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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6(中科云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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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06 *ST云网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2 19:40 │*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12-02 19:40 │*ST云网(002306):关于债权转让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2-02 19:39 │*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02 19:37 │*ST云网(002306):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 │ ├─────────┼──────────────────────────────────────────────┤ │2025-12-02 19:37 │*ST云网(002306):相关诉讼公告 │ ├─────────┼──────────────────────────────────────────────┤ │2025-12-02 19:37 │*ST云网(002306):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 ├─────────┼──────────────────────────────────────────────┤ │2025-12-02 19:36 │*ST云网(002306):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1 17:28 │*ST云网(0023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1-06 16:52 │*ST云网(00230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1-06 16:49 │*ST云网(002306):中科云网章程(2025年8月修订) │ └─────────┴──────────────────────────────────────────────┘ ─────────┬──────────────────────────────────────────────── 2025-12-02 19:40│*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向关联方扬州市高湘 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高湘”)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双方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签署了 《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3.45%/年,借款期限为 3 个 月,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提前还款。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 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名称 (1)扬州高湘 公司名称 扬州市高湘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高邮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南侧1-13(科技创业中心科研楼 二楼2682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84MACGNPU67E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 2/4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 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3年5月16日 (2)上海臻禧 公司名称 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上海市崇明区长江农场长江大街161号2幢5870室(上海长 江经济园区)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泓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YRQT85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税务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 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 民意测验),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 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年9月20日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扬州高湘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为陈继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 臻禧”)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扬州高湘、上海臻禧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经查询,扬 州高湘、上海臻禧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增加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及其指定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由3,000万元调整至12,000万元,借款 年利率为4.35%,本次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 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为上海臻禧,乙方为公司) 1.借款金额及目的 为支持乙方及其子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求,甲方及其指定关联人同意向乙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拟将借款额 度由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调整至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小写:120,000,000元整)。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协议期限内,甲方及其指定关联人根据乙方及其子公司发展及实际经营需求,提供协议项下的资 金支持。 3.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年利率4.35%,按实际借款金额、天数计算,若借款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则不计息,若超过一个月期限则按照利率计算 利息,于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 4.借款期限内,双方以保障上市公司发展经营为前提,乙方可随时归还借款。借款期满,若乙方有需要,双方另行协商是否延期 。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支持公司开展业务所提供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 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较大依赖。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及其指定关联人实际发生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6,058.56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支持公司开展业务所提供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 本次关联借款利率为 4.35%/年,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臻禧与公司共同签署的《借款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e2cd17ca-62d9-41e9-952b-7c465cb23802.PDF ─────────┬──────────────────────────────────────────────── 2025-12-02 19:40│*ST云网(002306):关于债权转让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高邮市高邮恒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 恒能”)借款 12,000 万元,并以公司所持有的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的 17,000 万元出 资额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推进前述融资事项。2023 年 8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8月 19 日、9月 1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3)。 本次融资事项中,高邮恒能拟向公司提供 1.2 亿元借款,用于公司向中科高邮实缴注册资本,年利率为 6%,期限为 1年,到期 日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为保障高邮恒能权益及出资安全,公司以其对中科高邮的 1.7 亿元出资额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后续,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并于 2023 年 9月 12 日办理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2023 年 9月 13 日 下午,公司收到高邮恒能借款 10,000 万元,已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向中科高邮出资 10,000万元。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9 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截至 2023 年底,公司归还高邮恒能借 款 5,000 万元,《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 5,000 万元。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高邮恒能申请将剩余借款本金 5,000 万元进行 展期,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双方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借款到期日调整为 2025 年 4月 30 日,利率、计息计付和还款方式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事项继续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向高邮恒能申请将剩余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 供担保,双方约定借款到期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利率、计息计付和还款方式不变。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欠高邮恒能借款本金 4,900 万元。 二、本次债权转让暨继续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高邮恒能告知,其拟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4,900 万元、利息等)及为债权设定 的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高邮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经发集团”),债权转让后,高邮经发集团成为借款人及各担 保人的新债权人,公司对该笔借款的担保对象由高邮恒能变更为高邮经发集团,公司仍按照原担保方式对高邮经发集团所持债权继续 提供担保。本次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高 邮恒能与高邮经发集团系地方国资平台,本次债权转让暨继续担保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尚需报高邮市相关政府职能部 门予以审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 暨继续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86,976.25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9 年 9月 14 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林枫二路 39 号院 4号楼 2层 20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电池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公司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失信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甲方为高邮恒能,乙方为高邮经发集团) 1.债权详情 甲方于 2023 年 9月 13 日根据合同编号邮国投借字第 2023083101 号的《借款合同》,向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云网集团)实际提供借款 10,000 万元,年利率 6%,该债权由中科云网集团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中科云网 集团在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 17,000万股权。截至协议签订日,中科云网集团尚欠甲方借款本金 4,900 万元 。 2.债权转让范围及转让时间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对中科云网集团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 4,900 万元、利息等)及为债权设定的担 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原《借款合同》为准。 债权转让后,乙方即取代甲方成为借款人及各担保人的新债权人。 3.债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此次债权转让,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款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债权的转让,使高邮经发集团成为公司该笔借款人及各担保人的新债权人,即担保对象由高邮恒能变更 为高邮经发集团,公司仍按照原担保方式对高邮经发集团所持债权继续提供担保。本次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 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 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债权转让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担保方 股东大会批 被担 担保方持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 是否关联 准时间 保方 股比例 (单位:万元 余额 担保 (单位: 万元) 中科云网 2025.5.23 中科云网 100% 12,000 4,900 本公司 中科云网 2024.12.13 中科高邮 52.91% 5,000 2,800 为控股子公司银 行授信/借款担保 中科云网 2025.5.23 中科高邮 52.91% 5,000 4,700 为控股子公司可 转债担保 合计 - - 22,000 12,400 -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债权转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5b7536a2-9c8d-45ec-aec6-99fcdfa5ac2d.PDF ─────────┬──────────────────────────────────────────────── 2025-12-02 19:39│*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ac82329e-c5c6-4f51-9509-f5a5c2537f1e.PDF ─────────┬──────────────────────────────────────────────── 2025-12-02 19:37│*ST云网(002306):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中科高邮与高邮农商行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19 日签订两笔《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 主合同”),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2,500 万元、人民币 300 万元,年利率为 4.35%,授信期限自主合同签订日起至 2 027 年 10 月 9日止。为确保上述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公司与高邮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科高邮在高邮农商行办理 贷款业务所形成的 2,500 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9日止,同 时以公司所持上海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中科高邮上述 300 万元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0 月 9 日止。此外,中科高邮以所持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上述 2,500 万元流动贷款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期 限自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9日止。 二、本次贷款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高邮农商行风控要求,上述 2,800 万元银行借款到期日调整为 2025 年10 月 14 日,为此,中科高邮向高邮农商行申请人 民币 2,800 万元整借款展期,并获得高邮农商行同意,展期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及中科高邮为该借款展期仍按照 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无需重新办理抵押担保登记手续。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 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银行借款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37,8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6.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甓社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 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 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科高邮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52.91% 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 18.52% 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 4,000 10.58% 海南翎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00 10.05% 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00 7.94% 合计 37,800 100.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审计) 总资产 670,402,333.69 营业收入 101,748,560.17 净资产 217,158,803.78 净利润 -13,650,666.05 四、展期的主要内容(中科高邮为借款人/债务人,中科云网为保证人,债权人/抵押权人为高邮农商行 本次借款展期金额仍为原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人民币2,800万元整),展期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2日;原有借款有抵押担保 的,抵押合同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担保责任产生的时间顺延至展期贷款到期日,责任期限的长短不变。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 险。本次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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