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4 洋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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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洋河股份(00230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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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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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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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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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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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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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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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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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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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0:00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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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洋河股份(00230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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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4d16c303-e930-46df-b081-e45e7dac2c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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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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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47cd9031-ba6d-410d-9584-e628f1773e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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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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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e0d6ad5d-9ee1-40a1-8b16-443b40390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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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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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
大道 118 号,公司总部办公楼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董事郑步军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及 摘 要 详 见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2026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指导思想,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拟定了《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
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相关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a6cece63-21fb-4cd3-9adf-e45c0f1ed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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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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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
下:
一、规划制定的依据
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战略发展规划、重大资金支出、现金流等
因素,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实施科学合理的股东回报,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4年度-2026年度,公司每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70%且不低于人民币70亿元(含税)。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规划的决策及调整
本规划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ad28915c-de95-4511-b598-709b1e90e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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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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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f78424f3-ba6e-4ded-a035-041b80479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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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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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b18cac84-b1d4-46b1-85e4-7d7df72642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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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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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1221522f-2cda-4ce4-a19a-1a7e30b48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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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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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a7525111-33c6-4a41-bc8d-b293a6bf5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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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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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9/4cfb81e3-8bdf-45e3-9a5d-cd37a38e64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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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 00:00│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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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
道 118 号,公司总部办公楼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 年 8 月 5 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其中:董事陈军先生、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
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洪金明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董事杨卫国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9月10日届满,经审慎决策,同意将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
期12个月,即存续期展期至2025年9月10日。
董事张联东先生、钟雨先生、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参与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公司梦想文化,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子公司贵州贵酒集团有限公司向贵州春晖行动发展基金会捐赠390
万元,用于开展“贵州贵酒梦想计划”公益项目,支持公益助学圆梦活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9/96dae7de-850b-4b8b-8e97-a6ba4aac24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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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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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0/ad2adb8d-0078-4b9f-88e4-903276e7e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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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00:00│洋河股份(002304):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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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王凯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王凯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王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
截至公告日,王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0 股,王凯先生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王凯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踏实工作,公司董事会对他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27/c996b5eb-21bd-48e8-9709-942ba0f61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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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00:00│洋河股份(00230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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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17/d6e14a6b-6682-4a93-b7f9-5f9b03606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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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 00:00│洋河股份(00230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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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2024年6月7日上午9:30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88号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张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9人,代表股份723,420,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2%;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52人,代表股份386,877,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71人,代表股份1,110,298,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其中,参与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67人,
代表股份124,995,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
3、公司现任董事11人,亲自出席会议10人,公司现任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4人(独立董事洪金明先生、监事会主席林青女士
因工作冲突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若愚律师、
李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8,394,0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5%;反对 1,638,59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76%;弃权 265,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8,452,3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8%;反对 1,555,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01%;弃权290,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08,457,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3%;反对 1,551,7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98%;弃权288,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8,466,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0%;反对 1,549,5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96%;弃权28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8,889,0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1,173,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57%;弃权23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585,9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68%;反对 1,173,
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4%;弃权 23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86%。
6.00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301,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1%;反对 2,725,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55%;弃权270,9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998,6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73%;反对 2,725,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9%;弃权 270,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
67%。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476,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9%;反对1,5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21%;弃权24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8.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61,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1,494,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346%;弃权24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9.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8,546,8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3%;反对 1,50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351%;弃权251,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6,226,6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20%;反对 23,830,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463%;弃权 241,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若愚律师、李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8/bea3b26b-9d45-45d7-8aa4-34b01a1ea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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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 00:00│洋河股份(002304):洋河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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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4 年 5 月 15 日,贵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5月 16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2024 年 6 月 5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通知》的公告。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0 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 9:30 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88 号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如期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
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
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19 名,所持股份数为 723,420,5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48.02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452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86,877,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25.6815%。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
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计 671 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 1,110,298,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73.7032%。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
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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