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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1(齐心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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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01 齐心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8 00:02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0 18:27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0 18:26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 │2026-06-02 16:46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6-06-02 16:45 │齐心集团(00230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8:48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7 │齐心集团(0023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5-22 18:47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5-22 18:46 │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5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18 00:02│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 年度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26 日 除权前总股本:724,007,933 股 除权后总股本:724,007,933 股每 10 股派息(含税):0.40 元 现金分红总额:28,960,317. 32 元 回购专户上是否存在已回购的股份:否 除回购股份外是否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否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 派息(含税):0.40 元;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含税):0.0400000 元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时现有总股本 721,307,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 28,852,317.32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定向新增发行的 2,700,000 股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已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721,307,933 股增加至 724,007,933 股。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 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即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4,007,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8,960,317.32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724,007,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26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权益分派实施后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本次实施了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后续若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将根据《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 则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咨询联系人:罗江龙 咨询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电话:0755-830023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c7d7322-f630-4e79-aaa6-1d0b96f633c6.PDF ─────────┬──────────────────────────────────────────────── 2026-06-10 18:27│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8403788-8bb4-4981-acfe-e84d9a2c3fb4.PDF ─────────┬──────────────────────────────────────────────── 2026-06-10 18:26│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039f0c3-7982-4f28-88a6-3f13854c7446.PDF ─────────┬──────────────────────────────────────────────── 2026-06-02 16:46│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情况 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基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齐心控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资金,自2026年5 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50 0万元,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2、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2日,齐心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38.00万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046.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上述期间增持后,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由37.93%增加至39.9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与公司现有股东关系说明:齐心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钦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 生与陈钦鹏先生为兄弟关系,上述各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前,齐心控股与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先生、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273,561,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3%。 3、本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齐心控股决 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7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500 万元。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00%。 3、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5月 7日起 6个月内。 5、拟增持股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增持,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 90%。 7、股份买卖限制情况: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 交易等行为。8、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承诺函的情况: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齐心控股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在落实国家监管政策前提下,该行承诺为齐心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 12,000.00 万元,贷款期限 为不超过三年。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月2日,齐心控股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3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046. 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等)。上述期间增持后,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93%增加至39.92%。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信息披露义务人齐心控股所做出的增持计划内容及承诺内容,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未 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上限,增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符合增持计划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后,公司控股股东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股份性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齐心控股 21,177.51 29.36 22,615.51 31.35 陈钦鹏 418.61 0.58 418.61 0.58 陈钦武 3,600.00 4.99 3,600.00 4.99 陈钦徽 2,160.00 2.99 2,160.00 2.99 合计持有股份 27,356.12 37.93 28,794.12 39.92 其中:无限售条件 27,042.16 37.49 28,480.16 39.48 股份 有限售条 313.96 0.44 313.96 0.44 件股份 备注:本公告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2位数,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 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增持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3、齐心控股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 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六、备查文件 1、齐心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86b70dc-36b7-4cbc-9ea1-28ab8bf15f79.PDF ─────────┬──────────────────────────────────────────────── 2026-06-02 16:45│齐心集团(00230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 齐心集团(00230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5c128ce-b5fa-4d38-8585-fadd09571bec.PDF ─────────┬──────────────────────────────────────────────── 2026-05-22 18:48│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a44afc3-9f16-4e71-aff6-2727df4d1306.PDF ─────────┬──────────────────────────────────────────────── 2026-05-22 18:47│齐心集团(0023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就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9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未做变更调整。截至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未超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6年5月22日,并同意以3.8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 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e9d0aaf-fd48-4d3c-b475-c8b363565b18.PDF ─────────┬──────────────────────────────────────────────── 2026-05-22 18:47│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6d4d5d4-5f0d-49b1-864e-150dd8daedee.PDF ─────────┬──────────────────────────────────────────────── 2026-05-22 18:46│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 年 5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5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 励对象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4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公告编号:2026-027。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3e3f08e-9355-404c-9f24-5a6d14bf2735.PDF ─────────┬──────────────────────────────────────────────── 2026-05-22 18:45│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f49d5ea-1ad3-4146-bbc1-27b219a3b946.PDF ─────────┬──────────────────────────────────────────────── 2026-05-22 18:45│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齐心集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本次授予 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次授予事项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全部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书面说明及口头证言;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及披露的事实均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副本资料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文件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真实、有效,所有口头说明均与 事实一致。 本所律师仅对与本次授予事项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文件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 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专业文件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律师亦不具备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 引用内容进行核查和判断的专业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中国法律有关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境外法律或适用境外法律的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授予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授予事 项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同意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 但公司做引用或披露时应当全面准确,不得导致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理解产生错误和偏差。 正 文 一、本次激励计划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董事黄家兵、戴盛杰、于斌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前述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2026年 4月 30日至 2026 年 5月 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 查,在《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026 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 联股东均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家兵 、戴盛杰、于斌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前述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次授予事 项的授予日为 2026年 5月 22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的 60日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4 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授予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563 号)、《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46号)、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以及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以上任一情 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1448448-4a24-4476-9075-7a2f57cfc73b.PDF ─────────┬──────────────────────────────────────────────── 2026-05-14 19:01│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98f1de0-eeeb-4466-bc06-a46cb627bb81.PDF ─────────┬──────────────────────────────────────────────── 2026-05-11 18:46│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1a7772f-c2e6-46b1-9e3b-5532839c9394.PDF ─────────┬──────────────────────────────────────────────── 2026-05-11 18:4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召开2025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会议主题: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3、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4、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5、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钦鹏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家兵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占君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效果,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 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 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6683a4e-302d-4f51-be3b-55faa6fb6d4f.PDF ─────────┬──────────────────────────────────────────────── 2026-05-11 18:4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岗位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网站(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7af7ec-d83c-4553-8897-484521d2e58b.PDF ─────────┬──────────────────────────────────────────────── 2026-05-11 18:4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进行了登记。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0月 29 日至 2026 年 4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 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名激励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 026 年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 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系其基于对市场公开信息、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 为,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 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 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12ba799-77a4-465e-b9d8-bf0a4039e416.PDF ─────────┬──────────────────────────────────────────────── 2026-05-05 17:01│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使用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发来 的《关于拟增持齐心集团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 下,齐心控股计划自 2026 年 5月 7日起 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与公司现有股东关系说明:齐心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钦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 生与陈钦鹏先生为兄弟关系,上述各方为一致行动人。齐心控股与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先生、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为 37.93%。3、本次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齐心控股决 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75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3,500 万元。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00%。 3、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5月 7日起 6个月内。 5、拟增持股份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使用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实施本次增持,其中专项贷款资金占比不超过 90%。 7、股份买卖限制情况: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 交易等行为。 三、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 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向齐心控股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在落实国家监管政策前提下,该行承诺为齐心控 股增持公司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 及时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拟增持齐心集团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2070a01-374a-4bc0-9a12-f4eb8c18e14f.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16。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深圳齐心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 项提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 为211,775,097 股,持股比例为 29.36%,其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程序、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管理任职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 1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 1.00-议案 10.00 已经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1.00 经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但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提报 本次 股东 会审 议。具 体内 容详 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 载于 巨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议案 12.00-议案 14.00 已经 2026 年 4月 29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提报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公司 2025 年度内在任的独立董事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该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3)议案 6.0 0,议案 12.00-议案 14.00 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4)议案 10.00、议案 11.00 和议案 12.00-议案 14.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5)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 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 2026 年 5 月 18 日 17:0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请增加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54b5b2-88d9-445e-a305-418a7004b113.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合法合规性与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 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 ,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 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与工作绩效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本次激励对象范围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 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 (一)公司人力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及报告工作,保存考 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审核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与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向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在本激励计划所列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条件和激励对象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资格条件均达到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 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 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87%; 或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3.09%。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0%; 或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0%。 注:1、“营业收入”为合并报表营收;“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解除限售期内届满,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 以下,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比例为100%,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考核当年度所对应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第六条 考核程序 人力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各激励对象各年度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工作,人力部形成绩效考核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 批通过后,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确定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实行年度考核。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 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考核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3、如激励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做出最终决定,该决定即为激励对象最终考核 结果。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二)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如果本办法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f59cdf3-a0f5-4690-a4b4-39bc7f6ca014.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70d397d-d822-468f-a17f-0f391a760de7.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 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及子公司的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 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公告编号:2026-01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并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障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特拟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并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 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4)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 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 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对应的《公司章程》修订的所有事宜 。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有关机构办理事项。 4、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 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29a4b14-7c0e-4984-b659-178c5e9d9a85.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9人,包括: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 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 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且未参与除本公司激励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范围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戴盛杰 董事、副总经理 390,000 14.44% 0.05% 黄家兵 董事、财务总监、 260,000 9.63% 0.04% 副总经理 于斌平 职工董事 80,000 2.96% 0.01% 王占君 董事会秘书、副 100,000 3.70% 0.01% 总经理 其他激励对象(共计 25 人) 1,870,000 69.26% 0.26% 合计 2,700,000 100.00% 0.3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 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其他激励对象25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具体名单列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李秋红 14 雷振国 2 张钊 15 周会荣 3 任鑫 16 方浩伟 4 叶相龙 17 高舒义 5 陈金福 18 王旭 6 龙翔 19 李本召 7 李丽 20 陈钦鸿 8 刘峻 21 吴春雨 9 俞馨妮 22 张雷军 10 罗江龙 23 张征锐 11 陈艳丽 24 江锦萍 12 杨姬 25 杨俊 13 曾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37f1904-c24b-4fad-8110-704697d8c5d9.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32f50e1-fcd3-47c5-8dda-bdf9b78d8f52.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核查意见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公司不存在向激 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及安排,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 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 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三、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787cfb3-209a-46b5-8399-a91be979e7f2.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6236557-29ba-453a-ac1e-7472c35b4019.PDF ─────────┬──────────────────────────────────────────────── 2026-04-30 00:00│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b46f83b-f133-47e0-a828-f73fa55677de.PDF ─────────┬──────────────────────────────────────────────── 2026-04-25 00:37│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3d74d5-7543-4cbc-af41-2587dfb89fb3.PDF ─────────┬──────────────────────────────────────────────── 2026-04-24 19:35│齐心集团(00230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于该限定额度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理财额度。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为优质金融机构所发售的期限在一年内且风险等级为 R1 谨慎 型、R2 稳健型的产品,理财产品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5、授权及授权期限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信托产品。 (2)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将负责具体制定和实施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净值变动、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 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资金管理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应及时向 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有效加强对委托理财的监管与风险控制,截至 2025 年度末,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 0元,逾期未收回的余额为 0元。 2、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存在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3、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80f1468-6b4a-459f-bff3-8384eb729b47.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人民币(含税); 2、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656,765 .8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354,907,413.43 元,资本公积为 1,944,427,805.27 元;其中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4,591,609.75 元,资本公积为 1,853,157,391.19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股东回 报规划等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 利润为 44,591,609.75 元。 3、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21, 307,933 股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无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 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 28,852,317.32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21,307,933 股扣除该方案推出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9,600,00 0 股后的股本 711,707,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49,819,555.31 元,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 年 10 月 15 日,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2)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8,671,872.63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7.54% 。(二)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 红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指标列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8,671,872.63 49,819,555.31 59,421,267.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656,765.82 62,821,994.12 76,908,851.3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54,907,413.4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591,609.7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87,912,695.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3,462,537.08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87,912,695.9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现阶段主营业务经营稳定,现金流情况良好,具备较为充足资金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和稳定持 续回报股东。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 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 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与公司的成长性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 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f8ad75-ace0-4da8-97ad-62b72db553fb.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管理任职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议案 1.00-议案 10.00 已经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1.00 经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但全体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以上议案提报 本次 股东 会审 议。具 体内 容详 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登 载于 巨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公司 2025 年度内在任的独立董事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韩文君女士、胡泽禹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该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3)议案 6.0 0 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4)议案 10.00、议案 11.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 2026 年 5 月 18 日 17:0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5bf38c5-ad02-4820-9a36-bc00f82b58a1.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一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 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 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总体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 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结合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情况,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 行相应的选聘程序,拟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5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元)。最终业务收 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收费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 李建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268.9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340.74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 收入为 797.3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434.75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126.18 万元。 2025 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123.23 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99.28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8,4 21.43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967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 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未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其中 8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汪玲,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月开始在政旦志 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200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合计 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 在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 3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洪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了 相关资质证件等资料,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需要,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25年度审计的收费标准(即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00万 元)。最终业务收费金额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审计 收费金额的20%。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资料;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1de5003-040e-4698-ab21-879012f65d7f.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为 李建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89人。2025年度,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共为4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收 费共计4967万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关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费用事宜,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事项列示如下:1、2025 年 8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已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2、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跟进审计进展,会同独立董事一起,与年审会计师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密切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提交审计报告。 3、2026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及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cd49aa0-5b62-4117-b347-d295746f5164.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b06cd3-2f5b-4768-8075-0b6ed74fec5c.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 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2、投资金额: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 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将使公司产生一定外汇风险敞口,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 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为稳定进口采购成本及出口外汇收入,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匹配敞口风险的管理需求,具体开展风险对冲交易。公司进行适 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 稳健性。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投资金额: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余额可以滚动循环使用;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投资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 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4、交易对手:慎重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 外汇专员在公司管理制度约定权责内开展日常盯市,关注市场行情及价格波动趋势,完成合规性单证的递交及业务跟踪与监测。 7、资金来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类投资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保持风险中性理念,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投资 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市 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从而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 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金融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对冲,在汇 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或在开展交易时操作人员 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 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 风险投机行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交易对手管理:严格筛选交易对手方,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衍生品交易,必要时邀请外部专业投资和法律事务服务等机构,为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为公司提供科学严谨的投资 策略和建议。3、产品选择:公司仅进行汇率及利率相关金融衍生品交易,并考虑评估交易商品在市场上需具备一般性、普遍性,以 确保各项交易到期时能顺利完成交割作业。 4、合约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制度建设:按照公司已建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 告制度,控制交易风险。 6、监督检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财务稳健 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2、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6eb5632-98f9-4c82-a96b-f0caee19b810.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36ec9a8-e405-4697-80da-604231749b32.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e47a7b-4801-436d-81c6-51e5c567d66e.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9f6b50-dd8f-4612-84a7-273ac439d620.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ebde17-cecf-40c7-82db-a965641ca2b3.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bcbfe64-8e74-4263-9b58-40e5f536b98b.PDF ─────────┬──────────────────────────────────────────────── 2026-04-24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96d6d03-c3f6-4f96-8db0-475ca84f4936.PDF ─────────┬──────────────────────────────────────────────── 2026-04-24 19:21│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2f51d5c-ffba-4b3e-9e72-5a4da05f3c14.PDF ─────────┬──────────────────────────────────────────────── 2026-04-24 19:21│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56ee6ad-d687-467a-8a00-e61678df17e2.PDF ─────────┬──────────────────────────────────────────────── 2026-04-24 19:21│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9bac53-aba4-4aed-b5ff-6f18bc2f81d6.PDF ─────────┬──────────────────────────────────────────────── 2026-04-24 19:20│齐心集团(00230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齐心集团(00230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2c41635-e0db-4bb9-8305-b11e14f6fc22.PDF ─────────┬──────────────────────────────────────────────── 2026-04-24 19:20│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f046b32-8687-49df-8475-9fc62b5d340a.PDF ─────────┬──────────────────────────────────────────────── 2026-04-24 19:20│齐心集团(00230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andar Certif 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电 话:+86-755-88605026www.zd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46 号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 集团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齐心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汪玲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洪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fbf291e-776f-49ba-a212-52abcdb70402.PDF ─────────┬──────────────────────────────────────────────── 2026-04-24 19:20│齐心集团(002301):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5,355.20 万元(含存量授 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 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 1,005,3 55.20 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0,000.00 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 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美 元按 2025 年 3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 6.9194 元计算)。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性保函、外汇衍生产品等。具体综合授信 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 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4 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 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4 个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 述范围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仅指敞口额度,非敞口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结构性存 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资产质押项下的额度)无需再提报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和子公司发展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优化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一步促进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5,355.20 万元(含存量授信;其中人民 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存量授信额度有效期亦相应延长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 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1fd62c3-0817-4509-8866-1981344b78fe.PDF ─────────┬──────────────────────────────────────────────── 2026-04-24 19:20│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d3be598-6f2a-465d-8f29-223eb82bc86e.PDF ─────────┬──────────────────────────────────────────────── 2026-04-24 19:19│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等事项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 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 员资格。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 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结合公司现状及国内外行业优秀实践,研究、分析并识别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驱动因素,评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风险和 机遇; (五)统筹推动公司 ESG 体系建设,审议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制度等,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政策 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审议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ESG 报告; (八)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 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本议事规则中第九条规定的 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相关议案需要股东会批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第十二条 公司设 ESG 工作小组,负责为战略委 员会履行 ESG 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是 ESG 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或战略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召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 述董事、委员提出的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要求。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 方式。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经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 通知期限要求。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出等方式进行通知。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 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 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 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第二十二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战略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如战略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做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第二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战 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十年。第二十九条 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 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 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874796c-1518-4589-8f45-b68e31d9ae8a.PDF ─────────┬──────────────────────────────────────────────── 2026-04-24 19:19│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君)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e8d4010-4914-4580-9915-7c348458bb0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齐心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707.PDF ─────────┬──────────────────────────────────────────────── 2026-04-25│齐心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4715.PDF ─────────┬──────────────────────────────────────────────── 2025-10-29│齐心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649.PDF ─────────┬──────────────────────────────────────────────── 2025-08-30│齐心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830.PDF ─────────┬──────────────────────────────────────────────── 2025-04-26│齐心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580.PDF ─────────┬──────────────────────────────────────────────── 2025-04-26│齐心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563.PDF ─────────┬──────────────────────────────────────────────── 2024-10-31│齐心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291.PDF ─────────┬──────────────────────────────────────────────── 2024-08-24│齐心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0716.PDF ─────────┬──────────────────────────────────────────────── 2024-04-23│齐心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70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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