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0 格林美 更新日期:2025-12-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01 18:00 │格林美(00234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审计机构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12-01 16:16 │格林美(0023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1-21 18:14 │格林美(002340):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1 18:14 │格林美(002340):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0 18:44 │格林美(002340):“23格林G1”公司债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11-14 15:47 │格林美(002340):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11-10 17:26 │格林美(00234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注册地址、《公司章程》变更的临时受托│
│ │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11-10 17:11 │格林美(00234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11-05 17:53 │格林美(002340):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
│2025-11-03 18:14 │格林美(002340):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12-01 18:00│格林美(00234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审计机构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格林美(00234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审计机构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ccc67c7d-19dd-4641-a8f6-e8b6bc86ad70.PDF
─────────┬────────────────────────────────────────────────
2025-12-01 16:16│格林美(0023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格林美(0023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db0cbd07-e520-44fd-90f8-0eedafe4b452.PDF
─────────┬────────────────────────────────────────────────
2025-11-21 18:14│格林美(002340):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
1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王敏女士
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
东会由董事王敏女士主持。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41楼)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5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39人,代表股份584,529,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14人,代表股份465,032,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5人,代表股份119,497,901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29人,代表股份119,498,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34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25
人,代表股份119,497,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6%。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
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5,115,548,60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数量为25,3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
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3、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7,720,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351%;反对 5,79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915%;弃权 1,0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17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689,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4.3021%;反对 5,795,64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8500%;弃权 1,0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84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与陈晓璇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d35f0373-3ff6-4f15-8d91-0feff0a7de1f.PDF
─────────┬────────────────────────────────────────────────
2025-11-21 18:14│格林美(002340):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格林美(002340):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649e0c65-48e3-47b6-aec6-e9da04a49983.PDF
─────────┬────────────────────────────────────────────────
2025-11-20 18:44│格林美(002340):“23格林G1”公司债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格林 G1,债券代
码:14851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21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 11月 24日。
4、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11月 24日支付 2024年 11 月 23 日至 2025年 11月 2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债权登记日,凡在 2025
年 11月 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 11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发行的“23格林 G1”至 2025年 11月 22日将期满 2年。根
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
息一次,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3格林 G1
4、债券代码:148517
5、发行规模:3.0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7、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00%。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年 11月 23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年至 2026年间每年的 11月 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1月 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5、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3格林 G1”2025年
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3年 11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8、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23 格林 G1”的票面
利率为 4.00%,每张“23 格林G1”(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 4.00 元(含税);每 10 张“23 格林 G1”(面值1,000元)派发
利息为 4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32.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 40.00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21日
2、除息日:2025年 11月 24日
3、付息日:2025年 11月 24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00%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11月 23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1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格林 G1”持有
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
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年 11月 22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
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8号星通大厦 43楼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联系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法定代表人:徐春
联系人:冯睿
联系电话:010-851277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68be637-50e1-4aca-9ead-3d48fa190f8d.PDF
─────────┬────────────────────────────────────────────────
2025-11-14 15:47│格林美(002340):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格林美(002340):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5259c66f-3a21-4ddd-9d9f-36cfa5ebc3c1.PDF
─────────┬────────────────────────────────────────────────
2025-11-10 17:26│格林美(00234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注册地址、《公司章程》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章程》变更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
相关规定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做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不承
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及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
星通大厦 4301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12,429.91
法定代表人 许开华
公司成立时间 2001年 12月 28日
实际控制人 许开华、王敏夫妇
经营范围 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
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
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
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
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
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
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
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
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
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二)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3格林 G1
债券代码 148517.SZ
起息日 2023年 11月 23日
到期日 2026年 11月 23日
债券余额(亿元) 3.00
债券票面利率(%) 4.00
还本付息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增信措施(如有) 无
二、本次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23格林 G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
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栋 20层 社区宝兴路 88 号星通大厦
2008 号房 4301
公司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
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 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
滨海大厦 A栋 20层 2008 号房, 路 88 号星通大厦 4301,邮
邮政编码 518101。 政编码 518100。
第二百二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 第二百二十七条 公司需要
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 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第 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
二百二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 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
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 本章程指定的报刊或者国家
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30 日内在本章程指定的报刊或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供相应的担保。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
应的担保。 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公司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 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
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 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回购注
出资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