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4 普利特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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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6 │普利特(0023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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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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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普利特(00232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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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 │普利特(002324):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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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 │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万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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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 │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世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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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 │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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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 │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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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 │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君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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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 │普利特(0023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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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56│普利特(0023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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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ebcf65a-faf2-46ab-8086-cd36d482f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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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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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不断优化内部控制
体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战略规划、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融资与投资管理、担保与关联交易、货币资
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存货与成本管理、工程与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税务
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定位风险、经营环境变化风险、运营管理管控风
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2.5%的,为一般缺陷;在2.5%-5%的,为重要缺陷;超过5%的,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0.5%的,为一般缺陷;在0.5%-1%的,为重要缺陷;超过1%的,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②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监督职能;③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虽然
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2.5%的,为一般缺陷;在2.5%-5%的,为重要缺陷;超过5%的,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0.5%的,为一般缺陷;在0.5%-1%的,为重要缺陷;超过1%的,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和制度系统性失效;③
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人才大量流失;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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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普利特(00232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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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金额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委托理财期限: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到宏观
经济、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2、投资额度: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实施
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在总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
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
实施。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
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411dfe-51f9-4488-82c7-5a6d4aecb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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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5│普利特(002324):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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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f1bb89-eb15-40a9-a21a-c3b82ba3d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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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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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万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e5fd8f-2952-4077-bf72-1b4418f92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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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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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世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80db84-8320-4fc8-a77c-3f27f2f82b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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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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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云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59fc84-2abb-46cf-8ad9-770465aa2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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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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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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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君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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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君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ccd58e-d74a-4efd-b27a-d47b620d6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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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4│普利特(0023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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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董事会提名的其他董事、独立董事等。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等。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
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考核及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
议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九条 董事的薪酬: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
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他薪酬根据任职的其他职务
相应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及考核。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
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
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情况,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如果
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薪酬,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董事薪酬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
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聘任当月起计算,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薪酬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
放。
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六章 薪酬的支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
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93ba316-510a-4766-b5de-0656836499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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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2│普利特(00232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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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15:00 至 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
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
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先生;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周臻纶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青先生
以及独立董事钱君律先生。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 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16:00 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箱:yangfan@pret.com.cn)的方式联系公司,
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92c96a-05b4-4c4d-9b60-deee96e6a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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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2│普利特(002324):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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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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