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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39(积成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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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39 积成电子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0 19:31 │积成电子(00233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9:30 │积成电子(00233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 ─────────┬──────────────────────────────────────────────── 2025-10-10 19:31│积成电子(00233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董事李文峰先生、李滨先生、陈 关亭先生、翟继光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稿)》《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为:1、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确定法定代表的职权、法律责任等; 增加党建相关条款。2、取消监事、监事会的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监事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明确由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3、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规 定修改股东会职权范围;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的行为规范;降低临时提案权股 东的持股比例;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4、完善董事、董事会相关规定:完善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增加“ 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规定;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功能和职责;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相关要 求。5、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将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秘书职责进行原则性 规定,删除“董事会秘书”专节,具体要求调整至《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作详细规定。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 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等工 商登记相关手续。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 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现行管理制度中部分条款已不适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修订及新增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审议机构 备注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修订 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 新增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1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12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董事会 修订 1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 董事会 修订 动制度 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会 新增 15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董事会 修订 1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17 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18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 修订 19 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3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4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5 子公司管理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 修订 27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 董事会 修订 2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董事会 新增 本次修订及新增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eb3dd0a9-05a1-4a8c-b822-cb20554de9e2.PDF ─────────┬──────────────────────────────────────────────── 2025-10-10 19:30│积成电子(00233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9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林建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会议以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128221a5-f363-41b4-903a-80d94ddbd921.PDF ─────────┬──────────────────────────────────────────────── 2025-10-10 19:29│积成电子(0023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度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数 (7)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 2.00 需 逐项表决;提案 1.00、提案 2.01、提案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 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娟、秦高凤 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100 5、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86235e3a-57f3-4c00-b9ab-d81ede2e5344.PDF ─────────┬──────────────────────────────────────────────── 2025-10-10 19:29│积成电子(00233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促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 (二)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七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执行。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上市规则》第 4.4.4 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 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 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细则第八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 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务。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 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878eb950-264e-42b1-bf99-bdc0ea7f8c64.PDF ─────────┬──────────────────────────────────────────────── 2025-10-10 19:29│积成电子(00233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积成电子(00233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201f6666-303b-48ee-8020-b23d226b6503.PDF ─────────┬──────────────────────────────────────────────── 2025-10-10 19:29│积成电子(00233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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