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34 英威腾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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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2 │英威腾(002334):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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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2 │英威腾(002334):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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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1 │英威腾(002334):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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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1 │英威腾(002334):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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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7 │英威腾(00233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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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7 │英威腾(00233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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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4 │英威腾(00233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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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4 │英威腾(002334):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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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 │英威腾(0023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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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5 │英威腾(00233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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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2│英威腾(002334):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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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002334):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c3084213-b49a-460c-9f5b-6a0d2397b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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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2│英威腾(002334):关于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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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
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
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网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
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
7、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及《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
格由 5.73 元/股调整为 5.6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
格由 5.67 元/股调整为 5.61 元/股。
11、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及《关于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为 5.55 元/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813
,530,9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85,000 股后的 804,245,9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48,254,7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
25 年 6 月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即每 10 股 0.59
3152 元= 48,254,755.20 元÷813,530,920 股*10 股,即每股 0.0593152 元。
根据《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P=P0-V=5.61元/股-0.0593152元/股=5.55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31097a0a-25f7-4db6-bd79-64983e141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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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1│英威腾(002334):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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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80 元/股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74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
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8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7.94 元/股,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
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7.9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 13.80 元/股(含),并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实施期限由 2025
年 5 月 8 日延期至 2026 年 2 月 8 日前完成,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813
,530,9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285,000 股后的 804,245,9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48,254,7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
25 年 6 月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即每 10 股 0.59
3152 元= 48,254,755.20 元÷813,530,920 股*10 股,即每股 0.0593152 元。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将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3.8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3.74 元/股。具体计算
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 -每股现金红利=13.80 元 /股 -0.0593152 元/股=13.74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按照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
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9,485,766股至12,396,97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7%至 1.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5ca33c7-8459-4470-b04e-2b53d3747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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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11│英威腾(002334):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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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向全
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A 座 8
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1 年研发骨
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 5.61 元/股调整为 5.55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95ec92b4-8738-4471-9db9-fb7147565b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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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57│英威腾(00233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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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英威
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 2024 年权益
分派方案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3,530,9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285,000 股后的80
4,245,9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48,254,755.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即每 10 股
0.593152 元= 48,254,755.20元÷813,530,920 股*10 股,即每股 0.0593152 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3152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813,037,020 股剔除回购专户 6,570,000 股后的 806,467,020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6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48,388,021.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将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13,530,920 股,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48,254,755.2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285,000 股后的 804,245,9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6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817 黄申力
2 02*****885 田华臣
3 00*****745 杨林
4 01*****736 张清
5 01*****994 郑亚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6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分配比例 ,即 804,245,920 股*0.06 元/股= 48,254,755.2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
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即每 10 股 0.593152 元= 48,254,755.20 元÷8
13,530,920股*10 股,即每股 0.0593152 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3152 元/股。
2、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对 2021 年研发骨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回购报告书》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肖俏
咨询电话:0755-23535413
传真电话:0755-8631261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e6b8c9c-961a-46d7-8348-39953fd26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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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7│英威腾(00233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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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杜玉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
后),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杜玉雄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之后,不再担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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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4│英威腾(00233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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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00233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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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44│英威腾(002334):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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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腾(002334):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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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英威腾(00233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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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含)。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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