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0 太阳电缆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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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06 │太阳电缆(002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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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7 │太阳电缆(002300):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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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3 │太阳电缆(0023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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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3 │太阳电缆(00230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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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6 │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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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6 │太阳电缆(00230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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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4 │太阳电缆(00230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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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1 │太阳电缆(002300):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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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33 │太阳电缆(002300):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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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太阳电缆(00230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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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06│太阳电缆(002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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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9f3e06c-2d95-4947-aa69-978e9eef06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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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7│太阳电缆(002300):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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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黄祥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祥光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黄祥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黄祥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祥光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管理运作产生不利影
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祥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804 股,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其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5月 1
3 日至 2028 年 5月 12 日。黄祥光先生辞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黄祥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黄祥光先生在担任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黄祥光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e30511d-4180-4b4c-9cc4-2d47162fe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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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3│太阳电缆(00230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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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工业路 102 号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889 人,代表股份 354,919,047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722,333,700 股)的比例为 49.135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271,520,8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7.589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80 人,代表股份 83,398,1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457%;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883人,代表股份 28,044,5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8825%。
公司部分董事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506,787 99.8838%
反对 209,966 0.0592%
弃权 202,294 0.0570%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501,087 99.8822%
反对 201,466 0.0568%
弃权 216,494 0.0610%
(三)审议批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510,396 99.8849% 27,635,918 98.5428%
反对 221,857 0.0625% 221,857 0.7911%
弃权 186,794 0.0526% 186,794 0.6661%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506,496 99.8838% 27,632,018 98.5290%
反对 196,799 0.0554% 196,799 0.7017%
弃权 215,752 0.0608% 215,752 0.769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514,296 99.8860%
反对 199,399 0.0562%
弃权 205,352 0.0578%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504,754 99.8833%
反对 191,399 0.0539%
弃权 222,894 0.0628%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意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467,254 99.8727% 27,592,776 98.3890%
反对 216,999 0.0611% 216,999 0.7738%
弃权 234,794 0.0662% 234,794 0.8372%
(八)在关联股东福州太顺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61,136,963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
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董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会议的 出席会议的
意见 无关联关系股东的表决情况 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
(股) 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 (股) 无关联关系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93,277,433 99.7396% 27,539,918 98.2005%
反对 249,499 0.1287% 249,499 0.8897%
弃权 255,152 0.1317% 255,152 0.9098%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354,498,496 99.8815%
反对 194,399 0.0548%
弃权 226,152 0.0637%
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 董 事 2025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述 职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陈圣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0a93891-81b8-41ab-b29a-efcb50fa3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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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3│太阳电缆(00230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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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64185c2-df18-47af-9141-0e8e3f204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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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6│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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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电缆(00230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683b61-9fe8-44ee-b581-87dfc4aebc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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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6│太阳电缆(002300):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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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云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2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7e7446-6c42-4a8a-9009-dbdc8b937f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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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44│太阳电缆(00230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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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
相关主体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或要
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等相关各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机制规避法定
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与监督执行;对重大暂
缓、豁免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全流程管理与应急处置;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
事务。
第十三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子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重大应披露信息时,应当对照本制度规定主动判断是否存在暂缓
或豁免披露情形;存在相关情形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登记审批表》,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事项概况;
(二)申请暂缓、豁免披露的类型,预计保密期限;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核心理由,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据;
(四)商业秘密认定的主要理由、披露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书面保密承诺及保密措施(保密承诺应当明确知情人的保密义务、禁止行为、违规责任及保密期限
);
(六)申请主体负责人签字及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四条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审核与审批流程:
(一)董事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申请主体在1个工作日内
补充完善;形式审核通过的,提交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初审。
(二)董事会秘书对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本制度规定,对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商业秘密认定的合理性、
申请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出具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向董事长提交。
(三)董事长结合董事会秘书初审意见,对非重大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作出审批决定;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核心技术、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暂缓或豁免披露事项,由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决议为最终审批决定。审
批人应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登记审批表》
上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
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年。第十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报告期
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公司对不符合暂缓、豁免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条件消失未及时披露,给公司
、投资者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十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
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条 公司相关主体未按
规定履行登记、存档、报送义务,滥用暂缓豁免机制、以涉密名义宣传误导投资者,或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公司对直接责任
人及分管负责人予以追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生效后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附件: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事项内部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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