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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8(奥普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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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38 奥普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7:29 │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7:25 │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6:07 │奥普光电(002338):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7 15:51 │奥普光电(0023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7:01 │奥普光电(002338):关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4-20 16:52 │奥普光电(00233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0 16:52 │奥普光电(00233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0 16:52 │奥普光电(00233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0 16:52 │奥普光电(002338):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2026-04-20 16:52 │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2026-05-13 17:29│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劲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人,代表股份 112,766,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860%。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99,35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人,代表股份 13,41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0人,代表股份 13,41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1%。 (2)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韩道琴女士代表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34,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80,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9%;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2.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5%。 3.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2%;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4%;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 4.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 5.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34,6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9%;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79,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6%;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 物理研究所持有的99,354,784 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2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34,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0%;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7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4%;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 8. 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5,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7%。 9. 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744,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390,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7%;反对 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朱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0a61adc-2cf5-478b-8c7d-314466c7c459.PDF ─────────┬──────────────────────────────────────────────── 2026-05-13 17:25│奥普光电(00233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以下相关文件,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 1. 《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4. 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 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电子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所有副本材料及电子文件均与正本一致,所有复印件均与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和印章都是真实的;并且已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披露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事实。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除此之外,未经本 所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东会。2026年 4月 2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长春奥普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登记手续、会议联系 方式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及备查文件。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由公司董事会发布了会议通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7个工作日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事项等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提交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的查验,现场出席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名,代表股份数为 99,354,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7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上述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80 名,代表股份数为 13,411,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81%。 2.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进行计票、 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2,734,9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反对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81%;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12,745,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81%;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12,745,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 同意 112,745,4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8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5.《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112,734,6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9%;反对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7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6.《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3,390,6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2%;反对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2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表决结果为通过。出席现 场会议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12,734,7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0%;反对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7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8.《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 112,745,4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5%;反对2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81%;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9.《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 112,744,8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20,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8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下接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740abf9-b1ad-42f2-bec8-6882487fc045.PDF ─────────┬──────────────────────────────────────────────── 2026-05-12 16:07│奥普光电(002338):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总经理赵嵩先 生、董事会秘书沈娟女士、财务总监徐爱民先生、独立董事卢俊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 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d911a97-564a-4dd5-a084-8d82fda9b83e.PDF ─────────┬──────────────────────────────────────────────── 2026-04-27 15:51│奥普光电(0023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奥普光电(00233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7ecb37-1bd4-4e90-9ea5-d49648d95ed8.PDF ─────────┬──────────────────────────────────────────────── 2026-04-24 17:01│奥普光电(002338):关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奥普光电(002338):关于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3f92f7d-e6ff-4ff2-a86a-c625dd469781.PDF ─────────┬──────────────────────────────────────────────── 2026-04-20 16:52│奥普光电(00233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奥普光电(002338):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8c4efa2-ece7-4d24-80cc-5292d97177df.PDF ─────────┬──────────────────────────────────────────────── 2026-04-20 16:52│奥普光电(00233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审议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和《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考核评价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考核评价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获董 事会一致表决通过,《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 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标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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