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5 焦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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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52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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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25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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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24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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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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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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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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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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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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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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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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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52│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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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202
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7,235,8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22,0
65,108.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412,406,629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的股本为准)。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235,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注】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17,235,869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412,406,62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23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4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4月 23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4 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44 沈锦华
2 07*****800 黄良发
3 02*****620 谢志超
4 00*****570 谢志超
5 01*****022 李丽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 月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增加减少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4,994,894 36.25% 34,498,468 149,493,362 36.25%
高管锁定股 114,994,894 36.25% 34,498,468 149,493,362 36.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240,975 63.75% 60,672,292 262,913,267 63.75%
三、总股本 317,235,869 100% 95,170,760 412,406,629 100%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412,406,629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2211 元。
2.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将召开董事
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请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
3.公司于 2026 年 2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后,
相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按转增比例进行调整,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
咨询联系人:迟梦洁
咨询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电话:025-5869 4317
九、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72c3e78-dd32-409e-a0f9-4eb02194a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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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25│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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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号 B座 5、7、8、9层(210036)
5,7,8,9/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Dajie,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25-89660900传真/Fax: + 86-25-89660966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致: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聘请,指派景忠律师、谭美玲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10日下午 2:00在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上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49 名,代表股份 182,20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58%。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名,代表股份 148,580,83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361%。2.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443名,代表股份 33,62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97%。
(二)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1,986,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8%;反对 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1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9%。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2,08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2%;反对 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弃权 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02%。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0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1%;反对 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4%;弃权 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094%。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1,979,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反对 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 18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2,075,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2%;反对 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9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8%;反对 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6%;弃权 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15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2,06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4%;反对 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46%。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92,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6%;反对 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弃权 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3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472,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4%;反对 1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3%;弃权 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63%。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72,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4%;反对 1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3%;弃权 4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30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3%;反对 2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3%;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14%。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01,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23%;反对 2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3%;弃权 5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4%。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6、7项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35f2775-fdba-4a11-bd16-cd09ac6a9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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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8:24│焦点科技(0023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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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4月 10日下午 2:00
2、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 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黄良发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49名,代表股份182,206,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358%。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148,580,8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3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3
人,代表股份33,625,9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9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沈锦华先生因工作及行程原因无法现
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黄良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1,986,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8%;反对 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1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91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182,08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2%;反对 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弃权 36,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08,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1%;反对 84,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4%;弃权 3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1,979,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2%;反对 3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弃权 1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075,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 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5%;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99,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8%;反对 92,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6%;弃权 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2,069,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 9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92,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06%;反对 9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2%;弃权 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2%。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联股东沈锦华先生、黄良发先生、顾军先生、
迟梦洁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3,472,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4%;反对 10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3%;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72,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4%;反对 10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3%;弃权 4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锦华先生、黄良发先生、顾军先生、迟梦洁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3,301,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23%;反对 2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3%;弃权 5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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