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7 北新路桥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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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0 │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对北新路桥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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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6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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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6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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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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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希会审字(2026)27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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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6)24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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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 │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海霞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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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 │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红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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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 │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斌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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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 │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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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0│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对北新路桥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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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人项目组成员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对北新路桥到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
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 年 4 月 17 日。
二、培训地点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及线上会议。
三、培训内容
1、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2、结合法规及相关案例对上市公司财务及信息披露、证券交易等常见违规行为进行解析;
3、督促公司及相关个人进一步了解在合规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合规意识。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促
使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增强合规意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85e1495-a5f9-422c-b52a-303155d6d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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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6│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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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82e9fc8-ce0e-4534-93ed-1e7b9e99d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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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6│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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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4138bed-c23e-4482-872e-7bee32343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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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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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fc0be92-2e5c-4f6a-b4f7-ad7c78ff0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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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希会审字(2026)2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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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希会审字(2026)2736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7f78f6f-c8d9-4caf-81bb-fa2730b4a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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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6)2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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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会审字(2026)2408 号目 录
(3-8)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f43512-69d9-42a4-acaa-b0f6939a3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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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海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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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海霞女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0fa1402-7615-414d-92f2-f5a6618c8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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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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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红女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3160742-0915-4a50-959d-e8feb6d2a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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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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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斌先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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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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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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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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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治理与薪酬分配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内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战略目标导向。科学合理设计薪酬体系,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薪酬水平与行业、省内国有相关企业相对标,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建立差异化
管理的薪酬分配制度;
(三)坚持激励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匹配;
(四)坚持统筹协调,薪酬增长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五)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福利待遇相配套,全面规范收入分配管理。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薪酬方案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收入两部分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
年薪和超额利润奖励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年薪:依据岗位责任、任职要求、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为固定薪酬;
(二)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履职评价挂钩的浮动薪酬;
(三)超额利润奖:超额利润奖励是对完成超额利润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纳入年度薪酬进行管理,根据超额利润完成情况执行;
(四)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司按规定承担,不计入薪酬。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性质、风险和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公司绩效与中长期激励,具体遵照股东会审议通过津贴方案标准执
行。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按薪酬方案及考核评价结果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薪酬方案及考核评价结果领取薪酬。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个人社
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随公司战略、经营状况、市场水平动态调整,保持激励有效性与内部公平性。
第十五条 薪酬调整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物价指数与薪酬实际购买力;
(三)公司经营业绩、经济效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指标;
(四)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与岗位调整;
(五)个人职务变动、考核结果;
(六)其他管理要求。
第七章 薪酬追索与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或其他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ff37633-8440-4d6c-84ca-1413bad51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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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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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 报 表 实 现 净 利 润 -130,780,854.12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101,451,740.9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2,142,718.33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44,410,768.54 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1,106,714,000.78 元。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025) (2024) (2023)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2,682,915.82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451,740.97 -422,908,461.95 32,227,131.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410,768.5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106,714,000.78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2,682,915.8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64,044,357.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2,682,915.82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由于截至 2025 年末,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基于 2025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的发展规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8c405e3-5665-4f8a-8c2b-d4e15696b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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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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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的《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92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487,47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7元,募集资金总金额 1,
548,584,019.1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2,236,775.4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位,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出具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00
3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48,584,019.18
减:发行费用 16,347,243.76
募集资金净额 1,532,236,775.42
减:补充流动资金 342,236,775.42
加:本期利息收入及支出手续费净额 36,246.97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185,405.8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2,221,652.8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25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对该制度进行了更新修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2025 年 12 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6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 15457789920010 28,097.22
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 8113701014200252160 2,193,555.60
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有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 8113701012900255541 1,190,000,000.00
限公司 行营业部
合计 1,192,221,652.82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
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90,000,000.0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77,818.36 元,合计置
换金额 1,190,877,818.36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此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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