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31 皖通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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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皖通科技(002331):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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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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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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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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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皖通科技(00233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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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5:50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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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4 │皖通科技(002331):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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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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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 │皖通科技(002331):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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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 │皖通科技(00233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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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皖通科技(002331):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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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同时对限售期表述进行完善,具
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
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
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调整后: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
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的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认购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可以拓展新业
务的市场空间,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桂森、王忠诚、张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cac8177-5c02-463f-bd65-f9dc791ed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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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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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00233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4a41a2d-f79d-42e0-b066-72b2fe102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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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皖通科技(002331):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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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11 月 18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2026 年 6 月 1 日,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西藏腾
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腾云”)、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源荟智”)分别
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等相关公告。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相关
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
行价格由“7.16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且不超过 75,418,994股(含本数)”,限售期由“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
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修改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
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同日,公司与西藏腾云、景源荟智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2: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乙方”)
(二)主要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二)、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和“(四)限售期”条款作如下修
改:
1、认购价格
将原协议中关于认购价格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7.16 元/股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修改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
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认购数量
将补充协议(二)中关于认购数量的约定:“不超过 75,418,994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最终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发行前总股本若发生变化,数量将相应调整。”修改为:“认购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且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3、调整后认购人各自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乙方 1 64,264,762 46,013.57
2 乙方 2 11,154,232 7,986.43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4、限售期
将原协议中关于认购价格的约定:“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
定。”修改为“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1dd711a-15a1-482b-bd7a-fb48719228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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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皖通科技(002331):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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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
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限售期调整情况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
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
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调整后: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
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与本次调整前保持
不变(不超过人民币 54,000.00 万元),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 75,418,994
股),因此,本次定价基准日调整后,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均未增加,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3210c8f-2799-4783-9ba0-60ac38523a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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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皖通科技(00233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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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同时对限售期表述进行完善,具
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11,154,232 7,986.4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
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75,418,994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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