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6 亚联发展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08 17:27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4-03 17:32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亚联发展(00231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01 00:00 │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及选举董事长、新聘总经理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4-01 00:00 │亚联发展(00231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3-25 17:42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进展的公告 │
├─────────┼──────────────────────────────────────────────┤
│2026-03-10 20:57 │亚联发展(00231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
2026-04-08 17:27│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选举薛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
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薛璞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及《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及选举董事长、新聘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74420M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玖仟叁佰壹拾贰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成立日期:1999年03月04日
法定代表人:薛璞
住所:吉林省辽源市经济开发区惠锦街111号总部经济大厦3楼301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多媒体系统设备及终端、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交通信息设备、机电设备、矿用通讯
设备、射频识别系统及配套产品,通信设备的(传输网产品、数据通信产品)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从事信息和通信系统网络技术
研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自有物业租赁,
通信智能信号灯杆、通信智能信号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及相应资质方可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调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调整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因经营
管理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少数股东南京邺彤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南京邺彤”)调整持股主体,将持有的南京凌云 28.0072%股权转让给南京冀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南京邺彤实
际出资额 1,120.40万元。公司同意本次转让并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及《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调整及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6)。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收到南京凌云通知,上述股权调整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南京凌云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
信息如下:
名称: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73055235XN
注册资本:10,001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 08月 23日
法定代表人:杨勇刚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雨花路 47号
经营范围:公路、交通工程技术开发;通信及监控系统工程、网络工程、交通、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系统软件开发、应用、销
售;计算机及配件、交通运输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智能化监控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销售;机电产品销售、安装。雷达
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2b87166-1cd2-411c-8176-602b8446decf.PDF
─────────┬────────────────────────────────────────────────
2026-04-03 17:32│亚联发展(0023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
细表》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利发展”)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项
如下: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申请人
股东及其一 冻结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致行动人 数量(股) (%) (%)
致利发展 是 50,496,331 96.63 12.85 2025年 2026年 大连高新
12月 4月 1 技术产业
19日 日 园区人民
法院
合计 - 50,496,331 96.63 12.85 - -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致利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键桥”)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 数量(股) 标记数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量(股) 比例(%) 比例(%)
致利发展 52,260,000 13.29 1,763,669 - 3.37 0.45
香港键桥 23,990,806 6.10 0 - - -
合计 76,250,806 19.40 1,763,669 - 2.31 0.45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致
利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键桥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5da80c76-88cd-4a9e-85d0-a80f4bc1a50b.PDF
─────────┬────────────────────────────────────────────────
2026-04-01 00:00│亚联发展(00231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1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7,680,447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4.8475%,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5,859,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43%;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1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20,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1%;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99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429,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同意97,455,2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95%,反对2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
23%,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204,4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1%,反对
2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1%,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2、会议以同意97,413,4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267%,反对25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6
46%,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162,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1%,反对
25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3、会议以同意97,331,3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26%,反对3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4
87%,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0,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9%,反对
3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4%,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4、会议以同意97,331,1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24%,反对29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0
66%,弃权4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0%,反对
29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6%,弃权4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4%。
5、会议以同意97,326,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380%,反对3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4
98%,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76,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99%,反对
34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5%,弃权1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6、会议以同意21,079,2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3649%,反对3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9
55%,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9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
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79,2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49%,反对
34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5%,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7、会议以同意21,082,34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3793%,反对33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
05%,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0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
时,关联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76,250,806股股份不计入上述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2,3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93%,反对
3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5%,弃权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8、会议以同意97,15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4609%,反对5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3
04%,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903,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27%,反对
5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7%,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9、会议以同意97,374,5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68%,反对29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0
34%,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123,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5%,反对
29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1%,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10、会议以同意97,332,84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41%,反对33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3
472%,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8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082,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9%,反对
3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24%,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高岩律师、韩雨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ca76342d-bb58-453f-a4da-4a6dc9ad6d81.PDF
─────────┬────────────────────────────────────────────────
2026-04-01 00:00│亚联发展(00231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下午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
五路12号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告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薛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林亚联发展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薛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根据《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
将相应变更为薛璞先生。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及选举董事长、新聘总经理的公告》。
2、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董事变动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董事王连宏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董事薛璞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思邈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由薛璞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3、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薛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
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离任及选举董事长、新聘总经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ec9bcf78-aa71-443c-a29d-bd6f05094caa.PDF
─────────┬────────────────────────────────────────────────
2026-04-01 00:00│亚联发展(00231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1)诉讼事项一: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诉讼事项二: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1)诉讼事项一:亚联发展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作为原告。
(2)诉讼事项二:亚联发展作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
(1)诉讼事项一: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19,123,12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2)诉讼事项二:涉案金额为项目验收延迟违约金 12,000,000.00元、因项目验收延迟给亚联发展造成的直接损失 3,585,391.
88元及诉讼费、保全费及相关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亚联发展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事项一: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发出的通知,因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南京凌云作为原告起诉被告中铁九局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南阳方枣高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方枣”)。南京凌云收到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唐河县法院”)发出的《传票》【(2026)豫 1328民初 2420号】。
(二)诉讼事项二:因在买卖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亚联发展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北京国安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安科技”),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区法院”)发出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25)粤 0
305民初 45352号】,并支付完毕诉讼费用。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事项一: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南阳方枣高速有限公司
2、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南京凌云支付尚欠工程款 19,123,123.00元;(2)判令两被告向南京凌云支付逾期付款
利息,以应付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 LPR计算,自各期应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调解或判令南阳方枣在方唐高
速中铁九局承建部分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
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3、原告主张的事实与理由:南京凌云与被告中铁九局方唐高速 FTTZHHR-3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分别于 2024
年 7月、10月签订《机电 2标工程》(合同编号:FTGS-2024-ZY-003)及《机电 1 标工程》(合同编号:FTGS-2024-ZY-005),合
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8,972,135.17元。南京凌云已依约完成全部施工义务且工程已于 2024年 12月 30日检测通过并交付使用。截至
2026年 2月 12日,被告中铁九局仅支付部分工程款,付款比例约为 51.12%,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及比例,已构成严重违约
。虽经多次催告仍拖延付款,并提出将剩余工程款分多期至 2028年付清的方案。南京凌云明确表示不同意该方案。南京凌云认为被
告中铁九局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请求唐河县法院判令其支付剩余工程款 19,123,123.00 元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因被
告南阳方枣尚欠付被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