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1 齐心集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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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36 │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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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3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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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3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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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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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5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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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27 │齐心集团(00230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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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7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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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齐心集团(00230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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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0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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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8:27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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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36│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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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 年 4月 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
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
定的整改报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并对陈钦鹏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68号)。公司高度关注该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编制了向深圳证监局提交的书面整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6-005。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03d19cb-33d4-48c2-adac-e2e91c839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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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3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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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
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钦鹏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6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
求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
经查,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集团或公司)存在资金管控不严格、与控股股东人员及办公场所混同、现金流量
发生额列报不准确、2022 年至 2024 年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等情形。其中,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等事
项影响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
[2025]18 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十
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戴盛杰、财务总监黄家兵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的监管措施,对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
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要求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二、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控,提升会
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保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人员、资产分开,业务独立。
三、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财务核算、资金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
划,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
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各事项进
行整改,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落实整改
责任,加快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加快完成整改方案实施。
通过此次深圳证监局对公司进行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续公司将切实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充分吸取教训,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内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
步完善公司内部运营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关键管理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强化
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50d0b01-a673-4cd9-aacd-ab682ea63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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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7:3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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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1195553-4f63-476b-8508-f68a67fe6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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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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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 (%)
齐心 是 4,840,000 2.29 0.67 2024-11-28 2026-04-0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齐心 是 7,000,000 3.31 0.97 2025-04-16 2026-04-0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陈钦 是 7,450,000 20.69 1.03 2025-04-16 2026-04-0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武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19,290,000 2.67
二、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押
齐心 是 4,840,000 2.29 0.67 否 否 2026-04-08 2027-01-07 上海浦东发展 融资
控股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分行
齐心 是 7,000,000 3.31 0.97 否 否 2026-04-08 2027-05-10 上海浦东发展 融资
控股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分行
陈钦 是 7,450,000 20.69 1.03 否 否 2026-04-08 2027-05-10 上海浦东发展 融资
武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分行
合计 19,290,000 2.67
三、公司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提报披露之日,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股 未质押
(%) 股份中 股份中 份中限售 股份中
限售股 冻结股 股份数量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齐心控 211,775,09 29.36 83,310,000 83,310,000 39.34 11.55 0 0 0 0
股 7
陈钦鹏 4,186,075 0.58 0 0 0.00 0.00 0 0 3,139,55 0
6
陈钦武 36,000,000 4.99 33,650,000 33,650,000 93.47 4.67 0 0 0 0
陈钦徽 21,600,000 2.99 19,600,000 19,600,000 90.74 2.72 0 0 0 0
合计 273,561,17 37.93 136,560,00 136,560,00 49.92 18.93 0 0 3,139,55 0
2 0 0 6
备注:本公告百分比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 2 位数,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所涉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
所涉股份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自身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
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齐心控股股份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
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a8e0d23-66a8-4f39-9207-3e14b83fea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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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15│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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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就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齐心(香港)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与华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家银行办理了授信业务担保事项
,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11,0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议和实施安排,现发布担
保事项的进度公告。
一、担保额度审议及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
要求和全资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合计担
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4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
签字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全资子公司在向相关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时,公司将
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交叉担保或质押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具体详见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总体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就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齐心(香港)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与华美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家银行办理了授信业务担保事项,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11,000.00万元人民
币。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监管
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
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债权人(乙方):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齐心(香港)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甲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9000万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同时不超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后续股
东会重新续展审议通过的担保到期日)。
7、保证范围:本协议担保范围包括因主债权债务合同而产生的融资本金、利息、罚息、需补足的保证金、复利、违约金、赔偿
金、评估费、公证费、手续费、佣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拍卖费、律师费用、执行费
用、税费等)、因保证人在本协议下违约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和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甲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
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债权人(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甲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
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报披露日,公司经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9,850.00万元,美元4,870.00万元;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为等值人民币8,393.37万元(美元按2026年4月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880元来计算
),实际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3%,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净资产的2.67%。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对外担保(非子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ecf8758-4aa1-45ff-9e06-2701bd2ab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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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27│齐心集团(00230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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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陈钦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及其一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 (%)
齐心 是 10,160,000 4.80 1.41 2024-11-28 2025-12-0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陈钦 是 14,000,000 38.89 1.94 2024-11-28 2025-12-0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武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合计 24,160,000 3.35
二、公司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押
齐心 是 10,160,000 4.80 1.41 否 否 2025-12-04 2027-06-04 上海浦东发展 融资
控股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分行
陈钦 是 14,000,000 38.89 1.94 否 否 2025-12-04 2027-06-04 上海浦东发展 融资
武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分行
合计 24,160,000 3.35
三、公司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提报披露之日,齐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鹏、陈钦武、陈钦徽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股 未质押
(%) 股份中 股份中 份中限售 股份中
限售股 冻结股 股份数量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齐心控 211,775,09 29.36 83,310,000 83,310,000 39.34 11.55 0 0 0 0
股 7
陈钦鹏 4,186,075 0.58 0 0 0.00 0.00 0 0 3,139,55 0
6
陈钦武 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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