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35 科华数据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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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8 │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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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7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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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 │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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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6 │科华数据(002335):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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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4 │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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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4 │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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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 │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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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 │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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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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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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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08│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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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36,530.91万元–38,966.31万元 盈利:24,353.94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 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2,986.76万元–25,422.15万元 盈利:22,363.47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79%- 13.6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66元/股–0.70元/股 盈利:0.35 元/股
注:报告期内公司因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增加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已按转增方案重述。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实现同比上升,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因素综合影响:
1、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优化海外市场布局,聚焦具备增长潜力的重点区域进行深耕,海外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对公
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贡献。
2、本报告期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云辰航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0%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正向贡献,
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实际数据请以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79fb431-0859-478c-88c5-2dc3a94cf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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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5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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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5bdeb45-ebcc-4acc-a120-d985b7b372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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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2│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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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股
本 515,414,0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7,707,020.5
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 231,936,318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 年末母公司“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747,350,359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
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
规定,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5,414,0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5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15,414,04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47,350,35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2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0*****553 陈成辉
3 00*****012 陈四雄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424,605 11.72% 27,191,072 87,615,677 11.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989,436 88.28% 204,745,246 659,734,682 88.28%
三、总股本 515,414,041 100.00% 231,936,318 747,350,359 100.00%
注: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747,350,359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593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号
咨询联系人:赖紫婷
咨询电话:0592-5163990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2ad8ba3-d5fb-4a06-86a7-a0e5d9a3e7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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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6│科华数据(002335):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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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3:30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
相关的内容。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
议:
一、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于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前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2.46 元 /股调整为 22.04 元 /股,本激励计划总
量由587.00万股调整至 851.15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 487.00万股调整至 706.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0.00万股调整至 145.00
万股。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董事陈四雄先生、林清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5月 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06
.15万股,授予价格为 22.04元/股。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陈四雄先生、林清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c0eb31c-ff70-4cff-aa23-38e935141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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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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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5467adb-2ab8-415e-8d70-fcd11d41ed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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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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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b84d724-7d35-4c54-9f8f-7be848553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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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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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ea0b0c6-cdca-43b9-87bb-602f4a224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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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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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意见
1、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不存在《
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5、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年 5月 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3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706.1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2.04元/股。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7574356-1927-4a02-96b4-3797f79ba0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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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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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4月 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等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其他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59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
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
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
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自查期间,未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
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931f308-0404-41f6-9a77-ed384e4b6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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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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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 4月 27日至 2026年 5月 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
查报告》。
4、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515,414,0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7,707,02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
计转增 231,936,31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747,350,359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拟于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前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 本 次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 含 预 留 )=(P0-V)÷(1+n)=(32.46-0.5)÷(1+0.45)≈22.04元/
股(按四舍五入保留 2位小数)。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2.46元/股调整为22.04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 =Q0×(1+n)=487.00×(1+0.45)=706.15万股;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数量=Q0×(1+n)=100.00×(1+0.45)=145.00万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总量由 587.00万股调整至 851.15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487.00万股调整至 706.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0
0.00万股调整至 145.00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
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科华数据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安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获授
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6b6a053-2d4b-4671-b3fb-127ddd414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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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12│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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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dafb718-ba41-4f79-8a62-a34d97174d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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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2│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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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27日至 2026年 5月 6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布告栏
4、反馈方式:员工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异议;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
4、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434051a-fed5-43a4-a6a5-b391349b8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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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3│科华数据(002335):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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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0a96553-f3bc-4956-aac4-5d14ae626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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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3│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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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a319cfc-8b2d-47a0-b519-d422aed39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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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3│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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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661eed1-8775-4a2b-8646-22a8f3d1a9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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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3│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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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93ce78f-1252-40f7-9c44-a13b6f8e3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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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3│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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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1ded757-d4a2-4972-910a-ea8af441d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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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3│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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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12ff027-84ca-4898-ae07-d3ac34f59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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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1│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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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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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0│科华数据(00233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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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361Z026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361Z0263 号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科华数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科华数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e9a80ee-5ff4-4012-b56d-e31815fcb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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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0│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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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4a72ca8-dfc1-4f1b-a740-6bec9708a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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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0│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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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广发证券”)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公司于2023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920,6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20
6.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40.4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8,066.3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到账,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减:发行费用 1,140.4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148,066.32
减: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注) 61,426.13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9,613.22
项目 金额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096.30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87,736.49
其中:截至期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3,007.74
购买的理财产品 32,884.75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44.00
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702.1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软件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00612209 41.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4100200129200008912 904.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4100200119100139284 111.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40328001040067764 737.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35150198030100003508 49.6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35150198030109002888 0.29
合计 1,844.00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和临时补流金额。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426.1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37.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135.62万元)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69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53,007.74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
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为32,884.7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同意
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共同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增加福建省漳州市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专项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210号),
认为:科华数据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华数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科华数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
了核查,主要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及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工作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科华数据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569ff6b-2292-4626-9596-3001b856e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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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30│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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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当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
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
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有明确
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
指示的委托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 √
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购买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1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3.00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14.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
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 5.00、14.00、15.00、16.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
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箱或传真办理登记的请与公司电话确认。(信函、邮箱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 5月 15日 17:
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361000
邮箱:002335@kehua.com
传真:0592-5162166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会议咨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9edb8bf-1951-47e2-9a02-142d9cb46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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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9│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杨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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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年度(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光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贵州贵阳人,博士,集美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厦门市重点引
进人才。2025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请假 投票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 1 0 0 0 0
股东会 0 0 0 0 0 不适用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年度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
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独立判断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内,本人参加提名
委员会 1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提名委员会的会议中,本人探讨了拟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
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
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同时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对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与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要求。现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
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程序完备。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生
产进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厦门证监局举办的各项专
题培训课等,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更新。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
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
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
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
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结合对市场趋势和行业动态的洞察,为公司的科学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密
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光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eb50c43-4d11-457b-8b15-1352705316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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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9│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史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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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年度(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史欣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生,辽宁沈阳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
大学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厦门市高层次人才。现兼任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独
立审查专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独立审查专家、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
秘书长、福建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请假 投票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 1 0 0 0 0
股东会 0 0 0 0 0 不适用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年度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
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独立判断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提出异议。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委员会的职责。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 1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尽职审核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
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
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同时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对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与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要求。现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
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程序完备。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生
产进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厦门证监局举办的各项专
题培训课等,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更新。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
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
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
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合
规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合规管理、公司治理、内控运营等
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史欣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bf759bb-f38d-48fb-9150-9fcdb0460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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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9│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阳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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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2025 年 1月 1日
至 2025 年 11月 28 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阳建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 年生,湖南衡南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
西共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
学研究会理事、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0月至 2025年 1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请假 投票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5 4 1 0 0 5
股东会 2 2 0 0 0 不适用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年度的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
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独立判断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有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主持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委员会的职责。本人按
照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 5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尽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再融资等
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
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确认《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年终奖励金计提预案》《关于公司 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预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
度薪酬发放情况无异议。公司 2025年度有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 2025年度有关薪酬方案无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 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
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会办公室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三)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
告和 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
员会委员与其他董事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材
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生
产进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厦门证监局举办的各项专
题培训课等,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更新。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
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
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六)利润分配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当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实
施工作。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履职天数超过 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
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合规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
的合规管理、公司治理、内控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离任独立董事;感
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阳建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5cff722-c724-4152-b429-7b686bbaf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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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9│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肖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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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年度(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福建福州人,应用经济学(统计)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现任
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金融会计委员会委员;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安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请假 投票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 1 0 0 0 0
股东会 0 0 0 0 0 不适用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年度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
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独立判断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主持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按照规
定参加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尽职审核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
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
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同时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对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与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要求。现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
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程序完备。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生
产进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厦门证监局举办的各项专
题培训课等,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更新。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
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
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
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
务状况、税务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税务管控、内控运营等
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本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15b10e1-8623-4b31-9f45-4bfc699e2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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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9│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陈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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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2025 年 1月 1日
至 2025 年 11月 28 日)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朝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福建福清人,工学硕士。任职集美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9
年 10月至 2025年 1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请假 投票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5 4 1 0 0 5
股东会 2 2 0 0 0 不适用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年度的董事会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
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独立判断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对各项议案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有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内,本人参加提名
委员会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提名委员会的会议中,
本人探讨了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中,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薪酬制度及考核机制的各
项规定,确保薪酬制度符合制度要求与市场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对本人提出的疑问,公司能够及时解答,
并提供详细的文件供本人查阅,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证。
三、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材
料,并就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了解,认为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 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
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董事
会办公室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三)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
告和 2025年三季度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董
事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关于对现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与建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要求。现任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经营、发
展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程序完备。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工作讨论、邮件往来、对公司重大投资、生
产进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同时持续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实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2、加强与中介机构沟通。本人通过参加沟通会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持续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
3、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厦门证监局举办的各项专
题培训课等,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更新。
4、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听取投资者意见,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持
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
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六)利润分配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当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实
施工作。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履职天数超过 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
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和实践经验,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结合对市场趋势和行业动态的洞察,为公司的科学
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
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离任独立董事;感
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朝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ebe65c2-ff81-462e-b71d-3b44abc3d2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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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9│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张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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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张国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74084e8-994d-4e63-8f9b-245f00f515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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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8│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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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988,029.54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224,720,042.44元,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45,877,517.29元,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 1,415,385,322.0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 2025年经
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 515,414,0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57,707,02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5股,合计转增 231,936,318 股,转增金额未超
过 2025 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747,350,359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如上述
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57,707,02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1.65%。
(五)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7,707,020.50 51,541,404.10 55,388,27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7,988,029.54 315,174,942.76 507,552,072.7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45,877,517.2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415,385,322.0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636,698.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13,571,681.6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636,698.6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64,636,698.6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超过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有利于保障本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健康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deaa884-c8d4-40b3-9877-2db8e3904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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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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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本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
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
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宝珠,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宝娟,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6年开始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薛佳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梁宝珠、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宝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亚萍、项目质量复核人薛佳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189 万元(含税,含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格、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了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应尽的职责。
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3f49c08-7d39-48bd-8021-8eafa7350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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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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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 1月 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
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b429816-7b37-437c-a42f-fafd9ea02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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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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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当前外汇市场波动加剧,为防范和降低外汇市场风险,聚焦主业,
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安排资金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将日益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
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和利率的波动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衍
生品交易,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且已制定了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合理配备了投资决策
、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完善了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公司已对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内控
监管机制。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三、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二)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四)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
件。
(五)资金来源
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
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对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
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
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六、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有利于防范外汇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前提,做好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系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
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f6d4cb2-2f2c-4b52-9f9e-9f9761cdb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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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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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2026 年度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一)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公司不再额外支付董事津贴;
2、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 8.4 万元/年(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履职情况、实际工作成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地区薪酬标准
等因素综合评定,根据其工作表现及公司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的经营规模、效益、年度任务考核等情
况制定薪酬分配方案,按照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其中基本薪酬根据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评定结果发
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0df1688-652f-4e8a-89b4-b43b44adc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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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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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5月 20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
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
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
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
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4fc8afe-788f-4943-839a-b5b35c53c6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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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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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肖虹女士、杨光松先生、史欣媛
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核查独立董事肖虹女士、杨光松先生、史欣媛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d333121-7793-4b87-8d92-f665fdd796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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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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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4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
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269864a-e0f3-49f0-937e-758bfb11e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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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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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票据池业务是集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托收、票据托管、票据贴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产品。公
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所持有的商业票据质押给合作银行,并形成对应的票据池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开展
具体融资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所质押的票据到期后,合作银行进行托收,票据托收款项进入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
账户中,形成票据池保证金,并入票据池额度继续为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二)合作银行: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具体业务需求对比各
银行业务条件后汇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
(三)额度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已
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五)担保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
、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也可以互为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六)票据质押率: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
(七)业务费用:合作银行收取票据池业务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的相关业务费用。其余费用的收取,根据具体合作银行及票据
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品种的不同而具体确定,或免于收取其余费用。
(八)票据的置换、解除:若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已结清,合作银行可解除已结清具体融资业务项下对应的已质押票据
及释放对应的票据池保证金。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也可新增质押票据用于增加票据池额度或置换出已质押票据及票据池保证
金。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所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
。同时,公司与供应商结算付款时,也需要采用票据进行结算。
(一)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
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
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
应收票据和票据池业务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性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将票据先进行质押,然后合作银行依据票据价值、票据质押率及票据池保证金的情况确定票据池额度,公
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在上述票据池额度项下开展具体融资业务,所质押的票据及票据池保证金对上述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
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
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做好对接工作,建立票据池台
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
、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985e4cb-91f4-4370-b306-ecaa18460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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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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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498c35d-ca9e-4029-a3f6-f821dbcacb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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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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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3be7456-7b5d-4080-93ea-0d32c35c4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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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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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361Z0210 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华数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华数据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科华数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科华数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科华数据公司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华数据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361Z0210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梁宝珠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宝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亚萍
2026 年 4 月 24 日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1 号《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920,6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149,206.8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140.4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8,066.3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
3 年 8 月到账,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8 月 30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3]361Z004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减:发行费用 1,140.4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148,066.32
减: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注) 61,426.13
其中:本报告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9,613.22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1,096.3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7,736.49
其中:截至期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3,007.74
购买的理财产品 32,884.7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44.00
注: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702.17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要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湖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慧云”)分别与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00612209 41.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4100200129200008912 904.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 4100200119100139284 111.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40328001040067764 737.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35150198030100003508 49.6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 35150198030109002888 0.29
合 计 1,844.00
注:上表中账户余额不包含现金管理和临时补流金额。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1,426.13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1ca5aff-597b-4ac3-92d8-2599647e1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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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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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61Z0211 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361Z026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科华数据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
科华数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科华数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科华数据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科华数据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科华数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2f2d074-54b6-403e-ad6c-45ff25f1a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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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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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045f0ff-c639-41a6-9ae8-794f037a84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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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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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cf9396c-164e-4de4-aeb9-81b6c57b9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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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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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10028cb-eb2c-473a-ba1c-b6ec427d5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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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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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851441f-68c1-45f8-948e-8526b93cf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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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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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6f9a9b2-e7ee-4bec-a231-7c45ae664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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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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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aea39e-3f7a-4fcd-b320-1d02db8b1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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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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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002335):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ff91f51-3235-4578-8756-ea314899e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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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27│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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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型 评估结果
云业务资产组 北京卓信大华资 赵新明、许贤龙 卓信大华估报字 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不低
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第 8430 号 于 286,900.00 万
元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是否存在减值 备注 是否计提减值 备注 减值依据 备注
迹象
云业务资产组 不存在减值迹 否 未减值不适用
象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 商誉分摊方法 分摊商誉原值
组合的构成 组合的确定方法 组合的账面金额
云业务资产组 包含直接归属于 以资产组产生的 2,377,755,294.4 商誉由该资产组 807,183,626.14
资产组的固定资 主要现金流入是 2 产生,全部分摊
产、无形资产、 否独立于其他资 计入该云业务资
长期待摊费用以 产或者资产组的 产组。
及分摊的商誉。 现金流入为依据
进行确定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假设估值基准日后产权持有人持续经营。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假设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
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7)有关利率、赋税基准及税
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假设产权持有人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协议、订单可以按照计划完成。(9)公司所处行业大环境、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即市
场销售不会因大环境的变化而急剧下降,或因政策干预而大幅萎缩。
(10)假设估值基准日后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11)假设估值基准日后资产组涉及的研发能力
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现有的核心研发人员及管理团队在预测期内能保持稳定。
(12)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3)对于估值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
提供的信息资料,估值人员假定其为可信并履行了必要的价值估算程序进行了必要的验证,但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由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负责,估值人员对委托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
(14)对于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
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更新。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归属于母公司股 归属于少数股东 全部商誉账面价 资产组或资产组 包含商誉的资产
东的商誉账面价 的商誉账面价值 值 组合内其他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
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云业务资产组 610,367,999.48 0.00 610,367,999.48 1,767,387,294.9 2,377,755,294.4
4 2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a8bab79-5a19-4513-bd16-a2ee74c58db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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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科华数据: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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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4937.PDF
─────────┬────────────────────────────────────────────────
2026-04-27│科华数据: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94945.PDF
─────────┬────────────────────────────────────────────────
2025-10-31│科华数据: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529.PDF
─────────┬────────────────────────────────────────────────
2025-08-30│科华数据: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2984.PDF
─────────┬────────────────────────────────────────────────
2025-04-26│科华数据: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436.PDF
─────────┬────────────────────────────────────────────────
2025-04-26│科华数据: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476.PDF
─────────┬────────────────────────────────────────────────
2024-10-31│科华数据: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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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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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科华数据: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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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6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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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科华数据: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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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895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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