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341(新纶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341 ST新纶 更新日期:2024-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8-16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 ST新纶(002341):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5/6345d184-26f0-4bd3-9337-b7db651482b0.PDF ─────────┬──────────────────────────────────────────────── 2024-08-14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ST新纶(0023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3/9d73f6d7-273c-4543-befe-82633813c417.PDF ─────────┬──────────────────────────────────────────────── 2024-08-10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新纶;证券代码:00234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4、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 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5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具体事 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新纶 3、证券代码:002341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2024 年 6 月 4 日至2024 年 7 月 2 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 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 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在摘牌前,将与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任该机构担任主办券商,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 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目前确定主办券商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公司将就 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5 栋 5 层 3、联系电话:0755-26993058 4、电子邮箱:ir@xinlun.com.cn 五、公司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 条、第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 制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 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 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 七、备查文件 《关于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0/c8fc1a6c-f2be-42a4-8ebc-c4504f0c1196.PDF ─────────┬──────────────────────────────────────────────── 2024-07-20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ST新纶(00234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9/63ce7e02-ae20-49a6-b700-d3ba2c7d4dcb.PDF ─────────┬──────────────────────────────────────────────── 2024-07-12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向深交所提交听证申请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如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 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申请听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月 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 176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听证申请及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 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必要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参加了听证但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仍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12/3f6f107f-cf6d-4f93-88fe-9aa597367de9.PDF ─────────┬──────────────────────────────────────────────── 2024-07-10 00:00│ST新纶(002341):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亏损 17,000万元–亏损 23,000万元 亏损 24,698.37万 公司股东的 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 亏损 18,000万元–亏损 24,000万元 亏损 23,040.88万 性损益后的 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 亏损 0.1475元/股–亏损 0.1996元/股 亏损:0.2144元/ 益 股 营业收入 20,000万元–25,000万元 30,279.87万元 扣除后营业 20,000万元–25,000万元 29,670.01 万元 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上半年,受下游降本压力的传导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同比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亦相 应下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6月 4日至 2024 年 7月 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 于 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自 2024 年 7月 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于 2024 年 7月 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事先告 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 17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3)、《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9/b2daf7c0-c8e9-42af-a67e-f2bb3686fc49.PDF ─────────┬──────────────────────────────────────────────── 2024-07-06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 书》(公司部函〔2024〕第<176>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你公司股票在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 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 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深交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6/52f9122e-2442-4ae4-8d11-fb22d527370e.PDF ─────────┬──────────────────────────────────────────────── 2024-07-03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 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 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法拍 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 所受让的股份。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的通知,并经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获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4 年 8月 13 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 18,125,072 股股票,展示价格为 0.78 元(2024 年 6 月 25 日收盘价)乘 18,125,072 股再乘 80%,起拍价为开拍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股票总数(18,1 25,072 股)再乘 8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司法拍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名称 股股东或 卖的股份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限售股 第一大股 量(股) 及限售 东及其一 类型 致行动人 侯毅 是 18,125,072 9.7869% 1.5731% 否 2024年 8 2024年 8月 13 福田区 月12日10 日 10时止(延 人民法 时 时除外) 院 合计 - 18,125,072 9.7869% 1.5731%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侯毅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侯毅 185,200,938 16.0735% 56,105,450 - 30.2944% 4.8694% 合计 185,200,938 16.0735% 56,105,450 - 30.2944% 4.8694%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司法拍卖将导致侯毅先生被动减持公 司股份,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 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 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 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本次司 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等过户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 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2/e7fbfa56-7cde-493e-9cc5-429e3361b471.PDF ─────────┬──────────────────────────────────────────────── 2024-07-03 00:00│ST新纶(002341):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7月2日,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 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1.15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 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7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 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 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1、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因此,公司股票将自2024年7月3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2、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 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知 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程 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面 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 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 成审议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3、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 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后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司 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4、退市后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的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 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 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 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 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 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 8)。 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 9)。 2024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0)。 2024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2)。 2024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3)。 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5)。 2024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6)。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9)。 2024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 0)。 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1)。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新纶”,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341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债务事项可能面临诉讼、仲裁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严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