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7 富安娜 更新日期:2025-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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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7:31 │富安娜(0023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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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11 │富安娜(00232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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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11 │富安娜(0023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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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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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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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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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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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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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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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富安娜(002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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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7:31│富安娜(0023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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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
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585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373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含),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1193%,最高成交价为 7.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95,238.0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058b3a14-48ad-4e05-9adc-3b995bf92a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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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11│富安娜(00232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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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7 月 3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1 林国芳 332,989,461 39.72
2 陈国红 122,123,238 14.57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72,900 2.26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 14,009,900 1.67
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明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河 2016 私募证券 8,300,000 0.99
投资基金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7,969,336 0.95
019L-FH002 深
7 泰康资产红利价值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 7,087,600 0.85
行股份有限公司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051,350 0.84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6,207,500 0.74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 4,867,600 0.58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无限售流通
(股) 股本比例(%)
1 林国芳 83,247,366 17.07
2 陈国红 30,530,810 6.26
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72,900 3.8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 14,009,900 2.87
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明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河 2016 私募证券投 8,300,000 1.70
资基金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 7,969,336 1.63
FH002 深
7 泰康资产红利价值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 7,087,600 1.45
行股份有限公司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051,350 1.45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6,207,500 1.27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 4,867,600 1.0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359b9b34-6615-47b2-a390-e08f58fb9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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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11│富安娜(0023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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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f4f7f604-2147-486f-9507-4fc4cedab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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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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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
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
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
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监事陈凯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
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948dfc47-acfc-44b6-a272-ca3ebedc8c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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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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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拟参与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f568ef32-100e-4605-bd8d-eb19df102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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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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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
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均符合《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关联董事已根据《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
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6、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凝聚核心团队的同时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
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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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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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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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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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3afe6352-deef-4a97-9f28-d7c8f7c63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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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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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03ad7ef8-8abc-4ac7-a9fd-d4b49d2a1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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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富安娜(0023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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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 2 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公司综合楼一楼 2 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 √
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联股东需对提案 1.00、2.00、3.00 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 10: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
东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 2025 年 8 月 15 日 12:00 前到达本
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 2 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 2 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54
电子邮件:fandongmiban@fuan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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