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9 皇氏集团 更新日期:2026-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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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2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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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8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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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6 │皇氏集团(00232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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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5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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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4 │皇氏集团(002329):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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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7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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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2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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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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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皇氏集团(0023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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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12 │皇氏集团(00232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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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2│皇氏集团(002329):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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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拟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
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进
行表决。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一)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年度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组成。
1、基本年薪指公司向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收入,按其所任职务核定,按月支付。
2、绩效年薪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而确定发放的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采取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兑现。一
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将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任期激励收入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他国家或公司规
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等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6067075-b88a-4065-9c7c-a8cb18f44f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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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8│皇氏集团(00232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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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工作报告
2.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分之一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作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次会议将听取《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议案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
3、议案 4、议案 7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议案 6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6 年 4月 27日、2026 年 5月 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2)。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9日至 1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嘉棣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真:0771-3221828
电子信箱:hsryhhy@126.com
6.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6ad58270-122c-42bf-a6f7-336f1de3b3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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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6│皇氏集团(00232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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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5月 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以书面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
事 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表决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嘉棣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
接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黄嘉棣先生、王鹤飞先生、滕翠金女士、王婉芳女士回避表决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等需求,预计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为公司、公司及子公
司为广西地区内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及个体合作养殖户等主体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63,225.00万元,该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08,5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305.00万元,本次担保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本次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方还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金融机构、
非金融机构与担保对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6年6月 1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bed2584a-c6d1-461d-8a22-5cbcf8417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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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5│皇氏集团(002329):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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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002329):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564bb18-d751-4318-9d6a-6027a0c03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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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4│皇氏集团(002329):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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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全体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考核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按照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
长机制的要求,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组成。
计算公式:年薪总收入=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指公司向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收入,按其所任职务核定。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而确定发放的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绩效薪酬=绩效薪酬×绩效系数。其中,绩效系数由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比例、个人 KP
I考核情况等因素决定。
本方案所述经营业绩数据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含子公司)兼任
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3.任期激励收入
任期激励收入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评程序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
及公积金费用、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支付。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
第十三条 绩效年薪采取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兑现。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将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四条 任期激励收入的发放根据公司制定的激励计划或方案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年薪并予以发
放。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盈利状况;
(三)公司组织架构调整;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调整。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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