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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0(得利斯)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330 得利斯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5 17:17 │得利斯(00233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6-20 17:11 │得利斯(002330):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6-20 00:00 │得利斯(00233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6 15:55 │得利斯(00233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16:06 │得利斯(00233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05-28 17:49 │得利斯(002330):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5-28 17:49 │得利斯(00233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2 16:17 │得利斯(002330):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5-07 17:22 │得利斯(00233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05-06 17:11 │得利斯(00233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 ─────────┬──────────────────────────────────────────────── 2025-06-25 17:17│得利斯(002330):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551400030690 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0536139 司上海黄浦区黄陂南路证 券营业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仅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2cf02df0-4b5c-46c5-aec0-31ff2b5830d6.PDF ─────────┬──────────────────────────────────────────────── 2025-06-20 17:11│得利斯(002330):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50 万股 且不多于 1,300 万股(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比例及贷款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 70% 调整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 90%,贷款期限由 12 个月调整为 3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调整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比例及贷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股份回购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3、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均按照上述规定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4.5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5,013,59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股份回购方案最低限额且未超过最高限额,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已审议通过调整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比例及贷款期限事项外,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实施回购期限等均 符合《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 本次股份回购。 三、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全部回购股份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披露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 变更。若回购股份或部分回购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 六、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三年内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e9d4f9b9-9302-43c5-988b-1bb3885c1e76.PDF ─────────┬──────────────────────────────────────────────── 2025-06-20 00:00│得利斯(00233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不超过 42,000 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000 万 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25)吉银贷字第 110 号”的借款合同, 实际借款金额 1,900.00 万元。吉林得利斯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申请开立保函为上述借 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与吉林银行签订了编号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 2025 年公司保字第 7 号”的《保证合同》 ,对吉林银行开立的保函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实质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在公司为吉林得利斯提供的担 保额度内,无需额外履行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吉林得利斯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 4,900 万元,担保额度剩余 5,1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664295665X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26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611.69 万元 注册地址:蛟河市河北街世纪路 11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 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 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得利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7.41%股权,刘进华持有其 2.07%股权,徐金波持有其 0.52%股权。 经查询,吉林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539,429,110.03 456,624,784.17 银行贷款总额(元) 49,000,000.00 4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元) 369,253,367.85 285,848,149.82 负债总额(元) 387,538,447.08 304,133,229.05 净资产(元) 151,890,662.95 152,491,555.12 科目 2025 年第一季度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65,605,052.50 602,113,792.48 利润总额(元) -600,892.17 -14,773,257.28 净利润(元) -600,892.17 -14,773,257.28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办 案费用等)、因主合同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责任:借款人违反主合同约定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 破产或被撤销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贷款人有权依法及依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 款人确定的提前到期日之日起3 年。若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分期清偿债务的,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同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 62,000 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72%;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 13,151.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5.6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0a150f2b-1d5e-4932-839d-8a4fe8828713.PDF ─────────┬──────────────────────────────────────────────── 2025-06-06 15:55│得利斯(00233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新增不超过 42,000 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吉 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得利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 原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吉林得利斯向吉林银行申请的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近日,因吉林银行授信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在原公告担保额度项下与吉林银行重新签订 《保证合同》,原保证合同废止。本次重新签订的《保证合同》所涉及担保额度、保证方式、保证责任等核心条款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吉林得利斯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 3,000 万元,担保额度剩余 7,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1664295665X 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26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611.69 万元 注册地址:蛟河市河北街世纪路 11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 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 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得利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7.41%股权,刘进华持有其 2.07%股权,徐金波持有其 0.52%股权。 经查询,吉林得利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539,429,110.03 456,624,784.17 银行贷款总额(元) 49,000,000.00 49,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元) 369,253,367.85 285,848,149.82 负债总额(元) 387,538,447.08 304,133,229.05 净资产(元) 151,890,662.95 152,491,555.12 科目 2025 年第一季度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65,605,052.50 602,113,792.48 利润总额(元) -600,892.17 -14,773,257.28 净利润(元) -600,892.17 -14,773,257.28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变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办 案费用等)、因主合同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责任:借款人违反主合同约定或者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宣布全部或部分债务提前到期;借款人、保证人被宣告 破产或被撤销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贷款人有权依法及依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 款人确定的提前到期日之日起3 年。若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分期清偿债务的,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同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 3 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 62,000 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72%;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 11,251.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4.8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江岸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437b3f55-0c74-434e-894b-12c22a5a03a8.PDF ─────────┬──────────────────────────────────────────────── 2025-06-04 16:06│得利斯(00233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30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50 万股 且不多于 1,300 万股(均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资金总额 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比例及贷款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 70% 调整为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的 90%,贷款期限由 12 个月调整为 36 个月。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事项办理后续业务,具体贷款情况以后续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 57)、《关于调整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比例及贷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 5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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