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2 巨力索具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7:37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6-07-15 17:33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7-12 22:58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
├─────────┼──────────────────────────────────────────────┤
│2026-07-11 16:07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
│2026-07-07 18:12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
│2026-06-26 20:17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
│2026-06-15 16:32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6-05-27 17:32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00:00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
2026-07-15 17:37│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 2 项专利证书,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人 专利 授权 专利权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1 一种多功能 实用 ZL202521 第 刘洋、宫建平、于海 2025.08.21 2026.07.14 河北巨力应急
组合挂环 新型 782278.9 24482188 洋、杜瑞林、荣红利 装备科技有限
号 、 公司;巨力索
杨华、于志学、张冠 具
萍 股份有限公司
2 一种插销套 发明 ZL202410 第 杨超、李娜、延冠杰 2024.03.29 2026.07.14 巨力索具股份
筒提前定位 专利 376892.9 9098607 、 有限公司
方法及提前 号 闫硕、刘超、李明军
定位装置 、
韩肖、监硕、赵哲、
赵丽杰
注: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
二、取得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有。上述专利广泛应用于运输、桥梁建设等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其中,
发明专利已应用于现有生产及工程实践。
上述专利的取得和应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
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71a6bda-df4f-4a0f-9b88-ab6b4673a60a.PDF
─────────┬────────────────────────────────────────────────
2026-07-15 17:33│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7
月 13 日、7 月 14 日、7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14%,属于达到规则标准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披露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且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2ce59a02-b37f-4468-a79d-b34e1e449fea.PDF
─────────┬────────────────────────────────────────────────
2026-07-12 22:58│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
一、传闻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互联网平台、财经自媒体及股吧社区出现关于公司为“国内唯一:网系回收索具的‘独家玩家’”、“中国的
网系回收索具,只有巨力索具一家能供”、“根据航天科技集团的认定,巨力索具被认定为‘航天级特种索具唯一供应商’,国内市
占率达到 100%”、“与航天科技集团签订 5 年战略合作协议,锁定长十系列、朱雀三号等火箭回收系统订单,金额超 20亿元”、
“2026年商业航天业务收入预计达 3-5 亿元”等不实传闻,相关内容引发投资者及市场广泛关注。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不实传闻,公司澄清说明如下:
1、公司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及个人就上述问题的访问,亦未就上述描述发表过任何观点及言论,以上信息均为不实信息。
2、公司并非“网系回收”及“航天级特种索具”唯一供应商,商业航天领域目前仍属于市场早期阶段,该领域业务在公司整体
营业收入中占比极小。2026 年初至披露日商业航天收入不足 0.30%,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在该领域业务及收入占比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亦未达到单独核算的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11日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9),详请关注公司在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风险,理性投资。
4、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8384f756-aa92-493a-9d06-e40aa09e1829.pdf
─────────┬────────────────────────────────────────────────
2026-07-11 16:07│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
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600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冀证监处罚字[2026]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7)。2026年 7月 10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或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张云,男,1981年 2月出生,时任巨力索具董事会秘书,住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
杨超,男,1993年 8月出生,时任巨力索具总经理,住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巨力索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
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
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5年 12月 16日以来,巨力索具多次通过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方式进行自愿信息披露,且多次回复均未正面
回应投资者提问。其中,2025年12月 15日,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为长征十二甲提供产品。次日,公司回复称“在商业航天领域公司
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2025年 12月 16日,投资者询问公司在国内运载火箭、卫星及空间站项目中的索具配套占比
、商业航天领域的市场份额拓展情况、是否在航天索具细分品类处于绝对主供地位。次日,公司回复称“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
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2026年 1月 4日,投资者询
问公司索具产品是否应用于卫星在轨工作部件。次日,公司回复称“在箭体发射前的安装调试、转运以及地面回收等环节已有代表性
应用”。2025年 12月 17日至 2026年 2月 11日,公司股价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2026年 2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对互联网出现巨力索具相关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并披
露公司 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 996.51万元,其中 2025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 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 0.50%
,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 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我局认为,巨力索具上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
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
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
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巨力索具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张云作为巨
力索具时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互动易平台相关回复,主导实施了上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是对巨力
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超作为巨力索具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我局决定:
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50万元罚款;
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
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
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
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真诚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内部风控制度,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3b0285b1-611f-482c-942b-9ebd223bc392.pdf
─────────┬────────────────────────────────────────────────
2026-07-07 18:12│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张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云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2026年 7月 7日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辞职后,张云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张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张云先生已做好交接工作并将配合公司
完成离任审计流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持续规范开展,在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全部职责,且公司将同步
启动新任董事会秘书遴选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按期完成聘任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杨建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2-8608520 传真:0312-8608980
邮箱:info@julisling.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9814614e-7fc7-4717-86d9-596b5def1e5e.PDF
─────────┬────────────────────────────────────────────────
2026-06-26 20:17│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6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6年 5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
字[2026]1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张云、杨超: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
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巨力索具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5年 12月 16 日以来,巨力索具多次通过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方式进行自愿信息披露,且多次回复均未正
面回应投资者提问。其中,2025年 12 月 15 日,投资者询问公司是否为长征十二甲提供产品。次日,公司回复称“在商业航天领域
公司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2025 年 12 月 16日,投资者询问公司在国内运载火箭、卫星及空间站项目中的索具配
套占比、商业航天领域的市场份额拓展情况、是否在航天索具细分品类处于绝对主供地位。次日,公司回复称“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
势延伸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2026年1月 4日,投
资者询问公司索具产品是否应用于卫星在轨工作部件。次日,公司回复称“在箭体发射前的安装调试、转运以及地面回收等环节已有
代表性应用”。2025年 12 月 17日至 2026 年 2月 11日,公司股价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2026年 2月 12日,公司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对互联网出现巨力索具相关不实信息进行澄清,并披
露公司 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 996.51 万元,其中 2025 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占公司 2025 年收入比例低于 0.
50%,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 128.65万元,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
我局认为,巨力索具上述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
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
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
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张云作为巨
力索具时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互动易平台相关回复,主导实施了上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是对巨力
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超作为巨力索具时任总经理,未勤勉尽责,是对巨力索具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决定:
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50万元罚款;
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万元罚款;
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
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事先告知书回执》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我局,
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
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8155e80-f53c-49ad-ad1e-4e8cd7e99646.PDF
─────────┬────────────────────────────────────────────────
2026-06-15 16:32│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 3 项专利证书,其中:发明专利
1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人 专利 授权 专利权人
号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1 一种预张 发明 ZL202411 第 杨超、李彦 2024.10.12 2026.06.12 巨力索具
拉梯次压 专利 421308.3 9014162 英、陈玉 股份有限
紧方法及 号 玺、崔建 公司
其装置 英、朱立
平、高红娜
2 吊具(轻量 外观 ZL202530 第 刘计伟、冷 2025.10.13 2026.06.12 巨力索具
化预制箱 设计 598743.2 10046387 冬、郑强、 股份有限
梁) 号 祖新生、郭 公司
永胜、闫鹏
飞、赵博
凡、王巧
燕、连天
齐、马子旺
3 一种多功 实用 ZL202521 第 杨超、韩学 2025.05.29 2026.06.12 巨力索具
能汽车用 新型 085611.0 24333205 锐、崔皓 股份有限
救援器材 号 月、王威、 公司
组件 王淼、师志
强、陈卫东
注: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
二、取得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本公司所有。上述专利广泛应用于钢丝绳、桥梁吊装、机动车辆拖拽及救援等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其中
,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已应用于现有生产及工程实践。
上述专利的取得和应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
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101930c-11bc-4c57-90de-d4981959a569.PDF
─────────┬────────────────────────────────────────────────
2026-05-27 17:32│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26年4月30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出现
股本总额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
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咨询联系人:张云
咨询电话:0312-8608520
七、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abe08be-1c6c-40f8-9053-028df2b3eac2.PDF
─────────┬────────────────────────────────────────────────
2026-05-2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集团
”)函告,巨力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购回手续,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押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占其所 占公司
名称 一大股东 数量(股)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持股份 总股本
及其一致 售股 押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巨力集 是 22,340,000 否 否 2024年 5 2026年 5 中信证券股 15.48% 2.33%
团有限 月 25日 月 18日 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合计 -- 22,340,000 -- -- -- -- -- 15.48% 2.33%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押的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巨力集团 144,320,000 15.03% 23,080,000 15.99% 2.40% 0 0% 0 0%
有限公司
杨建忠 50,000,000 5.21% 21,800,000 43.60% 2.27% 0 0% 0 0%
杨会德 16,800,000 1.75% 7,830,000 46.61% 0.82% 0 0% 0 0%
杨建国 6,000,000 0.63% 0 0 0 0 0% 0 0%
姚香 3,600,000 0.38% 0 0 0 0 0% 0 0%
姚军战 2,400,000 0.25% 0 0 0 0 0% 0 0%
杨赛 260,000 0.03% 0 0 0 0 0% 0 0%
合计 223,380,000 23.27% 52,710,000 23.60% 5.50% 0 0% 0 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未超过 50%,上述所质押股
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巨力集团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
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还款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abda6a2-a469-4b5c-88d1-f15afcc66255.PDF
─────────┬────────────────────────────────────────────────
2026-05-2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5月
15日、2026年 5月 18日、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6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 202
6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立案调查期
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截止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b137e12-d16a-405f-b44a-98ef61823195.PDF
─────────┬────────────────────────────────────────────────
2026-05-15 20:14│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6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6年 5月 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732bdf6-e954-4138-9e3c-46e171b49b64.PDF
─────────┬────────────────────────────────────────────────
2026-05-05 17:04│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 WUHAN · GUIYANG · URUMQI · ZHE
NGZHOU · SHIJIAZHUANG ·HEFEI ·HAINAN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泰康金融大厦 9层 邮编:100026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
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252号致: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所律师接受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出席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形成的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影印件,以及本次年度股东会的
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形成的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题及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程、议案等文件资料。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资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并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
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主体与召集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下同)上刊登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提议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将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有关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年度股东会通知》”)也于 2026年 4月 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期限、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会议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网络投票的方法等,通知载明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该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时间、召集方式及会议通知中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实际召开情况
1、本所律师证实: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符合《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所律师证实: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该等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的 8名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情况及人员出席情
况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电子数据方式传来的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交易结束时的《股
东名册》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公司股份 265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
69%,出席会议股东的姓名、股东卡、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各自持股数量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所代
表的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及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系公司依法选举及依法聘任所产生,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 关于本次股
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本次股东会为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内容。经本所律师审核,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次年度股东会没有对通知中已列明
的提案进行修改,也没有增加新的提案;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提案由召集人在本次年度股东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现场表决程序
经验证,出席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经查验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1、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就本次
股东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
何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的公告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就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发布了公告。
4、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
计均合法有效。
七、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年度股东会列入表决的议案为普通议案。
经计票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了有表决权数过半数同意通过。为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1cc100e-28c1-4b74-a392-294fb2ec8de1.PDF
─────────┬────────────────────────────────────────────────
2026-05-05 17:04│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95人,代表股份272,76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65,8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88人,代表股份6,96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3,189人,代表股份54,564,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5.68%。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对会议进
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2,185,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3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弃权2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85,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4%;反对 316,8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8%;弃权 2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272,157,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3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57,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反对 304,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6%;弃权 30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2,13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3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弃权3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37,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反对 322,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9%;弃权 30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2,132,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3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弃权30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32,0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4%;反对 323,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59%;弃权 30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7%。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026,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反对4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7%;弃权2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826,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反对 468,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86%;弃权 26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49%。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2,114,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3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弃权3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914,4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1%;反对 326,2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0%;弃权 32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59%。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09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3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弃权3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898,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反对 338,0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2%;弃权 32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6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杨建国先生、李彦英女士、张亚男女士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表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264,92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4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5%;弃权3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803,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反对 406,3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 3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6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091,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3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弃权3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891,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反对 333,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1%;弃权 33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6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97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3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弃权3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776,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反对 390,1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1%;弃权 3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3%。
表决结果:通过。
注: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均为四舍五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巨力索具2025年度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57a55a1-70d8-423e-b09f-1f34e578b903.PDF
─────────┬────────────────────────────────────────────────
2026-04-27 17:01│巨力索具(0023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巨力索具(0023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eac18a-51c1-42b0-8d92-a57db87e007f.PDF
─────────┬────────────────────────────────────────────────
2026-04-27 17:01│巨力索具(00234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4月 16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上午 9:00在公司 105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
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就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敞口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授
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池、承销类额度、债
券投资、利率衍生交易产品额度等融资业务,期限一年,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日常经营周转。本次授信业务由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杨建
忠先生、杨建国先生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签订的正
式合同为准。
低风险金额人民币壹亿元,以本公司的存单、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期限和金额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
定市分行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44404f1-780f-4e89-94ef-c61ff29ac40d.PDF
─────────┬────────────────────────────────────────────────
2026-04-24 21:21│巨力索具(0023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巨力索具(0023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6eb4196-8d82-40c8-a12f-747fb966ed53.PDF
─────────┬────────────────────────────────────────────────
2026-04-24 21:21│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613d27c-39e3-49d4-9fdb-e78342e5c20d.PDF
─────────┬────────────────────────────────────────────────
2026-04-24 21:21│巨力索具(0023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巨力索具(00234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ef64b8f-e279-4a6e-a1d4-44c4a3e553ab.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b6832cc-a4f0-43d9-825d-99ea81f159d5.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年度报告
─────────┴────────────────────────────────────────────────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8893b69-80ee-4d97-9b01-5407f99e222c.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一、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26】第 0204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二、2025 年经营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长
营业总收入 257,032.67 221,425.28 16.08%
利润总额 2,315.63 -5,444.99 14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3.64 -4,681.07 13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1,447.71 -5,534.08 126.16%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0.02 6,796.13 -34.67%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534,772.60 511,013.75 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4,141.69 242,462.03 0.69%
股本(万股) 96,000.00 96,000.00 0.00%
主要经营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37.2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销售业绩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
长 16.08%,同时期间费用控制有效,使净利润明显增加。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1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 -0.049 136.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 -0.049 13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58 125.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2 -1.91 2.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2.26 2.8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46 0.071 -35.21%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54 2.53 0.40%
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基本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 136.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 125.8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净
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主要报表指标(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12.31/2025 年度 2024.12.31/2024 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应收账款 133,318.39 120,788.54 10.37%
应收票据 9,289.44 6,711.71 38.41%
预付账款 11,845.68 11,311.43 4.72%
其他流动资产 1,447.37 1,052.78 37.48%
长期应收款 0.00 3,269.95 -1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99.14 0.00
在建工程 31,116.75 16,698.31 86.35%
无形资产 26,073.63 22,197.45 17.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81.34 4,984.23 9.97%
应付票据 57,767.09 43,611.37 32.46%
应付账款 50,042.26 51,782.80 -3.36%
合同负债 14,823.33 9,735.10 52.27%
应付职工薪酬 2,982.08 3,451.78 -13.61%
应交税费 3,715.41 1,043.97 255.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443.39 31,612.86 31.10%
长期应付款 1,816.3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78.19 -214.22 -29.86%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440.02 6,796.13 -34.67%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9,748.72 -11,431.44 14.72%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9,371.46 5,266.79 -277.93%
变动较大报表指标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 9,289.44万元,较期初增长 38.41%,主要原因为销售回款银行票据结算增加、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减
少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 1,447.37万元,较期初增长 37.4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3、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0万元,较期初下降 100.00%,主要原因为融资租赁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 299.14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预期持有超过一年以上的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31,116.75万元,较期初增长 86.3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新增“河南年产 5 万吨粗直径高端钢丝绳
及配套索具”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 57,767.09 万元,较期初增长 32.46%,主要原因为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 14,823.33 万元,较期初增长 52.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3,715.41 万元,较期初增长 255.8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未交增值税、所得税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 41,443.39万元,较期初增长 31.1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
加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1,816.30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融资租赁款项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440.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6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
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71.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77.9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
所致。
三、年度财务指标情况分析
财务指标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同比增减
流动比率 1.35 1.42 -0.07
速动比率 0.92 0.98 -0.06
已获利息倍数 1.377 0.002 1.375
资产负债率 54.35% 52.55% 1.80%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1.70 1.57 0.13
存货周转率(次) 2.40 2.41 -0.01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9 0.45 0.04
主营业务毛利率 17.55% 20.48% -2.93%
以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偿债能力分析
资产负债率 54.35%,较年初上升 1.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合同负债增加影响资产负债率上升。目前
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安全范围。
2、资产管理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略有增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所致;存货周转率(次)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存
货增加所致。
3、获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8%,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2025年公司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冶金、矿山、机械装备行业为代表的传统市场稳中有增;以新能源行业为代表的新兴领域需求
持续旺盛;同时公司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海外市场营收稳步增长,品牌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自我调整产品结
构,优化了公司收入结构,实现了产量、销量、营业收入同步增长的同时,公司成本费用控制有效,整体获利能力稳步提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da06a27-b0f1-4141-b48d-cc53fa6c5879.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6-025巨力索具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公开征集问题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4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
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就投资者所关心的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可
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互动交流。本次 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 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杨超先生、财务总监付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云先生、
独立董事董国云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5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
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
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d624aa6-2700-484a-8946-112098af8b2d.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做出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7.6.2条、7.6.3
和 7.6.4条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于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必要且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
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6425962-d529-4b25-bbaf-fb1ca98ebbfc.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28日和 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且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如期出具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专业的审计经验、职业素养和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10 万元,其中财务审
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5 年度,公司支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各专
项报告费用为 11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号楼 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
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
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3次、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于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专职执业。2024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先河环保(300137)、
冀中能源(00093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2022年 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 7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开滦股份(60099
7)、先河环保(300137)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 年 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 年从事事务所质量复核工作至今。2025 年 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
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赤天化(600227)、巨力索具(002342)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王嘉栋 2023-12-4 监管谈话 河北证监局 开滦股份 2022年年报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栋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巨力索具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
审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查阅和审核。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
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
任能力,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e0b9121-3c9e-456e-9936-3c1d0fa76992.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号楼 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
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
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3次、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7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于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职执业。2024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ST先河(300137)两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老白干酒(600559)、
巨力索具(002342)。
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 年 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4月
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从事事务所质量复核工作至今。2025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建投能源(000600)、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
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质量复核人员齐永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且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 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巨力索具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10万,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审
计费用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2026年 3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 2025年度审
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578cb81-d7f6-4eac-bbb4-ee852b518258.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会议拟定于 2026年 4月 30日
(星期四)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巨
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允许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27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公司 105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 √
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理制度>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
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 8.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或委托情况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出席会议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8608520 传真号码:0312-8608980
联 系 人:张云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邮政编码:07255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7de08a9-14dd-4e33-be47-0d8faabfb2d7.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国云)
─────────┴────────────────────────────────────────────────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国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4d1c1ff-5763-4745-a260-ddb2b2fdd0f6.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
任独立董事崔志娟女士、董国云先生、蔡昌先生(新任)、梁建敏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报
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崔志娟女士、董国云先生、蔡昌先生、梁建敏先生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以及其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相关职务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其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亦未在公司、附属企业或主要股东关联方任职。全体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2025 年度履职期间,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所发表意见均基于独立专业判断
,未受任何利益及关联方影响。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崔志娟女士、董国云先生、蔡昌先生、梁建敏先生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权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c0aeaa5-5b46-427d-9789-9c573885b61d.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策略相符;
(三)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行业、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结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
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公司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条 公司人力及财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薪酬标准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七条执行;
2、在公司同时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不再另行领
取董事津贴;
3、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
放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公司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
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地
区、行业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年度的基本薪酬;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季
度绩效考核结果预提,并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
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九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章程》、本制度等
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所有薪资均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
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时,公司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绩
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或追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或处罚的;
(二)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
声誉损失的,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
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或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资格的,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
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当公司经营环境或外
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若需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若需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其他重大变化。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46af02e-e2c4-4ea7-a4c4-c7166b84cd27.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昌-新任)
─────────┴────────────────────────────────────────────────
各位股东及代表:
鉴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12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5年11月24日和2025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于2025年12月10
日正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履行相应职责。
作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责、认真、勤勉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
的相关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蔡昌,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1年,博士学位,会计学博士,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
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1次审计委员会、0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0次提名委员会、1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和仔细学习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蔡昌 2 2 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股东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列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列席次数 缺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蔡昌 1 1 0 0 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应参 实际参加次 报告期内应 实际参加次 报告期内应 实际参加次 报告期内应 实际参加次
加会议次数 数 参加会议次 数 参加会议次 数 参加会议次 数
数 数 数
1 1 1 1 0 0 0 0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
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6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我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保证了规范性与透明度,并制订了清晰的薪酬构成与绩效评定标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职员的工作积极性
。因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我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未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
知、文件以及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发生,为本人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
件和支持,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
(七)报告期内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全程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
议案及事项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八)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董事会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前景、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
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财务情况,同
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2天。
(九)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和通讯沟通等各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公司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确认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4、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5、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事项,并将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
(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
项等进行了沟通,关注审计进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讨论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在审议过程中,基于获取的信息,结合自身在财务领域
的专业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或发表意见。通过对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修订高管薪
酬方案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认为相关事项及其决策过程、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
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
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
决策科学性。
独立董事:蔡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e16fbcb-db07-478c-99ed-18854239a8d1.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巨力索具(00234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a229e62-7cff-4690-a2e9-fb8aeefbaef2.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9657824-c477-4b6f-8b5a-6624c5dcb276.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目 录
页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委托单位: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ebae461-590c-4988-acdd-2d4cf1064080.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建敏-任期届满已离任)
─────────┴────────────────────────────────────────────────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建敏-任期届满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0c6bd04-a319-4717-b457-b470d332ac8e.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志娟)
─────────┴────────────────────────────────────────────────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志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59a4ad0-e572-4487-bfbd-8124e8ea4e78.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巨力索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巨力索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3d5a013f-64dd-445a-93e6-0de2df424082.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 28日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上午 9:00在公司 105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
立董事董国云先生、崔志娟女士、蔡昌先生、梁建敏先生(已届满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
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理性看待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的本
质区别,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
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就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
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36,376.5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456,293.03
元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2,045,629.30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65,703,646.86元,减去已分配 2024年红利 0.00元,报告期末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81,094,394.0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0,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03%。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5 年度,公
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
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1、审议《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全体董事均为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健全公司薪酬管
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董国云先生、崔志娟女士、蔡昌先生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1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8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67b3d05-4fe8-4dd6-838a-f620bce37eb9.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巨力索具(0023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f19ac51-9d2b-4f3a-a76a-2e03dffd1864.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 2025年末总股本 9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
06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436,376.53 元。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456,293.03 元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2,045,629.30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5,703
,646.86元,减去已分配 2024年红利 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1,094,394.0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9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03%。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5年度,公司未
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利润分
配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60,000.00 0.00 2,88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436,376.53 -46,810,706.86 -10,540,659.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81,094,394.0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54,276,297.5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4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304,996.7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640,00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是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8,640,0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
的利润分配制度、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492bcb2-6da3-4cc1-af66-fe8e117eb853.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利安达 2025年
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履职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0月 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号楼 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
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
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3次、监督管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和纪律处分 7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于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专职执业。2024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ST先河(300137)两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4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老白干酒(600559)、
巨力索具(002342)。
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 年 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 4月
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从事事务所质量复核工作至今。2025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
了建投能源(000600)、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
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质量复核人员齐永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且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 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形。
三、项目工作方案
利安达所能够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
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信用减值、存货跌价、金融工具与合并报表等。同时利安达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
与时间安排,包括风险评估及内控审计、存货监盘、实质性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
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利安达所配备的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
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的,有丰富审计经验的人员担任。
利安达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
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四、项目质量及风险管理
1、质量控制管理
利安达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利安达
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利安达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
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利安达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
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和追加复核,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
程序。
2、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安达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利安达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
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3、风险承担能力管理
利安达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约 1,613.58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年 4月 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5月 16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利安达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
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
经审计,利安达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七、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a622af3-4995-4ca3-8831-d9b533e247d0.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
议,报告期内,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
前报酬总额 联方获取报酬
杨建国 男 61 董事长 现任 55.00 否
杨超 男 32 副董事长、总裁 现任 40.00 否
李彦英 女 56 董事、副总裁 现任 40.00 否
张亚男 女 48 董事、副总裁 现任 40.00 否
宁艳池 男 45 职工董事 现任 30.00 否
董国云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否
崔志娟 女 56 独立董事 现任 10.00 否
梁建敏 男 63 独立董事 离任 9.49 否
蔡昌 男 54 独立董事 现任 0.70 否
张海波 男 47 副总裁 现任 30.00 否
瓮铁 男 47 副总裁 现任 30.00 否
付强 男 51 财务总监 现任 20.00 否
张云 男 45 董秘 现任 18.00 否
合计 -- -- -- -- 333.19 --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定非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杨建国先生薪酬标准为 55万人民币/年(含税),非独立董事杨超先生、李彦英女士、张亚男女
士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董国云先生、崔志娟女士、蔡昌先生各为 10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独立董事按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
司给予实报实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年
终绩效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等级、所任职位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年终绩效与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相挂钩,
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年终绩效以绩效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系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
三、其他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如有遇到特殊人才引进,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超过本方案薪酬水平的,需单独提请董事会审批。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2265ca-1552-463d-99b6-a5842bd23c53.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28c2c27-6ab0-4f41-9089-cdcef928312f.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
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5de493a-66e3-4af9-88b3-6cd4e7bedb0e.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预算的基础上,按合并报表要求编制的,预算报告所选
用的会计政策在各重要方面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
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能源、劳务等资源获取按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7、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规划,预计 2026年营业收入目标为 275,000.00万元;
2、营业成本依据公司各产品的不同毛利率测算,各项成本的变动与收入的变动进行匹配;
3、2026年期间费用依据 2025年实际支出情况及 2026年业务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4、财务费用依据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及银行贷款利率测算;
5、信用减值损失依据 2026年销售回款预算测算;
6、投资收益预计 2026年将取得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合并投资收益;
7、其他收益考虑了 2026年预计可获得的政府补助;
8、所得税依据公司 2026年测算的利润总额及各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四、利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预算 2025 年 增长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 275,000.00 257,032.67 6.99%
减:营业总成本 266,280.54 251,227.29 5.99%
营业成本 223,127.50 209,675.40 6.42%
税金及附加 3,370.54 3,158.83 6.70%
销售费用 16,802.50 16,178.86 3.85%
管理费用 12,730.00 12,609.75 0.95%
财务费用 6,750.00 6,424.69 5.06%
研发费用 3,500.00 3,179.76 10.07%
加:其他收益 1,650.00 1,513.06 9.05%
投资收益 4.30 -11.04 138.9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0 0.54 85.19%
信用减值损失 -4,450.00 -4,216.71 5.53%
资产减值损失 -690.00 -467.64 47.55%
资产处置收益 -170.00 161.84 -205.04%
二、营业利润 5,064.76 2,785.43 81.83%
三、利润总额 5,054.76 2,315.63 118.29%
减:所得税费用 1,054.76 571.99 84.40%
四、净利润 4,000.00 1,743.64 129.41%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2026年度,公司将全面强化资源统筹配置、全域风险防控与运营效能提升,全方位落实 “规范管理,高效运营,高质量发展、
高利润创收”管理思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公司预算目标的实现。
1、继续深化全球布局,深耕核心客群,广拓海外市场,筑牢高价值客户生态体系;在海上风电、电力装备等国家战略性新能源
基建领域,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品牌地位;发展新兴、高端特种市场领域的同时,稳定通用产品市场占有率,确保公司销售业绩稳步
提升。
2、深化精益管理,强化从订单到交付的全流程降本管控。通过提质增效、优化产能结构完成降本,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3、持续规范公司资金管理,建立“安全可控、规范高效、权责清晰、动态管控”的资金管控体系。强化应收账款管理,通过严
格的回款考核机制,持续加快资金回笼,提高回款率,缩短回款周期,保障经营性现金流稳定,为经营目标实现提供资金支撑,防范
坏账风险。
4、强化内控执行刚性约束,通过严格的内控管理措施挖潜增效、锁定利润,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5、强化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提速智改数转,打造敏捷智能运营能力;通过数字化赋能经营管控各环节,实现效率提升、
成本降低、风险可控、决策科学,将日常经营管控前置,全方位推动经营目标的高效落地。
本预算为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
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风险提示
公司 2026 年度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6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
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4d0b3f5-5b77-4734-ad4a-056d5b55ed31.PDF
─────────┬────────────────────────────────────────────────
2026-04-10 00:00│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董事会工作报告
─────────┴────────────────────────────────────────────────
巨力索具(002342):巨力索具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90a7ac5-fcfa-456a-af08-5a0d2071dd84.PDF
─────────┬────────────────────────────────────────────────
2026-03-30 18:42│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 6项专利证书,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项,外观设计专利 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 专利号 证书号 发明人 专利 授权 专利权人
类型 申请日 公告日
1 一种大直 发明 ZL202310412264. 第 杨超、翟雷、赵春江 2023.04.18 2026.03.13 巨力索具
径塔筒分 专利 7 8770836 、 股份有限
片组装调 号 薛明明、刘海龙、张 公司
整工装及 文学、王子乐、陈晨
组装方法
2 卸扣煨弯 实用 ZL202520351177. 第 杨超、张运辉、焦伟 2025.03.03 2026.03.13 巨力索具
成型模具 新型 X 23977215 祥、安章亮、国乐、 股份有限
号 赵国锋、胡美华、郝 公司
烔炀、陈卫东、孙元
元
3 一种主动 发明 ZL202211369962. 第 杨超、陈玉玺、张林 2022.11.03 2026.03.17 巨力索具
放线绳圈 专利 5 8783616 路、赵丽杰、李向飞 股份有限
缠绕方法 号 、 公司
朱立平、卢东月、贾
佳
4 一种轴端 实用 ZL202520801722. 第 杨超、张洪亮、冯丽 2025.04.25 2026.03.17 巨力索具
限位卡板 新型 0 23987830 、 股份有限
号 李建行、马妍、王鹤 公司
、
罗振博、张宇
5 一种纤维 实用 ZL202520655334. 第 杨超、韩学锐、王威 2025.04.09 2026.03.17 巨力索具
索具 新型 6 23986416 、 股份有限
号 贺健、王淼、齐朝晖 公司
、
崔皓月、张鹏
6 海洋物探 外观 ZL202530430732.3 第 杨超、李彦英、瓮铁、 2025.07.23 2026.03.17
节点接头 设计 9869980 赵春江、何海涛、葛
号 林
巨力索具
股份有限
公司
注:专利有效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
二、取得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本公司所有。上述专利均与公司主要技术及核心技术直接相关,广泛应用于风电、吊装、索具制造等公
司主营业务领域。其中,除外观设计专利以外,其他专利技术均已应用于现有生产及工程实践。
上述专利的取得和应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
知识产权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8426a1a-1400-4b83-aaae-1b79fc6b8000.PDF
─────────┬────────────────────────────────────────────────
2026-03-18 22:37│巨力索具(002342):关于对巨力索具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杨建国,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超,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张 云,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对商业航天业务的信息发布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巨力索具 2025 年 12月 17日、12 月 18 日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产品支持;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至
商业航天前沿领域,且已为国内可回收火箭提供了包括捕获臂装置、试验拉索装置等关键产品支持。同时,公司 2025年 12 月 18
日、12 月 29 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提到,公司为商业航天地面发射提供了系统性保障;公司正积极将技术优势延伸
至商业航天前沿领域等。2025 年 12月 17日至 2026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价累计大幅上涨,期间多次触及异常波动。
“商业航天”属于近期市场热点概念。巨力索具在发布的信息中未谨慎、客观、完整地说明公司商业航天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较
低的情况,且未充分提示风险,特别是部分投资者在互动易多次就公司商业航天业务收入规模等信息进行提问时,公司仍未予以正面
回复,且未在此后多次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作出说明并进行风险提示。经监管督促,公司才于 2026年 2 月 1
2 日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说明公司2025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996.51万元,其中 2025
年可确认的收入金额更小,占公司 2025 年收入比例低于 0.50%;2026 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计金额 128.65万元,金额
及占比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2026 年 2 月 12日、2月 13 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
二、未及时核实并澄清相关市场传闻
— 2 —
自 2026 年 2月 4日起,市场出现巨力索具“中标海南 4.58亿元可重复使用火箭海上回收系统项目”“商业航天业务已实现订
单规模化落地,截至 2026 年 2月,累计手握国家级订单+商业订单超 6.8 亿元,订单排产已至 2026 年第三季度”等传闻。
巨力索具未及时核实并澄清相关市场传闻,经监管督促,公司才于 2026 年 2月 12 日披露《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风险提示的
公告》,澄清前述市场传闻均为不实信息。
巨力索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7.1.6 条第三项及《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7.5.2 条第一款、第 7.5.3 条的规定。
巨力索具董事长杨建国、总裁杨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条
、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巨力索具董事会秘书张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2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4.2 条第一项和第五项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国、总裁杨超、董事会秘书张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巨力索具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3月 18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D012018C23FDCCEE62F5AE42C3F.pdf
─────────┬────────────────────────────────────────────────
2026-02-25 17:21│巨力索具(00234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巨力索具(002342):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d32a7eb6-f3aa-40e4-861c-ccaaba906653.PDF
─────────┬────────────────────────────────────────────────
2026-02-25 17:20│巨力索具(002342):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项目建设,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巨力索
具(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支行、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为河南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 11,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0月 28日
3、注册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联盟路中段 1号
4、法定代表人:杨超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
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
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
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17,323,650.65 923,834,192.87
负债总额 545,444,167.57 597,978,920.87
净资产 271,879,483.08 325,855,272.00
营业收入 358,970,036.44 314,912,502.81
利润总额 1,020,784.05 4,016,183.24
净利润 2,005,808.33 3,975,788.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支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甲方:保证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市支行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4、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不适用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
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6、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
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以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2) 甲方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
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
权。
(3)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
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
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4) 甲方如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5)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6) 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知晓主合同债务人的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融资资金的真实用途以及融资所涉及的贸易背景。甲方认可其真实
合法性,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
偿义务。
(7)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
方式的担保。
(8) 甲方在此承诺因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时,乙方可以向征信机构、银行业协
会报送甲方违约失信信息。甲方同时授权相关银行业协会可以通过适宜的
方式对甲方失信信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共享乃至向社会公示。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
项下所做的声明、保证与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甲方:保证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1、担保方式: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不适用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
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
付费用。
6、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以其所有或有权处分的资产
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2)甲方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
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3)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
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4)甲方如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6)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知晓主合同债务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融资资金的真实用途以及融资所涉及的贸易
背景。甲方认可其真实合法性,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7)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
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8)甲方在此承诺因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时,乙方可以向征信机构、银行业协会报送甲方违约失信信息。甲方同时授权相关银行
业协会可以通过适宜的方式对甲方失信信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共享乃至向社会公示。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
项下所做的声明、保证与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审慎评估,认为:
1、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河南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其
业务拓展,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2、风险可控性:河南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融资等方面拥有绝对控制权,能
够有效监控其资金使用情况及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尽管本次担保未设置反担保措施,但基于对子公司
的有效管控,风险整体可控。
3、合规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对公司影响: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金额 4.38 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0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3.7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5%,以上对外担保均为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为河南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fc6afb21-20db-4d70-bd39-afd34828ec24.PDF
─────────┬────────────────────────────────────────────────
2026-02-23 15:33│巨力索具(00234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 2月
11日、2026年 2月 12日、2月 13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2月 12日披露了《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以及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经统计,公司 2025
年度在商业航天领域取得订单累计金额:996.51 万元,占公司 2025年收入比例低于 0.50%。2026年初至披露日取得商业航天订单累
计金额:128.65 万元,整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在商业航天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均为通用吊装索具产品,产品的应
用具有通用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4/40ec494a-19b3-4a79-83df-1ad707716d4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巨力索具: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180.PDF
─────────┬────────────────────────────────────────────────
2026-04-10│巨力索具: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88185.PDF
─────────┬────────────────────────────────────────────────
2025-10-28│巨力索具: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108.PDF
─────────┬────────────────────────────────────────────────
2025-08-15│巨力索具: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6686.PDF
─────────┬────────────────────────────────────────────────
2025-04-26│巨力索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882.PDF
─────────┬────────────────────────────────────────────────
2025-04-26│巨力索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840.PDF
─────────┬────────────────────────────────────────────────
2024-10-30│巨力索具: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033.PDF
─────────┬────────────────────────────────────────────────
2024-08-28│巨力索具: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0175.PDF
─────────┬────────────────────────────────────────────────
2024-04-29│巨力索具: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90772.PDF
─────────┬────────────────────────────────────────────────
2024-04-27│巨力索具: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723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