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35 科华数据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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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5:32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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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17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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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2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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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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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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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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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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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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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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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科华数据(00233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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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5:32│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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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202
5 年 9 月 1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27068c23-4d02-4d58-9fae-5c72a9966f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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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17│科华数据(00233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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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
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慧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681号),公司于 2023年 8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066.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8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原因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81,582.30 73,634.19
2 科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350.93 14,627.43
3 科华数字化企业建设项目 16,123.50 15,104.7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44,700.00 44,700.00
合计 168,756.73 148,066.32
2023年 9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2024年 8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截至 2025年 8月 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
入 58,648.21 万元,鉴于项目资金逐步投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净额共计 90,464.80 万元,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分期逐步投入,现
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于上一次董事会审议期限即将到期,在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前期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
主要品种为本金在完全安全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特性
安全可靠、符合监管要求、期限灵活。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
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
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
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
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科华数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通过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数据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c3c4510d-657c-4d5f-8473-3dddb776a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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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02│科华数据(002335):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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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681 号),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
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06
6.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8月2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年 8月 3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主体 银行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35150198030109002888
厦门湖滨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1: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甲方 1”)甲方 2: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
)(以下简称“科华慧云”或者“甲方 2”)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5150198030109002888,截止 2025 年 9月 2日,专
户余额为 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 / 年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
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甲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
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建、王振华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按孰低原则确定),甲方及
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
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
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
(十一)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均不得向对方、第三方或者对方及第三方的实际控制人、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本协议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
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b8493fa5-1233-4051-ad9e-f42d7aa7b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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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科华数据(00233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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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科华数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681号),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4,920,6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
额149,206.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066.32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8月29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81,582.30 73,634.19
2 科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350.93 14,627.43
3 科华数字化企业建设项目 16,123.50 15,104.7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44,700.00 44,700.00
合计 168,756.73 148,066.32
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58,648.
21万元,鉴于项目资金逐步投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净额共计90,464.80万元,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分期逐步投入,现
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于上一次董事会审议期限即将到期,在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在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前期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
主要品种为本金在完全安全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特性
安全可靠、符合监管要求、期限灵活。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
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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