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4 海宁皮城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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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8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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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8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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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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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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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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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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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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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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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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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 │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签字盖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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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8│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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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亿元)的公司债券。现该公司债券即将到期,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公司
债务结构、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继续注册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权利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得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2、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
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年(含 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
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
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
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项目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
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公司债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
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
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
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公司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
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
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己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
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董事会授权人士,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之日起,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行使上述授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
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4401779-538d-4e9b-8b0a-42a2f69d8f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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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8│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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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月 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
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审议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2)
7.01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14)
8.01 公司满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8.02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3 发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5 债券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7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9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10 偿债保障措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11 担保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12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14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康复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创佳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其中议案 7.00、议案
8.00 需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8日下午 16: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投资证券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 201 号皮革城大厦 19 楼投资证券部
邮编:314400
8、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d6d8017-e879-48cb-b676-7e493054c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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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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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拟通过组织效能改革推进组织变革,并结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对公司现有的内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架构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77b33e9-19c6-414d-91f8-581aa4a67f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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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07│海宁皮城(002344):海宁皮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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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30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52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人
2025 年(未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50.00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历史沿革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
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8日和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
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
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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