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1 海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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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36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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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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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17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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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6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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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2 │海大集团(002311):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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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2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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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2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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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1 │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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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9 │海大集团(00231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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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9 │海大集团(002311):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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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36│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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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1e0f75cf-0fbd-4280-bf67-51d34b325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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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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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b9a83d6-6365-4311-8339-ff5e5a488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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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1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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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基本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或“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Haid Inte
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海大控股”)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
称“本次分拆上市”)。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16日和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上市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8日和 2025年 11月 15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
板上市的预案》(以下简称《分拆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5-050、2025-059)。
二、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 1月 12日,公司收到海大控股的通知,海大控股于当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的申请文件(以下统称“A1文件”),且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
海大控股本次分拆上市的 A1 文件是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
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并未定稿,且 A1文件所载资料和信息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三、风险提示
自《分拆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稳步有序推进海大控股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分拆上市仍在推进过
程中,尚需通过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的审核及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能否以及何时通过或取得该等审核、批准或同意均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
要求,继续对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dcd13966-79b9-4f0d-9807-2c865e8e6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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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36│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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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2025-0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194,845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9.50元/股,最低价为 52.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71,861.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4f4c6060-598a-42ca-846e-208cd14cad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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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2│海大集团(002311):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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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适时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以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以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严格遵循《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能充分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
价值长期最大化以及投资者当期取得合理回报三方面需求。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每年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
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近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
方案,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平衡股东合理投资回报需求,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
略、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经营发展所处阶段及规划、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债务偿还需求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持续、稳定、科学。具体而言,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制定每年度股利分配方案时所需要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因素:
1、所属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盈利规模(或净资产收益率)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其匹配程度。
2、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未来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
3、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项目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对资金的需求。
4、当前及未来一定期间债务偿还需求、外部融资环境及公司自身融资条件。
5、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而制定的融资方案。
6、包括广大中小股东在内的公司所有股东对股利分配方案的建议及合理分红需求。
7、公司认为合理的其他因素。
三、本规划具体事项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含半年报分红、季度分红、特别分红等)。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派发现金红利、股票股利、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
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相应分红期间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无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4、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未来三年内(2025-2027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计划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不少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公司
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回购金额纳入前述当年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
5、股票股利的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考虑现金分红优先及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及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
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调整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利润分配具
体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2、股东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1/2
以上通过。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
益保护为出发点。公司要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及监督约束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
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3、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O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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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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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4人
组成,并提名江谢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增选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江谢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58743b9-8aef-4dca-96cc-e4db133b4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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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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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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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31│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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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月 2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总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
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 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
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 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
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议 应当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 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拟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步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江谢武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认为江谢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分红机制,提升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特此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主要修订内容:由
原“公司 2025-202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金额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修订为“公司 2025-2027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金额不少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回
购金额纳入前述当年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
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b2812d44-3218-4c9b-bcb1-cc4c0bd19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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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29│海大集团(00231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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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
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
第 二 章 人 员 组 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经董事
会选举通过后可以连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委员会指定的具
体工作。
第 三 章 职 责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具体如下: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 四 章 议 事 规 则
第十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包括会议审议和传阅审议两种。会议审议
是主要的议事形式,包含电子通信方式。重大事项的审议采用会议方式。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采用传阅审议的方
式进行。会议审议采用举手和表决票表决,传阅审议采用电子通信表决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传真、邮件等)表决。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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