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0 太阳电缆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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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9 │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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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9 │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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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1 │太阳电缆(002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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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6 │太阳电缆(00230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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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5 │太阳电缆(002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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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5 │太阳电缆(002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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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 │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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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 │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董事会秘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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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 │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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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 │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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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9│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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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8849a4dd-5a61-4f41-895c-33e2399240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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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19│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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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924d1d0b-6447-4d58-b7ed-1537750614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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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21│太阳电缆(002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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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6,531,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36%)的股东
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力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670,01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目前,亿力集团持有公司 96,531,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36%,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经营需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及减持期间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亿力集团 不超过 减持股份的总数 采用集中竞价方 2026 年 2月 25日
21,670,011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 式减持不超过 至 2026 年 5 月 24
本的 1% 7,223,337 股 日(根据相关法律
减持股份的总数 采用大宗交易方
不超过公司总股 式减持不超过 法规规定禁止减
本的 2% 14,446,674 股 持的期间除外)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四)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与亿力集团此前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六)亿力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亿力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亿力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一致行动关系,不是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亿力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65bf7c1-b0a1-4687-8cb6-fba64dd7c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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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6│太阳电缆(00230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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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29c6ca66-fb29-4e6f-9ecf-fc8b29d183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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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5│太阳电缆(002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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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有效发挥协同效应,拟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高新”)在厂房、设备、房屋租赁和原材料采购等业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4,744.74 万元,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
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2025年 11月 30
类别 内容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 太阳高新 厂房、设 市场定价 463 331.94
出租厂房 备、房屋
及设备 租赁
向关联人 电缆料 市场定价 14,281.74 6,519.73
采购原材
料
小计 14,744.74 6,851.67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截至 2025 2025年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类别 内容 年 11 月 30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日实际发生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金额 (%) (%)
向 关 联 人 太阳高新 厂房、设 331.94 460.75 65.71 -27.95
出 租 厂 房 备租赁
及设备
向关联人 电缆料 6,519.73 15,211.11 58.24 -57.14
采购原材
料
合计 6,851.67 15,671.8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是按照双方可能发生业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务的上限预计的,实际发生额是基于实际市场需求确
定的,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经核查,公司与太阳高新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系市场需求
明 及客户业务关系调整所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行
为,该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注:审议关联事项时实际发生额截至 11 月 30 日,以上截至日期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福建南平太阳高新电缆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2MAECKK8H77
成立日期:2025 年 3月 13 日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太阳路 1号
法定代表人:陈亚洲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太阳高新资产总额7,134.28万元、净资产2,499.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6,060.42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3
.84 万元、净利润-500.06万元(2025 年 3月新成立,以上数字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太阳高新运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厂房、设备、房屋出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
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定价模式,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关联采购的原材料为:低烟无卤电缆料、化学交联电缆料、PVC 电缆料和硅烷交联电缆料,交易定价以中标价格为电缆料基价,
在此基础上增加材料涨跌差价计算交易价格。厂房、设备及房屋出租价格按市场定价,参考相近地段房屋及同类设备的市场公允价,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太阳高新签署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厂房设备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同太阳高新的交易是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的紧密合作,太阳高新生
产基地设于南平市延平区,原材料从生产车间到使用车间有效缩短原材料运输距离,为公司节约材料运输费用,进而降低原材料采购
成本;厂房、设备、房屋的租赁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且双方定价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以上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议案材料后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系市场需求及客户业务关系调整所致,是市场主体的正常经
营行为,该差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a7722b0b-2fe9-4562-a459-7b9ec00d63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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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5│太阳电缆(002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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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9adacd66-c151-4a15-92f1-0bb8cd787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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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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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规范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积极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年度
财务报告编制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
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
题的整改情况。
第七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重大会计差错等问题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在事先决议时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据,完成更正前审计委员会
不得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年报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审计委员会审核年报时投
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的,审计委员会应当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作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
理由的充分性作出判断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被改聘的会计
师事务所可以在股东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当依法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议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时,应当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作
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进
行审议;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未能取得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的,不得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应当适时启动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
解和恰当评价。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十三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
必要的条件。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本制度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cb5fc8a-9df9-42b2-8264-05f747f55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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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董事会秘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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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董事会秘书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9f3ef66d-69e3-4ef1-b685-6050e57ff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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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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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a85463aa-7b0a-42bb-9e8b-34d444d1a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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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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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7e5cf1aa-b45e-4d08-8b45-ad2007dc4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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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54│太阳电缆(002300):太阳电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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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
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年报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关
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活动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前述汇
报及考察应有书面记录。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承担监督评估责任。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应当通过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
工作,履行本制度所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时,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况;
(2)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3)财务会计报告有关重大财务问题和判断与年报其他信息及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的一致性;
(4)公司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5)其他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及风险。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
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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