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7 北新路桥 更新日期:2025-11-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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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52 │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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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26 │北新路桥(002307):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第三季度报│
│ │告更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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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26 │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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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25 │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20│
│ │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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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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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2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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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2 │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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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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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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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07 │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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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52│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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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f2b8098-847b-4ee6-8d33-b5cb594f5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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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26│北新路桥(002307):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
│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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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版)。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f9b1d82-8e95-4278-b75c-df6f89cd8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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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26│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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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ee61813-66d2-4924-b306-59c8273c4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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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25│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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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北新路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注册稿)(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
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51c9ddf-75b2-4f8f-9620-a4da3f27d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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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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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7b95cca3-9315-4142-bb0a-8aa15216de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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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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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三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如下:
一、总体情况
项目类型 新中标且签约项目 新中标未签约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
签约未完工项目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数量 金额(万元)
(个) (个) (个)
施工项目 14 512,924.80 - - 217 3,929,237.37
合计 14 512,924.80 - - 217 3,929,237.37
二、截至报告期末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 签订日 工期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模式 期 (万元)
合川双槐 施工 2020年 3年 324,900.00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项目
至钱塘高 总承 2月 28 已完成项目施工的 100%,对
速公路项 包 日 上计量 32期。不存在未按合
目 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
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不
存在重大变化。
G3 京 台 施工 2022年 3年 363,871.04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项目
高速复线 总承 12月 7 已完成项目施工的 100%,对
宿州至固 包 日 上计量 10期。不存在未按合
镇段项目 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的情
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不
存在重大变化。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08eada5e-102e-40e2-bda7-e466cb319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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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7:32│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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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牵头人)与铁门关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第二师 G687 铁门
关—阿拉尔公路(第三合同段)施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叁亿玖仟捌佰柒拾贰万肆仟叁佰贰拾元
整(¥398,724,320.00)。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本公司和铁门关市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944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四)项目概况:
第三合同段路线长为95.531km,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 12.0m,设置中桥 1座。设置涵洞共计 67
道,其中盖板暗涵 65道,盖板明涵 2道。平面交叉 1处、道路开口 56处、管线交叉 20处、紧急停车带 10处。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074c900f-d41d-46bc-88bd-64ae45b03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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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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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日(星期四)上午 11: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9 人,代表股份 593,552,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994%。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87,775,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4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8 人,代表股份 5,776,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55%。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725,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8%;反对 27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66%;弃权549,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0,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30%;反对 27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00%;弃权 549,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517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月 20 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9db98759-afe0-4a4f-ac29-e5afadc7b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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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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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0日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开
发布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
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上午11: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
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59人,代表股份593,552,27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99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下述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592,725,8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08%;
反对276,7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66%;弃权549,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26%。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该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
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929f2d74-68b0-4d49-a2d9-0ed849470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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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9:07│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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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铁
门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被确定为第二师 G687铁门关—阿拉尔公路(第五
合同段)施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亿叁仟叁佰捌拾玖万壹仟玖佰捌拾捌元玖角整(¥433,891,
988.90)。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铁门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本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铁门关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944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四)项目概况:
第五合同段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 12.0m,设置特大桥 4657m/1座、中桥 108m/2座、小桥 22m
/1座;设置涵洞共计 39道;平面交叉 5处、接入道口 1处、紧急停车带 5处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7cd6ee6-d3ec-4b62-828f-a91096b17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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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北新路桥(002307):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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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永拓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希格玛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
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9 月 19 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希格玛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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