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3 日海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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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5 │日海智能(00231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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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 │日海智能(00231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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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 │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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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 │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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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 │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广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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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日海智能(00231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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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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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日海智能(0023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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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日海智能(00231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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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 │日海智能(002313):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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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5│日海智能(00231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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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4ee7942-ab79-4ee2-beab-2cb5e6cd0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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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日海智能(00231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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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栋 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4.00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
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 2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提案 5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
次股东会上述职。
4、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书》,同时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函》,
在原承诺函到期后,润达泰继续放弃其持有日海智能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表决权,直至润达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或关联方持有日海
智能股份的比例低于 3%之日,或九洲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或关联方减持日海智能股份且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12%之日(以二者较
早之日为准)持续有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4年 12月 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书〉〈表决权放弃承诺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栋 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黄云鹏、王东。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
电子邮箱: huangyunpeng@sunseaaiot.com、wangdong@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号创新大厦 B栋 17层。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ec246e5-4f1a-45b8-8783-39ab66e3a6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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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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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江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b55447f-c3b2-4245-93a8-510e94610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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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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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海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cf45daf-5c0d-4253-955a-7457433df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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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4│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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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广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e3ee737-1d91-45e4-af01-fb28fb7f3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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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日海智能(00231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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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84.63万元
,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968.7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61元/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240,328.34万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达到法律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7,846,304.37 -133,734,533.39 -364,526,374.7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78,463,582.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03,283,385.7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2,035,737.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8.1条第(九)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由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
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分配现金股利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每股收益低于 0.1元,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
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c158ac9-afae-42dc-bd7f-e3e07b39b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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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日海智能(002313):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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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
刘江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刘江平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4da546b-63e4-49f9-ad7a-1469fdb8c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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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日海智能(0023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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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0023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65c11e-be55-423d-a22a-0badf4a80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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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9:42│日海智能(00231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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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 20
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
执业资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
历史沿革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
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郭澳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85 人
2025年末从业人员类 注册会计师 338人
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收入 49,572.28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 A、 客户家数 92 家
B股)年报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2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 2025 年末已提取执业风险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能够承
计提金额 基金 2,182.91万元 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10,000.00万元 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限额
天衡所无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天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
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 10次(涉及 20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程正凤,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
业,曾于 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拟于 2026 年开始重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启海,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能金,2001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1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6年度天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天衡所审计服务收费
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简繁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因素确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对天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
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衡所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所确定其年
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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