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5 焦点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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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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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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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2 │焦点科技(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 │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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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2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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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42 │焦点科技(00231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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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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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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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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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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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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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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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25-89660900 传真/Fax: + 86-25-89660966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聘请,指派景忠律师、谭美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股份 147,544,5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6.5094%。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281 名,代表股份 43,487,5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083%。
(二)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14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65%;反对 2,885,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3%;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为:同意 40,596,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13%;反对 2,885,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44%;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43%。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140,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64%;反对 2,884,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2%;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40,59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09%;反对2,884,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3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52%。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140,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63%;反对 2,885,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3%;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为:同意 40,595,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04%;反对 2,885,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46%;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49%。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2e4dcaf8-ebf0-470f-8137-e98acfa28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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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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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黄良发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4 名,代表股份 191,032,0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177%。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147,54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50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43,487,5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7083%。作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不计入有效表决权及出席股
东数。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
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14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65%;反对 2,885,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3%;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96,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13%;反对2,885,13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44%;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140,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64%;反对 2,884,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2%;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9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09%;反对2,884,93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39%;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8,140,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63%;反对 2,885,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3%;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9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04%;反对2,885,23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46%;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景忠律师、谭美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8d64eef-a934-4b11-90c8-1d984b7a8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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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2│焦点科技(002315):焦点科技: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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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
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年 10月 29日至 2025年 4月 29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2024年10月29日至2025
年4月2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查询证明,共32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中有9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之前发生的,其当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
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经核查,在自查期间除同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还有312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312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
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前述312名激励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
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
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
,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aa8ae65-3b46-49c0-be33-1f7014583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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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2│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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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fed7461-51af-4bec-bd80-43354377ae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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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7:42│焦点科技(00231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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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
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外,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公司内部O
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6b9fa9ef-d7d2-4f43-84b9-4e09aae1b4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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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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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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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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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aaee8f9-fc81-4b60-aa70-c13c81df5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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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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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90d229f7-37b7-4073-a498-86180fdba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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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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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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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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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9bc1d50-641f-4111-a194-67d7b2717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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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焦点科技(00231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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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00231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af976ffb-c919-4337-9e96-4a4d929f4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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