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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4(普利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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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24 普利特 更新日期:2025-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2 19:04 │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2 19:04 │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2 19:02 │普利特(0023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2025-05-12 19:01 │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5-06 15:48 │普利特(002324):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05 15:32 │普利特(002324):关于海四达钠星签订钠离子电池订单的公告 │ ├─────────┼──────────────────────────────────────────────┤ │2025-04-23 19:16 │普利特(00232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18 23:10 │普利特(00232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 │2025-04-18 23:10 │普利特(002324):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 ├─────────┼──────────────────────────────────────────────┤ │2025-04-18 23:10 │普利特(002324):国泰海通关于普利特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 2025-05-12 19:04│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a25f7929-836b-4e59-9720-f21a7fd64fcb.PDF ─────────┬──────────────────────────────────────────────── 2025-05-12 19:04│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f3e701a8-81df-428d-af7d-a1bd3e8f2fc0.PDF ─────────┬──────────────────────────────────────────────── 2025-05-12 19:02│普利特(0023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普利特(0023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410fdb7d-e029-4856-a758-e489f65c0064.PDF ─────────┬──────────────────────────────────────────────── 2025-05-12 19:01│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合计为 237.81 亿元,未达到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 362 亿元的 80%,因此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鉴于本激励 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1.204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8.33 元/股的回购价格,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21.204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13,548,288 股减少至 1,112,336,2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113,548,288 元减少 至 1,112,336,248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及邮编: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 201707 3、联系人:杨帆 4、联系电话:021-31115910 5、联系邮箱:yangfan@pret.com.cn 6、传真:021-51685255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8da47317-6a23-4ab0-b461-7e36eb9e419d.PDF ─────────┬──────────────────────────────────────────────── 2025-05-06 15:48│普利特(002324):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和 2022年11月1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6,444,940股已于2023年5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8%。 (三)锁定期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批次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上限分别为30%、40%、30%。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5月5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5日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公司2022-2023年累计 营业收入不低于177亿元”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3)第04222号《审计报告》和众会字(2024) 第03585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为154.68亿元,营业收入考核达成率为目标值177亿的87.39%,因此,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为0.8。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 人进行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考核一次: 个人层面业绩完成情况 A B+ B B- C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0 0.8 0.5 据此,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持有人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 若持有人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为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管理委员 会有权将前述未能解锁的相关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根据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个人绩效的考核结果及结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本期拟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 31.91%,即2,056,62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8%。 (三)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对已解锁股份进 行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 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季度报告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 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b8ce1b5c-7ec1-4010-898a-d2d810ab4ff1.PDF ─────────┬──────────────────────────────────────────────── 2025-05-05 15:32│普利特(002324):关于海四达钠星签订钠离子电池订单的公告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海四达钠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钠星”) 近期收到了海外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的钠离子电池采购订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海四达钠星的钠离子电池系列产品 与客户达成战略供应协议。 一、 钠电池订单概况 随着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型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是重要的发展路径,钠离子电池因其资源丰富、安全性高、宽温域 、成本优势等优点,有望在储能系统、启停电源、数据中心、功能车、基站备电等领域进行全面的应用推广。 海四达钠星是一家领先的钠离子电芯和电池包生产制造商,客户是一家专门为海外市场的住宅、工商业以及电信应用提供能源解 决方案的公司。双方寻求在钠离子电池及系统供应方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关系。 客户签署本协议并承诺未来四年内,与海四达钠星采购总量不低于1GWh的钠离子电池模块,主要用于住宅、工商业和电信应用。 预计在2025年7月至2029年12月内进行分批交付。本次订单的钠离子电池采用公司的聚阴离子体系,该产品体系具有结构稳定、安全 可靠、成本低廉、耐高低温、高倍率、环保等优势。 海四达钠星与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 二、 订单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海四达钠星是国内领先的钠离子电芯和系统生产制造商,专注于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规模化 和高质量的钠离子电芯研发、生产制造能力。为进一步提升钠离子电池在新能源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重点开发和推 进钠离子电池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与多家行业核心钠离子电池上游材料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各方共同构建完善的 钠离子电池产品供应链体系,一起推广钠离子电池产品的全面应用。 本次海四达钠星与海外客户签订的战略供应协议标志着公司钠离子电池进入常态化大规模订单获取和产品供应阶段,该客户也是 公司钠电业务下游众多领域客户的代表之一。后续随着各客户验证进度的加快,公司钠电订单将持续增加。对公司在钠离子电池的行 业和市场地位有着深远的影响,也为公司新能源板块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公司将继续深耕钠电领域,推动技术产品创新,为全球客户提供更优质、更绿色的能源解决方案。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需求组织生产交付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具体情况将仍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83aa73f9-3261-43d9-a82c-58425d67c920.PDF ─────────┬──────────────────────────────────────────────── 2025-04-23 19:16│普利特(00232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普利特(00232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e6515b48-25f7-470d-aea9-7841c390bb58.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普利特(002324):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a49582a1-5ca7-4056-8bb7-e43f4e6ee107.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 普利特(002324):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2349f111-5d4b-437c-abb1-82198d3be0dd.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国泰海通关于普利特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普利特(002324):国泰海通关于普利特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8a0e0527-6382-411e-9d14-1455fc194b6d.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国泰海通关于普利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普利特(002324):国泰海通关于普利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6fb5613f-08ff-4bd0-b1d8-880162cd3457.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普利特(00232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07a74db1-c1e1-4279-9fef-23a10fcf9027.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普利特(0023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25bd3285-6ca5-4bfa-b796-b8a18765a6ad.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普利特(0023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bf70ce9e-e515-4da1-9bf0-59b91c0e8e2c.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普利特(00232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f6e1b044-2ed1-4c87-bc30-0c60645588e0.PDF ─────────┬──────────────────────────────────────────────── 2025-04-18 23:10│普利特(002324):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普利特(002324):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72781e7b-f483-4809-b0e3-068ad8fc4184.PDF ─────────┬──────────────────────────────────────────────── 2025-04-18 23:09│普利特(002324):普利特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信息;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 价异常波动的负面情绪。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当遵循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及时总结原则,开展舆情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具体 执行。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督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信息监控由公司证券部、品宣部等相关部门承担,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品宣部负责管理及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及 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其他有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机构,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和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及相关人士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 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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