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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8(威创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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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08 威创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18:38│威创股份(002308):关于公司对刘可夫、回声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刘可夫、回声逾期未付股权转让款事项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为(2021)京 0105 民初 7174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刘可夫、回声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月 14日、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1月 16日、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了该诉讼事项的进展。具 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刘可夫、回声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2023-062 、2023-069、2024-003)。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2024)京 03 民终 1233 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4月 29 日作出判 决,判决如下: 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 0105 民初 71744 号民事判决; 2、刘可夫、回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款 1,980万元及违约金(以 1,980 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一 年三月二十一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 3、刘可夫、回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款 3,000万元及违约金(以 3,000 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一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 4、刘可夫、回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款 1,500万元及违约金(以 1,500 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二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 5、刘可夫、回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股权转让对价款 1,650万元及违约金(以 1,650 万元为基数,自二〇二三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 6、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刘可夫、回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费 5,000 元,由刘可夫、回声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给公司)。 一审案件受理费 455,017.3 元,由公司负担 85,539.75 元(已交纳),由刘可夫、回声共同负担 369,477.55 元(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167,280 元,由公司负担 120,800 元(已交纳),由刘可夫、回声共同负担 46,480 元( 已交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案后续执行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4)京 03 民终 1233 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e5ea0e95-45ac-4de0-a0b9-389b07b8d3e8.PDF ─────────┬──────────────────────────────────────────────── 2024-04-30 18:38│威创股份(002308):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但因临近法定披露日,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 仍未披露,则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 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3、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审 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中未能过半数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年度报告,又受 2023 年度报告所述事项的影响,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不能通过的理由 如下: (一)对财务报告披露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表述无法合理保证。 (二)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向深圳博海产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净转出 13.269 亿元,管理层对该款 项性质无法判断,无法实施减值测试。因此,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无法保证该事项在财务报告中进行了真实、准 确的披露。 (三)2023 年度公司还发生其他大额资金进出和交易事项,无法保证其在财务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鉴于对《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所投反对票之理由中所涉事项对财务报告的重大和广泛影响,前述事项直接影 响 2024 年一季报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因此,亦无法保证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五)2023 年度公司存在较多的识别出来的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执行缺陷情况,涵盖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多个重要环节,前 述缺陷已对公司产生重大而广泛影响,且公司整改计划进展缓慢。因此,无法保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识别出全部重 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事项。 二、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1、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 起被实施停牌。 2、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审计委员会、年审会计师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公司各部门、外部单位等全力配合,推进整改,进一步完善 年报披露信息,争取在 2024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2271890f-a1cd-47f0-8151-0c6216e6dcf3.PDF ─────────┬──────────────────────────────────────────────── 2024-04-30 00:00│威创股份(002308):关于2023年度报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预计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提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 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告为第一次风险提示,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 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 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 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开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4月20日披露了《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7),4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首先需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要过半数)过半数审议通过,才可以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审计委 员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很可能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表示反对意见,从而2023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议 审议,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且三位独立董事很可能无法保证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亦可能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可能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三、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度 报告,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应当在股票停牌两个 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 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并结合有关事项的进展充分提示风险。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c8da4b0a-5c09-4d85-a274-dde2868f88ae.PDF ─────────┬──────────────────────────────────────────────── 2024-04-24 00:00│威创股份(002308):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提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告为第一次风险提示,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 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本公告为第三次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4月20日披露了《 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7),现将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首先需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要过半数)过半数审议通过,才可以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审计委 员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很可能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表示反对意见,从而2023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议 审议,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且三位独立董事很可能无法保证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亦可能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公司 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可能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三、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披露期限 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在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 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始停牌,并将被终止上市 。 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披露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并结合有关事项的进展充分提示风险。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89a0fc39-00db-4eff-bf07-35ee23a8ed01.PDF ─────────┬──────────────────────────────────────────────── 2024-04-24 00:00│威创股份(002308):关于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公告 ─────────┴────────────────────────────────────────────────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年报及季报相关工作,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延期 至2024年4月30日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及时查阅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71ff700-9b1b-40a1-98d1-ee535aba9a22.PDF ─────────┬──────────────────────────────────────────────── 2024-04-24 00:00│威创股份(0023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威创股份(00230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e6e0e13a-8fe0-4652-b208-493b7f76f4e3.PDF ─────────┬──────────────────────────────────────────────── 2024-04-24 00:00│威创股份(002308):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股份”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 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清查,通过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发现部分资产发生了资产减值损失,为真实、客观、准确 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业绩,决定对出现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492.45 11.75% 资产减值损失 1,356.30 32.35% 合 计 1,848.75 44.10%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6.8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28.7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6.86 合计 492.45 2、信用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 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组合 账 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1% 1-2 年 5% 2-3 年 30% 3-4 年 50% 4-5 年 70% 5年以上 100% 综上,本次拟计提2023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 金额为492.4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155.23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01.07 合计 1,356.30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 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 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 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 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萌诺母婴健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进 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资产可收回金额已远低于其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本次拟计提2023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的金额为1,155.23万元。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但如果某些存货与 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本次拟计提2023年度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201. 0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8.75万元,导致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1,848.75万元。 最终计提的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最终计提的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a835d62-2447-49cc-af91-0857af02b15f.PDF ─────────┬──────────────────────────────────────────────── 2024-04-20 00:00│威创股份(002308):关于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提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告为第一次风险提示,本公告为第二次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7日公告了《关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现将相关风险第 二次提示如下: 一、2023年度报告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好2023年度报告工作等相关事项的督促函》: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首先需要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要过半数)过半数审议通过,才可以提交董事会议审议。审计委 员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很可能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表示反对意见,从而2023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无法提交董事会议 审议,导致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年报。且三位独立董事很可能无法保证2023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公司无法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亦可能无法按期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年度报告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推进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事项整改及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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