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2 理工能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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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 │理工能科(0023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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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 │理工能科(00232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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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47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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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9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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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9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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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5:57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 │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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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5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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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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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殿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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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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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理工能科(0023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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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0b34a7-eeb7-487c-9f42-2cee1e5b0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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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理工能科(00232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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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
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
,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725d5b-647c-4d5f-95a7-55c420d36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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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47│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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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115,340,138.1
0元÷365,527,970股×10股=3.155439元(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5,340,138.10
元÷365,527,970股=0.315543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5543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6,012,400股后的总股本349,515,57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3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15,340,138.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
5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
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012,400.00股后的349,515,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4月 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4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4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6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0*****537 周方洁
在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年 4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
次权益分派。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115,340,138.1
0元÷365,527,970股×10股=3.155439元(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5,340,138.10
元÷365,527,970股=0.315543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155439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竺幽斐 王聪燕
2、咨询电话:0574-86821166
3、传真电话:0574-86995616
4、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号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29561b-3f95-432d-b1e4-dfc6100cf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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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9│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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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bac872a-405f-4b84-96e6-390e4a55a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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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19│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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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31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号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7 人,代表股份 166,826,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
7307%(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9,515,570股,系公司总股本 365,527,970股减去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数量 16,012,400股计算得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24,719,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8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4人,代表股份 42,106,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72%;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214人,代表股份 42,106,77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4人,代表股份 42,106,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7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63,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2%;反对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8%;弃权 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90,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8%;反对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8%;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86,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0%;反对 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23%;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2,066,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0%;
反对 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800,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5%;反对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8%;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2,080,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反对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6%;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6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7%;反对 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56%;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2,047,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 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009,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7%;反对 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72%;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2,05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2%;
反对 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7%;弃权 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沈辉律师、李明健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5e67c5e-6d74-4505-a7bb-1745f7f5c1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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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5:57│理工能科(00232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
│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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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董事会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内容及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62 万份,涉及人数为 87 人。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
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 800.62 万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不再持有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后不会影响公司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7c6f86e-dbe7-4609-aabb-744248b19b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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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45│理工能科(00232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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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3caa72-817b-4841-a09b-5afca5541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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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14│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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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
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175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稿草案)》详见 2023年 4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601.24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
进行投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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