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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2(川发龙蟒)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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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12 川发龙蟒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6 19:07 │川发龙蟒(00231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6 19:07 │川发龙蟒(002312):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 │2026-06-26 19:05 │川发龙蟒(002312):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2026-06-26 18:49 │川发龙蟒(0023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6 18:49 │川发龙蟒(0023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6:19 │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10 17:24 │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0 17:21 │川发龙蟒(00231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20:12 │川发龙蟒(00231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3 16:18 │川发龙蟒(002312):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的公告 │ └─────────┴──────────────────────────────────────────────┘ ─────────┬──────────────────────────────────────────────── 2026-06-26 19:07│川发龙蟒(00231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6月 26日 15:30在公司总部 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 事 9名,其中董事周毅先生及独立董事唐雪松先生、郭孝东先生、张怀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利伟先生主 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发龙蟒”)前期拟在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化工园区设立全资子公 司投建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项目,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经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 董事会同意终止德阳川发龙蟒设立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投资未实质启动实施,终止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履职尽责,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遴选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聘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处理其他投保配套事项),并于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续保或重新投保相关手续办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 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9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729777d-11be-40f5-825f-f23e4bbe69c6.PDF ─────────┬──────────────────────────────────────────────── 2026-06-26 19:07│川发龙蟒(002312):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 进相关人员履职尽责,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遴选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保险条款,选聘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及处理其他投保配套事项),并于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续保或重新投保相关手续办理。 三、审议程序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所有委员及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责任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提供切 实保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董事、管理层团队履职尽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购买责任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649ea4e-9bf4-43d7-8f74-83531e0643a6.PDF ─────────┬──────────────────────────────────────────────── 2026-06-26 19:05│川发龙蟒(002312):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川 发龙蟒”)在四川省绵竹市新市化工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绵竹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竹川发龙蟒”),并以绵竹川 发龙蟒为主体,投资建设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及配套生产装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原因及审议程序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为优化资源配置,经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德阳川发龙蟒设立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投资未实质启动实施,故终止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b538415-9ce6-4412-82f6-241fd2a5e5e9.PDF ─────────┬──────────────────────────────────────────────── 2026-06-26 18:49│川发龙蟒(0023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 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等信息披露平台公开发布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 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5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王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 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24人,代表股份533,561,44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65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30,963,8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132%; 反对1,167,3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88%; 弃权1,430,2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681%。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ee20bc2-2665-4685-9931-0d018c04256f.PDF ─────────┬──────────────────────────────────────────────── 2026-06-26 18:49│川发龙蟒(00231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已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6日 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 府二街 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座 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利伟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4人,代表股份 533,561,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6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88,869,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9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9人,代表股份 44,692,2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75%。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0,963,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32%;反对 1,16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188%;弃权 1,430,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72,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615%;反对 1,167,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44%;弃权 1,430,21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2341%。 邱福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明明、张晓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ba50062-0628-4f61-870b-39d537e1629e.PDF ─────────┬──────────────────────────────────────────────── 2026-06-24 16:19│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会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6月 22日下午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座 15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06月 24日下午 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 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2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座 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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