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6 柘中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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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01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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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8:51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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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06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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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36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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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21:01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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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7:16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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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53 │柘中股份(002346):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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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21:06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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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13 │柘中股份(0023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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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9:26 │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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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01│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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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 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
00 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 元/股,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903,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3%,最高成交价 11.5 元/股,最低成交价 9.44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185,407,879.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2390f09e-af48-4c27-8ae2-11ad70a5f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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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8:51│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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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 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
00 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 元/股,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7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30%,最高成交价 11.5 元/股,最低成交价 9.44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158,707,320.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73d4e526-62ea-4e47-8e3c-81a7ff899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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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9:06│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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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 万
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00 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1.5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551,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3.07%,最高成交价 11.5 元/股,最低成交价 9.44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147,000,559.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a5bfd25a-bf1a-4764-8b5e-d13705bf0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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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36│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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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4f1fe668-11a3-4fad-b685-ba563f2e8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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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21:01│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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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 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
00 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 元/股,具体回购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8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32%,最高成交价 11 元/股,最低成交价 9.44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59,991,6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1e1973ae-9ff5-4f39-95b5-d9aa4a9fd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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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4 17:16│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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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 万
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00 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1.5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8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32%,最高成交价 11 元/股,最低成交价 9.44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59,991,60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3c6fa976-b258-4d13-8a57-9f2903c8a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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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53│柘中股份(002346):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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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002346):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8/9fb635b8-eb98-4a6e-92cd-5acf4ea1f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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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21:06│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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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万股,
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00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
5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36),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1月 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97%,最高成交价 11元/股,最低成交价 9.44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42,988,1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股份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79ba9dc5-0e15-430b-a513-31477af72e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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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18:13│柘中股份(00234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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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柘中股份,证券代码:00234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
(2025 年 1 月 6 日、2025 年1 月 7 日、2025 年 1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5.0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峰投资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公司自查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康峰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不存在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直接投资的公司股权主要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
公司、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海科(嘉兴)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通过私募股权基金参与的投资主要有辽宁中德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海通焕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
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柘中君信(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到
宏观经济、行业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3,000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3,300万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
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 元/股。本次回购存在因股票价格超出回购方案价格,导致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 目前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过程中,如若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
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除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2024 年年
度相关财务数据。
5.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3ae9fd9d-7300-4cf5-b1d2-bf1e07512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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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9:26│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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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中股份(002346):关于公司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0b9ce23b-9983-4192-8a29-19440f52a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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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8:11│柘中股份(0023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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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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