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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5(科华数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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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35 科华数据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8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 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三)投资品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品种。 (四)投资期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率在成交时即已确定,成交后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 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最大程度的规避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操作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且资金仅由公司付 款账户向证券账户划转;财务总监需及时跟踪和分析投资产品的情况,并每月向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汇报运行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有异常, 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目前,国债逆回购交易共有 1、2、3、4、7、14、28、91、182 天 9 个品种,由于其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 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 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c69efa5-9335-4d6f-a7ea-99889a804861.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2023年年度报告 ─────────┴──────────────────────────────────────────────── 科华数据(002335):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eb74857-e902-4a58-b837-0a92c6475e78.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科华数据(00233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57fd6d7b-e076-4323-9588-a150359d48e2.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 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后该议案于2023年5月22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 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 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 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线上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 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4b0bba4-33e4-4d47-b303-789f9fff4d5c.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2024年一季度报告 ─────────┴──────────────────────────────────────────────── 科华数据(002335):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6a1eeef3-1347-413e-8000-eef0ec0727db.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阳建勋先生、陈朝阳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阳建勋先生、陈朝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cd1f5bf2-d2f3-4483-a4bb-7cc72c4a0863.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dd5124e3-0d90-47d3-8bfa-1bd9896b9bbb.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be1f757-5326-40e2-a1de-d10c3e1a6962.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产品。公司 及控股子/孙公司将所持有的商业票据质押给合作银行,并形成对应的票据池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开展具 体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质押的票据到期后,合作银行进行托收,票据托收款项进入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中,形成票据池保证金,并入票据池额度继续为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2、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对比各银 行业务条件后汇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 3、额度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已质押 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5、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 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也可以互为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6、票据质押率: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 7、业务费用:合作银行收取票据池业务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业务费用。其余费用的收取,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 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或免于收取其余费用。 8、票据的置换、解除:若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已结清,合作银行可解除已结清具体融资业务项下对应的已质押票据及 释放对应的票据池保证金。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也可新增质押票据用于增加票据池额度或置换出已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 。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 增加。基于此,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 、票据贴现等业务,选择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完成票据入池质押操作。同时,合作银行将依据入池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核定 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票据池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利用此票据池额度开展具体融资业务。开展票 据池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现金支付,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 应收票据和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性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合作银行依据票据价值、票据质押率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确定票据池额度,公 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在上述票据池额度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所质押的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对上述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 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 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 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 、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cb093656-4918-4def-bdeb-129bbd50cd09.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陈四雄先生不再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 陈成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成辉先生与张国清先生(主任委员、独董)、阳建勋先生(独董) 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e29a862b-8ff4-4861-b642-2b91a5ffe703.PDF ─────────┬──────────────────────────────────────────────── 2024-04-26 00:00│科华数据(002335):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度,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 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2023年度,科华数据监事会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详情如下: (一)2023年3月7日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共8个议案。 (二)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审 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 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 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共15个议案。 (三)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共3个议案。 (四)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共1个议案。 (五)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6个议案。 (六)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1个议案。 此外,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共9次、出席股东大会共2次。监事会认真核查科华数据依法运作、 信息披露、财务状况等情况,听取了各项重要提案和议案,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有关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 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来。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 所必需和持续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均符合协商一致、价格公允、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 联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来,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购销业务中,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被控制的情况。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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