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7 北新路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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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3 │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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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7 │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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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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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北新路桥(002307):2026-39 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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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北新路桥(002307):2026-38 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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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1 │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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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49 │北新路桥(00230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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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32 │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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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32 │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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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4 │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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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3│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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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亏损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3,000 万元-28,000 万元 亏损:8,091.2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3,600 万元-28,600 万元 亏损:8,411.0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4 元/股-0.17 元/股 亏损:0.0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
1、上年同期公司投资建设的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处于施工建设期,在本报告期,该高速公路进入运营,根据行业特点在运营初期
属于收费培育期,出现运营亏损。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原因导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c6a99ef-eaf0-4a16-8119-3e9afba18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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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17│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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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如下:
项目类型 新中标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项目
数量(个) 金额(万元) 数量(个) 金额(万元)
施工项目 23 356,244.73 159 3,157,655.65
合计 23 356,244.73 159 3,157,655.65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7b6d9ad-7dd7-41f0-9a93-502de7ac9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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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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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8af214b-a590-4213-a5d6-c3d6b1af77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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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新路桥(002307):2026-39 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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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本公司被确定为 S35 景礼高速公
路景泰至靖远段总承包一标K0+800~K16+196.5段(景泰南互通、景泰连接线)土建工程施工分包(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
标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叁仟玖佰柒拾贰万叁仟肆佰贰拾陆元整(¥539,723,426.00)。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甘肃公航旅路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月。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年第 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
公路发(2010)65 号)中的相关规定。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四)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白银市景泰县。
项目建设规模:主线起讫桩号:K0+800~K29+098.4,总长 28.298km,含景泰南互通枢纽、石门互通枢纽、景泰南连接线(3.7k
m)、石门连接线(6.8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 100km/h。
本次招标起讫桩号 K0+800~K16+196.5,其中共计桥梁 12座,其中:大桥7座、中桥 2座、通道桥 1座、天桥 2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77%,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a1e51b3-2ca9-48a0-a601-0815849fa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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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新路桥(002307):2026-38 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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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牵头人)、本公司、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S611线第五师保尔德电站-83团(夏尔希里-85团段
)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捌佰肆拾肆万零肆佰叁拾贰元贰角伍分(¥
278,440,432.25),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人民币伍佰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5,449,500.00);施工费(建安工程费和预备
费总造价)为贰亿柒仟贰佰玖拾玖万零玖佰叁拾贰元贰角伍分(¥272,990,932.25)。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本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73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四)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双河市/84团/86团南区。
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全长 50.881Km,建设里程 39.453Km,利用博乐北外环、G219 线 11.428Km。采用双向二/四车道二
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新改建,设计速度 80/40Km/h。全线共设置中桥 1座,小桥 1座,涵洞47道,分离式立体交叉 1
处,平面交叉 39处。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47%,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e55a8f52-cb1e-41f3-919a-69035f6ba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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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1│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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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b809a708-2287-4b89-957a-2296be6dd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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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49│北新路桥(00230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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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19ff09c-cd6e-46e2-a2c5-41658585f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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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32│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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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
会根据新疆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6月 26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513f039-c662-4fcd-8989-8105a28d4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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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32│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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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本公司被确定为渝赤叙 2标项目沥
青路面工程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亿零伍佰伍拾玖万贰仟陆佰叁拾捌元捌角捌分(¥205,592,638.88)。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315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主要工程内容:渝赤叙 2标项目 K0-470.071至 K28+380范围内工程范围内沥青路面面层、水泥混凝土面板、培土路肩、中央分
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82%,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为准。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113656a-abe2-4ad1-bc5a-e44e722908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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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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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1: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5 人,代表股份 754,127,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3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636,915,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3
人,代表股份 117,212,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4 人,代表股份 146,696,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484,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343 人,代表股份117,212,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90%。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30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0%;反对 2,553,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87%;弃权266,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7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5%;反对 2,553,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0%;弃权 266,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30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0%;反对 2,553,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87%;弃权266,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7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75%;反对 2,553,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0%;弃权 266,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458,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1%;反对 2,55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388%;弃权1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02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06%;反对 2,555,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18%;弃权 1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291,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9%;反对 2,474,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82%;弃权3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6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67%;反对 2,474,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71%;弃权 3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07,431,670 股,持股比例为 36
.84%。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10,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27%;反对 2,61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844%;弃权2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
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810,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27%;反对 2,61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4%;弃权 2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136,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34%;反对 2,71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98%;弃权2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705,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12%;反对 2,71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6%;弃权 27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152,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4%;反对 2,70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584%;弃权2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3,72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15%;反对 2,702,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24%;弃权 2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杜恩华先生
同意股份数:749,194,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杜恩华先生
同意股份数:141,762,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71%。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11540ef-4777-49f6-ba08-abc0c1379a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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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4│北新路桥(0023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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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治理与薪酬分配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内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战略目标导向。科学合理设计薪酬体系,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薪酬水平与行业、省内国有相关企业相对标,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建立差异化
管理的薪酬分配制度;
(三)坚持激励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匹配;
(四)坚持统筹协调,薪酬增长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五)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福利待遇相配套,全面规范收入分配管理。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薪酬方案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收入两部分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
年薪和超额利润奖励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年薪:依据岗位责任、任职要求、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为固定薪酬;
(二)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履职评价挂钩的浮动薪酬;
(三)超额利润奖:超额利润奖励是对完成超额利润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纳入年度薪酬进行管理,根据超额利润完成情况执行;
(四)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司按规定承担,不计入薪酬。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性质、风险和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公司绩效与中长期激励,具体遵照股东会审议通过津贴方案标准执
行。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按薪酬方案及考核评价结果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薪酬方案及考核评价结果领取薪酬。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个人社
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随公司战略、经营状况、市场水平动态调整,保持激励有效性与内部公平性。
第十五条 薪酬调整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物价指数与薪酬实际购买力;
(三)公司经营业绩、经济效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指标;
(四)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与岗位调整;
(五)个人职务变动、考核结果;
(六)其他管理要求。
第七章 薪酬追索与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或其他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9198075-f302-4721-98b9-f6189c11b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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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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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4月28日和
5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统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
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11: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事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345人,代表股份754,127,89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8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下述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51,307,6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60%;
反对2,553,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87%;弃权266,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3%。
(二)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51,307,6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60%;
反对2,553,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87%;弃权266,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3%。
(三)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51,458,8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461%;
反对2,555,2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388%;弃权11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1%。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751,291,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239%;
反对2,474,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282%;弃权36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9%。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43,810,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0327%;
反对2,617,6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844%;
弃权26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29%。
现场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51,136,9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34%;
反对2,713,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98%;弃权27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8%。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51,152,0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054%;
反对2,702,8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584%;弃权27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2%。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杜恩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49,194,6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458%。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该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五)为关联交易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
案(八)采取累积投票制,杜恩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3ff96d2-5c76-435f-863c-aefff6313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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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完成董事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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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7 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杜恩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eb349a1-8dc9-4df9-98e6-b742e4155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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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6:42│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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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
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牵头人)、青海第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兴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
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国家高速 G0611 张掖至汶川公路青海省扁都口至门源段公路工程K0+000~K32+960段工程 BM-SG12标段
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亿叁仟叁佰叁拾柒万贰仟肆佰壹拾捌元捌角贰分(¥1,133,372,418.82)。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和青海第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兴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业主
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134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四)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青海省门源县、祁连县、甘肃省民乐县、山丹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 K0+000,终点 K32+960,平均海拔 3200米,主线全长33.127(含 2处长链共 167.083 米)公里,按高速
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 26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一 I级。
本次中标项目的范围:标段范围内路面、交安、预制、隧道、绿化、机电、房建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
程内容。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的 10.01%,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1373ff2-fc20-4225-83b8-273a42f5f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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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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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和 4月 28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3)以及《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8)。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8.00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8.01 非独立董事杜恩华先生 √
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 1至 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和 4 月 28 日刊登在《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3、4、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 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
上对上述关联议案回避表决;议案 8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30%以上,故采用累积
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 11: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22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90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2732f73-87d9-4b0e-b4a9-b3c5cd2f8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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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北新路桥(002307):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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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
知书》,本公司被确定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新乡市城区排涝能力提升项
目-饮马口雨水泵站汇水区域改造工程和向阳雨水泵站汇水区域改造工程-饮马口雨水泵站汇水区域改造工程一标段中标人。中标金
额为人民币壹亿零叁佰贰拾肆万肆仟陆佰零贰元陆角玖分(¥103,244,602.69)。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本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480日历天。
(三)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包括:解放大道(解放南桥~人民路)、向阳路(解放大道~胜利街)、新建街(京广铁路~解放大道)排水管网及配
套设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5 年年度营业收入的 0.91%,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份额。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278b29b-916f-430c-b1dc-5d3bcffa8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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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9│北新路桥(002307):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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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披露 在 《 证 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3)。现将该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
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工集团”)递交
的书面函件,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
(一)提案内容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恩华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二)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截至 2026 年 4 月 27日兵团建工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 607,431,670 股,持股比例 36.84%。其提案资格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该提案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临
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同意将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二、股东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
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该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累积投票提
案
8.00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本次股东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 1至 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3、4、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 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
上对上述关联议案回避表决;议案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30%以上,故采用累积
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 11:00 至 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22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90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7a81518-4073-4a03-92ac-20dd9facd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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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7│北新路桥(002307):2026-27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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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7 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恩华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cedee2-0b4d-4623-a4d0-36307f47b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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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7│北新路桥(002307):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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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27日收到《关于北新路桥集团第五届职工代表大
会临时会议选举职工董事的函》,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王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霞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截至本公告日,王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霞女
士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变更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本次选举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b9fb575-4078-40a2-81a7-300e1319e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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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6│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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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9b5ae15-6dd1-42cd-ae92-2bf663e9d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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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46│北新路桥(002307):2026-25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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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
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 33号北新大厦 22 层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7人,1名董事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非独立董事朱长江先生因工作原因
请假,授权委托非独立董事王霞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实际享有表决权董事共 8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26)。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c1dce6-ed37-46dc-9a4b-927686474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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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40│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对北新路桥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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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人项目组成员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对北新路桥到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
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 年 4 月 17 日。
二、培训地点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及线上会议。
三、培训内容
1、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2、结合法规及相关案例对上市公司财务及信息披露、证券交易等常见违规行为进行解析;
3、督促公司及相关个人进一步了解在合规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合规意识。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促
使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增强合规意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85e1495-a5f9-422c-b52a-303155d6de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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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6│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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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82e9fc8-ce0e-4534-93ed-1e7b9e99d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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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6│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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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4138bed-c23e-4482-872e-7bee32343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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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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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fc0be92-2e5c-4f6a-b4f7-ad7c78ff0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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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希会审字(2026)2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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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希会审字(2026)2736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7f78f6f-c8d9-4caf-81bb-fa2730b4a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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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5│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6)2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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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会审字(2026)2408 号目 录
(3-8)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f43512-69d9-42a4-acaa-b0f6939a3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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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海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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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海霞女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0fa1402-7615-414d-92f2-f5a6618c8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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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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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季红女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3160742-0915-4a50-959d-e8feb6d2a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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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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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斌先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234d9f9-3077-4c62-87af-f79af1d49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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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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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a4c57c8-e018-49c2-85ca-09cb476cc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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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4│北新路桥(0023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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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司治理与薪酬分配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内部非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战略目标导向。科学合理设计薪酬体系,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薪酬水平与行业、省内国有相关企业相对标,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建立差异化
管理的薪酬分配制度;
(三)坚持激励约束相统一,薪酬水平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匹配;
(四)坚持统筹协调,薪酬增长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
(五)坚持完善薪酬制度与规范福利待遇相配套,全面规范收入分配管理。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薪酬方案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收入两部分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
年薪和超额利润奖励三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年薪:依据岗位责任、任职要求、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为固定薪酬;
(二)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人履职评价挂钩的浮动薪酬;
(三)超额利润奖:超额利润奖励是对完成超额利润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纳入年度薪酬进行管理,根据超额利润完成情况执行;
(四)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中长期激励收入。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司按规定承担,不计入薪酬。
第四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性质、风险和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公司绩效与中长期激励,具体遵照股东会审议通过津贴方案标准执
行。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按薪酬方案及考核评价结果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按薪酬方案及考核评价结果领取薪酬。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新疆北新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和《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个人社
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等原因离任,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随公司战略、经营状况、市场水平动态调整,保持激励有效性与内部公平性。
第十五条 薪酬调整依据: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物价指数与薪酬实际购买力;
(三)公司经营业绩、经济效益与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指标;
(四)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与岗位调整;
(五)个人职务变动、考核结果;
(六)其他管理要求。
第七章 薪酬追索与扣回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或其他监管机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ff37633-8440-4d6c-84ca-1413bad51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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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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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合并 报 表 实 现 净 利 润 -130,780,854.12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101,451,740.9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2,142,718.33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44,410,768.54 元,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1,106,714,000.78 元。
基于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考虑到行业发展的现状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025) (2024) (2023)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2,682,915.82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1,451,740.97 -422,908,461.95 32,227,131.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410,768.5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106,714,000.78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2,682,915.8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64,044,357.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2,682,915.82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由于截至 2025 年末,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基于 2025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 2026 年的发展规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8c405e3-5665-4f8a-8c2b-d4e15696b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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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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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的《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92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487,47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7元,募集资金总金额 1,
548,584,019.1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2,236,775.4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位,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2 月 9日出具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00
3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48,584,019.18
减:发行费用 16,347,243.76
募集资金净额 1,532,236,775.42
减:补充流动资金 342,236,775.42
加:本期利息收入及支出手续费净额 36,246.97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185,405.8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92,221,652.8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2025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对该制度进行了更新修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2025 年 12 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6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平安银行乌鲁木齐分 15457789920010 28,097.22
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 8113701014200252160 2,193,555.60
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有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 8113701012900255541 1,190,000,000.00
限公司 行营业部
合计 1,192,221,652.82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
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90,000,000.0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77,818.36 元,合计置
换金额 1,190,877,818.36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此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4e96cc9-e849-44c1-a83b-9fbf48024d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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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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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41903ed-e01d-4d86-9eff-777ccb044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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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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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成立于 2013年 6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
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5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55 人
。
2025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33,845.2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359.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740.47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
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022.9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
施 1次和纪律处分 1次。
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 日、2025 年 10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希格玛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266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对公司2025年 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希格玛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9月 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希格玛进场审计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
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
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希格玛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希格玛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希格玛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0e6c7e2-5a52-42af-9250-f2e94914f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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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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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cf95b3-89f8-4b74-9961-4e9eaf6aa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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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北新路桥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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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中信建投关于北新路桥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82536b5-91ac-4020-905a-7549d2c64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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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希会审字(202
│6)2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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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希会审字(2026)2562号)。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a6e781f-f750-4a0a-be23-23d2d14f2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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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希会审字(2026)2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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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会审字(2026)2448 号目 录
(3-9)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d68818-2d52-4d9a-a0cd-b12a66009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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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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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斌
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评估核查,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张海霞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7318e38-c0f6-4f35-86d5-7bb385611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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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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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审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幢 13 层。永拓 2024 年度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变更原因
永拓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
标的方式聘请希格玛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10 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希格玛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266 万元。
(三)相关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希格玛成立于 2013 年 6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组
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5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55 人
。
2025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33,845.2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359.1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740.47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
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022.95万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树杰、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金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
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质控复核人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希格玛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注册会计师或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质量管理部或所内合伙人会议。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就公司的所有重
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所内合伙人会议。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
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希格玛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运行承担责任。希格玛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
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
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希格玛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希格玛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希格玛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希格玛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希格玛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希格玛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基本能
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希格玛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
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希格玛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希格玛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5 年末,希格玛累计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希格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总体审计计划安排、舞
弊风险测试与评价、审计重点关注领域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经审计,希格玛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综合以上信息,经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
性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544fb8a-8697-4139-9fd1-8c9c0ec0c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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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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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3536d9-64fe-4607-b7e2-e514f9f43c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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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北新路桥(00230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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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5c8507d-88d6-4676-a676-566ac01e9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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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1│北新路桥(002307):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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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4月
7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季红女士
代为行使表决权),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斌、季红、张海霞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18)。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9)。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近一年审
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鉴于本议案涉及李斌、季红、张海霞 3名现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核查评估,出于谨慎原则,上述 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十、审议通过《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于远征、夏鹏回避表决,由 6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领薪董事张斌、朱长江、王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领导班子成员薪酬预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领薪董事张斌、朱长江、王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3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3)。
十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e191125-860d-4fcf-a719-97148f57b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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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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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3af29a7-209d-4dac-b26d-567bb755a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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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北新路桥(002307):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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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810d1e0-8be1-40f2-8c42-95c9756ae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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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5│北新路桥(0023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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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72cc0d3-88b3-41c8-8b6b-fe36dc716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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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52│北新路桥(002307):2026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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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如下:
项目类型 新中标且签约项目 新中标未签约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
签约未完工项目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个) (万元) (个) (万元) (个) (万元)
施工项目 30 461,285.30 - - 136 3,233,340.01
合计 30 461,285.30 - - 136 3,233,340.01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e3f4f19-71f8-4ba3-a514-865802b43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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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43│北新路桥(002307):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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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
号:2026-6)。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 万元至-14,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16,000 万元至-22,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 元/股至-0.11 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是否
进行
原预计 最新预计 修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0,000 万元 亏损:10,000 万元 亏损:42,290.85 万元 否
股东的净利润 –14,000 万元 –14,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6,000 万元 亏损:11,000 万元 亏损:48,021.72 万元 是
益后的净利润 –22,000 万元 –15,50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 元/股 亏损:0.08 元/股 亏损:0.35 元/股 否
-0.11 元/股 -0.1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
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在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随着相关资料的进一步搜集核实,公司投资的高速公路项目,在对政府优惠政策的
会计处理与确认环节存在偏差,原预计的计入政府补贴的事项,经与事务所沟通,应确认为工程相关收入,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 2025 年度业绩预告进行修正,最终年报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度报告为
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工作质量,严格
遵守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a8af632-8c57-43a1-ba73-b63a0ff28d6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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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北新路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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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北新路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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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北新路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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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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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北新路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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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2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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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北新路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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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9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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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北新路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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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0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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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北新路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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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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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北新路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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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9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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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北新路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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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147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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