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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1(皖通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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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31 皖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18:07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5-03-12 16:55 │皖通科技(00233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12 16:52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5-03-12 16:52 │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 │2025-03-12 16:52 │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 ├─────────┼──────────────────────────────────────────────┤ │2025-03-12 16:52 │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2025-03-12 16:52 │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3-12 16:52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3-12 16:51 │皖通科技(00233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4 17:49 │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4-01 18:07│皖通科技(00233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0fdd6980-a84a-4475-ba28-7924726b2243.PDF ─────────┬──────────────────────────────────────────────── 2025-03-12 16:55│皖通科技(00233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皖通科技(00233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c81ce5ea-315d-4bfd-b360-9363d22fcec0.PDF ─────────┬──────────────────────────────────────────────── 2025-03-12 16:52│皖通科技(00233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通科技”)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 2 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82.02万股。根据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1 人调整为 189 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912.60 万股调整为 1,830.5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12.6 0万股调整为 1,530.5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00 万股不变,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皖通科技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四)《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c0688c75-6de9-40a8-9e0f-710239786860.PDF ─────────┬──────────────────────────────────────────────── 2025-03-12 16:52│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2914cb79-1701-4e9d-8bf7-fb57cd70305c.PDF ─────────┬──────────────────────────────────────────────── 2025-03-12 16:52│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 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a3d98a94-220d-4b44-8f26-8ae23c6d7993.PDF ─────────┬──────────────────────────────────────────────── 2025-03-12 16:52│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皖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除 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与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13e4e0cd-35c1-4e57-820d-782a749c9633.PDF ─────────┬──────────────────────────────────────────────── 2025-03-12 16:52│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c968244e-0ea0-4b42-95fb-55b90664f78e.PDF ─────────┬──────────────────────────────────────────────── 2025-03-12 16:52│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a16bc588-041c-468b-b974-8d884499221b.PDF ─────────┬──────────────────────────────────────────────── 2025-03-12 16:51│皖通科技(00233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 305 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2月 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 实到董事 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激励对象 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82.02 万股。根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191 人调整为 189 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 1,912.60 万股调整为 1,830.5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1,612.60万股调整为 1,530.58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00 万股不变,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陈翔炜先生、许晓伟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将2025年 3 月 11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并以 3.63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530.58万股限制性股票。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陈翔炜先生、许晓伟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450f4ec0-4f39-436d-8081-1a1dbcd85637.PDF ─────────┬──────────────────────────────────────────────── 2025-02-14 17:49│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2 月 1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2 月 14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公司 305 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 260 人,代表股份102,123,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9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60 人,代表股份102,123,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93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544,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9%;反对 49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838%;弃权 8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518,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132%;反对 494,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2%;弃权 8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026%。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521,8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2%;反对 50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922%;弃权 9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49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97%;反对 502, 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53%;弃权 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15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523,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9%;反对 49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859%;弃权 10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11,498,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437%;反对 496, 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6%;弃权 1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547%。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婉宇、石小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45c517f2-b1c9-4c76-bffa-d66434466f73.PDF ─────────┬──────────────────────────────────────────────── 2025-02-14 17:49│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皖通科技(00233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52b348cc-ed32-4a62-83a9-c60cbc1bb1b0.PDF ─────────┬──────────────────────────────────────────────── 2025-02-14 17:47│皖通科技(00233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 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即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5年 1 月 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 划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 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另有 47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 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 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 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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