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4 洋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2 18:36 │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8:34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06 17:12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00:31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
│2026-04-27 22:59 │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尧 │
├─────────┼──────────────────────────────────────────────┤
│2026-04-27 22:59 │洋河股份(00230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
│2026-04-27 22:59 │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毛凌霄 │
├─────────┼──────────────────────────────────────────────┤
│2026-04-27 22:59 │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路国平 │
├─────────┼──────────────────────────────────────────────┤
│2026-04-27 22:59 │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洪金明 │
├─────────┼──────────────────────────────────────────────┤
│2026-04-27 22:59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5-12 18:36│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2026年5月7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顾宇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abc35ee-6bc9-46f4-9486-2caaf054c61b.PDF
─────────┬────────────────────────────────────────────────
2026-05-12 18:3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3日(星期三
)10: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日 10:0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1、上述第 1-5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6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上述提案三、提案四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
书样本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9:00—17:00。
3、出现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登记方式进行报名(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 118号
,公司总部办公楼 1102室);为便于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登记,亦可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登记资料进行
报名。公司将向报名登记成功的股东反馈参会确认信息。
4、现场会议入场时间:2026年 6月 3日 8:30至 9:45。经登记报名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股东登
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27-8493812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925423a-fc97-47f7-8f6c-d6054397445a.PDF
─────────┬────────────────────────────────────────────────
2026-05-06 17:12│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
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总裁顾宇先生,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董事、副总裁、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军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尹秋明先生,副总裁、首席质量官、管理总监宋志敏女士,董事会秘书陆红珍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 日 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DPmSCADb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参
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参与文字互动交流。
2、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DPmSCADb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文字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回复。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f611ba4-1495-4a37-ab31-30ccd7a15311.PDF
─────────┬────────────────────────────────────────────────
2026-04-28 00:31│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831fbc-33aa-474b-9f76-b2c4ed4f82d2.PDF
─────────┬────────────────────────────────────────────────
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尧
─────────┴────────────────────────────────────────────────
本人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尧,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级生物技术与医学中心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
教授、金徽酒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8次、委托出席 2次;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
公司董事会,确保公司聘任董事事项合规。报告期内,参加了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管理团队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 8个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
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督促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密切关注股东及投资者关注内容,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沟通,广
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时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本人能够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也是基于过往实际发生情况及
区域市场具体业务情况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
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
《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度,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
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提名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所提名人员的教
育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促进提
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原
则,结合专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聂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f259dc-94cc-4128-8583-c6adf3d23d2d.PDF
─────────┬────────────────────────────────────────────────
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激发经营管理团队活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
应的,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的考核牵引机制、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管理团队之间利益的协同共享
,依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人员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非职工董事和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如下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公司董事会根据发展战略,制定短期效益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的考核指标,强化任职激励,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激励要足、约束要严,薪酬分配与战略目标和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职业风险和岗位价值相匹配,建
立薪酬增长与企业效益的增长相挂钩机制。
(三)适应性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和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方案、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起草和执行薪酬与考核相关方案、细则。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薪酬与考核的日常工作,并执行公司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三章 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按照相关收入分配政策要求,围绕发展规划和薪酬策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人
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实现工资总额的有效管控。
第七条 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董事行使职责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职工董事,在公司领取的工资、奖金等标准及发放方式,按其在公司担任非董
事岗位职务标准执行。
(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收入构成。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基数之比为 5:5。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指发放的年度固定基本工资,是在正常出勤且履行基本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
基本年薪根据上一年度实际领取额及个人当年岗位系数确定,标准为 23-99万元/年。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指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按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年度绩效考核维度包括年度经营业绩、目标指标、管理效能、安全生产等。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5/5*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上限不超过 1.2。
绩效年薪根据当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后一次性发放。
(三)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任期内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之和的 30%以
内确定。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个人岗位系数、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任期绩效考核指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任期的战略发展重心确定。
任期内,可按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预发任期激励;任期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出具考核结果
并统算兑现。
第十条 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非董事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按其所负责的主要工作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允许的激励方式。该部分激励不受第九条约束。
第十二条 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薪酬考核体系,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工作业绩为导向,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福利性待遇及相关履职业务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建立企业
年金、提供休假及进修培训等福利保障计划。上述项目,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本年薪中代扣代缴,由公司承担部分,由
公司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