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4 普利特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3 17:01 │普利特(00232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3 17:01 │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4-12-23 17:00 │普利特(002324):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
│ │书 │
├─────────┼──────────────────────────────────────────────┤
│2024-12-23 17:00 │普利特(00232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3 17:00 │普利特(002324):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4-12-23 16:59 │普利特(002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2024-12-23 16:57 │普利特(00232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 │公告 │
├─────────┼──────────────────────────────────────────────┤
│2024-12-23 16:57 │普利特(00232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4-12-16 16:46 │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4-12-16 16:44 │普利特(00232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4-12-23 17:01│普利特(00232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普利特(00232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5c18a724-b8cc-4e7a-bc1e-828dbc55d208.PDF
─────────┬────────────────────────────────────────────────
2024-12-23 17:01│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9a0150ac-79cc-4f4a-84a1-3900a9a02ec0.PDF
─────────┬────────────────────────────────────────────────
2024-12-23 17:00│普利特(002324):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
普利特(002324):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4b71d347-86de-4e82-81d6-27b3066a0b9f.PDF
─────────┬────────────────────────────────────────────────
2024-12-23 17:00│普利特(00232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8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事宜。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部分个人层面业
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公司将分别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35.1784万股,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8bca6232-0d26-4640-bbc8-feabe89111de.PDF
─────────┬────────────────────────────────────────────────
2024-12-23 17:00│普利特(002324):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分别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根据监事会对《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2022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其办理《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二、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因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部分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公司将
分别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35.1784万股,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b1551028-f79e-4c47-afdf-c52f6d1d24da.PDF
─────────┬────────────────────────────────────────────────
2024-12-23 16:59│普利特(002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普利特(002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6945695b-589f-4649-b068-5367399af560.PDF
─────────┬────────────────────────────────────────────────
2024-12-23 16:57│普利特(00232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普利特(00232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67e6c953-cae8-417d-89bf-d97a62c2f257.PDF
─────────┬────────────────────────────────────────────────
2024-12-23 16:57│普利特(00232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由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
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部分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分别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35
.178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
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将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流程完成后相应减少,公司拟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变更注册资本,并根据公
司实际运作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部分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分别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35.178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113,900,072股减少至1,113,548,28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113,900,072.00元减少至
1,113,548,288.00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
拟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
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390.0072万元 111,354.8288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1,390.0072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1,354.8288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1,390.0072万股,无其他种类 111,354.828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股份 份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同步修改其他相应制度的相应条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f96ad254-3a12-4379-ab0e-dbe19e23c263.PDF
─────────┬────────────────────────────────────────────────
2024-12-16 16:46│普利特(00232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公司将分别回购注销对
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11.07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 8.33 元/股的回购价格,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1,114,010,772 股减少至 1,113,900,07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114,010,772.00 元
减少至 1,113,900,072.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及邮编: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 201707
3、联系人:杨帆
4、联系电话:021-31115910
5、联系邮箱:yangfan@pret.com.cn
6、传真:021-51685255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f816f1e8-6536-4067-9d2a-98530b1902f4.PDF
─────────┬────────────────────────────────────────────────
2024-12-16 16:44│普利特(00232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夏慧君
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24SH7200150/WZJW/cj/cm/D14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
下午 14:30 在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共计 226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97,859,44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69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24SH7200150/WZJW/cj/cm/D14 2
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
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7,342,54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2%; 反对 388,5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0%; 弃权 128,4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508,8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67%; 反对388,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766%; 弃权 128,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67%。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7,361,54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0%; 反对 371,0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弃权 126,9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SH7200150/WZJW/cj/cm/D14 3
0.0255%。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527,8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47%; 反对371,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416%; 弃权 126,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537%。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97,350,14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7%; 反对 375,2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 弃权 134,1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516,42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9%; 反对375,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500%; 弃权 134,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681%。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议案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50/WZJW/cj/cm/D14 4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
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夏慧君 律师
郑江文 律师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24SH7200150/WZJW/cj/cm/D14 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de240248-d208-4cbd-a8df-762485faa102.PDF
─────────┬────────────────────────────────────────────────
2024-12-16 16:44│普利特(00232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普利特(002324):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e6851d36-79ec-48f3-92a4-51a034b0f8b2.PDF
─────────┬────────────────────────────────────────────────
2024-12-08 15:37│普利特(00232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