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2 川发龙蟒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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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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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情况说明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0 年和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 万股。
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91,956,394股减少至1,891,416,394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1,891,956,394 元减少至 1,891
,416,39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除注册资本变更外,其
他信息未发生变更,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3314141XG
3、注册资本:壹拾捌亿玖仟壹佰肆拾壹万陆仟叁佰玖拾肆元整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 42 号
6、法定代表人:毛飞
7、成立日期:1997 年 05 月 20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谷物种植;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选矿;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二、备查文件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e6b4cdd5-23a1-4996-899c-dc9ed307e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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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川发龙蟒(00231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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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00231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ac349fb4-2067-4b1c-b824-253352d5ba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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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00:00│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自愿追加股份锁定期限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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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材
料集团”)出具的《关于自愿追加股份锁定期限承诺的函》,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先进材料集团自愿
延长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385,865,200 股锁定期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进一步支持公司长期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MA61Y06TX3
4、成立日期:2016-01-19
5、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栋 2 单元 31 层 3101号
6、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采矿行业高效
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控股股东目前持股及锁定情况
持股主体 股份类型 持股方式 股数(股) 占川发龙蟒 原定限售期
总股本比例
先进材料 有限售条件 非公开发行股份 385,865,200 20.40% 2024 年 3 月 25 日
集团 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 99,687,082 5.27% 2025 年 7 月 19 日
天瑞矿业
无限售条件 - 0 0 -
股份
合计 - - 485,552,282 25.66% -
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控股股东追加股份锁定期限的主要内容
先进材料集团于 2021 年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 385,865,200 股,该部分股票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届满,基于对公司
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先进材料集团承诺:
1、即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不减持、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385,865,200 股。
2、在承诺期内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前述承诺进行锁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自愿追加股份锁定期承诺的
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该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追加股份锁定期限承诺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59b2f622-d594-45b8-9d6e-05a408df0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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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00:00│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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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先进
材料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四川纾困发展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21 日已增持金额),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择机完成(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今日,公司收到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关于增持川发龙蟒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已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4,545,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增持金额为 100,448,004.66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规定,现将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没有其他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3、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四川纾困发展基
金自 2024 年 2 月 21 日起 6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24 年 2月 21 日已增持
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增持金额(元)
四川纾困发展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14,545,910 0.77% 100,448,004.66
2、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增持前总股 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四川省先 合计持有股份 485,552,282 25.66% 485,552,282 25.66%
进材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集团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5,552,282 25.66% 485,552,282 25.66%
四川省盐 合计持有股份 24,921,770 1.32% 24,921,770 1.32%
业集团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限责任公 份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921,770 1.32% 24,921,770 1.32%
四川纾困 合计持有股份 23,112,400 1.22% 37,658,310 1.99%
发展基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3,112,400 1.22% 37,658,310 1.9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33,586,452 28.20% 548,132,362 28.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3,112,400 1.22% 37,658,310 1.9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0,474,052 26.98% 510,474,052 26.98%
注:上述数据存在尾差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增持川发龙蟒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4a824356-c01c-4b76-8aaa-ccf9892032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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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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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增持情况:2024 年 2 月 21 日,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先进材料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纾困发展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
842,800 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0.0974%,增持总金额为 12,329,819 元。
2、后续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 2 月 21
日已增持金额)。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3、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发出的《关于增持川发龙蟒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函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四川纾困发展基金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并计划后续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
2、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持股情况
名称 关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485,552,282 25.6640%
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4,921,770 1.3172%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23,112,400 1.2216%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33,586,452 28.2029%
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84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74%,增持总金额为 12,329,819 元。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股)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 485,552,282 25.6640 0 0.0000% 485,552,282 25.6640
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 24,921,770 1.3172% 0 0.0000% 24,921,770 1.3172%
任公司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 23,112,400 1.2216% 1,842,800 0.0974% 24,955,200 1.3190%
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
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533,586,452 28.2029 1,842,800 0.0974% 535,429,252 28.3003
% %
注:以上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
责任。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 月 21 日已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
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增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
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四川纾困发展基金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计划的锁定安排: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8、增持人承诺:四川纾困发展基金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
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
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5fecd5aa-26ff-45a3-8427-f2ed5c74e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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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川发龙蟒(00231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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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 年2 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
公司两期激励计划中合计 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 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鉴于上述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91,956,394 股减少至 1,891,416,394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1,891,956,394 元变更为
1,891,416,394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将按照相
关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
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 B 座 9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华梅,宋晓霞
联系电话:028-87579929
联系传真:028-87579929
电子信箱:sdlomon@sdlomon.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d15566aa-51b5-4b86-b40b-8cf7cc924f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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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川发龙蟒(00231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川发龙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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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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