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8 新朋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8:20 │新朋股份(002328):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
│2026-06-22 18:19 │新朋股份(002328):赛科利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朋联众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2026-06-22 18:16 │新朋股份(00232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7:46 │新朋股份(00232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6-01 16:11 │新朋股份(0023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1 18:32 │新朋股份(002328):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20 19:03 │新朋股份(00232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03 │新朋股份(002328):新朋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7 17:01 │新朋股份(002328):新朋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7 17:12 │新朋股份(00232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
2026-06-22 18:20│新朋股份(002328):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了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赛科利”)寄送的函件,赛科利已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需求正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新朋联众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49%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3,614万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在董事
会投资审批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收购赛科利所持有的新朋联众49%股权;
3、本次收购属于市场竞价行为,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会根据资产的盈利能力、业务前景进行合理的研判与收购,本次收购可能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收到赛科利书面送达的《关于转让所持有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企业股权的函》,其拟通过
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新朋联众49%股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方转让其所持有4
9%的议案》和《关于保留行使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具体可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0号)和《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函件的公告》(2020-048号)
2、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赛科利书面送达的告知函,赛科利已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完毕内部决
策程序,并已获得相关有权单位出具的项目备案表。赛科利已正式递交转让材料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待审核通过后将正式进入招
拍挂流程。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投资审批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收购新朋联众49%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实施公开
摘牌流程、签署协议等相关事项,最终成交价格公司将控制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3035164X;
注册资本:13,6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许林华;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穗路775号;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和生产汽车用模具及其应用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为其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
2、交易对方与公司关联关系
赛科利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方失信情况
经查询,赛科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5647614542;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琳;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卫路29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赛科利持股49%;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693.88 196,232.83
负债总额 129,104.38 130,253.47
净资产 75,589.50 65,979.36
营业收入 246,577.74 53,904.10
利润总额 15,146.16 2,070.97
净利润 11,857.90 1,417.69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出具了《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新朋联众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5)第1106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新
朋联众经审计后的合并会计报表列示的总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233,983.54万元,负债账面值为人民币169,026.62万元,所有者权益账
面值为人民币64,956.92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8,600.00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人民币33,614万
元。
4、标的公司失信情况
经查询,新朋联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
1、交易定价及竞价方式:挂牌转让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3,614万元,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084.2万元
,本次交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上海联交所出具的《交易结果公告
》为准。意向受让方须通过上海联交所产权交易系统完成线上报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交易资金来源: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者银行类金融机构融资。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新朋联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主要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收购完成后,新朋联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对公司的经
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2、若公司成功摘牌取得新朋联众49%股权,新朋联众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公司将
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公开挂牌交易,能否摘牌尚存在不确定性,成交价格及交易条款等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7e61d5f-f043-4a50-a29a-7c8a38252294.PDF
─────────┬────────────────────────────────────────────────
2026-06-22 18:19│新朋股份(002328):赛科利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朋联众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新朋股份(002328):赛科利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新朋联众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bdd0324-c3e5-4797-a377-390561746894.PDF
─────────┬────────────────────────────────────────────────
2026-06-22 18:16│新朋股份(00232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豁免会议通知时间,于2026年6月2
2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董事会投资审批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拟以挂牌底价人民币33,614万元公开竞价收购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
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9%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2026-023 号)。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5e10f75-a5b6-43dd-8d41-a46cbb210c77.PDF
─────────┬────────────────────────────────────────────────
2026-06-03 17:46│新朋股份(00232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
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3日、2026 年 4月 2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已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2026 年 5月 29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0.00 元/股调整为 9.89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6月 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最
高成交价为 9.3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2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29,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350c1e56-3dd1-4fdd-a62a-2c3813ea368f.PDF
─────────┬────────────────────────────────────────────────
2026-06-01 16:11│新朋股份(0023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回购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月 3日、2026 年 4月 22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董事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051eee3-8f36-42da-9c5f-264022698af6.PDF
─────────┬────────────────────────────────────────────────
2026-05-21 18:32│新朋股份(002328):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
股利1.1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89,525,32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
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44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2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1 宋琳
2 01*****972 沈晓青
3 01*****743 徐继坤
4 02*****991 李文君
5 01*****800 赵刚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咨询联系人:李文君 顾俊
咨询电话:021-31166512 传真电话: 021-3116651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a443d6d-d373-4885-90ea-ea19c72fc05a.PDF
─────────┬────────────────────────────────────────────────
2026-05-20 19:03│新朋股份(00232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
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6人,代表股份271,973,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4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267,7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0人,代表股份4,223,03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2人,代表股份4,405,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8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0人,代表股份4,223,03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2%。
8、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4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1%;反对670,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64%;弃权156,1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41,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9%;反对675,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85%;弃权15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47,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61%;反对670,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464%;弃权156,4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4、审议通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