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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25(洪涛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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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25 洪涛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30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4)、于 2024年 2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 整价值为由,于 2024 年1 月 29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 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发来的《听证通知书》,公司已按程序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出席听证。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受理的具体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和预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申请人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若重整失败,公司后续 将存在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暂时中止的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与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称为 “受让方”)及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目前由于受让方综合考虑到公司司法重整工作的推进情况,调整了投资策略。经受让方内部论证,并与公司及刘年新等高管充分 沟通后,中止了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及双方沟通情况,决定如公司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受让方将按照管理 人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作为产业投资人意向方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或重整投资人遴选,如后续法院裁定公司不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受 让方将继续依据所签署的《框架协议》推进股权转让工作。《框架协议》后续推进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能否签署 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情况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15f75bf3-445d-4bf5-bcd3-1c38361aea33.PDF ─────────┬──────────────────────────────────────────────── 2024-03-16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 洪涛股份(002325):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c3b6a5a7-77b5-4e11-92d5-fc333105119d.PDF ─────────┬──────────────────────────────────────────────── 2024-03-09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3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 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已就《关注函》的问题草拟完毕回复,但由于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 回复《问询函》。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前按要求完成《问询函》的回复与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9/44b2a454-7485-412b-bda9-27d97ddb8ef8.PDF ─────────┬──────────────────────────────────────────────── 2024-03-01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1d643efa-17cd-4523-82ed-16cf8ef6163f.PDF ─────────┬──────────────────────────────────────────────── 2024-03-01 00:00│洪涛股份(002325):2024-03-01关注函 ─────────┴──────────────────────────────────────────────── 关于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38 号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鉴于临近春节 假期,且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及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财务阶段工作尚未完成,你公司尚 未取得受让方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报表数据,你公司计划于2024年 2月 29日前获取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在内的详细信息并 补充披露;同时,受建筑装饰行业惯例的影响,你公司已于 2024年 2 月 1 日 1日起正式放假,截至 2024 年 2 月 8日,你公司暂 无法提供详细的债务情况列表及诉讼情况列表,你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2月 29日前补充披露该回复。截至本函发出日,你公司仍未 提交上述需要补充披露的回函并对外披露。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1. 请你公司说明就上述需要补充回复的各项问题已开展的工作及具体进展,你公司对相关问题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如是,请说 明具体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未及时提交补充回函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后续具体回函安排,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2. 请你公司结合目前未获取受让方相关财务数据的情况说明上述《公告》提及的股权转让交易的具体进展,相关尽职调查是否 如期开展、是否能如期完成、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对后续交易可能无法推进、存在的障碍及不确定因素等进行充分的说明和风 险提示。 3. 请你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结合相关情况,说明其对你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的具体时间安排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质量控制措 施、对重点审计风险领域的了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目前的审计进展情况、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年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 计程序的充分执行;请你公司说明截止目前为确保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有关重大不确定性风 险。 4. 此外,你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你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31 日前逐步将回购款支付给剩余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或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待前述款项全部支付完成后,及时开 展验资程序,并向我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对前述限制性股 票完成回购注销,请你公司说明长期未完成回购注销的原因,存在的主要障碍,是否违反《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截止目前你公司尚未办理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具体原因,尚需支付回购款的金额,拟采取或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后续注 销计划。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年 3月 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 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F9DEE97E3FE22D980CAB50363F.pdf ─────────┬──────────────────────────────────────────────── 2024-02-29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4)。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 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重整申请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 及受理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 整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 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452fef8a-de09-43cd-a56c-d560a52fe124.PDF ─────────┬──────────────────────────────────────────────── 2024-02-08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8/9246aa25-25f7-4e27-8958-ae825075cc12.PDF ─────────┬──────────────────────────────────────────────── 2024-02-06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关注到,你公司股票价格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2 月 2 日连续多日大幅下跌,截至 2 月 2 日你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09 元,存在一定的面值退市风险。2024年 2 月 4 日晚间,你公司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刘年新与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刘年新拟转让其所持公司 4.58%股权并进行表决权委 托。2024 年 2 月 5日,你公司股票价格涨停。对此,我局向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公开说明在受让方尚未选聘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尚未开展尽职调查和估值等相关工作,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能 够签署及履行、完成时间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等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披露该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利 用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炒作股价、规避退市的情形。 二、你公司应对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上述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是否存在内幕交 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前向我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将有关情况通报实际控制人,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依规披露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展。 我局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依法对上述事项开展核查,并将视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f6ffe8dd-8236-4c79-bb0c-f8f7b26f5da9.PDF ─────────┬──────────────────────────────────────────────── 2024-02-05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洪涛股份(002325):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与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4/0c1cc261-1ba9-4b0c-9155-1a06cf40f2b8.PDF ─────────┬──────────────────────────────────────────────── 2024-02-05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洪涛股份(002325):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5d382f7f-5d68-4f22-b2c0-387539b4afe8.PDF ─────────┬──────────────────────────────────────────────── 2024-02-05 00:00│洪涛股份(002325):2024-02-05关注函 ─────────┴──────────────────────────────────────────────── 关于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28 号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月 4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与深圳市招金金属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招金金属”)、 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招金矿业”)及你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深圳招金金属与海南招金矿业拟合计受让刘年新持有的80,405,091股公司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 4.58%。刘年新持有你公司股份中 部分存在质押情况,质押股数为 310,535,186 股(占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8%)。根据公告,本次《框架协议》约定的正式股权转 让协议的先决条件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受选聘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估值 等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合规性审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交易涉及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能够签署及履行、完成 时间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等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1. 公告显示,投资尽职调查结果与你公司公告并补充提交的资料基本一致,且双方及你公司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包括公司内 部决策流程、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后,本次交易才具备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基础。请你公司详细补充后续投资尽调、履行 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规划、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后续涉及的交易无法达成的潜在障碍、不确定性因素并进行充 分的风险提示。 2. 公告显示,刘年新完成股份交割后,需将剩余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行使,同时 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后壹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受让、股票定向发行等方式取得你公 司控制权。请补充说明: (1)表决权委托的具体内容、期限、执行安排等,并明确说明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是否与刘年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并 共同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在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受让、股票定向发行等具体计划及安排,并结合持股比例、董事会席 位、日常经营决策安排等信息论证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拟取得你公司控制权的主要依据及合理性,该事项对你公司目前正常 经营稳定性的影响,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 刘年新共持有你公司 321,620,366 股股份,占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1%,其中质押股份占比 96.55%。请你公司结合《框架 协议》涉及交易的具体背景、筹划过程、刘年新减持股份的限制、转让股份比例的考量因素、后续股份转让的具体安排等,说明本次 刘年新向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转让你公司股份的原因,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是否审慎,该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必要 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4. 截至 2024 年 2 月 2 日,你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09 元。公告显示,本次协议拟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为 1.52 元,高于前 述收盘价的 39.45%。请说明本次交易价格确认的合理性及公允性,是否存在炒作股价、规避退市的情形。 5. 2024 年 1月 3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你公司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 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中和”)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914,501.76 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提出对你 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前述公告显示,若该申请经法院受理并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则深圳招金金属与海南招金矿业 愿意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你公司重整;如法院不受理或裁定驳回债权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或该债权人后续自行向法院申请撤回重 整及预重整申请,则《框架协议》继续履行。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截至 2023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0.6 0 亿元,较期初减少 66%,短期借款余额为17.67 亿元,与期初持平,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短期借款余额。你公司近三年(2020年 1 2月 31 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及 2023年三季度末的现金比率分别为 0.18、0.09、0.04 以及 0.01,现金比率远小于 1 且呈逐 年下降趋势。同时,你公司自 2020 年开始,净利润均为负值,自 2022 年开始,未分配利润累计为亏损状态,截至 2023 年三季度 末,累计亏损已达 7.94 亿元。此外,截至 2023 年 6月 30日,你公司未达到单项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和仲裁汇总涉案金额达 17.76 亿元,占净资产的 60.68%,均未计提预计负债。请你公司: (1)说明有关重整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重整被法院受理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2)核实并详细分析说明深圳招金金属及海南招金矿业是否具备收购你公司控制权、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你公司重整的资金实 力和管理能力; (3)列示截至回函日,除对惠州中和的债务外,你公司目前已逾期债务情况,包括债权人名称、债务金额、债务期限、债权人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除已逾期债务外,其他债务是否因公司被申请重整而触发提前清偿、追加担保等不利情形,如是,请说明 具体情况; (4)列示截至回函日债权人对你公司提起诉讼或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以及其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情况及累计 诉讼金额; (5)结合公司营运资金情况、资产回收能力、业务开展情况、诉讼案件具体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现有可支配的货币资金能否满 足日常经营需要,是否合理充分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存在,说明 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等。 6. 请核查你公司及相关方涉及前述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上报最新的名单,并核查内幕知情人交易情况。你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在 2024年 2 月 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76BF0D343FE44797B86FB0783F.pdf ─────────┬──────────────────────────────────────────────── 2024-02-02 00:00│洪涛股份(002325):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具体内容请参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具体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5)。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不存在应修正业绩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和控股股东近年来与意向战略投资者保持着持续沟通,筹划由战略投资者收购公司控制权等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1月30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后,该等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协商,若 法院受理了上述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则愿意作为产业投资者参与公司重整。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业务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市场竞争等风 险,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357d2531-5d7c-4b38-9c87-3967de7cd5ac.PDF ─────────┬──────────────────────────────────────────────── 2024-01-31 00:00│洪涛股份(002325):2023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 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季度装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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