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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1(华英农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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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21 华英农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8:54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5 18:54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8:33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30 00:00 │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30 00:00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30 00:00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15 18:21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 │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1 19:02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28 19:38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15 18:54│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与本次股东会相关的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股东会通知》 。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 14:00 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现 场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周子钦先生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 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人股东代理人的授 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以及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 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38,766,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65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9 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48,882,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339 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48,882,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9%。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34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87,649,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58%。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所指 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进行见证。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73,079,9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6%;反对 2,47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7%;弃权 5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6,356,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 8335%;反对 2,47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38%;弃权 55,1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7%。 就本议案的审议,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保峰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0487958-c0f0-47c3-82db-5acc36aa8ddb.PDF ─────────┬──────────────────────────────────────────────── 2026-07-15 18:54│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1、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周三)14 点 00 分开始,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公司董事周子钦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 7 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43 名,代表公司股份 887,649,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系扣除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破产债权处置而取得的公司股 份数,下同)的 43.035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838,766,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665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339 人,代表股份 48,882,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9%。通过现 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下同)共计 339 名,代表股份 48,882,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9%。 2、公司的部分董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龚保峰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512,043,617股。 表决结果:同意373,079,99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6%;反对2,470,4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 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7%;弃权55,1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6,356,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335%;反对2,470,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38%;弃权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7%。 (注:相关百分比均保留4位小数,若各分项比例之和与100%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昊天、温骄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436e122b-c506-4a18-a642-88588f5ac33d.PDF ─────────┬──────────────────────────────────────────────── 2026-07-14 18:33│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00 ~ -2,800 -2,063.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00 ~ -3,400 -2,598.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0 ~ -0.0136 -0.009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 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但受肉鸭行业周期波动影响,部分鸭产品销售价格处于低位;羽绒业务受上游原毛 价格阶段性上涨影响,成本端承压,导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受挤压,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c7bb00c-6e31-45d5-8a78-3b4fdfc2e01a.PDF ─────────┬──────────────────────────────────────────────── 2026-06-30 00:00│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总 部潢川县华英大厦 16 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专人递送、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 、朱明红先生、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董事周子钦、朱明红、龚保峰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前述第一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cc743c9-77d4-46ab-ac80-7f54110a48e6.PDF ─────────┬──────────────────────────────────────────────── 2026-06-30 00:00│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7月15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06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以上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4 日,08:3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 13 楼证券管理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均以 2026 年 7月 14 日 17:00 以前收到为准。 电子邮箱:ny002321@163.com 信函登记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管理部,邮政编码:46515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 系 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69fe479-8c82-4ae0-abf3-1ba9d35bc499.PDF ─────────┬──────────────────────────────────────────────── 2026-06-30 00:00│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以下简 称“中国邮储银行信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 度、品种及期限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实施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办理公司 相关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时,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产投”)就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 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关 联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与本次授信期限相同(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 行申请,上述担保方将根据公司融资计划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阳产投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接受信阳产投担保构成关联交 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子钦先生、朱明红先生、龚保峰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宋斌 3、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住所: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广场办公楼 1502 室 6、经营范围:对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和收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工业、现代科技及物流贸易 、供应链、大数据、污水检验检测等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运营、服务、管理和咨询,产业集聚区工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销售及 租赁业务;金融机构投资、创业投资,资本及资产运营管理;为产业集聚区提供投融资业务,城市建设项目开发与投融资业务,景区 开发与管理,土地整理与开发,市场管理服务,为企业评估验资、企业注册商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防水工程、园林绿化、污水 处理、道路保洁,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投资承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信阳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信阳产投 100%股权,信阳产投的实际控制人为信阳市财政局。 8、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相关协议安排,信阳产投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公司董事担任信阳产投董事,基于此,信 阳产投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9、信阳产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 12 月 31日的总资产 3,843,686.23 万元,净资产 2,035,844.63 万元,2025 年 度营业收入 146,453.93 万元,净利润 10,310.23 万元。(注:2025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10、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信阳产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信阳产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阳产投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 提供反担保,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主体:信阳产投 2、被担保主体:华英农业 3、债权人:中国邮储银行信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期限:一年 6、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2亿元 7、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最终授信及担保以贷款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旨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信阳产投就上述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此举充分体现了信阳产投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全力支持 ,有助于公司获取融资支持,进一步夯实资金实力,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无偿接受信阳产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信阳产投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9.3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全体独立董事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本次信阳产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的事 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信阳产投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予回避。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51751ae-2bac-4658-be83-ad99577519ba.PDF ─────────┬──────────────────────────────────────────────── 2026-06-15 18:21│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 │展公告 ─────────┴──────────────────────────────────────────────── 一、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4月 10 日,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收到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函告,鼎新兴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鼎新兴华解散,并将鼎新兴华持有的华英 农业股份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鼎新兴华完成股份分配后,其各合伙人将由通过鼎新兴 华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变为直接持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合计持有华英农业 21.81%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信阳产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信阳 市财政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解散清算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许水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收到鼎新兴华的通知,鼎新兴华的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关于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清算分配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全体合伙人签署<清算分配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收到信阳产投的通知,获悉其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304 号),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华英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 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正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备案程序,并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845f3b0f-ab81-4225-b325-a877f6c49256.PDF ─────────┬──────────────────────────────────────────────── 2026-06-01 19:0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函告,获悉其 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质押起 解除质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所持 司总 始日 押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股份 股本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河 南 光 州 否 45,000,000 13.79% 2.11% 2024年 8 2026 年 5 中原信托有限 辰 悦 实 业 月 21 日 月 29日 公司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合计 合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股份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数量 记数量 河南光州 326,286,526 15.30% 207,38 63.56% 9.72% 119,7 57.75% 0 0% 辰悦实业 6,667 66,667 有限公司 注: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截至目前,一拍已成交 15,233,333 股,已完成过 户 15,233,333 股,尚存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和后续被处置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4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后续进展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b5e65a9-015a-4f20-b416-ab68ff4b2650.PDF ─────────┬──────────────────────────────────────────────── 2026-05-30 00:00│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18e2ae6-c9ef-4bde-9b95-cf06eebcedf1.PDF ─────────┬──────────────────────────────────────────────── 2026-05-28 19:38│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ecf6b58-876d-4ab7-92e7-bb8541f1ef9e.PDF ─────────┬──────────────────────────────────────────────── 2026-05-28 19:38│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16a0f4c-2d5a-4bc8-ba81-7fff84e73d8e.PDF ─────────┬──────────────────────────────────────────────── 2026-05-20 18:5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志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志峰先生 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何志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何志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何志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牛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牛宇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牛宇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6-3119917、3119878 传真:0376-3119917 电子邮箱:ny002321@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号华英大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64f0dd5-c997-4003-9b49-3d68680d3c90.PDF ─────────┬──────────────────────────────────────────────── 2026-05-20 18:51│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总 部潢川县华英大厦 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许水均先生、周子钦先生、张勇先生 、王华君先生、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慎重研究及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提名,聘任牛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0996e90-19f9-42cd-9d17-078a49287b75.PDF ─────────┬──────────────────────────────────────────────── 2026-05-14 19:26│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控股股东全体合伙人签署《清算分配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4月 10 日,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信阳市 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函告,鼎新兴华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鼎新兴华解散,并将鼎新兴 华持有的华英农业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鼎新兴华完成股份分配后,其各合伙人由通过鼎新兴华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将变为直接持股。鼎新兴华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 将由24%下降至 0,其上层合伙人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兴增”)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 0 上升至 0 .34%;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汉东兴”)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 0上升至 6.76%;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产投”)直接持有华英农业股份比例将由0上升至 16.90%;同时,信阳产投与持有华英农业 4.91%股份的 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信”)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自鼎新兴华解散且上市公司股份非交 易过户至信阳产投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信阳华信在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中与信阳产投保持一致行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阳产投 及其一致行动人信阳华信将合计持有华英农业 21.81%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信阳产投,公司实际控制人将 变更为信阳市财政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解散清算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许水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5月 14 日,公司收到鼎新兴华的通知,鼎新兴华的全体合伙人信阳产投、广汉东兴、杭州兴增共同签署了《关于信阳 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清算分配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明确信阳产投、广汉东兴、杭州兴增(各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互称“他方”)权益,就鼎新兴华清算事宜 ,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各方友好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 1条 资产分配安排 1.1 各方同意,鼎新兴华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 产,由各方进行分配、分担。 1.2 各方一致确认,鼎新兴华持有的华英农业 511,893,617 股股份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占鼎新兴华总出资 清算分配上市公司 占上市公司总 额比例 股份数 股本的比例 1 信阳产投 70.4225% 360,488,463 16.90% 2 广汉东兴 28.169% 144,195,385 6.76% 3 杭州兴增 1.4085% 7,209,769 0.34% 合计 100.00% 511,893,617 24.00% 注:上表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系依据上市公司截至 2026 年 4月 30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仅供各方参考。各方最终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以前述分配数量为准,不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化而调整。 1.3 广汉东兴同意免除对合伙企业 10,000 元债务,后续广汉东兴不得向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信阳产投、杭州兴增就该 10,00 0 元债权主张任何权利。各方同意,合伙企业支付完毕本条第 1.1 款全部费用后,如仍存在剩余现金财产,归广汉东兴所有;如合 伙企业现金财产不足以支付本条第 1.1 款全部费用的,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1.4 各方同意,后续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将本协议第 1.2 条约定的股份数量非交易过户至各 合伙人名下证券账户的申请;自非交易过户完成之日起,相应股份的所有权及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收益权等 )转移至各合伙人。过渡期内(即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过户完成日),股份产生的任何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股票股利、配股 等)均归股份的分配对象享有。 1.5 本次清算分配所发生的所有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按照法律法规及登记结算机构的规 定,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税费,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1.6 各方同意,在全部资产分配完毕后,鼎新兴华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各方配合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第 2条 违约责任 2.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并 采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的救济措施。 2.2如果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各方应保证继续履行本协议。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 ,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第 3条 不可抗力 3.1 不可抗力指下列任何事件:骚乱、战争、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各方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 其他事件。 3.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 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其它各方提交部分或全 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并应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 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他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方法 减小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协议义务。 第 4条 保密 4.1本协议任何一方只能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使用本协议之内容及由另一方提供的全部信息(以下简称“该等信息”)。事先没 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但以下情 形除外: (1)为合理附随于本协议之目的而向作为该方关联方的公司或向该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委任之顾问、中介 机构作出的资料披露。 (2)相关一方独立开发或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资料,或非因违反本条规定而从属于公共领域内获得资料。 (3)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司法管辖区域的任何法院、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或要求规定作出的 资料披露。 (4)在就相关一方或其任何关联方的税务事宜合理所需的范围内向任何税务机关作出的资料披露。 4.2 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具体规定,要求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委任之顾问、中介机构以及关联方遵守本条规定 的保密义务。 第 5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争议解决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 5.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 30 个自然 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应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6条 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6.1 本协议在如下条件均满足时起生效: (1)各方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本次分配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分配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的核准或不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6.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6.3 本协议与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6.4 本协议正本一式【陆】份,本协议签署方各执【贰】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项工作正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信阳产投已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目 前处于审查阶段。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经营者集中事项作出的核准或不进一步审查决定,以及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非交易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 的信息以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006445c-91eb-4a6a-8e46-7bbce8ba685a.PDF ─────────┬──────────────────────────────────────────────── 2026-05-12 19:04│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月 2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28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15) 2.01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发行对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债券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增信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1 挂牌转让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2 偿债保障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3 承销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4 决议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05 月 1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 年 05月 27 日,08:3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 13 楼证券管理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均以 2026 年 05 月 27 日 17:00 以前收到为准 。 电子邮箱:ny002321@163.com 信函登记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管理部,邮政编码:46515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 系 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1fa3966-4fe2-488d-b327-64a6da645637.PDF ─────────┬──────────────────────────────────────────────── 2026-05-12 19:03│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 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 超过 6 亿元(含本数)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及后续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 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项目建设、研 发投入、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6、担保措施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 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待担保方确定后,若涉及具有担保资质的关联方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就担保事项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 效。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 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经股东会批准的注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 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与本次公司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项。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 理层可在本次注册通知书的约定范围内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负责并组织实施与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事宜,包括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 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信息披露工作。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 册后实施发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 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且后续发行实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2f60fe3-94c6-47ff-b032-52609f780eae.PDF ─────────┬──────────────────────────────────────────────── 2026-05-12 19:03│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 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 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七)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 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八)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 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九)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 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待担保方确定后,若涉及具有担保资质的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就担保事项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存量有息负债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十一)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经监管部 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 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三)承销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十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 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挂牌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 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 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挂牌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挂牌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 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 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提醒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进展情 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abf010e-33bf-45c4-9f87-789bd5ab1d5f.PDF ─────────┬──────────────────────────────────────────────── 2026-05-12 19:01│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总 部潢川县华英大厦 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朱明红先生 、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 项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将一次或分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年(含本数),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 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 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 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 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 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 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 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待担保方确定后,若涉及具有担保资质的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将就担保事项另行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存量有息负债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相关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经监管部 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 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承销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继续授权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 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挂牌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确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 (4)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挂牌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可续期公司 债券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和协议,并根据审批机关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挂牌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挂牌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非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6亿元(含本数)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注 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周四)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前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51af3d3-c3ff-4516-981e-8c70ab070fae.PDF ─────────┬──────────────────────────────────────────────── 2026-05-08 19:39│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5634609-70de-4922-8990-474691744a2d.PDF ─────────┬──────────────────────────────────────────────── 2026-05-08 19:39│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1、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周五)下午 14 点 30 分开始,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 16 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至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34 名,代表公司股份 937,03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系扣除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破产债权处置而取得的公司股 份数,下同)的 45.479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901,353,2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3.747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328 人,代表股份 35,685,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0%。通过现 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下同)共计 329 名,代表股份 75,260,8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28%。 2、公司的部分董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209,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9%;反对 1,6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8%;弃权 1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432,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05%;反对 1,66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40%;弃权 1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5%。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211,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51%;反对 1,6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8%;弃权 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434,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31%;反对 1,666,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40%;弃权 1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136,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1%;反对 1,7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2%;弃权 1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59,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33%;反对 1,716,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06%;弃权 18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108,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0%;反对 1,7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9%;弃权 2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330,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357%;反对 1,72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891%;弃权 2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071,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0%;反对 1,8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293,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59%;反对 1,81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44%;弃权 1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9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水均、张勇、龚保峰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 520,257,7 6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414,613,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9%;反对 1,775,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0%;弃权 3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093,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98%;反对 1,77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90%;弃权 39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5,228,5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8%;反对 1,63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弃权 1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3,450,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52%;反对 1,63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724%;弃权 1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4%。 (注:相关百分比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各分项比例之和与 100%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程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金鹏先生、张瑞女士分别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火红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瑞女士代为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昊天、温骄琳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d64a0f7-d4fa-4f2c-a3da-ebb537fd15cd.PDF ─────────┬──────────────────────────────────────────────── 2026-04-27 20:1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 根据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及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对投资者联系方式相应调整。为确 保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联系地址 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华 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 英大厦&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中央 区工业大道1号华英大厦 公园 2号千玺广场 8 层 809 室 联系电话 0376-3119878、3119917&0371-88050766 0376-3119878、3119917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以上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 述信息变更事项,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9d69e9-51a9-40ec-8208-7643d824ad0a.PDF ─────────┬──────────────────────────────────────────────── 2026-04-27 20:1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 划,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 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028af4-9c5d-4c23-b5f9-1d75c58f1e47.PDF ─────────┬──────────────────────────────────────────────── 2026-04-27 20:1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会计 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 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整体情况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准备金额 1,401.03 万元 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1,020.03 万元。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经测试,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转回减值准备 1,709.6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 308.65 万元,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不同账龄区间预期损失率 ,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①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试,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051.30 万元,需要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31.27 万元,上述合计对存货计 提跌价准备 1,020.03 万元,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准备金额 1,401.03 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1,020.03 万元,相应增加公司 2026 年 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 381 万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关于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的各项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 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e758b96-b51c-4dcc-979f-4fac456c4d2e.PDF ─────────┬──────────────────────────────────────────────── 2026-04-27 20:1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64b857-4fbe-405f-b53c-08144d9d2358.PDF ─────────┬──────────────────────────────────────────────── 2026-04-27 20:11│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总 部潢川县华英大厦 16 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以专人递送、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事许水均先生、周子钦先 生、张勇先生、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二、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升综合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200013d-fa41-4ed3-8119-17ddda11751c.PDF ─────────┬──────────────────────────────────────────────── 2026-04-27 20:11│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英农业(0023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66e6a1-868c-4047-8766-07f4537eb6fb.PDF ─────────┬──────────────────────────────────────────────── 2026-04-21 18:1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 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鼎 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 决定》(〔2026〕1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 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许水均、张勇、龚保峰、何志峰: 经查,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潢川发投)、信 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兴股 权),许水均、张勇、龚保峰、何志峰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 年 11 月 28 日,华英农业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潢川发投转款 2000 万元,形成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偿还,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8 号指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潢川发投作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 8 号指引》第三条的规定。许水均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龚保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何志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履行勤勉尽 责义务,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规定。 二是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鼎新兴华、广兴股权、许水均、张勇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承诺对于现有的同业竞争问题,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6 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决。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到期,许水 均控制的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张勇控制的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与华英农业的同业竞争问题未能如期解决,鼎新兴华、广 兴股权、许水均、张勇违反了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 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 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许水均、张勇、鼎新兴华、广兴股权 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信披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华英农业、潢川发投、鼎新兴华、广兴股权 、许水均、张勇、龚保峰、何志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 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说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锦绣粮业有限公司因审批环节未准确判断收款人性质,导致资金往来构成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公司知悉后立即督促整改,关联方已于 2025 年12 月 11 日全额归还相关款项,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正常经营造成实质影响。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专项核查与整改机制,要求关联方及时返还相关款项, 并严肃追究内部管理责任。公司已同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合规专项培训,进一步筑牢规范运作防线。 2、关于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说明 针对《决定书》指出的违反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了深刻反省,已及时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监管规则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 3、公司后续整改及安排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问题,并将严格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公司将以此为戒,后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 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5e470bd-19cb-491a-8f5f-5553abe38f67.PDF ─────────┬──────────────────────────────────────────────── 2026-04-17 20:3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有关会计 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部分陈旧、毁损不具备使用价值 的资产进行报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整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8,867.8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2,623.10 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 减值准备 14.71 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1,514.17 万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745.32 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 2025 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 2,623.10 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减值准备 14.71 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不同账龄区间预期损失率 ,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14.17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745.32 万元,计提依据如下: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单项资产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2,623.10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514.17 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745.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摘要 内容 资产名称 存货 应收账款 固定资产 账面余额 65,515.18 112,440.04 205,398.54 资产可收回金额 64,106.60 99,260.76 92,023.40 资产可收回金额 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 本公司按照相 按照资产的 的计算过程 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 当于未来12个 公允价值减 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 月内预期信用 去处置费用 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损失的金额计 后的净额与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量损失准备。本 资产预计未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公司在评估预 来现金流量 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期信用损失时, 的现值两者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 考虑所有合理 之间的较高 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且有依据的信 者确定。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息,包括前瞻性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 信息。 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 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 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次计提资产减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值的依据 本次计提金额 1,514.17 2,623.10 4,745.32 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其 根据企业会计 存在减值迹 可变现净值。 准则进行预期 象,部分资产 信用损失的测 的可收回金 算。 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 三、部分资产报废概述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对部分陈旧、损毁严重等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理。其中:报废固定资产原值共计8,28 3.27万元,净值1,263.50万元;报废投资性房地产原值共计113.54万元,净值13.73万元。分类汇总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162.29 3,153.07 1,009.22 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609.72 428.04 113.76 67.92 机器设备 2,985.56 2,719.71 100.34 165.51 运输设备 109.17 105.73 0.24 3.20 电子及其他设备 416.53 396.99 1.89 17.65 合计 8,283.27 6,803.54 216.23 1,263.50 2、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3.54 77.50 22.31 13.73 房屋及建筑物 1,135,443.00 775,069.51 223,097.44 137,276.05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8,867.88万元,资产报废损失合计1,277.23万元,上述事项合计减少利润 总额10,145.11万元。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af50054-4a28-469e-b8d9-f8f90d49807d.PDF ─────────┬──────────────────────────────────────────────── 2026-04-17 20:32│华英农业(002321):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府嘉盈所”)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北京国府嘉盈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华英农业公司 2025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存在被关联方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英农业公司已收回全部资金。上述情况说明华英农业公司与关联交 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截至审计报告日,华英农业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本段内 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北京国府嘉盈所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在自行开展的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锦绣粮业有限公司因审批环节未准确判断收款人性质实际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款项已于报告期内 全额归还。针对该事项,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系列工作进行整改完善,加强风险内控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公司已要求关联方及时偿还相关款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日,相关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 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严格责任追究,压实管理责任。对造成公司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员,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完成问责处理,强化“ 失职必究”的管理导向。 3、完善内控体系,强化监督执行。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的有关要求,动态优化内控制度;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识别并整改缺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 控运行状况,提升执行效能,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深化合规培训,强化规范意识。持续组织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充分认 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规范运作能力,使监管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系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职业判断形成,审计依据和结论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北京国府嘉盈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北京国府嘉盈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 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北京国府嘉盈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6734420-c591-46c2-a13f-fd8d24e0318a.PDF ─────────┬──────────────────────────────────────────────── 2026-04-17 20:32│华英农业(0023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 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 2026 年 1月 1 日。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8d9e328-4399-435f-820d-2c2664595069.PDF ─────────┬──────────────────────────────────────────────── 2026-04-17 20:29│华英农业(002321):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河南华英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及张瑞女士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法人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a331bcc-b3aa-4d55-aabb-bbda30155c27.PDF ─────────┬──────────────────────────────────────────────── 2026-04-17 20:29│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金鹏)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叶金鹏,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 年 2月至 2017 年 8 月在中国农机院食品机械研究所(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科研及科技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农业机械 化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农机院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人长期从事食品机械研究、 畜禽产品加工工艺及装备研究、行业标准制定以及食品加工工程设计工作。主持和参与制定了多项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主持和参与 完成了多项国家部(委)食品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项目;主持和参与承担了大中型畜禽加工工程 50 多项。自 2021 年 5 月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年 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议 7 2 5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 供详细审阅。会议期间,本人基于专业视角,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坚持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参与决策,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提出有效建议。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秉持客观、独立 原则,对交易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交易符合商业实质、定价合理且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除正常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以外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 在股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高层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 报;与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计划事项进行了有效沟通,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等公司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其中,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本人赴公司潢川总部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考察生产经营场所等形式,详细了解合作相关业务进展、市场布局及运营管理模式 ,结合自身专业背景,针对公司生产经营、风险防控等核心要点提出针对性研判意见,为公司后续业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025 年 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5 天。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 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完整的相关资 料,进行细致审核研判,必要时主动向公司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问询核实,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始终将提升履职能力作为重要工作,持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监管 政策及上市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重点深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与运 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所需,本人认真审阅了所有议案 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格 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帮助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 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 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1 月 19 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保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 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本 人认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 ,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 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金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44f5e32-563a-45b7-8dbb-7594a7b21f74.PDF ─────────┬──────────────────────────────────────────────── 2026-04-17 20:29│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269212b-fb4b-4cd8-b538-e6e964872555.PDF ─────────┬──────────────────────────────────────────────── 2026-04-17 20:29│华英农业(0023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华英农业(00232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d048c3d-9ef7-45cf-80d8-f1d6aab8a232.PDF ─────────┬──────────────────────────────────────────────── 2026-04-17 20:29│华英农业(002321):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华英农业(002321):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ad0713c-1d85-40ed-8e49-83c2efe0a874.PDF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华英农业(00232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71491c5-8fae-4afe-a370-4d13fabc188a.PDF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1 ,651.80万元,实收股本为 213,289.01 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47 亿元,同比增长 15.15%,营收规模保持稳步增长。但受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 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参股公司因禽苗价格同比明显下滑,导 致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大幅减少。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本期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加之以前年度的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 年度,针对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未来将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应对举措,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提升公司分红能力。公司将从以下方面改善经营状况与财务报表情况: 1、聚焦主业、聚力价值,提升经营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聚焦鸭产业,推动食品与羽绒两大主业向高附加值环节深度延伸。食品业务方面,深化潢川、丰城、菏泽三大全产业链基地协同 发展,巩固出口优势,拓展国内市场,实现内外销互补驱动;加大熟食深加工投入,布局多元化消费场景产品矩阵,强化C端渗透, 培育新增长极。羽绒业务方面,扩大可追溯产品线,加大新型功能材料研发,拓展多场景应用;依托IDFB认可实验室的检测优势,持 续强化质量管控,巩固在行业标准趋严背景下的品质竞争力。 立足为客户创造价值,加强市场洞察与精准营销。食品业务立足多元消费需求与细分市场,深化市场调研与消费趋势分析,加速 预制菜、即食鸭副等新品迭代,提升产品与市场契合度,推动结构向多元化矩阵升级,同步强化B端定制化需求对接,优化研发、生 产与销售流程,增强市场响应速度,赋能定制化市场拓展;羽绒业务紧贴运动户外等新兴应用场景,不断扩大功能羽绒产品的市场份 额与行业影响力。精准把握消费趋势、人群结构与渠道变迁,创新营销模式,加大数字营销投入,强化传播效能,促进销售转化。持 续深化“华英禽肉”“华英羽绒”双品牌建设,巩固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2、深化内部治理,提升运营管理效能 系统谋划战略发展。认真对标国家“十五五”规划以及行业规划有关部署,高质量完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未 来五年发展明确方向、画好蓝图。 以数字化重塑内部运营管理。启动ERP系统重建工作,实现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深度融合。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 行监控,树立“无预算不开支”理念,确保经营目标落地。坚决贯彻“过紧日子”思想,做好成本和费用管控,提升组织和人员效率 。 优化资金保障。加强银企合作,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运用上市公司融资平台,适时优化融资结构,探索多元化融 资方式,为项目建设与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3、强化资本运作,加强市值管理 在稳固公司基本盘的前提下,适时开展资本运作,推动产业链资源整合与业务优化,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积极探索新兴业态,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稳步提升估值水平。统筹运用多元化市值管理工具,激发资本运营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强化投资者关系建设,通过业绩说明会、专项交流活动等渠道,深化市场对公司战略与内在价值的理解。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将企 业价值提升与股东回报深度协同,依托稳健的业绩增长与清晰的中长期规划及持续增强的核心竞争力,切实回馈股东信任,全面提升 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同度。 4、强化人才与科技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 深化人才发展体系改革,全面推行目标管理,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活力。适时研究推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建立 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将核心骨干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深度绑定。 探索数智化转型。依托国家水禽体系试验站、国家禽肉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河南省禽安全饲养及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 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等科创平台,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稳步探索新技术在养殖、加工环节的应用,研究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业 务管理、智能分析与风险管控的数字化水平。 5、根据新《公司法》和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必要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减少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改善公司报表质量。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affb543-9565-4148-aff5-6fc995f2ddbe.PDF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华英农业(00232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b0766c4-90af-44eb-8a15-73bd5c85c78d.PDF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以下简称“北京国府嘉盈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20 年 8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2 人;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4人;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90人。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9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国府嘉盈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英农业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国府嘉盈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国府嘉盈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公司年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畅通联系,在其进场审计前沟通了相关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过程中积极督促计划的执行与落实,在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关注审计结果。 3、2026 年 4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北京国府嘉盈所提交的《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国府嘉盈所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 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a58142b-3d15-42d9-8231-70aeaab3c6f9.PDF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华 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 025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华英农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覆盖 了对如下内部控制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核心业务: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 、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定义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 1、错报≥利润总额的 5%; 离控制目标 2、错报≥资产总额的 3%;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5、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的 5%;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6、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 额的 3%; 7、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经 营收入总额的 1%。 8、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之外的其他缺陷 9、错报<利润总额的 3%; 10、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1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1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 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 ①以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未能识别该错报; 4)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②以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1)未 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出现以 下情形的,可认定为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发生责任事故; ②遭受严重行政监管处罚; 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00万元的内控缺陷,系因控 股子公司河南华英锦绣粮业有限公司在审批环节未能准确判断收款人性质所致。相关资金已于报告期内全额归还,上述缺陷已完成整 改。 针对上述缺陷,公司已经开展系列工作进行整改完善: 1、公司已要求关联方及时偿还相关款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日,相关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 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严格责任追究,压实管理责任。对造成公司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员,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完成问责处理,强化“ 失职必究”的管理导向。 3、完善内控体系,强化监督执行。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的有关要求,动态优化内控制度;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识别并整改缺陷;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汇报内控运行状况,提升执行效能,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深化合规培训,强化规范意识。持续组织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充分认识资金占用问题的危害性,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规范运作 能力,使监管要求及公司内控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公司不存在除上述说明外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489fe11-5209-4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府嘉盈所”)。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国府嘉盈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公司 2025 年度的 审计工作中,北京国府嘉盈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审计业务,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北京国府嘉盈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026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8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2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24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0,68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7,42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120 万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8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国府嘉盈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686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5,224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府嘉盈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2 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次、行政处罚人员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人员 0次和纪律处分 1次。 8 名执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次、行政处罚 人员1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宜洛,男,2006 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月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 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过的上市公司包括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飞,男,2019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所执 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洪峰,男,2008 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 府嘉盈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除武宜洛先生因群兴玩具 2023 年度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洪峰先生因 观想科技2023 年度审计业务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外,不存在其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国府嘉盈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30 万元)。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进行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北京国 府嘉盈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北京国府嘉盈所执业资质、执业情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 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历史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维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续聘北京国府嘉盈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9f88fe0-9ea5-4e11-8a6b-0cb3c1e823b3.PDF ─────────┬──────────────────────────────────────────────── 2026-04-17 20:27│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9010287-17c2-4c8a-9b3b-f2909d5cf7b2.PDF ─────────┬──────────────────────────────────────────────── 2026-04-17 20:26│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年度报告 ─────────┴──────────────────────────────────────────────── 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2956a81-961d-4699-beea-2388b356f754.PDF ─────────┬──────────────────────────────────────────────── 2026-04-17 20:26│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9a3ce88-2e9e-4087-9811-a39ee3f7484f.PDF ─────────┬──────────────────────────────────────────────── 2026-04-17 20:26│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英农业(00232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f64abea-27d8-4e9d-93e6-0960b2797185.PDF ─────────┬──────────────────────────────────────────────── 2026-04-17 20:24│华英农业(00232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月 0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08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4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会议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号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的议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及张瑞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7日,08:3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号 13 楼证券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信函均以 2026 年 5月 7 日 17:00 以前收到为准。 电子邮箱:ny002321@163.com 信函登记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3楼证券部,邮政编码:46515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牛宇 联系电话:0376-311991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9b5ba73-a878-4b7d-a751-0886c93b0d43.PDF ─────────┬──────────────────────────────────────────────── 2026-04-17 20:24│华英农业(0023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 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 理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考核办法领取相应的 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履行职责所需的交通、食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公司对独立董 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 会、列席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具 体如下: (一)基本薪酬是岗位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是在经营期内为公司创造价值而获得的激励性薪酬,其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 人业绩贡献;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四)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具体构成根据不时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考核情况确定。 第十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纳入公司工资总额统一管理,执行公司工资总额 决定机制与预算管理制度。第四章 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 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季度发放。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 确定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 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机制。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 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九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三)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激励政策变动; (六)其他影响薪酬的要素。 第二十二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e875b1e-962a-45bc-8e92-6bd2a3853348.PDF ─────────┬──────────────────────────────────────────────── 2026-04-17 20:24│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火红)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 守职业操守、践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客观行使决策及监督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会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火红,中国国籍,1977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 端会计人才。历任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17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 2022 年 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年 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议 7 1 6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确保对审议事 项有全面深入地了解。会议期间,本人基于专业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与可行性。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已亲自出席。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严格遵 循《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当地薪资水平,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核,完善公司激励和考核机制;针对公司内部 控制工作及定期财务报告等事项开展有效审查与监督,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任职资格的审查职责;深入了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组织结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除正常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以外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 在股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项沟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 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了解、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年度审计计划及成果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6 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 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 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其中,为深入了解公司羽绒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赴公司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 ,实地考察生产运营及市场布局等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 所有投资者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 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 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所需,本人认真审阅了所有议 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 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帮助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国府 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 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1 月 19 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保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 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本 人认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职责,充分运用自身经验与专长,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及经营决策,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良 好沟通与协作,尽最大努力促进公司实现稳定发展与规范运作。 2026 年,本人将持续深化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继续勤勉履职,增加现场工作时长,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与治理水平,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王火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86aaa57-d9ff-4818-a7d0-c57543f7fee7.PDF ─────────┬──────────────────────────────────────────────── 2026-04-17 20:24│华英农业(00232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 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瑞,中国国籍,1989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天一美家实业有限公司、润氏电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现任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自 2022年 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本年 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议 7 2 5 0 0 否 4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通过会前对资料的细致研究及会中的深入探讨,本人以独立、客 观、公正的立场参与决策,确保董事会决策审慎、科学、合理。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积极发表专业看法,始终坚持独立 、客观、审慎原则,依法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 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并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无故缺 席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 予以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与义务。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 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 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除正常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外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在 股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2025 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 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督 促完善审计流程与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质量,督促外部会 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远程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人员 积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 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 17 天。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严格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本人提前审慎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与相关部门及 人员沟通核实。在此基础上,依托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业绩说明会、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多种方式,搭建与中小投 资者的沟通桥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所需,本人认真审阅了所有议 案内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交易内容、交易模式、定价公允性、交易方履约能力等进行了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严 格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帮助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 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 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 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 年 11 月 19 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保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经过对被聘任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 的充分了解,本人认为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后,本 人认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与能力,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的职业操守和履职准则,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勤勉尽责、认真细致地完成了各 项独立董事履职工作,全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决策职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和使命。本人担任独立 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 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cf7ce52-cff4-428c-ba36-48ea5013801d.PDF ─────────┬──────────────────────────────────────────────── 2026-04-17 20:24│华英农业(00232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华英农业(00232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dee7da0-c7e7-4b55-a7f1-8b2af9b475a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华英农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1996.PDF ─────────┬──────────────────────────────────────────────── 2026-04-18│华英农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1674.PDF ─────────┬──────────────────────────────────────────────── 2025-10-31│华英农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0318.PDF ─────────┬──────────────────────────────────────────────── 2025-08-27│华英农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1667.PDF ─────────┬──────────────────────────────────────────────── 2025-04-30│华英农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599.PDF ─────────┬──────────────────────────────────────────────── 2025-04-19│华英农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2260.PDF ─────────┬──────────────────────────────────────────────── 2024-10-31│华英农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736.PDF ─────────┬──────────────────────────────────────────────── 2024-08-30│华英农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906.PDF ─────────┬──────────────────────────────────────────────── 2024-04-30│华英农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86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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