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5 潮宏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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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57 │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6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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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7 │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4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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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7 │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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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潮宏基(002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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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6 │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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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4 │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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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6:55 │潮宏基(002345):关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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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5 │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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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 │潮宏基(002345):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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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 │潮宏基(002345):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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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57│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6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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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2026年6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CHJ马来西亚 马来 2026-06-26 直营 97.00 821.86 时尚珠宝首
IOI Mall Damansara 西亚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a6a6f2d-c63f-4678-bcaa-5c6365f01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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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7│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4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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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2026年4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潮宏基| Soufflé 华北 2026-04-03 直营 68.00 796.43 时尚珠宝首
呼和浩特苏宁易购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8bdca36-132b-48fa-aae3-f644d529f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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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7│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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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该分配
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2个月。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
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6 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
2 08*****146 东冠集团有限公司
3 01*****945 廖创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咨询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咨询电话:0754-88781767
传真电话:0754-8878175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028b97e-b079-451e-aa1a-1e116abf3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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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潮宏基(002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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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a24ee3f-90d3-4484-b521-48ec9164d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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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6│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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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4ac95ec-0bd9-482d-8fd0-a1d614733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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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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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495df5f-cdc2-4a3f-a8e4-cc1fd14b5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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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6:55│潮宏基(002345):关于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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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已于 2025 年 9月 12日向香港联交所递
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更新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
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
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14/documents/sehk26040203882_c.pdf
英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14/documents/sehk26040203883.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
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
案、批准和/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de561f3-5ab7-4dc9-88fb-ef43f2880a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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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45│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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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4、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财务部门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选择、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运作管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及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
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27c5b37-c9fe-44a3-9770-fe1b671e5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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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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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
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 月,更名为福
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就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专项说明。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其项目团队就会计师事务所及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识别与评估、舞弊风险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
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关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
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并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信息安全管理、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建议续聘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了2025 年度审计审前沟通会议,就审计范围、重要时
间节点、项目人员安排、重点领域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工作方案。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与其召开沟通会议,听取其关于 2025 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发现、改进建议及审计报告出
具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结果及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与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四、总体评价
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独立性及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展现出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程序规范有序,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结论清晰、披
露及时,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9e86ed7-af75-4410-8c4d-0d7ae11cda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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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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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c34f4ef-66b9-47c0-89af-fb358c32a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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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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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中的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
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
下跌造成的库存黄金存货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存货中黄金存货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
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授权额度及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黄金存货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授权期间内任一交易日时点,所有套
保工具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公司黄金存货总量,且黄金租赁最高时点总量不超过2,500KG,拟针对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
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交易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财务部门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
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黄金存货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足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足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
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多数套期工具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
措施进行控制。
六、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七、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
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是公司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
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d6702cd-c085-4bdf-bb1d-8f89f924f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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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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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年3月26日签发了“华兴审字[2026]2501649003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
行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等有关规定,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
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宁宇妮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婷
中国福州市 2026年03月26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3678fc2-4540-4339-99e4-39c8bff22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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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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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2e6c9c8-9d09-4529-ac97-410c05121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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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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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5d4fb76-a883-4c50-b713-feefcbb6f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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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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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dc92b9b-1078-4b43-9326-6e4cd98a17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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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2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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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2026年2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CHJ马来西亚吉 马来 2026-02-13 直营 198.00 1,890.71 时尚珠宝首
隆坡 SKYAvenue 西亚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da8a4e2-261d-473b-aa68-2032b2cdd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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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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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量,
通过买入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黄金租赁业务合约上的黄金价格波动进行锁定,通过该组合的对冲或其他董事会批
准的方式,以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
业务只能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量较大,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
拟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三、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
其他方式。
四、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授权额度及实施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额度总量不得超过实际向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总量,交易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财务部门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
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五、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
赁组合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违约风险: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可能存在交易对象停止交易或者不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采用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控
制交易对象风险。
2、公司已就相关的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合约交易
组合业务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
调度资金用于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和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时,应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综合协调,以降低公
司经营成本和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3988ed9-f6fa-4f7e-b9d4-0fa0b7019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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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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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 2025年度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
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孙)公司包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含北京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等孙公
司)、梵迪珠宝有限公司、广东潮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潮宏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潮尚臻品投资有限公司、潮宏基国际有限公司
(含孙公司潮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菲安妮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潮宏基国际珠宝有限公司、汕头市琢胜投资有限公司(含孙
公司北京琢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雅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置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臻宝首饰博物馆
、广州潮尚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礼潮文化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宏基科技有限公司、生而闪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
文化。
公司业务控制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运营业务风险、应收账款风险、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存货风险、印
章管理风险、财务报告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及信息披露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
(1)定量标准:
本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2%≤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额的 1%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错报 总额的 5% 2%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 总额的 1% 0.5%
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的 2%≤ 股东权益的 1%≤错报<股东 错报<股东权益的
错报 权益的 2% 1%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对重大错报的纠正;
3) 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系统性、区域性的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公司缺乏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重要的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会计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合理保证资产安全、经营合法合规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等。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
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来确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非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2)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B、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
陷;
C、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70f6bd9-eaa7-45a0-841c-1a83504b41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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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4│潮宏基(00234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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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潮宏基”)将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30-17:00举办2025年度业绩
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提 供 的 “ 互 动 易 ” 平 台 举 行 , 届 时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5:30-17: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独立董事邹志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林育昊先生,财务总监陈述峰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潮宏基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访问“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7afb41d-a165-4062-b34a-2ea615c0d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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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1│潮宏基(002345):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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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528e637-6863-4978-a675-00cf6bc0b9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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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1│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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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4649cb7-b8ce-4417-8986-48b907429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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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1│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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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1bd851d-9fdc-4647-bf3f-db5e03bf2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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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0│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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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0a66463-2878-4c5f-aca2-c370f93b5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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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0│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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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产生的交易。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授权额度及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授权期间
内任一交易日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循环滚动使用,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
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财务部门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
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
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操作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避
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08a8c7a-dc92-483e-ac05-7f8969146e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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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0│潮宏基(00234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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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dfba78b-8fad-4c13-a3c8-b16faa553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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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0│潮宏基(00234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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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中的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
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库存黄金存货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
成本的情况。
二、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存货中黄金存货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
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授权额度及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黄金存货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授权期间内任一交易日时点,所有套
保工具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公司黄金存货总量,且黄金租赁最高时点总量不超过2,500KG,拟针对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
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交易额度可在授权期间内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财务部门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
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黄金存货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足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足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
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多数套期工具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
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
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
措施进行控制。
六、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1b29908-2205-434b-97a3-a0675faee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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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30│潮宏基(002345):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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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及
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
之间相互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述融资具体授信额度,
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担保方式、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
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 注册 法定 主营业务 注册 持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称 地 代 资本 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
表人 比 负
例 债率
潮宏基 汕头 蔡中 黄金、珠宝首饰批发 45,000 100 349,362. 87,826. 771,076. 24,266. 74.86
珠 华 、 % 22 17 34 35 %
宝有限 零售;货物进出口、
公 技
司 术进出口。
广东潮 汕头 张天 黄金、珠宝首饰批发 1,428.5 90% 30,262.3 13,396. 96,000.0 2,908.2 55.73
汇 兵 、 7 5 89 7 8 %
网络科 零售
技
有限公
司
汕头市 汕头 郑春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12,000 100 63,828.1 9,855.1 2,950.42 584.21 84.56
潮 生 有 % 7 2 %
宏基置 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业 ;
有限公 珠宝首饰、收藏品(
司 文
物除外)、服装、鞋
帽、
皮革制品、箱包、电
子
产品、陶瓷、体育用
品
的生产、加工、销售
。
潮宏基 香港 冯熙 贵金属及珠宝的交易 1,000 100 8,811.77 3,519.4 13,985.5 522.47 60.06
国 涵 % 1 5 %
际珠宝
有
限公司
汕头市 汕头 何文 金属制品研发、珠宝 1000 100 3,997.22 1,222.5 1,529.93 166.87 69.42
潮 波 首 % 1 %
宏基科 饰制造、珠宝首饰批
技 发、珠宝首饰零售、
有限公 珠
司 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
;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
;
艺术品进出口。
注:上述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且均为被
担保人公司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
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审议上述贷款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3月 25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 180,05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 47.15%。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均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42b27e7-429b-45ea-aace-adbb54191b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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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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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9829c96-9798-474c-8102-a5d9f6057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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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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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指:
(一)内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参与公司核心治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二)竞争力原则:结合行业发展水平、薪酬水平及公司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兼顾薪酬竞争力与成本
控制,吸引并留住核心管理人才。
(三)长效发展原则:统筹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注重薪酬管理与公司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协同性,引导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树立长期经营理念。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建立健全薪酬止付、追索扣回机制,实现权、责、利的对等。
(五)公开透明原则:薪酬方案的制定、考核结果的核定、薪酬发放的情况等,严格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按监管要求及时公开披
露,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拟定薪酬方案
,为薪酬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委员会,
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数据核算、薪酬发放及相关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可以向其发放董事津贴或其它薪酬,具体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相应薪酬
,其年度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主要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能力资历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由绩效考核奖金与专
项激励构成。绩效考核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兑现。专项激励结合公司年度战略与业绩目标
达成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总和占其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
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
第十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挂钩的浮动报酬,其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和中长期激励
方案中规定的考核标准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战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分管工作任务达成情况等开展
。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二条 公司为内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
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停止支付其未发放的薪酬:
(一)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二)因重大工作失误、渎职行为导致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风险、财产损失的;
(三)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措施,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符合薪酬发放条件情形的。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追索、追回其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一)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当年业绩核算不实,进而造成薪酬多发放的;
(二)因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发生重大经营损失、重大合规风险,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
(三)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薪酬体系应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发
展需要。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薪酬数据,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作为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经营状况:根据经审计的公司盈利情况、战略目标达成情况调整薪酬水平;
(三)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因业务布局优化、组织架构变革导致岗位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应调整薪酬;
(四)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因岗位变动、职务升降导致职责权限发生变化的,按新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上述调整依据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建议,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调整,公司应同步披露调整的依据及原因。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
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2a09d0b-9ad1-4d31-b577-a83c7caff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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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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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浩然)。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24773dd-6c87-4aee-93dd-898b6e2a2f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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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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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志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cb3b5ad-0857-4466-8b86-c04b59963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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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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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汉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9650a5a-7677-4717-b23f-7f253ec112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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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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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邹志波先生、郭剑先生、谭汉珊女士及
解浩然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志波先生、郭剑先生、谭汉珊女士及解浩然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4c9c086-f2c5-46a7-a5a0-a1513bdab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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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9│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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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48bc6f6-bf45-4f36-937f-46b71877b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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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20:27│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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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公司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48,998,561.
85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4,899,856.1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97,624,486.79元,减去当年对 202
4年度利润分配已派 222,128,176.75元及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88,851,270.70元,2025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20,743,7
45.01元。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 2025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
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共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10,979,447.4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4、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99,830,718.15元,其中(1)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88,851,270.70元(含税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310,979,447.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20
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80.45%。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
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99,830,718.15 310,979,447.45 222,128,176.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97,011,978.91 193,649,307.09 333,349,714.72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354,080,613.73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20,743,745.01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否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932,938,342.35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341,337,000.24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932,938,342.35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932,938,342.3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73%。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8f93161-623d-4e02-8444-594d1f530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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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57│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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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219e2356-15e5-421a-92fd-4e76561e26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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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8:22│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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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014978f6-3f32-41c2-bac6-3777de80b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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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7:32│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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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a4bb948f-828d-4460-9409-6991970a4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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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08│潮宏基(002345):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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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3,571.09 ~ 53,253.56 19,364.93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25% ~ 175%
扣除非经常性损 42,133.01 ~ 51,495.90 18,725.78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25% ~ 175%
基本每股收益 0.49 ~ 0.60 0.2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公司围绕“聚焦主品牌、延展 1+N、全渠道营销、国际化”的核心战略,秉承以时尚诠释东方文化的品牌理念,持续
优化产品与服务,依托精细化运营和数字化赋能,进一步夯实品牌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线上线下全渠道融合,并加快国
际化布局,不断提升单店经营效益。截至 2025年底,潮宏基珠宝门店总数达 1,668家,年内净增门店 163家。得益于产品力和品牌
力的持续提升,以及团队精细化运营的付出,公司珠宝业务在 2025年度实现了显著业绩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69d436a-6535-4eae-ba8f-9bce599fff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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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07│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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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潮鸿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鸿基投资
”)函告,获悉潮鸿基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股权质押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 份 股 总
或第一大股东 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
及 例
其一致行动人
汕头市潮鸿 是 3,800,000 1.50% 0.43% 2024年 1 2026年 1 广发证券股份有
基 月 月 限
投资有限公 22日 9日 公司
司 7,750,000 3.06% 0.87% 2024年 4 2026年 1 广发证券股份有
月 月 限
22日 9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股 数 所 司 为 为 始
股东或第 量(股) 持股 总股 限售 补充 日
一 份 本 股 质
大股东及 比例 比例 押
其
一致行动
人
汕头市 是 6,000,000 2.37% 0.68% 否 否 2026年 办理解除质 广发证券股 融资
潮 1 押登记为止 份有限公司
鸿基投 月 8日
资
有限公
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 份数量(股 所 总 情况 情况
例 ) 持股 股本比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
份 例 限 押 限 股份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数 股份比 售和冻结数
量 例 量
汕头市 253,643,04 28.55 54,000,000 21.29 6.08% 0 0 0 0
潮 0 % %
鸿基投
资
有限公
司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潮鸿基投资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
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366e6cf1-9e9e-4bf6-8efd-60561f9b5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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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32│潮宏基(002345):关于公司11月份新增直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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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2025年11月份公司旗下珠宝品牌新增直营门店概况公告如下:
序 门店名称 所在 开业时间 经营 面积 投资金额 主要商品类别
号 地区 形式 (㎡) (万元)
1 潮宏基| Soufflé 华东 2025-11-07 直营 30.00 372.74 时尚珠宝首
蚌埠银泰城 饰、黄金饰品
注:上述投资金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和装修。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6d5a5ff9-2081-4612-b0a2-02a50e680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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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2│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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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cf55f3f6-22db-4470-a3ea-f665551cd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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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1│潮宏基(002345):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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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
邹志波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安妮”)本次拟终止股权
激励事项,并由菲安妮回购除林斌生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的菲安妮 7%的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了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目
的、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而审慎提出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定价自愿、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汉珊、邹志波、郭剑、解浩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084bb4ff-4529-486c-988e-448ffd3c4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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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21│潮宏基(002345):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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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年 11月 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
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俊雄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 10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同意终止广东菲安妮皮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
安妮”)股权激励事项,并由菲安妮回购除林斌生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的菲安妮 7%的股份。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将对回购股份进
行注销,菲安妮注册资本变更为 7,926.1364万股,其中公司持股 94.62%,菲安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终止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4618c2b2-20b3-4dd0-b722-6b5dfb4a3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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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04│潮宏基(00234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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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d34af45b-5438-494e-9a75-e3dc01f255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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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00│潮宏基(00234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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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对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
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
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于20
25年10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股东会的届次;股东会召集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
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等事项。
根据上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
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15时在汕头市濠
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廖创宾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13,632,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53
4%。具体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截至2025年11月12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出具的股东名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82,170,3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576%。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86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1,462,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58%。
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身份认证。
3、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8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3,603,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共计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5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8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3,347,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
9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没有收到临时提案或新的提案。
根据本所律师的查验,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
、计票人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含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具体如下:
1、《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获得的投票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12,641,9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4%;反对554,4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0%;弃权4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612,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19%;反对55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6%;弃权436,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4%。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c705acc-3d96-4b0e-8a90-fb335613f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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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54│潮宏基(00234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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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1月 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于 2025年 10月 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号潮宏基广场
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的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11月 14日下午 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 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1507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ff70409-2a0a-4fdc-bc97-6263a345f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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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54│潮宏基(00234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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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c8eb062b-f236-4e80-a45f-f4ddbc463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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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52│潮宏基(002345):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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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潮宏
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
“本政策”)。第二条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元素。本政策旨在确保董事会成员在性别、年龄、国籍、文化背景、专业技能及行业经验等方面保持均衡与多样性,列出指引公司董
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第三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招募、选拔、培训、评估及日常
管理过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甄别董事人选将会根据公司的提名政策进行,并同时考虑本政策。最终决定将会基于相关人选的长处及其可为董事会作
出的贡献,在此过程中,全面衡量其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以及董事会的需要,不会只侧重单一的多元化层面。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的提名和选举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可计量目标观察,包括但不限于:
(一)多元化构成:性别、年龄、国籍、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种族、才干、独立性、知识及服务年期等;
(二)董事会认为相关及适用于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任何其他因素。提名委员会也将确保董事职位甄选及提名均按适当的程
序进行,以便能招徕更多元背景的人选供公司作出考虑,包括协助公司建立一个可以达到性别多元化的潜在董事继任人人才库。
第四章 监督与汇报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政策规定
的程序和要求履行其职责,考察及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评估本政策及检讨可计量目标的实施结果及进度,以确保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
会应制定并推行正式流程以适当地监察本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名委员会应定期讨论并于必要时就董事会实现多元化(包括技能、知识
、专业经验、年龄及性别多元化)的相关可衡量目标达成一致并提出改进建议,向董事会汇报以供审议及批准。
第五章 政策披露
第九条 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将披露于公司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及其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所规定的报告、公告或文件。
第十条 本政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政
策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政策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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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52│潮宏基(002345):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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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002345):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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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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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潮宏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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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潮宏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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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4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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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潮宏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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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5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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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潮宏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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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潮宏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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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潮宏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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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9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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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潮宏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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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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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潮宏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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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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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潮宏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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