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1 海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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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52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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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7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参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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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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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7:47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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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17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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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 │海大集团(002311):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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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 │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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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 │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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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 │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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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1 │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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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5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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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ef3fb38c-e296-4051-b4b8-882874c4b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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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参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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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参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8cb30c76-208a-4906-8c27-c7f8473af6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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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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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9e9ffa5b-f103-4c88-819b-4005783ec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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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7:4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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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
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股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质押
一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海灏投 是 2,500,00 0.27% 0.15% 否 否 2026年 0 2028年 0 中信证 自身生
资 0 9 9 券 产经营
月 07日 月 07日 股份有
限
公司
合计 - 2,500,00 0.27% 0.15% - - - - - -
0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截至 2026 年 9月 7日的股份总数。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海灏 910,589,359 54.96% 51,300,000 53,800,000 5.91% 3.25% 0 0% 0 0%
投资
合计 910,589,359 54.96% 51,300,000 53,800,000 5.91% 3.25%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944a735-557a-4a6c-9a74-0630597be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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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1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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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
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股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质押
一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海灏投 是 3,000,00 0.33% 0.18% 否 否 2026年 0 2027年 0 广发证 自身生
资 0 9 9 券 产经营
月 03日 月 02日 股份有
限
公司
合计 - 3,000,00 0.33% 0.18% - - - - - -
0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截至 2026 年 9月 3日的股份总数。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注)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海灏 910,589,359 54.96% 48,300,000 51,300,000 5.63% 3.10% 0 0% 0 0%
投资
合计 910,589,359 54.96% 48,300,000 51,300,000 5.63% 3.10%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ff4c5803-1f84-4ebd-9eba-c39b3f1409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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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海大集团(002311):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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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c93d34f-defd-48f8-84a8-a948fef8e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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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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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417da64-9502-468a-b2bb-59c0eff89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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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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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5e4c702-be66-46f2-9b83-10fe2a82e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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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4│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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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43a22a5b-57e2-4b95-a250-1effb5030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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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1│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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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d65cef5-1a20-46df-9e72-518e75e42e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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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10│海大集团(00231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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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8e32340-9af9-4d95-a4d3-b7d7819d94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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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6:5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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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在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公
司 2026年上半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计提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17
,005,319.3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07,301,569.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因此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依据。
基于公司 2026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未来发展所需、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持续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制定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
母公司 2026年 6月 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以截至本分配方案披露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公司总股本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分红24
8,458,472.40元(含税),占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0,757,330.00元(未经审计)的 15.42%。
4、截至 2026年 4月 13日,公司 2026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 282,001,361.34元,其中回购金额
281,382,617.02元对应股份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办理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
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2026年半年度公司预计累积现金分红和已注销的回
购股份金额合计 529,841,089.42元,占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9%。
最终派发金额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
数量)”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5、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
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 2026年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而提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4a23340-ffa6-4699-b7ee-2dea2f61e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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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36│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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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75,557股股份的用
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
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2026年8月22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杨华芳、李坦航
2、联系电话:020-39388960
3、传真号码:020-39388958
4、联系邮箱:zqbgs@haid.com.cn
5、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8号海大科学园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邮编:511434
(四)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feb0cec1-6bdc-4b43-8a26-a22d093e54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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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13│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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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8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8月 21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2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7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73,669,663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56,389,816股的 76.89%;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 9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917,293,80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股东 7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5
6,375,85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2%。参与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1,873,98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 0.0046%,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股) (股) (股) 例
1.00 关于开 总表决 1,272,667,49 99.9213 30,200 0.0024% 971,96 0.0763% 通过
展 情 9 % 4
套期保 况
值 其中, 360,871,816 99.7231 30,200 0.0083% 971,96 0.2686% 通过
业务的 中 % 4
议 小股东
案 的
表决情
况
2.00 关于续 总表决 1,227,294,40 96.3589 46,358,62 3.6398% 16,632 0.0013% 通过
聘 情 5 % 6
致同会 况
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合伙
)
为公司 其中, 315,498,722 87.1847 46,358,62 12.8107 16,632 0.0046% 通过
2026年 中 % 6 %
度审计 小股东
机 的
构的议 表决情
案 况
3.00 关于变 总表决 1,273,639,36 99.9976 24,500 0.0019% 5,800 0.0005% 通过
更 情 3 %
回购股 况
份 其中, 361,843,680 99.9916 24,500 0.0068% 5,800 0.0016% 通过
用途并 中 %
注 小股东
销的议 的
案 表决情
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 3个议案,其中,议案 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
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及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
法律以及《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6f8d2db2-75c0-4acd-903f-38a8a01971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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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13│海大集团(0023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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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北京
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统称“适用法律”)以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文件、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
、有效,授权委托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该等文件、资料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于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7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2026年 8月 1
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下同)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
cn,下同)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登记
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1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薛华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
2. 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 8月 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21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召集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8月 14 日。经本所律师查验: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 9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917,293,809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56,389,816股)的55.379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以现场及
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前述人员均具有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会的资格。
2. 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同时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
股东共计 70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56,375,85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56,389,816股)的 21.515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本
所律师无法对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前
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3. 根据适用法律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 75,557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56,465,373股)的 0.0046%,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列明的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于 2026年 8月 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相关的《关于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也未发生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 2名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72,667,499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下同)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3%;30,2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4%;971,964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60,871,81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1%;30,2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971,964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6%。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227,294,405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589%;46,358,626 股反对,约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98%;16,632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15,498,722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47%;46,358,
626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07%;16,632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1,273,639,363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24,500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5,8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61,843,680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24,500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5,800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该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适用法
律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756b45f4-ac46-46d7-9a96-af8dc2fe6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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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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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2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8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应当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
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的,仅能接受对本次股东会
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 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
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8月 01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8月 17日 9:30-11:30和 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
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
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3)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股东的具体指示,包
括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
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
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
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3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eab6865-cb27-49bd-8084-6f407923c4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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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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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7 月 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保证金(不含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
展商品期货(含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下同)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以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将
自动失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苗、动保及生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以该业务为依托,利用公司采购成本优势拓展原料及相关产品的
贸易业务。
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料、成品、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
期权等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国际融资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不
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
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一)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拟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在商品期货交易所及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
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等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等合约。
2、拟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不含标的实
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品种: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
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
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
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等实际情况以及谨慎预测原则,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套期保值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
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
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
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
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等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和期权及其相关衍生品、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生猪、其他相关产品收入、成本
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
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
办法等,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套期保值操作团队、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4、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风控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
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处理。
2、商品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套保方案采取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处理相关说明:公司下属从事饲料生产及饲料原材料与其他产品贸易业务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数百家,从事生猪养殖的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近百家,每家公司都需要交易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等,如果每家公司单独开展商品套
期保值业务,所需专业人员较多且内控风险较大。为降低内控风险,所有商品套期交易账户由母公司统一管理。由公司主管副总裁根
据业务需要提请公司总裁指定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为商品套期交易主体,所有交易主体的账户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原则。基于此管理模
式,商品期货交易主体(母公司和个别子公司)与现货主体(各子公司)未能一一对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
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551b641d-d883-4375-8f4d-87b231cd0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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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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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 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受下游养殖行业影响,公司水产饲料经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资金收付受到季节性波动影响,所
以经营过程中会存在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情况。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委托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 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3、投资方式:
拟投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 8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委托
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决策权限、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内部报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保障委托理财的规范开展与运作。
(2)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2763ea57-67c0-494f-9355-663c0c729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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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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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3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总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1ea9e122-5e97-47f3-94a4-4c265b210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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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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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75,557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75,55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再剩余回购股份。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
于3亿元(含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5.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96)。
2024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79,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4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81元/股,最低价为40.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057,977.88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所持有的6,715,461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证券账户。至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持有64,200股公司股票。
2、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
低于10亿元(含)且不超过1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2.00元/股,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
持股计划,其中10亿元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2025-061)。
2026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379,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5000元/股,最
低价为52.2500元/股,回购均价为54.4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618,773.59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1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亿元对应的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即18,367,936股公司股票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已于2026年4月22日办理完成了股份注销事宜。至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持有11,357股公司股票。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仍持有75,557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5,557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
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55,632,413股减少至1,655,556,856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截止到2026年7月23日)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594,817 0.10 1,594,817 0.1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4,037,596 99.90 1,653,962,039 99.9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75,557 0.0046 - -
三、总股本 1,655,632,413 100.00 1,655,556,856 100.00
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354defb0-7e63-4612-b666-6dc4a9a906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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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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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业务收入 26.8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68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30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126.98万元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4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无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4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1次、自
律监管措施 12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旭佳,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顺通,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
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资格审查,包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以及其 202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为
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af287276-6d54-4f5c-9670-39894063c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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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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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种苗、动保及生猪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同时以该业务为依托,利用公司采购成本优势拓展原料及相关产品的
贸易业务。
为规避经营相关原材料、成品、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
期权等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在境外业务逐步扩大,进口采购、国际融资等国际交易日益频繁,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不
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
联系紧密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商品套期保值
1、拟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在商品期货交易所及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
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玉米、大豆、豆粕、豆油、菜粕、生猪等相关产品的期货、期权等合约。
2、拟交易金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不含标的
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
3、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外汇套期保值
1、拟投资的品种: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结合资
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
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公司进口采购、国际融资、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等实际情况以及谨慎预测原则,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一)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
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作为决策组,负责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决策及管理。公司已建立由总裁、主管副总裁、采购中心
、财务中心、审计中心组成的套保交易组、核算组和风控组,分别负责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通过实行
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公司实施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已有二十年,人员稳定,经验丰富,对公司的运营、产品有较高的认知度,对市场也有较深入的研究
。公司自实施套期保值业务以来未曾发生重大风险。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
因此,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二)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
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订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
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
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认真谨慎选择合作的
金融机构;合理安排相应操作人员,并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套期保值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
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
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
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
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等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
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和期权及其相关衍生品、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生猪、其他相关产品收入、成本
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
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
理办法等,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设立专门的商品套期保值操作团队
、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监控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4、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
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5、公司风控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
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公司开展的商品类和外汇类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一)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严格按照公司经营需求进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公司开展商
品套期保值是可行的。
(二)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日常经营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是可行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b198d6d8-d353-4f4c-ae82-01e131c0f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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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8:36│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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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81b0a214-8506-4af4-b969-d5dcb7c72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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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8:5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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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
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海灏 是 10,000,000 1.10% 0.60% 2024年 9 2026年 7 广发证券股
投资 月 11日 月 22日 份有限公司
3,600,000 0.40% 0.22% 2024年 9 2026年 7 广发证券股
月 23日 月 22日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3,600,000 1.49% 0.82% - - -
注1:海灏投资分别于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23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1,000万股、360万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述股份质押到期日分别为2025年9月11日和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10日,海灏投资将上述股份合计1,360万股办理了质押
展期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5日及2025年9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
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20
24-061、2025-045)。2026年7月22日,海灏投资将前述1,360万股解除质押。
注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7月22日的股份总数1,655,540,291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海灏 910,589,359 55.00% 48,300,000 5.30% 2.92% 0 0% 0 0%
投资
合计 910,589,359 55.00% 48,300,000 5.30% 2.92%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对账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3589d2b8-c408-4296-8c84-695bda5e8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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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1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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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
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海灏 是 2,260,000 0.25% 0.14% 2025年 8 2026年 7 国泰海通证
投资 月 14日 月 10日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2,260,000 0.25% 0.14% - - -
注1:2025年8月14日,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26万股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25年8月16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6年7月10日,海灏投资将前述226万股
解除质押;
注2: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6年7月10日的股份总数1,654,072,561.00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数量 结数量
海灏 910,589,359 55.05% 61,900,000 6.80% 3.74% 0 0% 0 0%
投资
合计 910,589,359 55.05% 61,900,000 6.80% 3.74%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对账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59889cd-3de6-47b9-be5a-0cbbeb0dc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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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海大集团(00231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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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
函告,获悉海灏投资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股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质押
一 限
大股东及 售类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海灏投 是 3,200,00 0.35% 0.19% 否 否 2026年 2029年 0 国泰海通 自身生
资 0 7 7 证券股份 产经营
月 8日 月 06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3,200,00 0.35% 0.19% - - - - - -
0
注: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截至 2026 年 7月 8日的股份总数 1,653,575,201股。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注)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数量 冻结数量 比例
海灏 910,589,359 55.07% 60,960,000 64,160,000 7.05% 3.88% 0 0% 0 0%
投资
合计 910,589,359 55.07% 60,960,000 64,160,000 7.05% 3.88%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等;
3、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a78f673-f16f-4710-a18c-41bf3e672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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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0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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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70840ef-716d-400f-92c6-14f881ac7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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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6│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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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fb68eff-b1ab-4517-b102-5116e03b5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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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2│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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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5,557股不享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母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截至本次权益
分派申请之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645,382,034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量为 75,55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后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 1,645,306,477股。
3、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09,837,124.70元=1,645,306,477股×1.10元/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099949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09,837,124.70÷1,645,382,034=1.0999494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
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999494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6月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母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并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号:2026-015、2026-034)。
2、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557股后的 1,645,306,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9.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3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
2 08*****09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
比例,即 1,809,837,124.70元=1,645,306,477股×1.10元/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09994
9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09,837,124.70÷1,645,382,034=1.0999494 元/股,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999494元/股。
七、关于分派方案实施后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
3、咨询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4、咨询电话:020-39388960
5、传真电话:020-3938895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70fdea8-7245-4ccb-89f7-49890ba55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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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8│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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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5877165-1d8c-4f58-ac6e-3fc221d55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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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7│海大集团(00231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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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4年 3月 15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了
核查意见,认为列入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5、2024 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已成就,授予日为 2024年 4月 19日,向符合条件的 3,655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8.218万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9日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6、2025 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1
6,191,090份;同意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19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771,205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
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的15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的 9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以下的 6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内办理退休离职的 5名激励对象,共计对应的 708,179 份股票期权;确定 202
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29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711,706份;因为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9.96元/股调整为 28.16元/股。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8、2026年 6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同意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28.16元/股调整为 27.06元/股,期权数量不变。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根据 2026 年 6月 5日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
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1元(含税)。
根据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
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的,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综上,鉴于公司已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在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完成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 28.16元/股调整为 27.06元/股。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
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16元/股调整为27.06元/股;公司就20
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符合适用法律、《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9b80aad-f431-437b-b806-2fca391c7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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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6│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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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总裁。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
公司董事钱雪桥先生、江谢武先生属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均参与表
决。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103f054-6ca1-4760-99c4-dcef692a7f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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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5│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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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fe982c0-56a6-4433-9d38-f97169b38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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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15│海大集团(00231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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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7f4c4de-4283-4bdd-8faf-ca76afb1e7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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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4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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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
不得行权的情形的 157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的 97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以下的
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内办理退休离职的 5名激励对象,共计对应的 708,179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2、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4年 3月 15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了
核查意见,认为列入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年 3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董事长亲属杨建涛先生作为 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议案》。
5、2024 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已成就,授予日为 2024年 4月 19日,向符合条件的 3,655名激励对象授予 3,238.218万份股票期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9日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6、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1
6,191,090份;同意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19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771,205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
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的 157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 D的 97 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以下的 6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内办理退休离职的 5名激励对象
,共计对应的 708,179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解除劳动关系或出现不得行权的情形的 157 名
激励对象、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的 9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以下的 6名激励对象、2025 年度内
办理退休离职的 5名激励对象,共计 26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708,179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内容 说明
注销种类 股票期权
注销数量(份) 708,179
股票期权总数(份) 32,382,180
占所涉标的比例(%) 2.1869
公司最新股份总数(股) 1,645,382,034
注销合计占总股数比例(%) 0.0430
注:公司最新股份总数为公司截至2026年5月20日股份总数。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完成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65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 708,179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适
用法律,符合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c1eb66a-2e9f-4f21-8cd7-514d2a46b9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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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6:4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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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确
定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9,252,06
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了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
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 年 6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
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 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年 6月 1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003名激励对象授予 4,795.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已于 2021
年 6月 28 日完成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17名激励对象
(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1.40 万份)因离职不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因此,公司实际向 3,986名激励对象授予 4,783.92万份股票
期权。
3、2022 年 5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
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59.68 元/股调整为 59.36 元/股;同意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2年 5月 1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44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682.51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9.36元/股。公司已于 2022年 6月 24日完成了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在确
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3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共计 2.67 万份股票期权,因此,公司实
际向 1,01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679.84万份股票期权。
4、2023 年 1月 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
授予行权价格由 59.36元/股调整为 59.21元/股;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3,426,488
份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319,500份,共计 3,745,988份;确定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58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8,860
,712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10,183,78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
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 6,271,803份股票期权;同意注
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违反职业道德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激励对象对应的 1,666,440份股票期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不符
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9,657,500份;同意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7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1,084,080 份股票期
权。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
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
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9,719,550份;同意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离职或解
除劳动关系的 241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467,490 份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
查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
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
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意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9,252,060 份。该议案已经由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
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注销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 2,970名激励对象及
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773名激励对象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9,252,060份。具体情况如下:
内容 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注销种类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
注销数量(份) 7,769,940 1,482,120
股票期权总数(份) 47,839,200 6,798,400
占所涉标的比例(%) 16.2418 21.8010
公司最新股份总数(股) 1,645,382,034
注销合计占总股数比例(%) 0.5623
注:公司最新股份总数为公司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股份总数。
(二)本次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6 年 5月20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
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9,252,06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符合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b634dc1-5644-4f1b-bb17-6aad177264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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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1│海大集团(00231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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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
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其于 2026年 5月 13日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645,382,034
股的 0.029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志健先生
2、增持目的: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资金:自有资金
5、增持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6、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前持 增持前持股 本次增持 成交均价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增持后持股
股数量 数量占总股 股份数量 (不含手续 金额 股数量 数量占总股
(股) 本的比例 (股) 费,元/股) (万元) (股) 本的比例
黄志健 副总裁 412,244 0.0251% 488,200 45.05 2,199.53 900,444 0.0547%
兼董事
会秘书
7、后续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黄志健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
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9809897-7f2c-4a3d-ac63-26c2544917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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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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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2月 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 3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6年 4月 3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4 年 5月 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所持有的 671.546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年 4月 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5)。
2、根据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
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其中第二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24个月锁定期满,解锁
权益数量为标的股票总数的 50%。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6年 4月 30日届满,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35.77
3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约 0.2041%。
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第二个考核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5年度,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
指标已达成。2026年 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
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二个归属期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标的股票出售后所得的收入(含持有期的分红等收入),在扣除交易税费等因 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而发生的费用后,优先按持有人实际缴款金额归还第二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出资额,若金额不足以归还持有人实际出资的,
则按其实际缴款比例(即持有人持有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归还;若归还持有人实际缴款金额后仍有余下金额的为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可分配收益(以下简称“可分配收益”),公司将根据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对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存续期内,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将继续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
定,各方均不得利用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适用法律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三、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36个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
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也可按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权益的方式、参与公司融资等事项。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
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除非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展期或提前终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展期事宜需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
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3608f7d9-3c3e-4dd4-8ca3-e51e77300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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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海大集团(002311):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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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16326号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
集团)2025 年 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大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大集团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 四 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1f88fe-3d67-4d1d-868a-0e366d266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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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海大集团(002311):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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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金融机构等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6年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万元)
1 中国农业银行 43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 330,000
3 招商银行 310,000
4 中国银行 300,000
5 中信银行 240,000
6 其他金融机构 3,170,000
合计 4,780,000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等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
额度、银行票据额度、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等,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
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等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
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等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e1aa03-1cde-46b7-832c-8949e9b11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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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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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或反担保,额度不
超过460,000万元,其中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95,000万元,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5
,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27,647.88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缓解公司产业链部分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资金周转困难,加强其与公司的长期合作,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的共
同进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借款人”)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60,000
万元担保或反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授权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余额不能超过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
度在授权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或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孰晚止;授权
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1、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担保公司”)和其他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并经由公司严格审查和筛选其资质后确定,整体
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专门用于采购公司产品等。
4、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0,0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1 海银担保公司 395,000
2 其他子公司 65,000
合计 460,000
5、担保方式包括为合作伙伴的融资直接向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以及第三方农担公司为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等融资提供担保后
,子公司为合作伙伴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等推荐的,且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产业
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
2、反担保业务是控股子公司在第三方农担公司对公司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
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4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被担保人需完善征信,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其他购销等业务往来,
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或其他款项的回收。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
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
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共同进步与
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余额为227,647.8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9.39%;连同本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额度为687,647.88万元(
其中海银担保公司开展正常对外担保业务额度为614,752.4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
司为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累计逾期金额为14,299.51万元,已代偿金额为13,111.99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并已相应计
提坏账准备10,221.72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2ba985-5d76-4fcf-b3ce-baa14ea94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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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海大集团(002311):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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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3bd206-6a18-4643-a003-d31144885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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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海大集团(0023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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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1,330,000万元的担保
额度,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控股”)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60,000
万元。上述总担保额度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9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
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7,112.56万元,连同
本次新增的1,33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427,11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8.85%,公司对该等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他少数股东
能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及融资业务,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等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总计不超过1,3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额度为79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4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
期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公司 截至本公告 是否关联担
(万元) 最近一期经审计 日担保余额 保
净资产比例 (万元)
公司及控股 资产负债率 70%以 730,000 30.10% 16,948.73 被担保方均
子公司(不 上的控股子公司 为公司控股
含海大控 资产负债率 70%以 140,000 5.77% 34,158.93 子公司
股) 下的控股子公司
小计 870,000 35.88% 51,107.66
海大控股 资产负债率 70%以 60,000 2.47% -
上的海大控股子公
司
资产负债率 70%以 400,000 16.50% 46,004.90
下的海大控股子公
司
小计 460,000 18.97% 46,004.90
合计 1,330,000 54.85% 97,112.56
注:因部分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较低,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较高。上述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
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增、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对该等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同
类担保对象额度内分配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或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孰晚
止。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未使用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业务和应付款项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
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
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等及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
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厦门建发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粮贸易有限公司、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
司及其关联公司、邦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益海嘉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粮油脂控股有限
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及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
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控股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
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
、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7,11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0%,连同本
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计1,427,11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
.8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6a16e0-0bf2-40d4-8a31-78bb9d4f51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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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5│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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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0d1192-1808-4c78-8b54-27942ae7af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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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海大集团(0023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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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0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存在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应当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
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该等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的,仅能接受对本次股东会
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 号海大科学园 1 栋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选举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1.00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1、4、9、10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
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9:30-11:30和 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
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股东的具体指示,包括对列
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会
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
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李坦航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邮政编码:511434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与投资中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8883f4-58a1-4d66-bf33-0400effc3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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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海大集团(00231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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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权利
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于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
的董事。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
司的长期稳健发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3、与公司绩效及个人绩效挂钩的原则;
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七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津贴金额由公司股
东会审议决定。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及董事津贴。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岗位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岗位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第九条 兼任核心岗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
长期激励组成。
1、基本薪酬,以岗位为基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强化个人贡献,与其为公司实现的经济效益、管理效
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对非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评估是否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不良影响的严重
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
综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及地区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参考同行业及地区影响下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
,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
施。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 O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77054e-21fb-4ef5-93a5-caa8c2b612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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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换届)(刘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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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换届)(刘运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abe7b5-c4bf-4002-beb4-749926339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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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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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劲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c49ae3-6a5a-4799-adc5-09c38e188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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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海大集团(00231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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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
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和李纯厚先生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和李纯厚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
经核查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和李纯厚先生报告期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可能影响
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4867a8-66fa-4a88-981d-8e39d2a0d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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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4│海大集团(00231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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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及董事津
贴。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岗位的非
独立董事,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岗
位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第九条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风险绩效年 兼任核心岗位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
奖、其他激励组成。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1、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分配 1、基本薪酬,以岗位为基础,按劳分配与责、
以岗位为基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 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合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
2、风险绩效年奖,以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 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强化个人贡献,
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强化个人 与其为公司实现的经济效益、管理效益及工
贡献,与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实现的经济效 作目标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益、管理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可以针对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
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况,可以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 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
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薪酬和其他激励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
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
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
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根据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情况、重大
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及有效性等综
合因素,评估确定是否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进行全额或
部分追回。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55f1d2-e564-48df-8295-d1696381503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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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海大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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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5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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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海大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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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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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海大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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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3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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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海大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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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8/1224718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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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海大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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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7-29/1224318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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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海大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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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海大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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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海大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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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9/1221432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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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海大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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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海大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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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577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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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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