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4 洋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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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2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公司总裁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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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1 │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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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40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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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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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6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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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8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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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3 │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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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6 │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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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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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 │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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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2│洋河股份(002304):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公司总裁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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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公司总裁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02c693e-ae99-4da8-abb0-291d0b418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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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1│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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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0e0afac-2d3e-4b6f-ace4-fc6eb930a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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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6:40│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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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办公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江苏洋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宿迁新动能基金”“
基金”),洋河投资按照基金目标认缴出资总额 10%的比例认缴基金份额,以自有资金累计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30亿元。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6-017)。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宿迁新动能基金已经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宿迁新动能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宿迁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金顺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6年 06月 22日
备案编号:SABG63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9666af2-f547-414a-b68d-bba292921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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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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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的公司 202
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4.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14,474,25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自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如在实施 2025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4.7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13.2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94
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7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07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2 08*****013 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
3 08*****552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4 08*****330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5 08*****1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
持股计划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17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电话、传真:0527-849381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e87352b-fd96-4415-97ec-ab6de51572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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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46│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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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0751f79-b3e2-484f-af6b-53c0f828a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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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8│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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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 10:00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88号,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顾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9 人,代表股份723,225,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08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240人,代表股份 347,917,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95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09 人,代表股份1,071,142,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040%。其中,
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06 人
,代表股份145,583,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1%。
3、公司现任董事 9人,出席会议 8人,独立董事毛凌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宋雨钊律师、常桂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088,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2%;反对 3,059,20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6%;弃权 1,994,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
2.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14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2%;反对 3,001,754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2%;弃权 1,998,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6%。
3.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5,861,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9%;反对 3,367,63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4%;弃权 1,913,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302,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21%;反对 3,367,6
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32%;弃权 1,91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47%。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5,831,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41%;反对 3,238,308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3%;弃权 2,0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27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17%;反对 3,238,3
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4%;弃权 2,07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239%。
5.00《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32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0%;反对 2,896,275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4%;弃权 1,924,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763,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88%;反对 2,896,2
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4%;弃权 1,924,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217%。
6.00《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18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2%;反对 3,022,73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2%;弃权 1,934,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62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50%;反对 3,022,7
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63%;弃权 1,934,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2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宋雨钊律师、常桂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
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63caa666-7f43-4306-b715-2ff4f03d6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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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03│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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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 5月 12日,贵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 2025年
度股东会。2026年 5月13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的公告。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天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3日 10:00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88号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如期召开,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
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69人,代表股份 723,225,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8.00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40 人,代表股份 347,917,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952%。经合并统计,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表决的股东共计 1,409 人,代表股份 1,071,142,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40%。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6,088,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2%;反对 3,059,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6%;弃权 1,99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
2.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66,142,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2%;反对 3,00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2%;弃权 1,998,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6%。3.00《关于 2025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5,861,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9%;反对 3,36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44%;弃权 1,91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 140,302,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21%;反对 3,367,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32%;弃权 1,913,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47%。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5,831,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41%;反对 3,238,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3%;弃权 2,07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 140,27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17%;反对 3,238,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4%;弃权 2,072,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39%。
5.00《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32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0%;反对 2,896,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4%;弃权 1,924,226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763,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6888%;反对 2,89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4%;弃权 1,924,22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7%。
6.00《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185,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2%;反对 3,022,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2%;弃权 1,934,32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626,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950%;反对 3,022,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63%;弃权 1,934,32
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87%。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0fec1d3-8bd1-4a71-b4e4-8870a1795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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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6│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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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2026年5月7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顾宇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abc35ee-6bc9-46f4-9486-2caaf054c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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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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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3日(星期三
)10: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日 10:0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 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1、上述第 1-5 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6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公
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上述提案三、提案四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
书样本见附件)。
2、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9:00—17:00。
3、出现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登记方式进行报名(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 118号
,公司总部办公楼 1102室);为便于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登记,亦可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登记资料进行
报名。公司将向报名登记成功的股东反馈参会确认信息。
4、现场会议入场时间:2026年 6月 3日 8:30至 9:45。经登记报名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股东登
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27-8493812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925423a-fc97-47f7-8f6c-d60543974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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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12│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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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
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长、总裁顾宇先生,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董事、副总裁、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军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
人尹秋明先生,副总裁、首席质量官、管理总监宋志敏女士,董事会秘书陆红珍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 日 15:00-17:0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DPmSCADb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参
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参与文字互动交流。
2、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2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DPmSCADb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文字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回复。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f611ba4-1495-4a37-ab31-30ccd7a15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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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0:31│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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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831fbc-33aa-474b-9f76-b2c4ed4f8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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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聂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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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聂尧,博士研究生。历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新泽西州立大学)高级生物技术与医学中心访问学者、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
教授、金徽酒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8次、委托出席 2次;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
席的情况。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ESG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
公司董事会,确保公司聘任董事事项合规。报告期内,参加了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管理团队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及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 8个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
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督促审计进度,共同推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密切关注股东及投资者关注内容,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面对面沟通,广
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参加董事会等时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内部
控制、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与本人保持密切沟通,本人能够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也是基于过往实际发生情况及
区域市场具体业务情况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
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
《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度,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
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提名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所提名人员的教
育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促进提
升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原
则,结合专业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聂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f259dc-94cc-4128-8583-c6adf3d23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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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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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激发经营管理团队活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
应的,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的考核牵引机制、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管理团队之间利益的协同共享
,依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人员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非职工董事和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如下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公司董事会根据发展战略,制定短期效益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的考核指标,强化任职激励,促进公司可持
续发展。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激励要足、约束要严,薪酬分配与战略目标和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职业风险和岗位价值相匹配,建
立薪酬增长与企业效益的增长相挂钩机制。
(三)适应性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和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方案、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起草和执行薪酬与考核相关方案、细则。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薪酬与考核的日常工作,并执行公司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三章 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按照相关收入分配政策要求,围绕发展规划和薪酬策略,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人
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和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实现工资总额的有效管控。
第七条 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
立董事行使职责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职工董事,在公司领取的工资、奖金等标准及发放方式,按其在公司担任非董
事岗位职务标准执行。
(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收入构成。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基数之比为 5:5。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指发放的年度固定基本工资,是在正常出勤且履行基本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
基本年薪根据上一年度实际领取额及个人当年岗位系数确定,标准为 23-99万元/年。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指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按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年度绩效考核维度包括年度经营业绩、目标指标、管理效能、安全生产等。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5/5*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上限不超过 1.2。
绩效年薪根据当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后一次性发放。
(三)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指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任期内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之和的 30%以
内确定。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个人岗位系数、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任期绩效考核指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任期的战略发展重心确定。
任期内,可按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预发任期激励;任期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出具考核结果
并统算兑现。
第十条 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的董事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非董事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按其所负责的主要工作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允许的激励方式。该部分激励不受第九条约束。
第十二条 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内部薪酬考核体系,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工作业绩为导向,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福利性待遇及相关履职业务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建立企业
年金、提供休假及进修培训等福利保障计划。上述项目,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基本年薪中代扣代缴,由公司承担部分,由
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全员性质的福利补贴不计入年度薪酬之内。
第十五条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通讯费、车辆费等其他支出按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约束机制
第十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兼职的,不得重复领薪。
第十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领取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公司安排担任参股公司董事
等职务的,须将领取的相关津贴全额上交公司。
第十八条 追索扣回
(一)追索扣回,指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经领取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或对其尚未发放部分实施减发、停付、调整的管理行为。
(二)当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错报情形,导致需对前期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对相关
会计年度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核算,并依法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视情节严重程度启动薪酬追索扣回程序:
1.严重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导致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
2.对财务造假等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或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3.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决策、审批或具体执行责任;
4.因个人或职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谴责;
5.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行为。
(四)公司设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审计中心、法务部共同参与的联合调查机制,依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实际
决策参与程度、主观过错大小,明确其责任等级,包括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连带责任,结合综合经济损失数额、违规性质、社会影
响等因素,确定追索扣回的比例与金额,经董事会同意后实施。
(五)本条款对于已经离职或退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样适用。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办法若与监管机构日后发布的最
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修改亦同。本办法追溯适用自 2026年 1月 1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ee6b2e1-0bb1-412b-9a07-36e3d2623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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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毛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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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毛凌霄,本科学历,一级律师(正高)。历任江苏省司法厅科员,江苏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凌霄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江苏金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
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浩天(南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主席
,海辰药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 4 次,审议通过了 12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10次,审议通过了 28项议案,本人均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与股东会,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10 1 9 0 0 否 4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
内,本人共参加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报告公司董事会。报告期
内,本人共参加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治理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审议
,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制度,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通过多方式了解公司情况,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审核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重点审计计划、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为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
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网络等方式,密切关注股
东及投资者关注内容,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法规要求履职,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为公司提出建议。在公司的全力配合下,运用多种途径全方位跟踪公司事务,就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关键方面充分交流,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15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联系,与本人保持着密切沟通,本人能够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也是基于过往实际发生情况及
区域市场具体业务情况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
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
《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度,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
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提名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事前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所提名人员的教
育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岗位的要求,未发现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就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关键领域提出专业意
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与决策流程优化。2026年,本人将结合专业知识,继续为公司治理、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建议,同时加强与审计
委员会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凌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91bcf7-b985-411a-bad2-4dcaeba173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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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路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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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路国平,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教研室主任,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学院、国富中审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审学院教授,曾任朗博科技、华信新材、建科股份、宝胜股
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朗博科技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线上和线上线下混合式)《高级财务会计》负责
人,神剑股份独立董事、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没有重大业务往来,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8项议案,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公
司共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审慎原则,将专业知识与公司运营实际深度
结合,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10 5 5 0 0 否 4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
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2025年度,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由审计委员会执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和
工作过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对 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与 2025年度经营计划进行审议。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
对公司管理团队 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对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团队成员薪
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认真审议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八项议案,积极
参与议题讨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监管法规,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学习审计相关规定,在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
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编制进度及审计计划、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推动公司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
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资本市
场、主流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多次到南京销售分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内控运行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内审部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及专门人员对本人工作开展也提供了诸多帮助
,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也是基于过往实际发生情况及
区域市场具体业务情况判断,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定期报告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
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经公
司股东会审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持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占用的
情形,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本报告期末的,为前述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度,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审慎、客观地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与交流,持续加
强对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力度,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路国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40e7dc-c81c-4808-8cda-d35c8efba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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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洪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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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洪金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81e3ad-eea3-4856-892f-fbac5f161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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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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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 座 11层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caf472-5930-4abe-8de3-01e83f6b1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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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9│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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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2c6d42-f1cb-46d6-89d1-3d15bc26c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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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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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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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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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洪金明先生的任职经历和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0851c5-ae95-441e-bc2e-b86b99011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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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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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ed44c2-25c7-4f3b-9237-060837496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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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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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
性,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处地区和行业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特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 10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及职工董事,在公司领取的工资、奖金等标准及发放方式,按其在公司担任非董
事岗位职务标准执行。
(2)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与董事津贴,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收入构成,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经营业绩相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两个
或两个以上职务的,按其所负责的主要工作领取薪酬。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指年度固定基本工资,是在正常出勤且履行基本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指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按年度考核结果执行。绩效年薪根据 2026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
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年报公告后一次性发放。
(四)其他事项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免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结算截止至离任日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规
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e904b9-26ab-4e08-9bd0-f2d316547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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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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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号 11层 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 2025年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2名、注册会计师431名、从业人员总数 1,39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324名。
2025 年度实现收入总额 44,911.66 万元(审定数),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8,38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77.80万元。
2025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42 家,挂牌公司客户 208 家,主要行业分布在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278.93万元(审定数),2025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593.68万元
(审定数)。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5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1 次、行政处罚 2
次;近三年2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 13次,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共 1次,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共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召平,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从事过上市公司、IPO申报、政府投融资平台、央企及大
型国企等审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无兼职。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雪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
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223.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
费用 176.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7.12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及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同意聘
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db873e-f2cc-4053-b31c-d24046657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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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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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作为公司 202
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中喜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喜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 11月 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号 11层 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人员信息: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喜合伙人 102人、注册会计师 4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4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龚召平,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从事过上市公司、IPO申报、政府投融资平台、央企及大
型国企等审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无兼职。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邓雪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4年开
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喜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喜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质控部专人复核、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
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这些复核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
质量。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喜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喜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
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喜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喜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喜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关联交易、存货、合同负债、费用确认等。
中喜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喜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
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喜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
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喜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喜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喜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5年末,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人民币 1.0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4d6b5e-0de5-423b-b9ac-5347cefdc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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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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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9e31f4c-7d55-499f-bc32-0269db6b1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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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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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0b8cef-b744-4bc4-8216-2de17ad600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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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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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深入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
,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要求,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财务状况,制定并披露了《关
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蓄力稳健发展
2025年以来,白酒行业进入“政策调整、消费转型、存量博弈”三期叠加的深度调整阶段,集中和分化趋势加速,渠道博弈更趋
激烈,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面对行业“缩量竞争”和自身“转型挑战”,公司立足长远发展和理性发展,主动调整经营思路和节奏,
以“解决问题、出清风险”为主要任务,以稳价盘、促动销、提势能为主导,对梦之蓝M6+、海之蓝等产品控量稳价,焕新推出第七
代海之蓝,上线洋河高线光瓶酒,持续开展多样化消费者运营活动,多措并举聚焦营销夯实基础,立体化传播品牌价值,进一步完善
全产业链品控体系,锻造把风险挑战转化为发展动力的坚韧定力和执行韧性,持续积蓄企业稳健发展的动能。
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强
化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积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转型,依据新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相应职权;系统完善规
范治理制度,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 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 3项制度,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19项制度,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优
化,切实保障规范治理体系高效运行。2025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10 次和监事会 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11次,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章程修订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决策。根据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自我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三、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综合行业发展周期、企业经营状况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积极进行股东回报,在 2025年内分别完成
2024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和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两次合计现金分红 70亿元,持续回馈广大投资者。自 2009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
实施现金分红,截至目前已完成 17 次现金分红、共计 563.44 亿元(含税)(不含未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占累计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7.78%,持续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 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4.70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14 亿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38%。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四、提升披露质量,强化价值传递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2025 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93 份,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信息。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深化 ESG 管理体系建设
,设立董事会 ESG 委员会,连续 15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MSCIESG评级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考核中,公司连续十三年获得最高评级 A级评定,荣获第九届中国卓越 IR“最佳信披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方式提高投资者沟通效率,通过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线上会
议、投资者专线、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状况,主动倾听市场声音、传递公司价值。
同时,积极组织投资者走进厂区参观,实地感受酒文化,深入了解酿酒工艺,实现与投资者积极有效的双向互动。公司将在 2025年
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互动沟通。
公司将持续聚焦白酒主业,坚持“正心正念,践行长期主义;稳扎稳打,夯实市场基础”工作思路,深化市场、品质、品牌、产
品和管理升级改革,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强化股东回报,竭力维护
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7198c8-2bdc-49aa-bc3e-16a7dec16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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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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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 座 11层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37de90-4ef9-4ee6-89d7-9c022f318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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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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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就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路国平、毛凌霄、洪金明三位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路国平
担任,人员组成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次会议,均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会上对各项议案进
行了审议与讨论,所有审议事项均获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 2月 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总结及 2025年工作计划》。
(二)2025年 4月 2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一季度
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于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
(三)2025年 8月 1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上半年财
务报告》。
(四)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三
季度财务报表》《洋河股份内部审计制度》《洋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洋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洋河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及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持续监督与评
估,重点就其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与项目团队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审计程序,认为中喜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后,认为:中喜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其季度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计划与总结,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及相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宜,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计划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六)审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中所需发生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完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858c93e-d1e0-4f09-aa16-a2835420c8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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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7│洋河股份(00230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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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62c94a-58a7-4e93-a337-6b92c57b8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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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6│洋河股份(00230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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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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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6│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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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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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6│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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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f475c90-dbd1-4282-a4a6-3c90fde7c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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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6│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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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
道 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 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70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2,214,474,258.7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7、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
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9、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0、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管理团队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修订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在审议与自身相关的 2026年度薪酬方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
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长顾宇先生、董事陈军先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
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6 年 度 薪 酬 方 案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1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1c6e187-bd42-4ff4-b88a-817f011f69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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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5│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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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金融机构发行的本金保障类产品。
3、授权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上述额度内余额可以滚动使用。
4、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可能存在信用、管理、不可抗力等风险。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规范管理制度,对投资流程、资
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首先,建立了资金管理平台,做到所有资金均可实时查询;其次,主要选择结构性
存款进行现金管理,设置三级复核机制,降低资金使用风险;另外,建立了内部稽核制度,由稽核人员定期检查相关产品的安全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d2d886-b4fe-4f93-97a3-4cba99d7c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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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55│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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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30cee3-f6d5-4202-bbac-c4fac4907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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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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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83c6cf06-4dde-4e1f-a279-de410c2f0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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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7:05│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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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3亿元,参与设立江苏宿迁智能制造产业专项母基
金(暂定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5-034)。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金暂定名由江苏宿迁智能制造产业专项母基金变更为宿迁市智能制造战新产业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管理人由宿迁战
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目标规模由 20 亿元变更为15亿元,并对基金规划作相应调整。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5-038)。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6 年 2月 24 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宿迁产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宿迁市智能制造战新产业母基金(有限合伙)已完
成募集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号:SBPF57。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0f59b045-fa06-4db0-ac23-1cf9e30d1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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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7:02│洋河股份(002304):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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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设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戴建兵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需要,戴建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戴建兵先生的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戴建兵先生持有的
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份额将按照本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处理,持有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0.3636%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59%的股份)。戴建兵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继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李继首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
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辞职申请;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10cd0a49-e7c3-48cb-aa2b-6218fd22e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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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9│洋河股份(00230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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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场会议于2026年 2月 13日 15:00在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街道金桂路108号,宿迁双星国际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2
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720,454,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48%;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3,732人,代表股份 359,418,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8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745 人,代表股份1,079,872,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835%。其中,
参与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742 人
,代表股份154,313,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435%。
3、公司现任董事 9人,出席会议 9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指派崔洋律师、宋雨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关于修订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66,238,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75%;反对 12,575,743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6%;弃权 1,057,9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7,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0,679,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649%;反对 12,575,
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95%;弃权1,057,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7,09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崔洋律师、宋雨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bddefbcf-d2b3-4447-b53b-4481dd3afe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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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8:35│洋河股份(00230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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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b0f45ff1-e471-4760-9e47-9d01b92b2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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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9│洋河股份(00230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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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
5: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街道金桂路108号,宿迁双星国际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 备注
编码 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11日 9:00-12:00,13:30-16:30。
2、报名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现场登记(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 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 1102室)或通过电
子邮件登记(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洋河
股份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3、报名登记材料:
⑴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⑵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4、现场会议入场时间:2026年 2月 13日 14:00至 14:45。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股东登记
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527-84938128
电子邮箱:yanghe002304@chinayanghe.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6fe1f008-2295-4768-9228-f149dbd7d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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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8│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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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11,578万元-252,356万元 盈利:667,338.8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2.18%-68.3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85,318万元-226,096万元 盈利:683,523.56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6.92%-72.8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4045元/股-1.6752元/股 盈利:4.4299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
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白酒行业处于深度调整期,行业竞争格局深刻变革,存量竞争加剧背景下,公司受到市场需求减少、品牌势能减弱、
渠道库存加大、渠道利润下降等挑战,中端和次高端价位段产品承压较大,部分市场销售受阻,销量明显下降。面对市场严峻的销售
形势,2025年公司营销工作以去库存、稳价盘、提势能为主导,对主要产品进行配额管控,并围绕库存去化和势能提升配置相应的费
用投入,对当期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efae2ace-b1dd-4da7-81d3-9af96a0b6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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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7│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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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3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
道 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 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20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
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徐俊先生、
郑步军先生、戴建兵先生,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洪金明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同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裁退休离
任暨聘任总裁的公告》。
2、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郑步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
为进一步健全股东回报机制,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制定了《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2024年度利润
分配已按相应规划实施。随着白酒行业调整持续加深,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大,面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需保持科学理性,在
重视股东回报同时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集中资源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稳定企业持续经营发展基础,为股东创造更长期的价值和回报
。基于企业自身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和财务稳健性等需要,公司拟对分红回报规划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
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分红
回报规划(2025年度-2027年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e995b3c9-6f84-49a0-b33b-e2166696e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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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7│洋河股份(002304):关于公司总裁退休离任暨聘任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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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裁退休离任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裁钟雨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钟雨
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ESG委员会委员职务。钟雨先生原定
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钟雨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时生效。钟雨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钟雨先生持有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份额,将
按照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钟雨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钟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他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裁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辞职申请;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70fab4e-7f0f-46e0-9d6d-68477c705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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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57│洋河股份(002304):关于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度-2027年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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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度-2027年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关注公司持续发展的同时强化股东回报,特制定公司《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度-
2027 年度)》(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依据
本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战略发展规划、重大资金支出、现金流等
因素,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实施科学合理的股东回报,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在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2025年度-2027年度,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100%。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董事会拟定、修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3aa41eb6-bfd4-400e-86dd-13b1af203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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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6│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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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5ec53210-0ca2-424a-8c53-99ea0b382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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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8:25│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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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a00c3145-e2a1-4f36-a63e-ca1e13a18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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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21│洋河股份(00230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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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6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
大道 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 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1月 24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
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0名,实际出席董事 10名,其中独立董事毛凌
霄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同意公司于 2025 年—2029 年期间向宿迁市慈善总会合计捐赠人民币 1500万元,围绕乡村振兴、社会治
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事业,推动巩固宿迁地区脱贫攻坚成果。
2、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ESG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 ESG委员会成员:顾宇、钟雨、陈军、聂尧,顾宇任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087bad5a-2d88-4849-8ee2-7c8fa3779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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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19│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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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0023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22fdee3d-c0f9-4dbb-ab85-60ba92140f3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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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洋河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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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9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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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洋河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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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9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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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洋河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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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4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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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洋河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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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36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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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洋河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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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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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洋河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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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4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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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洋河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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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6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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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洋河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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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7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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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洋河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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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7321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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