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5 焦点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8 18:24 │焦点科技(002315):2025-0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8 18:22 │焦点科技(002315):2025-04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11-18 18:22 │焦点科技(002315):2025-0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1-18 18:2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2 16:09 │焦点科技(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7 16:52 │焦点科技(002315):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5-10-27 16:50 │焦点科技(0023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 │的审核意见 │
├─────────┼──────────────────────────────────────────────┤
│2025-10-27 16:45 │焦点科技(002315):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0-27 16:04 │焦点科技(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27 16:04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1-18 18:24│焦点科技(002315):2025-04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下午 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黄良发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3名,代表股份183,185,9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74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4人,代表股份152,088,7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9人,代表股份31,097,256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9.80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
无法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82,985,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1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25%;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89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9%;反对13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4%;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09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8%;反对 7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7%;反对75,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500,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38%;反对 2,66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8%。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49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2,66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1%;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6%。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0,493,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0%;反对 2,6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3%;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404,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05%;反对2,671,4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7%;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6、《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045,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2%;反对 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 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杨菲律师、谭美玲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5cb17f91-8e7c-4377-abd1-ea966814bf40.PDF
─────────┬────────────────────────────────────────────────
2025-11-18 18:22│焦点科技(002315):2025-04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1月 18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顾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公司
治理结构调整安排以及个人原因,顾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以助力公司治理结
构优化工作的有序推进,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顾军先生的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顾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顾军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顾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顾军先生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关于免除职工代表监事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除职工代表监事暨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免除曹睿女士的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同意选举曹睿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自公司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睿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通过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94f266dd-df12-4eb8-8333-bf9b0ba8f6e8.PDF
─────────┬────────────────────────────────────────────────
2025-11-18 18:22│焦点科技(002315):2025-04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请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人等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沈锦华 是 2,500,000 1.70% 0.79% 2024年11 2025年11 中国银河证
月14日 月17日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2,500,000 1.70% 0.79%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质押 质押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例 数量 股份 股份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所持 司总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沈锦 147,247,358 46.42% 3,000,000 2.04% 0.95% 3,000,000 100% 110,435,518 76.56%
华
合计 147,247,358 46.42% 3,000,000 2.04% 0.95% 3,000,000 100% 110,435,518 76.56%
注: 上述“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系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司法限售或冻结的情况。
二、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1d989aaa-4f5d-4d58-8efa-6b3d89ae13e6.PDF
─────────┬────────────────────────────────────────────────
2025-11-18 18:20│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号 B座 5、7、8层(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25-89660900传真/Fax: + 86-25-89660966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聘请,指派杨菲律师、谭美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8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8 日下午 2:00 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名,代表股份 152,088,728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7.9418%。
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299名,代表股份 31,097,2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026%。
(二)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2,985,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7%;反对 1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68%。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896,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59%;反对 1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4%;弃权 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3,092,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8%;反对 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1%;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1%。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00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7%;反对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418%;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500,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38%;反对 2,66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5%;弃权 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497,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23%;反对 2,66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61%;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0,493,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00%;反对 2,67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3%;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7%。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8,404,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405%;反对2,67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5907%;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68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3,045,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2%;反对 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上述议案中,第 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c3a3b4fe-e7ef-4e58-9d9c-90cc3bb9807c.PDF
─────────┬────────────────────────────────────────────────
2025-11-12 16:09│焦点科技(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焦点科技(002315):焦点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7bde94df-f0bb-4595-a1a1-1a93bf760a46.PDF
─────────┬────────────────────────────────────────────────
2025-10-27 16:52│焦点科技(002315):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发表了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
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
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
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5年7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