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3 慈文传媒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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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31 │慈文传媒(0023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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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6 │慈文传媒(00234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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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慈文传媒(00234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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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慈文传媒(002343):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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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 │慈文传媒(00234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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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3 │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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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3 │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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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2 │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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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2 │慈文传媒(00234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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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2 │慈文传媒(00234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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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7:31│慈文传媒(0023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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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简介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2,000 万元(含)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03 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约 110.74 万股-221.4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和 2
024 年 11月 1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700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67%,最高成交价为7.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7,7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69a687e3-9413-43b7-acbf-e6c6881e4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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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6│慈文传媒(00234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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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
实际出席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花玉萍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
25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5年 8月 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
产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的
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定)》。
表决结果: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
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表决结果:以 9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d8207fa-9b03-42ad-aae4-2877e8516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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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慈文传媒(00234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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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00234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322f801-7c0e-46d1-a412-44a8115ad2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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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慈文传媒(002343):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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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条 舆情定义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含自媒体)等媒体对公司的不实报道、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分类
(一)重大舆情: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者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者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者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除重大舆情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 工作机制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确保高效处置。
第五条 组织构成与职责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党支部书记、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舆情管理的日常工作。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
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汇报及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舆情管理工作中应当积极协调配合,协同应对。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实时监控舆情,采集网络媒体、股吧、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信息;
2.跟踪股价波动,研判风险,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3.按照公司舆情处理方案,开展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公司品牌宣传中心职责
1.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渠道;
2.实时采集和监控各类媒体的舆情动态,分析和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信息;会同董事会办公室拟定舆情处理方案,报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按照公司舆情处理方案,开展相关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建立舆情档案,记录事件内容、传播渠道、处置措施等信息。
(三)其他部门及子公司职责
1.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2.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者品牌宣传中心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3.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与措施
第八条 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有效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
与媒体的有效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
传;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理,
更好地分析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
好相关事宜;
(五)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
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科学应对,降低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六)分级响应、精准施策。根据舆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避免反应过度或反应不足。
第九条 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品牌宣传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在知悉各类
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第一时间安排董事会办公室、
品牌宣传中心或者相关部门采取处理措施;如为重大舆情,除向公司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处理措施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一般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安排处置。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应迅速调查
、了解事件真实情况,舆情工作组组长应及时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必要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公司
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
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及时消除不实舆情对投资者的负面影响,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积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内外部渠道进行回应,主动接受权威媒体采访,对公众关切的问题进行事实
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有
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舆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公司应持续监测相关舆情动态,以便能够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舆情得到完全控制后,
公司应总结复盘舆论事件处理工作,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措施效果和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
必要时应制定整改计划,从而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舆情所涉及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
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
权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引发公司舆情的,予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
,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d347d155-f1bd-45e5-bfb2-b5112bef86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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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4│慈文传媒(00234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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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00234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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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3│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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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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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3│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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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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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2│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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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00234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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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9:42│慈文传媒(002343):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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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应收款
项、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项目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具体如下: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减少以负号列示)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 核销 其他变动 小计
回 销
应收账款 120,851,338. 29,711,986. 29,711,986. 150,563,325.
坏账准备 76 79 79 55
其他应收 14,795,996.1 60,186.48 60,186.48 14,856,182.6
款 8 6
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 139,318,355. -631,998. -6,564.3 -638,563.00 138,679,792.
准 53 64 6 53
备
小计 274,965,690. 29,772,173. -631,998. -6,564.3 29,133,610. 304,099,300.
47 27 64 6 27 74
备注:
1.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变动为汇率变动影响;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77.22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2,977.22万元,减少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2,526.43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减值准备63.20万元,属于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不影响公
司利润。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的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
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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