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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9(积成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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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39 积成电子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2 16:57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办公区租赁合同的公告 │ ├─────────┼──────────────────────────────────────────────┤ │2026-05-27 16:47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5 18:29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8:29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11 16:47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08 17:57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 │ ├─────────┼──────────────────────────────────────────────┤ │2026-05-05 17:02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经营合同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8 18:22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8 18:21 │积成电子(0023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00:36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 2026-06-02 16:57│积成电子(002339):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办公区租赁合同的公告 ─────────┴──────────────────────────────────────────────── 一、合同签署概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识网安”)与北京融极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融极”)于 2026 年 6 月 2日签订《北京融极信息技术研发基地西楼办公区租赁合同》,卓识网安 将租赁北京融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11号楼的融极大厦西楼3层301室-305室,本次租赁期自2027年2月1日起至203 2年 1月 31 日止,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为 1,447.21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租赁事项在卓识网安总经理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北京融极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继阳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11 号楼 1层 10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委托加工通讯设备;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通讯设备;出租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 公司及卓识网安与北京融极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北京融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租方:北京融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北京卓识网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11 号楼(北京融极信息技术研发基地)项目租赁单元 3层 301 室、 302 室、303 室、304 室、305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3、租赁用途:办公 4、租赁期限:租期为 10 年,5年为一个签约周期,自起租日 2027 年 2月 1日至 2032 年 1月 31 日止;后 5年有优选续租权 ,商务条款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再行商议。 5、租赁费用: (1)租赁合同金额: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 1,447.21 万元(不含租赁保证金)。 (2)支付方式:乙方应于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租赁保证金和首期租金,除首期租金外,乙方在合同项 下应支付的租金以每 3个月作为一个付款周期,乙方应于每付款周期前一个月提前 15 日或之前向甲方预先支付下 3个月的费用。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卓识网安本次长期租赁新办公区,有利于保障其办公场所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能够满足其中长期经营发展及办公资源规划需求,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租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租赁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cddd74d-549c-48f4-b047-31d2d4344a9d.PDF ─────────┬──────────────────────────────────────────────── 2026-05-27 16:47│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04,092,2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 10,081,845.48 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4,092,2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 咨询联系人:刘慧娟、秦高凤 咨询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电话:0531-88061716 七、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4e6ea52-24bc-4709-8895-e83e068d23f5.PDF ─────────┬──────────────────────────────────────────────── 2026-05-15 18:29│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5月 15日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与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 1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21 人(合计代表 327 名股东),代表股份 133,053,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3947%。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人(合计代表 12名股东),代表股份 129,695,1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728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5 人,代表股份 3,358,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董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 321 人,代表股份 18,686,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6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2,846,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 180,7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8%;弃权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839,4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1%;反对 198,3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91%;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472,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0%;反对 198,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14%;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834,4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3%;反对 196,8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9%;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467,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3%;反对 196,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34%;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3%。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834,3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2%;反对 197,2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82%;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467,1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67%;反对 197,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55%;弃权 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2,840,2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7%;反对 181,1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61%;弃权 3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814,4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3%;反对 183,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80%;弃权 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2,793,65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6%;反对 199,4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99%;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8,426,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89%;反对 199,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73%;弃权 6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媛、徐长龙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30eb6b6-1550-4bff-a9d7-3992fa3d236d.PDF ─────────┬──────────────────────────────────────────────── 2026-05-15 18:29│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567号银丰科技公园 2号楼 邮编:250102 网址:www.dehenglaw.com 电话:(86)531-8166 3606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1G20260073号 致: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媛律师、 徐长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积成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积 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公告”)。召开股东会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2026年5月15日14时,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公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 经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12名 股东),代表股份129,695,1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28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有效时间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15名,代表股份3,358,41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2%。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1名(代表327名股东) ,合计代表股份133,053,5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4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321人,代表股份18,686,4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6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与召开股东会公告中所列明的议案完全一致。 经审核,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案的提案人、提案时间和方式、提案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召开股东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经监票人、计票 人清点,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并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2,846,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2%;反对180,740股,弃权26,60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839,4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1%;反对198,340股,弃权15,8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2,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40%;反对198,340 股;弃权15,8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834,4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3%;反对196,840股,弃权22,3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67,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3%;反对196,840 股;弃权22,30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834,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52%;反对197,240股,弃权22,0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6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67%;反对197,240 股;弃权22,00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2,840,2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7%;反对181,140股,弃权32,20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814,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3%;反对183,650股,弃权55,5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79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6%;反对199,440股,弃权60,5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26,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9%;反对199,440 股;弃权60,500股。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七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 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6dfad73-d7c7-499a-be23-42975f0167ef.PDF ─────────┬──────────────────────────────────────────────── 2026-05-11 16:47│积成电子(00233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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