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0 *ST东园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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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20 │*ST东园(002310):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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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20 │*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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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20 │*ST东园(002310):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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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9 │*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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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8 │*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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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 │*ST东园(00231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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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6 │*ST东园(00231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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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6 │*ST东园(002310):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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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3 │*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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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7:47 │*ST东园(0023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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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20│*ST东园(002310):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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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田安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有效实施《重整计划》中经营计划,有助于增强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
争力。本次收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
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7d1c7ad-d51e-4253-aa0b-21d33e191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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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20│*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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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8542ffb-1b10-43b7-bc81-2b6d535b6f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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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20│*ST东园(002310):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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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园(002310):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f908f5d-42e8-4759-812c-e95d286bc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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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9│*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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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5年4月7日
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北京国朝东方绿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3.33%的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身份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划》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且有明确议题;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议案后的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
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
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
2、上述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4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3、上述议案 1 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且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
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5年3月31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2025年3月31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7层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cd1d6bfd-8120-4816-8b75-ebcefceac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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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8│*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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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789f59d-8f0d-47f0-8b2f-43720c6ba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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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7│*ST东园(00231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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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
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4237 号)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
定性。
2024 年 12 月 3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将
逐步化解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预计为 153,000 万
元到 199,000万元,由负转正,资产负债结构已获得明显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最终以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
2025 年 1 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有序开展 2024 年年度报
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有序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
已与会计师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等进行了沟通,不存在重大分歧。
2024 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在持续进行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bfa6460e-6702-462c-bd36-2c87c1595d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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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6│*ST东园(00231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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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经营方案战略方向,为响应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政策,提升公司新能源方向
业务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 600 万元现金收购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协议、法律文书以及办理涉及股权收购的相关股权交割具体
事宜。
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8票,赞成票 8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联董事赵耀飞已回避表决。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收购的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在 2023 年至2024 年间,分别为各自下属项目公司的全部融资提供
担保,截至目前的担保余额为 12.28 亿元。如公司完成对赤壁市威世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将会
被动形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收购资产的项目公司经营正常且现金流充沛,可以按照协议约定偿还相应借款。因此本次被动形成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
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监督项目公司按期履行偿付义务,维护公司权益。如本次被动担保事项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管理层进行融资置换,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4682857a-e71b-4ee6-a6ce-b09e50012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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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22:16│*ST东园(002310):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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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园(002310):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58cc09b0-520c-41d6-981b-4fbb0bc348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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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9:33│*ST东园(00231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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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园,证券代码:002310)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
日(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3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截至本公告日: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依照《重整计划》稳步推进公司经营,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7)。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6,000 万元到-313,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19,000 万元到-495,0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69,000 万元到 90,000 万元。预计 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3,000 万元到 199,000 万元
。经与公司财务部门确认,业绩预告中的数据无需修正。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
度报告为准。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公司 2
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同时,公司 2021-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的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c00c6f08-c2e2-420c-9f96-6f4047e0e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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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7:47│*ST东园(00231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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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事项审批情况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拂洋先生为公司总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总裁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
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拂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 2024 年 12月 23 日裁定批准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685,462,00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34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 3,313,860,11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999,322,117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999,3
22,117 元。
二、变更具体信息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116928R
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99,932.2117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7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刘拂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1 号
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养护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销售建筑
材料、园林机械设备、体育用品、花卉、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化工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技术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汽车尾气治理;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
治理;噪声、光污染治理;辐射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出租办公用房;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游览景
区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运动项目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策划;产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
动画设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林木育苗、花卉种植;测绘服务。(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不变。公司办公地址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2e97159a-2b55-4867-b580-a1723b68aa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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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ST东园(002310):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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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梧桐北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田安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田安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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