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4 南山控股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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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3 │南山控股(002314):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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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 │南山控股(0023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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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7 │南山控股(00231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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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南山控股(00231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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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 │南山控股(0023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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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南山控股(0023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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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南山控股(0023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德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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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南山控股(00231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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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 │南山控股(0023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明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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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2 │南山控股(002314):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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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03│南山控股(002314):关于控股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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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4日和 6月 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
融资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中期票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和 6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宝湾物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
71号、中市协注[2026]MTN 272号),同意接受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本次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71号)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
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272号)
宝湾物流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宝湾物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
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按照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有关规定,择机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并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eb52365-97c0-4684-9c3c-0bac3ae29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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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南山控股(002314):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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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6月 1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物流”)于近日收到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的(2024)豫 0122民初 46
3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恒乐实业有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延迟开工管
理费、停工期间损失、预期可得利润,共计 30,965,166.98 元,及工程款对应利息(以 2,7461,455.35元为基数,自 2023年 12月
26日起按照同业间一年期报价利率计算)。宝湾物流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前述案件进展外,《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中其他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尚未结
案的案件无进一步进展。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次诉讼,宝湾物流不服上述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已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后续审理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暂无法判断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剩余尚在诉讼、仲裁进展中的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仲裁生效判
决/裁决为准。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的(2024)豫 0122民初 4636号一审《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259c670-3b60-4c1e-ae33-86ea31fe1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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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5:57│南山控股(002314):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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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举行 202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举行,投资者可
以登录“互动易”网站,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舒谦先生、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兰健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蒋俊雅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
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ce255c1-016d-482f-a502-9382c15f3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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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南山控股(00231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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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山控股”)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南山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南山控股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0972022-e77e-4f8c-b263-a5dcb887a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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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南山控股(0023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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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0023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5cbec9-5f97-405d-8b36-9096feb94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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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南山控股(0023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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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0023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4bcdaf-e423-4a44-8217-3f6c4e689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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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南山控股(00231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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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宋德星: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兼任部
台办主任),招商局集团交通物流业务总监,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中国外运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 3次,董事会会议 11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次数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会议
宋德星 11 11 0 0 否 3
2025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
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
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共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认真履行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责,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经营计划》《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审计计划》。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本人认真履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开财务有
限公司 2024 年 12月 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中开财务
有限公司2025年 6月 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并于2025年 3月、4月、11月赴深圳、东莞、广州、上海、无锡、镇江、南京、湖州等地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情
况。本人还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管理等各方面的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工作时间为 15天
。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
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31 日风险评
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 6月 30日风险评估
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
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
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文鹤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董事会补选李鸿卫、邱文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参加股东会选举。
公司于 2025年 5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董事会补选胡润结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参加股东会选举。
上述提名、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
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宋德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48061a-1959-4709-9010-f3c573443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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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南山控股(00231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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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
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效益,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上限可控。依法依规合理设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高薪酬上限,对不合理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控,实现薪酬水
平适当、管理规范。
(二) 坚持业绩导向。建立与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刚性兑现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
约束作用。
(三) 坚持统筹兼顾。形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职工之间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第二章 薪
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
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纳入公司整体预算,实行总额管理。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
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准,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人员投入产出效能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四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九条 董事薪酬与标准:
(一)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另行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
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二)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
等。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实际任职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衔接的评价机制。年度考核重点评价当期经营业绩指标完成
情况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任期考核重点评价任期内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实现短期目
标与长远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以关键业绩指标(KPI)量化考核为主、综合素质定性评价为辅的考评体系。业绩指
标权重占主导地位,重点考核经济效益、运营效率等可量化成果;综合素质评价涵盖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等方
面,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全面、准确。
(三) 坚持考核结果刚性应用的原则。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约束力,将考核等级作为确定绩效年薪兑现系数、评优评先及职务
任免的核心依据。严格执行薪酬扣减、岗位调整、降职或免职等处理措施,切实落实市场化机制。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市场薪酬对标情况,结合行业特点、企
业战略目标、经营业绩以及薪酬策略等因素,统筹考虑岗位价值贡献以及与公司其他职工的分配关系确定。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之和)的 50%。任期激励收入属于中长期激励收入范围。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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