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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6(亚联发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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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16 亚联发展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28 00:00│亚联发展(00231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亚联发展,股票代码:002316)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 24 年 2 月 23 日、2 月 26 日、2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7),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事项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调查工作,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3、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预计 2023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 万元至-1,9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400 万元至-1,700万元。该业绩预 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 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 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送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e13f3053-83de-48c3-af45-c657e3385297.PDF ─────────┬──────────────────────────────────────────────── 2024-01-31 00:00│亚联发展(002316):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亚联发展(002316):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e084a856-0d98-4c2c-98d5-9d64f6849d19.PDF ─────────┬──────────────────────────────────────────────── 2024-01-20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乾德精一”)函告,获悉乾德精一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 次 解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除 质 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大股东及其 股 份 数 一致行动人 量(股) 乾德 否 4,100,000 15.93% 1.04% 2019年 7月 2024 年 1 月 大连大通服 精一 22 日 17 日 装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乾德精一无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25,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5%。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后,乾德精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数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量(股) 比例 结、标记 比例 数量 乾德 25,740,000 6.55% 0 0 0 0 0 25,740,000 100.00% 精一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7c59f199-a5e5-4747-af0c-55812e1a1eaa.PDF ─────────┬──────────────────────────────────────────────── 2024-01-20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8日收到财务总监陈道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陈道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陈道军先生继续在公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 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陈道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道军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 开展,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时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永彬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陈道军先生在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88be116f-14a0-46ee-a202-35623ec7eed8.PDF ─────────┬──────────────────────────────────────────────── 2024-01-11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事项进展的公告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 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杨威、林阳共同出资设立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达”)。 大连美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图”)股东杨威及林阳将为本次交易新设立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联美图”)用于剥离大连美图的纤维素基材业务(以下简称“标的业务”),标的业务剥离至联美图后,联美达以2,500万元 购买联美图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 联美达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12月 25日至12月28日期间,联美达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完成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共计2,000万元(包括代杨威、林阳缴纳个 人所得税),后续联美达将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联美图于2024年1月9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由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交易涉及的登记注册、股权过户事宜现已全部办理完毕,联美达 及联美图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杨威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 203 号华堂大厦西侧二楼 203 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化 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MAD7558M9R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杨威 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 203 号华堂大厦西侧二楼 203 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化 妆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0/0447d4d9-d2d4-430d-a07e-4cc1cb1c7227.PDF ─────────┬──────────────────────────────────────────────── 2024-01-06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5/12bba141-e302-4c86-b301-a65ef22602c5.PDF ─────────┬──────────────────────────────────────────────── 2023-12-27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控股股东更名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其名称由“大连永利商 务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名称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新换发的营业 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26 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688 号 202 房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更名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 不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6/cce95938-1705-4e31-9752-f97fd6922049.PDF ─────────┬──────────────────────────────────────────────── 2023-12-21 00:00│亚联发展(002316):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5层多功能7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8,437,062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7.583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891,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44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4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3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6,44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9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108,415,8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04%,反对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96%,弃权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25,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1%,反对2 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李莎慧律师、杨一鸣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0/112ae58e-6ea5-43d2-a025-9b20f2d080ae.PDF ─────────┬──────────────────────────────────────────────── 2023-12-21 00:00│亚联发展(002316):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 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亚联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2023 年 11 月 28 日, 亚联发展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和《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 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公告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 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年 12月 20日下午 14:30在辽宁省大连 市中山区五五路 12号良运大酒店 5层多功能 7厅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 亚联发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20日上午 9:15至 2023 年 12月 20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亚联发展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并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 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6名,代表股份 108,437,062股,占亚联发展股 本总额的 27.583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6,446,256股,占亚联发展 股本总额的 1.6398%。 通过现场参会或远程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亚联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亚联发展已公告的会议通知所列出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08,415,862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股份 21,200股,反对 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6%;弃权股份 0股,弃权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425,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1%;反对 2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9%;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1/d1d1c05e-8a7a-4b0d-8902-e1c72f56eab2.PDF ─────────┬──────────────────────────────────────────────── 2023-12-15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301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 前公司经营正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 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5/08a6b236-76bf-4d5d-81a7-ec1d6d9b0aea.PDF ─────────┬──────────────────────────────────────────────── 2023-12-08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 ─────────┴────────────────────────────────────────────────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7/d0217d47-e313-4c8c-852b-05eecab46500.PDF ─────────┬──────────────────────────────────────────────── 2023-12-08 00:00│亚联发展(0023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10:00在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大连良运大酒店七楼7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7/cc24df8a-20f8-4ab1-a5dd-dfb5df01b0b9.PDF ─────────┬──────────────────────────────────────────────── 2023-11-28 00:00│亚联发展(002316):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亚联发展(002316):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7/6bd7ec8d-f301-4d26-be8e-54af9ecf9e7d.PDF ─────────┬──────────────────────────────────────────────── 2023-11-28 00:00│亚联发展(00231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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