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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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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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9 16:53 │高乐股份(00234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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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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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5:4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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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28 │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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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20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签订银行抵押合同暨资产抵押借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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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9 │高乐股份(002348):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高乐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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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9 │高乐股份(00234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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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8 │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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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高乐股份(00234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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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高乐股份(00234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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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刘哲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刘哲先生已书面承诺
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刘哲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
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1/c0cede7a-e7f4-441b-bd3d-417d7d4d25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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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9 16:53│高乐股份(002348):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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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月 1日至 2024 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6,500 万元—3,600 万元 亏损:6,197.85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变动:-4.88%—41.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6,600 万元—3,400 万元 亏损:6,336.26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变动:-4.16%—46.34%
营业收入 31,000 万元— 34,000 万元 26,640.1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6.37%—27.63%
扣除后营业收入 30,800 万元—33,500 万元 25,635.19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0.15%—30.6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686 元/股—0.0380 元/股 亏损:0.0654 元/股
比上年同期变动:-4.89%—41.9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
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亏损。主要原因包括: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因随着国内业务拓展力度持续加强玩具内销及相关业务的增长所致;
2、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折旧费用较高;
3、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4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9/a7192cdf-f86a-493a-9512-b12da7241b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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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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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立信送达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变更情况
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葛勤先生作为项目签字合伙人,丁诚诚先生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勇先生作为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诚诚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勇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丁
诚诚先生变更为赵月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赵勇先生变更为瞿玉敏女士。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审计服务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葛勤先生(项目合伙人)、赵月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瞿玉敏女士。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月女士,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2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瞿玉敏女士,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 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立信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
2、变更后项目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1c48ce5b-441e-4a4c-a6eb-985d195b4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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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5:4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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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1 月 1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营
业执照》的变更仅涉及经营范围变更,其他事项不变,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821828XT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朱俭勇
5、注册资本:94,72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9 年 10 月 14 日
7、住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
人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
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
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通信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9/2f6ee3d5-695b-4f1e-ab25-734256635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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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17:28│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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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乐股份;证券代码:002348)于 2024年 11月 25日、2024年
11月 26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6/eb46e51b-8cb0-41f9-b663-871a50ca2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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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20│高乐股份(002348):关于签订银行抵押合同暨资产抵押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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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抵押和借款的基本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抵押等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行普
宁支行”)申请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4月20日,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位于普宁市池尾
大道东南侧环市西路南侧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池尾新建厂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5173号)进行抵
押,最高抵押价值为人民币 37,545.54万元,抵押期限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
上述借款金额和最高抵押价值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上述银行最终签订的借款合
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银行(中国农行普宁支行)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950万元。
二、会议审议与授权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5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并购,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 5月21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对公司影响及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与银行签订资产抵押合同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95c3a6d4-de87-45f5-ad3b-f5edbedd9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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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9│高乐股份(002348):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高乐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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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周文平律师、陈
毛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
及《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会议对象等内容。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
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黄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
告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05,919,62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739
8%。参会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
2.经查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通过现
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验证,上述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上述议案,须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
经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29,597,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7%;反对 126,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6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90%;反对 126
,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5%;弃权 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
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加盖本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25a8e80f-49b4-43dc-bf39-def1fb62c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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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39│高乐股份(00234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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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b63b935e-90b0-408b-9852-009a0c201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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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5:38│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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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乐股份;证券代码:002348)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7日、2024 年 11 月 8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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