提名李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6.提名陈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提名肖汉宁先生、周兰女士、韦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肖汉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2.提名周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3.提名韦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7月 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要提交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d7a6d72-c640-463a-b466-7b7617dd75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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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8│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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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 2026年 7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7月 30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30日上午 09:15至 09:25,0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30日 0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2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戴志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姜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冯志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张瑛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李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6 选举陈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肖汉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周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韦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人,独立董事 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7月29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9日上午 09:00至 11:00、下午 14:00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 346号博云新材 616室
邮政编码:410205
传真:0731-88122777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爱丽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五)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验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695d1fd-ce9c-415a-af1e-3d4e0a1c2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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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博云新材(002297):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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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潘传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潘传平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生效后,潘传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潘传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将
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
前,潘传平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
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及相关后续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传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
的其他承诺事项。
潘传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客观独立、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公
司董事会对潘传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7f299d8-4c24-4fd6-9426-d9d7da6e8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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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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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上午 09:15至 09:25,0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0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志利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21人,代表股份数126,226,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025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719人,代表股份数29,561,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81%。
2.现场会议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1名,代表股份数123,805,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1.6027%;参加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710名,代表股份数2,420,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22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21,331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3%;59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7%;11,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8,955,6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17%;594,1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7%;11,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2.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19,7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0%;59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7%;13,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8,954,0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63%;594,1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7%;13,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3.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18,3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9%;59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3%;12,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8,952,6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16%;596,2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8%;12,3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4.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情况:125,618,9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4%;59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11%;13,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8,953,2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36%;594,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8%;13,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5.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573,7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6%;63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9%;20,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8,908,0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07%;632,3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20,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6.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
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28,905,0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5%;63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1390%;2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28,905,0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5%;632,3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23,8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旷阳、侯令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34fee91-971c-443b-b96b-46a6c3da8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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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9:04│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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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
所律师见证意见。
为发表本所律师见证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本所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 6月 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2、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5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6日下午 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上午 9:15至 9:25,9:30—11:3
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721人,代表股份 126,226,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2.0251%。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1人,代表股份 123,805,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
6027%,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710人,代表股份 2,420,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22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身
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21,3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3%;59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7%;11,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55,6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17%;59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7%;11,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19,7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0%;59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7%;13,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54,0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63%;59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7%;13,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618,3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9%;59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3%;12,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52,6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16%;596,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8%;12,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情况:125,618,9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84%;59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11%;13,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53,2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36%;594,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8%;13,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25,573,731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6%;63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9%;20,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08,0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07%;63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20,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8,905,05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5%;63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2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28,905,05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05%;632,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23,8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
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3ae6747-d409-4c43-af8f-626b1fdc9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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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0:02│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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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
2297)自 2026年 4月 10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至 2026 年 6月 22 日收盘,累计涨幅超过 150%。公司股票价
格短期涨幅较大,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公司已多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多次提示公司股
票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股票价格存在短期快速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理性投资。
2.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51.69,公司滚动市盈率 8
4.14(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快速上涨且偏离大盘指数,存在非理
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1.6 规定,相关不实言论可能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同时可能对投资
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误导。经公司自查并核实相关情况,现针对不实言论予以澄清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麓谷基地的产能情况
博云东方麓谷基地硬质合金棒材类产品的合计设计产能约为 800 吨/年,传闻所称“满产后 PCB专用纳米钨棒总产能 1800 吨/
年”与事实严重不符。2025年度,博云东方的纳米晶硬质合金棒材销售收入占公司 2025年度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足 7%)。公
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关于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产品销售情况
2026年 1月 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云东方暂未向中钨高新子公司金洲精工供应高端钻针母材产品;亦未向日本佑能出口高性能
硬质合金棒材产品。2026年 1月 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云东方向鼎泰高科供应极少量的数控刀具钨钢棒料,占同期确认销售收入的
比例不足 0.1%。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10日至 2026年 6月 22日收盘,累计涨幅超过150%,期间多次涨停且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截
至 2026年 6月 22日股票价格为 31.20元/股,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存在市场情绪过热。
公司已多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多次提示公司股票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股票价格存在短期快速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51.69,公司滚动市盈率 84.1
4(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股价快速上涨且偏离大盘指数,存在非理性
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83c5ebb-a050-4598-8f64-0cbfd0e92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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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8│博云新材(0022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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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6 年 6月 16 日、6月 17 日、6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50.52,公司滚动市盈率 76.4
8(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
业绩预增公告》,至 2026 年 6月 18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
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3.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截
至目前,公司商业航天产品在 2026 年度暂未确认销售收入。
4.公司与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
9%,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度,合资公司净资产-3072.08万元,营业收入为 3743.76万元,净利润为-3320.59万元。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硬质合金板块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主要原材
料碳化钨及硬质合金产品价格波动,促使子公司博云东方硬质合金产品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增幅显著。前述原材料价格、产品盈利水平
受供需、大宗商品行情的影响具备波动性,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6.经核查,2026 年至今博云东方暂未向中钨高新子公司金洲精工供应高端钻针母材产品,也未确认销售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7.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下跌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16 日、6月 17 日、6月 18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查
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3.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50.52,公司滚动市盈率 76.4
8(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自 2026年 4月 10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
预增公告》,至 2026 年 6月 18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
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截
至目前,公司商业航天产品在 2026年度暂未确认销售收入。
5.公司与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
9%,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度,合资公司净资产-3072.08万元,营业收入为 3743.76万元,净利润为-3320.59万元。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6.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硬质合金板块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主要原材
料碳化钨及硬质合金产品价格波动,促使子公司博云东方硬质合金产品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增幅显著。前述原材料价格、产品盈利水平
受供需、大宗商品行情的影响具备波动性,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7.经核查,2026 年至今博云东方暂未向中钨高新子公司金洲精工供应高端钻针母材产品,也未确认销售收入。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24c8bbdd-3b5d-4df6-8b1d-ff2b7a472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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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6│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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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要提交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936af18-3ace-44a9-b869-73c0d8c82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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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4│博云新材(0022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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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坚持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坚持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
务管理部等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公司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相关薪酬政策考核确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基本年薪:根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的岗位职责和任职人员的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二)绩效年薪:以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任期激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关项目。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退休、岗位调整等原因离任或变更职务的,薪酬按其实际任
职时间及实际绩效计算。
第四章 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效益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2a45a48-4741-49df-86b7-5155ba2778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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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3│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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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26日上午 09:15至 09:25,0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6日 0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雷锋大道 346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本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媒体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月25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5日上午 09:00至 11:00、下午 14:00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 346号博云新材 616室
邮政编码:410205
传真:0731-88122777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张爱丽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五)其他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验入场。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7b382d5-6daf-485e-8efb-d6f2986e5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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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2│博云新材(00229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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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
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 万元人民币(含税),实际任期内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相关薪酬政策考核确定;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基本年薪
按月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进
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ce2cb4c-13fe-42c1-8d9c-128acae38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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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2│博云新材(002297):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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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8113ce4-f9dc-4140-8598-2f16e4090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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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20│博云新材(002297):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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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f72eae7-45bd-4851-a7b6-998e3ac07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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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12│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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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云新材”)于 2025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
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资金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62a5816-95a7-43ee-9cac-da41ea199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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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8│博云新材(0022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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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年 5月 26日、5月27日、5月 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
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
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380,160,793.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307,066.27元
。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a5ac7f8-715f-4aef-b387-802cb4c8a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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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8│博云新材(0022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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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年 5月 26日、5月27日、5月 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
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日
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380,160,793.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307,066
.27万元。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b3b5727-50e9-46d8-8e11-9255c7fa36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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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28│博云新材(00229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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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6 年 5月 21 日、5月 22 日、5 月 2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但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自 2026年 4月 10 日披露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至 2026年 5月 25日收盘,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超过 150%,期间多次涨停且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45.78,公司滚动市盈率 78.8
6(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显著偏离大盘指数
,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
4.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硬质合金板块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碳化钨为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根据中钨在线相关数据显示,截止目前碳化钨粉价格报 1150元/公斤,自高位回落 50.9%。公司硬质合金产品月销量出现下滑、硬
质合金产品毛利率已逐步回落,根据公司硬质合金现有库存、月均销量情况,预计 2026年下半年公司硬质合金毛利率将会逐步下降
并回落至行业正常水平。如原材料价格继续出现下行,将会出现公司硬质合金毛利率回落速度加快的风险。
5.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2026
年以来公司商业航天产品尚未形成销售收入。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
性炒作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6.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平台有投资者发帖,称“公司和蓝箭航天签署了2026-2028年累计 5.6亿元框架协议…”“公司为蓝箭航
天‘朱雀三号’可回收火箭热防护系统的独家供应商…”“公司的碳/碳喉衬已批量配套‘快舟系列’,高品复购的耗材,业绩将成
几何级数增长…”“公司与霍尼韦尔组建合资公司,预计 2026年随着相关产品交付量加速,为公司带来确定性营收增量…”等。公
司在此郑重澄清,以上信息均属不实言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下跌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年 5月 21日、5月22日、5月 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4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澄清说明
近期,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平台有投资者发帖称“公司和蓝箭航天签署了2026-2028年累计 5.6 亿元框架协议…”“公司为蓝箭
航天‘朱雀三号’可回收火箭热防护系统的独家供应商…”“公司的碳/碳喉衬已批量配套‘快舟系列’,高品复购的耗材,业绩将
成几何级数增长…”“公司与霍尼韦尔组建合资公司,预计 2026 年随着相关产品交付量加速,为公司带来确定性营收增量…”等。
对此,公司澄清并郑重声明如下:
1.关于碳/碳喉衬批量配套“快舟系列”的传言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 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2026年
以来公司商业航天产品尚未形成销售收入,也没有“快舟系列”配套碳/碳喉衬产品的销售收入。相关传闻严重失实。
2.关于与蓝箭航天签署相关合同的传言
公司未与蓝箭航天签署任何框架协议,也并非蓝箭航天‘朱雀三号’可回收火箭热防护系统的供应商。相关传闻纯属捏造。
3.关于与霍尼韦尔组建合资公司的事项
公司与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9%
,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度,合资公司净资产-3072.08万元,营业收入为 3743.76万元,净利润为-3320.59万元,合资公
司长期亏损,已资不抵债。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请查阅公
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但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自 2026 年 4月 10 日披露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至 2026年 5月 25 日收盘,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超过 150%,期间多次涨停且触及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45.78,公司滚动市盈率 78.8
6(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显著偏离大盘指数
,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
5.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主要是因为硬质合金板块收入增加及毛利率上升所致。碳化钨为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根据中钨在线相关数据显示,截止目前碳化钨粉价格报 1150元/公斤,自高位回落 50.9%。公司硬质合金产品月销量出现下滑、硬质
合金产品毛利率已逐步回落,根据公司硬质合金现有库存、月均销量情况,预计 2026年下半年公司硬质合金毛利率将会逐步下降并
回落至行业正常水平。如原材料价格继续出现下行,将会出现公司硬质合金毛利率回落速度加快的风险。
6.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 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202
6年以来公司商业航天产品尚未形成销售收入。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
理性炒作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791da08-a848-46cd-902a-f9f75de36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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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7│博云新材(002297):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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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曾光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
工作安排原因,曾光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光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曾光辉先生辞去董事会
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曾光辉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曾光辉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戴志利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才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陈才先生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传真号码:0731-88122777
电子邮件:hnboyun@hnboyun.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 346号
邮政编码:41020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8a584a6-ec86-4303-91c0-95d7d11161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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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5:46│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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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5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f31627c-893e-4dfd-b78e-cf2c75a2a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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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7│博云新材(002297):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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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博云”)成立于 2012 年,由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简称“霍尼韦尔中国”)共同出资设立,为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9%。近期,公司收到相关通知,霍尼韦尔博云的另一股东霍尼韦尔中国拟将其持有霍尼韦尔博云的 51%股权转让给霍尼韦尔航空器
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航空上海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标的股权基于评估作价
923.83万元人民币。
上述股权转让系霍尼韦尔中国及其股东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正在进行的资产重组及分拆上市等计划的一部分,公司拟放弃本次优先
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霍尼韦尔博云 49%股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与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有关的文件。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股权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54753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科路 555弄 1号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余峰
注册资本:4060万美元
成立时间:1996年 06月 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一)在中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
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章程)(三)向其投资者、关联公司及其在中国所投资企
业提供咨询服务(四)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设立科研开发设施从事新产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
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有关技术服务(六)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公司或其母公司集团签有技
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
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的需要,可在国内外采购集成配套产品(八)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
市场开发,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为其母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
售后服务(十一)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十二)承
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三)委托国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业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股权受让方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航空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GD02C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 24号 1幢三层南部位 301室法定代表人:Jun Xu
注册资本:126441.234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年 04月 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
股权结构:目前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由于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正在进行分拆,未来霍尼韦尔航空器材(
上海)有限公司将成为霍尼韦尔航空航天公司的旗下子公司。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1888号
成立日期:2012年 10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冯志荣
注册资本:98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55814597X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博云新材持有其 49%股权,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霍尼韦尔博云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1526.32 万元、净资产-3072.08 万元,营业收入 374
3.76 万元,净利润-3320.59万元。
四、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对霍尼韦尔博云的持股比例下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0074e8-2650-4caa-a7a5-b99daf876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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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博云新材(0022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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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da3a31-0a88-4fa8-a084-415facfab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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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46│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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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4月 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尼韦尔博云”)是公司的重要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9%。现霍
尼韦尔博云的另一股东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霍尼韦尔博云的 51%股权转让给霍尼韦尔航空器材(上海)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为 923.83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
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f5f1ae7-106e-44c3-bebf-c50817026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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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6│博云新材(002297):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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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年 5月 2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730,000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高
创投于 2026年 4月 14日至2026 年 4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7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
前述权益变动后,高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28,655,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高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高
创投共计减持股份 5,730,000股,减持比例为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一)高创投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均价(元 成交数量 减持比例
/股) (股) (%)
湖南湘投 集中竞价 2026年4月14日至 14.49 4,072,000 0.71
高科技创 16日
业投资有 集中竞价 2026年4月23日 21.59 1,658,000 0.29
限公司 合 计 — — 5,730,000 1.00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照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湖南湘投高 合计持有股份 32,727,202 5.71 26,997,202 4.71
科技创业投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2,727,202 5.71 26,997,202 4.71
资有限公司 有限售流通股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
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3.高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bda5d0-f797-4c24-9796-8ed3dce2e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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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08│博云新材(0022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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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6 年 4月 16 日、4月 17 日、4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 4月 15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截至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43.22,公司滚动市盈率 180.
31(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显著偏离大盘指数
,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
3.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
且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硬质合金产品 2025年度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4.34%。碳化钨为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在原材料价
格保持目前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硬质合金现有库存、月均销量情况,目前高毛利水平无法长期持续,预计 2026年下半年硬
质合金毛利率将会逐步下降并回落至行业正常水平。如原材料价格出现下行,将会出现毛利率回落速度加快的风险。
5.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硬质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装备制造
、国防军工、电子工业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如果公司硬质合金市场客户新增采购行为出现大幅波动,将对硬质合金产品市场需求以及
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较大影响,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国家对钨矿开采实施总量管控及
配额生产,若原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3)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受报告期
营业收入增加及部分客户信用周期延迟所致,2025 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超 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继
续随收入增长而增长,应收账款风险持续加大。6.公司过往连续多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低或为亏损,盈利能力较弱,可
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近几年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公司多年来一直未进行分红。
7.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下跌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年 4月 16日、4月17日、4月 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 4月 15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相关财务数据未对外提供。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三)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3日、4月 14日、4月 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已于 4月 15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其后,公司股票于 2026年 4月 16 日、4月 17 日、4月 20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截至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43.22,公司滚动市盈率 180.31
(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快速上涨,显著偏离大盘指数,
存在严重的市场情绪过热、严重的非理性炒作情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
(四)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 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
%),且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公司硬质合金产品 2025年度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4.34%。碳化钨为公司硬质合金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在原材
料价格保持目前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硬质合金现有库存、月均销量情况,目前高毛利水平无法长期持续,预计 2026 年下半
年硬质合金毛利率将会逐步下降并回落至行业正常水平。如原材料价格出现下行,将会出现毛利率回落速度加快的风险。
(六)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硬质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装备制造
、国防军工、电子工业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如果公司硬质合金市场客户新增采购行为出现大幅波动,将对硬质合金产品市场需求以及
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较大影响,进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影响。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国家对钨矿开采实施总量管控及配额
生产,若原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3.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受报告期营业收入
增加及部分客户信用周期延迟所致,2025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超 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继续随收入增
长而增长,应收账款风险持续加大。
(七)公司过往连续多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低或为亏损,盈利能力较弱,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近几年均为负值,
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公司多年来一直未进行分红。
(八)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95ee119-715a-438c-afd8-d6d8f127a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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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6│博云新材(0022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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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916727a-dc3b-4492-92c4-de681d40c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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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6│博云新材(0022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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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云新材
股票代码:0022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 A座 9楼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731-8595298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 4月 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
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高 指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创投
博云新材、上市公司、 指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博
云新材4,07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约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1%,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比例触及5%的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号芯城科技园 4#栋
305C房
(3)法定代表人:杨焯林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70489923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资本经营,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
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00年 02月 23日至 2050年 02月 23日(9)通讯方式:0731-85952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杨焯林 男 董事长 中国 长沙 否
黄治 男 总经理 中国 长沙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博云新材股份之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博云新材股份导致的权益变动。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减持期间内。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少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2,727,2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股份 28,655,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3%。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高创投 集中竞价 2026年4月14日至 14.49 4,072,000 0.71
2026年4月16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年 12月 5日至 2025年12月 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5,730,000
股。除前述情况及本期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6年 4月 16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cec7aa7-8907-4170-8d76-85421c4c4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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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9:43│博云新材(0022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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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
易日(2026年 4月 13日、4月 14日、4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至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所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之金属制品业(C33)滚动市盈率 41.0
6,公司滚动市盈率 135.46(数据来源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
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
且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硬质合金产品 2025年度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4.34%。受主要原材料碳化钨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硬质合金
产品价格上涨,使得博云东方 2026年一季度硬质合金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增幅较大,未来业务是否能够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下跌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云新材;证券代码:002297)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
(2026年 4月 13日、4月14日、4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查,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除上述情况说明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截至本公告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目前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正有序开展,相关财务数据未对外提供。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届时请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
(三)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10 亿元,其中商业航天产品营业收入约 200 多万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
%),且二级市场交易和估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公司硬质合金产品 2025年度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4.34%。受主要原材料碳化钨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影响,硬质
合金产品价格上涨,使得博云东方 2026 年一季度硬质合金产品收入及毛利率增幅较大,未来业务是否能够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五)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市场风险。硬质合金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工
业及交通运输等领域,宏观经济环境将影响市场需求和硬质合金产品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国家对
钨矿开采实施总量管控及配额生产,若原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六)由于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近几年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公司多年来一直未进行分红。
(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389a217-4367-4c92-b5e9-7b9400eaf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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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53│博云新材(002297):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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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11,100.00万元—14,200.00万元 98.28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额:11,001.72万元—14,101.72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盈利: 10,627.45万元— 13,727.45万元 -295.75万元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额:10,923.20万元—14,023.2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0.1937元/股— 0.2478元/股 0.001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在硬质合金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碳化钨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公司硬质合金板块依托资金、规模、技术等优势,产品
整体实现量价齐升,使得硬质合金板块的收入及毛利率均有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1551674-998a-45be-982b-095d5585b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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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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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4d533c0-4d9e-4372-972f-8fcf10c6a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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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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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5.36 万元,加上
2024 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22,481.8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296.44万元。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53,562.33 -67,229,786.16 29,275,440.0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62,964,467.3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6,380,805.32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966,405.4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由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仍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因此 2025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在 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9a34c50-0a38-4f82-a231-5b9134900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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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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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 2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
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
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6年4月10日的《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5.36 万元,加上
2024 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22,481.8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296.44万元。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仍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因此 2025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在 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
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湖南银行、长沙银行、北京银行等 16 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3.05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设备更新贷款等)、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
司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用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戴志利先生、姜锋先生、刘咏先生、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李寒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4edaf2e-f70a-4486-8bcc-c7ce498db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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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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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周兰女士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肖汉宁先生、潘传平先生参加
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
经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独立董事签名:
周 兰: 肖汉宁:
潘传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628db04-864f-457c-aa7f-bb23edc63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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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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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及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业绩考核结
果及年度薪酬进行了确认。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及任期激励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及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及 2023~2025年各年度高管考核结果,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
价,确认了任期考核结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d7ae4fb-f57b-4e25-9ba8-b00ac171bd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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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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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肖加余,中国国籍,1956 年出生,博士,教授。1976 年 12 月至 1978 年 2月,任职于原广州铁路局株洲工务段;1982 年 1
月至 1987 年 12 月,任国防科技大学材料燃料系教员;1993 年 1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法国巴黎国立工艺研究院博士后研究;
1993年 11月至 1999年 9月,历任国防科技大学材料系教员、教研室主任、新材料研究所总工程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
,任国防科技大学一院副院长兼新型陶瓷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 4月至 2016年 5月,任国防科技大学
一院材料系教授;2019年 12月至 2023年 9月,任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7 4 3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4
公司在 2025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积极履行职责,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战略委员会相关议案,为公司发展战略的科
学决策提供依据。
2025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 第七届董事 戴志利(主任 第二次会 2025 年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
会战略委员 委员)、肖加 议 11 月 30 议案
会 余、冯志荣 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上对相关议案及事项客观公平地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 3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五次独立董 月 26 日
事专门会议
2 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次独立董 月 15 日
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时机,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全
年现场工作履职天数达到十五日,此外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勤勉尽
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
介绍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
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中的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4月 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 8月 25日,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开展的上述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
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未取消前)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2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查阅及审核,并对其 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本
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
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
酬的议案》,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总额进行了确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
审核,认为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认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谨慎、忠实地履
职尽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肖加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9552318-f466-4d4d-8c1a-081ddc25a0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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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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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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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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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d470701-7687-4cf5-b3b8-880d3d8e1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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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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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要求,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兰、潘传平,离任独立董事肖加余(于 2
026 年 1 月 28 日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兰、潘传平、肖加余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要求。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3e9e341-b8c6-486c-ac3b-4442adccf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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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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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
,公司于 2021年 7月 14日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628,096,598
.80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936,792.42元(
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6,159,806.3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年 7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8,007.28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52,209.22 万元,本年度使
用 5,798.06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8,007.2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 2,231.62万元,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2,966.73 万元。上述金额合计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615.98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
人民币 589.65 万元,该 589.65 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五次修订。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 7月 1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7月 1
6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一致,不
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备注
金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02
募集资金专户 6,700.00 - 已销户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9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57089868 募集资金专户 - - 已销户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783736000002
募集资金专户 28,109.66 2,231.62
公司长沙中大支行 9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85077899 募集资金专户 28,000.00 - 已销户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合 计 62,809.66 2,231.62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300.00万元,余额62,809.66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
资金专 户 56,109.66 万 元 ( 其 中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中 大 支 行43050178373600000297专户2
8,109.6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85077899专户28,000.00万元)。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570898
68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85077899账户已于2025年度注销。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5,198.35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2,231.62万元,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966.7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d32dbe6-12e1-4934-8860-c5a90a87f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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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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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
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及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4,903.84 万元,本期跌价转销
1,212.6万元,合计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利润总额 3,691.24万元。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发生额
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各项减值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41,711.44
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990,989.2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8,517.38
小计 20,364,183.34
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各项减值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0,964.76
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9,375,061.3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310,158.10
小计 28,674,254.64
本期计提合计 49,038,437.98
本期跌价转销 12,126,054.99
影响利润合计 -36,912,382.99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公司存货相关会计政策: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
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
合 2025 年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计提进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各项减值准备小计
2,036.42万元。
(二)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存货因市场变化、技术迭代、质量原
因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937.51万元。
根据公司相关资产项目的会计政策,公司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无
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31.02万元。
公司年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审慎评估,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10万元。
以上四项资产计提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各项减值准备小计 4,903.8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4,903.84 万元,本期跌价转销 1,212.6 万元,合计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3,691.24 万
元。本次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
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
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资
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七、备查文件
1、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bc7598f-7d38-4198-bd73-89895e6cc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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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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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0022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0774303-7287-4e84-ba13-b2f2afac2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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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博云新材(00229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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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
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已为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5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财务审计费用为
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75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7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二)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1、李新民,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拟签字会计师 2、周阳,2
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根据立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郑斌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斌 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年报 尚余 500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立信 元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015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年报、2016 1,096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年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 151名。
(六)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
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 2026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528a81f-2b79-40b0-a284-bc4fce7b2cb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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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博云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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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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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博云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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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95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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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博云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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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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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博云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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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83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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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博云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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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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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博云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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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9/1223030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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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博云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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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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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博云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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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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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博云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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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24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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