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9 乐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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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3 │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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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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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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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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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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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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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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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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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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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 │乐通股份(002319):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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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3│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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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6,018,009.24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33,232.06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依据。20
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6,048,370.96元,因其为负值,故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2025年度亦未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故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截至2025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284,032,452.98元,其中包括本年度亏损-10,033,232.06元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3,999,220.9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鉴于公司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利润分配的法定条件,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033,232.06 -24,620,005.59 3,633,552.0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4,032,452.9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28,107,342.2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339,895.2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盈利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以
避免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形。
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下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未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未
达到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连续三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且未能充分说明
合理原因的公司,交易所可能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于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不存在应当但未分红的情形,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不构成该条款项下的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实施利润
分配的法定条件。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为保障日常经营的持续性以及资金流动性的稳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财务状况、资金安排及未
来发展规划,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42d1f5-a13f-4472-8f16-53d3b1876f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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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乐通股份(00231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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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出具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6]00001401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84,032,452.98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为-284,032,452.98元,实收股本为 209,472,51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73,999,220.92 元,2025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4,032,452.98 元。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亏损 10,033,232.06元。2025年度公司形成未分配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油墨行业终端市场需求恢复缓慢,产
品价格竞争激烈,整体盈利空间受限;(2)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亏损。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深耕主营业务,优化经营结构
公司将聚焦油墨制造的核心主业,围绕主营产业链开展资源整合与业务调整,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法人治理
水平。在保持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公司将持续拓展市场区域和加大覆盖客户群体,推广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从产品质量和数量
上巩固竞争优势,提升整体销售规模,力争提高业绩收入和盈利能力。
2、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以降本增效为内部管理导向,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与资源整合,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内部协同管理水平,集中生
产力量,降低生产损耗,缓解成本压力,有效增强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3、坚持研发创新,巩固技术优势
公司将依托现有技术积累提升研发创新效能,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紧扣市场绿色发展趋势,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聚焦水性
油墨、表印油墨、UV油墨等核心产品开展持续创新与迭代改进,持续推动产品优化升级,以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确保行业技术
相对领先地位。
4、强化资金管理,拓展融资渠道
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完善资金使用计划,改善企业资金流动性,保障资产安全,减轻经营负担。此外,公司将
积极寻求多元化融资渠道,为公司长期经营发展、技术升级和战略转型做好资金支持。
5、推动业务协同,寻求增长机会
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持续发掘新兴业务发展机遇,优化资产配置,拓展产业链延伸方向,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力争推动企业实现多元化与高质量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c13a6c-1229-41de-b34d-5686bd250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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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乐通股份(002319):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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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20
26 年拟向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普惠”)申请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
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以下简称“转贷资金”)共计人民币 19,500万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乐通新材料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 19,500 万元,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的款项、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同时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转贷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金普惠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管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申
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工信【2025】56
号)和《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珠工信【2025】
260号)所设立,主要系帮助珠海市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周转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促进珠海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 、广东横琴华金普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L5Y83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 27 层 01单元 2726
法定代表人:郑泽涛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5月 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非融资担保服务;供应链管理
服务;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经查询,截至目前,华金普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珠海乐通新材料拟向华金普惠申请转贷资金 19,500 万元,以获得短期周转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申请融资平
台转贷资金的款项、利息、期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申请融资平台转贷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转贷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根本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完
整性及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8321ed-f5c2-4c13-b7d7-ebf2dd50f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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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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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63669a-e586-44ad-993a-265e99af57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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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乐通股份(00231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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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72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9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397.08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428.7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9家
客户主要集中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德皓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行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均不在德皓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东红,于 1996 年 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所执业,2022年 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峰,2008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
德皓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于 2003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月开
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皓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皓所本次预报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
币 20万元。
审计费用将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项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与德皓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
项。
二、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计委员对拟聘请德皓所有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德皓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德皓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
请德皓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d45429-955f-4d2c-b124-c0fcb6dcb2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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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2:42│乐通股份(00231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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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公司由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向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72,510.00 股,每股面值 1.0
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46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7,499,984.60 元(壹亿
贰仟柒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肆元陆角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22,641.5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20,877,343.09 元(壹亿贰仟零捌拾柒万柒仟叁佰肆拾叁元零玖分)。
截止 2024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
京会兴验字第 0083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0,877,343.09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
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 元;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877,3
43.09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2025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止日余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加: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20,877,343.0
345.5
--
120,877,343.0
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减:募集资金专户应支付的全部发行费用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减:账户销户余额转出
二、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三、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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