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2 巨力索具 更新日期:2026-06-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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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2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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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32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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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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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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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14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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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4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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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4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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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 │巨力索具(0023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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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 │巨力索具(00234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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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 │巨力索具(0023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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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6:32│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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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 3 项专利证书,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人 专利 授权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1 一种预张 发明 ZL202411 第 杨超、李彦 2024.10.12 2026.06.12 巨力索具
拉梯次压 专利 421308.3 9014162 英、陈玉 股份有限
紧方法及 号 玺、崔建 公司
其装置 英、朱立
平、高红娜
2 吊具(轻量 外观 ZL202530 第 刘计伟、冷 2025.10.13 2026.06.12 巨力索具
化预制箱 设计 598743.2 10046387 冬、郑强、 股份有限
梁) 号 祖新生、郭 公司
永胜、闫鹏
飞、赵博
凡、王巧
燕、连天
齐、马子旺
3 一种多功 实用 ZL202521 第 杨超、韩学 2025.05.29 2026.06.12 巨力索具
能汽车用 新型 085611.0 24333205 锐、崔皓 股份有限
救援器材 号 月、王威、 公司
组件 王淼、师志
强、陈卫东
注: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
二、取得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本公司所有。上述专利广泛应用于钢丝绳、桥梁吊装、机动车辆拖拽及救援等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其中
,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已应用于现有生产及工程实践。
上述专利的取得和应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
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101930c-11bc-4c57-90de-d4981959a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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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32│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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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26年4月30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出现
股本总额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
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咨询联系人:张云
咨询电话:0312-8608520
七、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abe08be-1c6c-40f8-9053-028df2b3ea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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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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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集团
”)函告,巨力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购回手续,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押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名称 一大股东 数量(股)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持股份 总股本
及其一致 售股 押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巨力集 是 22,340,000 否 否 2024年 5 2026年 5 中信证券股 15.48% 2.33%
团有限 月 25日 月 18日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合计 -- 22,340,000 -- -- -- -- -- 15.48% 2.33%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押的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巨力集团 144,320,000 15.03% 23,080,000 15.99% 2.40% 0 0% 0 0%
有限公司
杨建忠 50,000,000 5.21% 21,800,000 43.60% 2.27% 0 0% 0 0%
杨会德 16,800,000 1.75% 7,830,000 46.61% 0.82% 0 0% 0 0%
杨建国 6,000,000 0.63% 0 0 0 0 0% 0 0%
姚香 3,600,000 0.38% 0 0 0 0 0% 0 0%
姚军战 2,400,000 0.25% 0 0 0 0 0% 0 0%
杨赛 260,000 0.03% 0 0 0 0 0% 0 0%
合计 223,380,000 23.27% 52,710,000 23.60% 5.50% 0 0% 0 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 50%,上述所质押股
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巨力集团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
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还款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abda6a2-a469-4b5c-88d1-f15afcc66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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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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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15日、2026年 5月 18日、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6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
6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立案调查期
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b137e12-d16a-405f-b44a-98ef61823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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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20:14│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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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6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6年 5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732bdf6-e954-4138-9e3c-46e171b49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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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4│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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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252号致: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所律师接受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形成的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以及本次年度股东会的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形成的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题及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程、议案等文件资料。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资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
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主体与召集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下同)上刊登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提议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通知》”)也于 2026年 4月 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会议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网络投票的方法等,通知载明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该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时间、召集方式及会议通知中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实际召开情况
1、本所律师证实: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符合《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所律师证实: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该等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的 8名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情况及人员出席情
况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电子数据方式传来的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交易结束时的《股
东名册》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公司股份 265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
69%,出席会议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各自持股数量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所代
表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及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系公司依法选举及依法聘任所产生,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 关于本次股
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本次股东会为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内容。经本所律师审核,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年度股东会没有对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进行修改,也没有增加新的提案;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提案由召集人在本次年度股东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1、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就本次
股东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
何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的公告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就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发布了公告。
4、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
计均合法有效。
七、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年度股东会列入表决的议案为普通议案。
经计票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了有表决权数过半数同意通过。为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 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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