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6 亚联发展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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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7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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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7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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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6 │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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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4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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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9 │亚联发展(0023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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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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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6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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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6 │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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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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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 │ST亚联(00231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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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7│亚联发展(00231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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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5)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50人,注册会计师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人。
(7)业务信息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112家,审计收费总额 12,475.47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
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
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7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3
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8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璐,1994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 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家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璐(个人信息同上);赵国峰,2010 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 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 1月开始在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 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 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
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
和专业能力,在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2bc17400-da7f-4a7c-bdc4-b70a49e7f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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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7│亚联发展(00231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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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002316):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fd758566-8c06-4017-b0a1-53baabb18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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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6│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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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34fb2f55-8658-4ce7-be30-f4c5ef4e1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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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7:04│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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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版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411-84516696
联系传真:0411-84513196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8c4464f9-28f6-45a2-8ffa-51113e536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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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9│亚联发展(0023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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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00231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c15da19-0b08-4148-bd75-22d5806bb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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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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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经营需要,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发生变更,为保证公司与投
资者交流渠道通畅,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12号
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 8 号航盛科 2601-2604
技大厦 1105
总机 0755-26520661 0411-84513196
传真 0755-26635033 0411-84513196
投资者 0755-26551650 0411-84516696
联系电话
邮编 518057 116001
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
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44d03db-0bf3-4ef5-ae25-217af9548b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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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6│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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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54f9bed-cdf5-45a8-acf5-6b465e2e2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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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6│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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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14:00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
表决做出决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7c5efd1-ece4-49d1-a220-09dfe5c59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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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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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持有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5476%)的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乾德精一”)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86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一、乾德精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乾德精一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54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不涉及特定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乾德精一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6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00%。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期间: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并遵从相关合
规要求。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的情况说明
1、2015 年 5 月,乾德精一承诺自完成收购公司 7,800 万股股份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16 年 1月,乾德精一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2017年 5月 19日,乾德精一作为公司 2016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时的控股股东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的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保证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在本次交
易前持有的键桥通讯股份,并保证键桥通讯的控股股东在此期间不会因合伙企业自身原因发生变更。若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
键桥通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与保证不可变更及撤销”。
4、2021 年 6月 29 日,乾德精一补充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直至承诺期限届满之日(2022年 8月
29日),本合伙企业保证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乾德精一上述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综上,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乾德精一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乾德精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乾德精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
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股东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五)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fddbac4-4212-4374-964e-d6220f13a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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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8:56│ST亚联(00231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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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大连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
现场表决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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