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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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5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
│ │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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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8 │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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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0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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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2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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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1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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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25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
│ │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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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2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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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1 │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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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0 │高乐股份(00234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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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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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05│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进展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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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及担保审批决策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召开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了
满足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并包含未来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
证、融资租赁、保理、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及其他合
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
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此前,已有三家金融机构完成授信额度/贷款审批,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揭阳分行
”)的授信额度审批。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揭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公司名下普宁市池尾大道东南侧环市西
路南侧公司池尾新建厂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5173号),最高抵押价值为人民币34,421.63万元,抵
押期限自2026年7月15日至2036年7月15日。上述抵押物原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普
宁支行”),近日,公司已偿还农业银行普宁支行的全部贷款,并已办理完毕上述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解除手续。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贷款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
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建设银行揭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4f259b7a-835f-40c5-bad2-769ef41368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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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8│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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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3,100万元—2,100万元 亏损:2,795.16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变动:-10.91%至 24.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3,050万元—2,050万元 亏损:3,026.11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变动:-0.79%至 32.26%
营业收入 15,000 万元—18,000 万元 13,134.91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4.20%至 37.04%
扣除后营业收入 14,500 万元—17,500 万元 13,056.0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06%-34.04%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315元/股—0.0213元/股 亏损:0.0295 元/股
比上年同期变动:-6.78%至 27.8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情况说明
公司预计 2026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亏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主
要因国内业务拓展力度持续加强玩具内销及相关业务增长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0ef2fe0e-fa39-4ee1-be41-254dc66b0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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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0│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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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审批决策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授信及担保情况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
表范围内并包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
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
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及其他合理方式。
2、授信额度期限及担保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
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进展
近期,孙公司哈尔滨智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浩科技”)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智壹拾号(天津
)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智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智浩科技、公司为共同承租人,兴智租赁为出
租人,融资总金额人民币252,662万元,融资期限60个月,子公司上海高乐申辉科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申辉”)以
其持有的智浩科技的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所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智浩科技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上述贷款所发生的
债权提供担保。
本次贷款事项在审批额度内,并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贷款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担保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子公司高乐申辉以其持有的智浩科技的 100%股权为公司及智浩科技与兴智租赁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质权人:公司兴智壹拾号(天津)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人:上海高乐申辉科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质物:出质人持有的智浩科技 100%的股权
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质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租赁保证金、留购
价款、违约金、迟延违约金、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
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质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
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
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
担的费用等)。
质押期限:质权与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存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获得足额清偿后,质权才消灭。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能够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
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向金融机构贷款,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向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本次贷款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高乐申辉与兴智租赁签署的《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3bc00e2-102e-454b-a7a6-a54f6bfb7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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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2│高乐股份(00234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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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dadbf9d-6315-4e9e-afb5-265f72203d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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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9:51│高乐股份(00234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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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5cba5220-28a0-4154-a44b-0a3953a84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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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9:25│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进展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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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决策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授信及担保情况
1、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
表范围内并包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非银行
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
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
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及其他合理方式。
2、授信额度期限及担保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
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等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金融机构融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已有两家金融机构完成授信额度审批,此外还有多家金融机构的融资工作正在按计划顺利执行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682b6a4-ac01-45bf-b76f-eacfce072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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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2│高乐股份(002348):关于签署算力业务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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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为算力项目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分五年执行,存在客户需求下降,收入不稳定,业绩不达标的风险,不构成
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2、履约风险
交易对手方成立于2025年、社保缴纳人数为3人、无实缴资本,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
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重大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
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3、采购与交付风险
本合同履约涉及设备等原材料采购,目前公司已经锁定约50%的设备原材料,剩余50%设备原材料的存在采购货源重大不确定、采
购价格波动较大、交付不及时等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按期计收、成本上涨及承担赔偿责任。
4、资金筹措风险
本项目前期资设备投入较大,项目资金来源一是不高于2亿元的股权激励缴款资金及银行存款等自有资金,二是不高于25亿元的
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租赁贷款,相关融资尚未全部签署最终法律文件,存在融资审批不通过、授信额度不足、提款节点与设备交付不
匹配等风险。同时,公司有息负债将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率预计从一季度末的41.74%达到70%左右。
5、人员风险
算力服务业务高度依赖具备算力服务运营经验的业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目前已有人员13人,未来还将招募8-15人。公司作为新进
入者,若核心技术团队招募不足或流失率过高,面临技术人员短缺风险。
6、跨界风险
本次合同构成跨界经营,管理层对算力行业的技术迭代及客户需求的理解可能存在滞后或误判,增加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
7、其他风险
当前算力租赁行业正处于产能快速扩张期,头部云厂商与新兴算力服务商均在加码布局,激烈的竞争可能导致市场服务费持续走
低,而公司因背负高额融资成本,降价空间极为有限,导致毛利率被挤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近日,广东高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智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客户(以下简称“甲公司
”、“甲方”)签署《服务采购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甲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近日签署了《服务采购协议》,由公司按照甲方要求向
甲方提供算力服务。合同总金额为35.57亿元(含税),合同期限为5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名称及部分条款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保密约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的
规定,对交易对方具体名称及相关敏感条款予以豁免披露。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成立于2025年、社保缴纳人
数为3人、无实缴资本,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存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乙方提供的项目及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算力服务,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合同的总金额
合同含税总金额为35.57亿元。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为五年,服务费按月支付。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合同及公司执行合同的计划,在各项工作按计划执行的前提下,该合同可能在2026年度为公司增加2亿元左右的收入,但对
公司2026年度利润的影响十分有限,预计2026年度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但最终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2、对公司业务类型的影响
公司算力服务的业务模式为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市场化采购设备、租赁机房,进行集群组网,输出符合客户要求的算力以
及提供运维服务,按月收取服务费,公司业务不涉及相关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本合同是公司的首单算力服务合同,后续公司将继续积
极拓展算力服务业务。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本次进行的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及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判断
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向客户交付符合要求的算力服务。本次合同项下,公司已围绕人才储备、资金来源、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
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项安排,并已落实人员、资金来源、部分设备及技术服务资源,具备较充分的供应链组织能力、资金保障能力、技
术服务能力和交付保障能力。本次合同拟按照分批交付、分批验收、分批计费及运维的方式推进,有利于公司根据项目进度有序组织
采购、交付和服务工作,并提升合同履行的可控性。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合同涉及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进行了审慎分析。本次合同交易对方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签署
和履行合同的主体资格。交易对方开展本次采购的需求明确,业务背景清晰,整体项目具有较强的商业基础、客户需求支撑和履约保
障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具备本次合同项下相应的签约主体资格、业务需求基础和履约保障条件;公司亦具备履行本次
合同所需的供应链组织能力、资金保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项目交付能力。本次合同具备较好的履约基础和实施可行性,公司将严
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内部控制要求,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六、风险提示
1、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为算力项目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分五年执行,存在客户需求下降,收入不稳定,业绩不达标的风险,不构成
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2、履约风险
交易对手方成立于2025年、社保缴纳人数为3人、无实缴资本,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
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重大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
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3、采购与交付风险
本合同履约涉及设备等原材料采购,目前公司已经锁定约50%的设备原材料,剩余50%设备原材料的存在采购货源重大不确定、采
购价格波动较大、交付不及时等风险,公司可能面临无法按期计收、成本上涨及承担赔偿责任。
4、资金筹措风险
本项目前期资设备投入较大,项目资金来源一是不高于2亿元的股权激励缴款资金及银行存款等自有资金,二是不高于25亿元的
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租赁贷款,相关融资尚未全部签署最终法律文件,存在融资审批不通过、授信额度不足、提款节点与设备交付不
匹配等风险。同时,公司有息负债将显著增加,资产负债率预计从一季度末的41.74%达到70%左右。
5、人员风险
算力服务业务高度依赖具备算力服务运营经验的业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目前已有人员13人,未来还将招募8-15人。公司作为新进
入者,若核心技术团队招募不足或流失率过高,面临技术人员短缺风险。
6、跨界风险
本次合同构成跨界经营,管理层对算力行业的技术迭代及客户需求的理解可能存在滞后或误判,增加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
7、其他风险
当前算力租赁行业正处于产能快速扩张期,头部云厂商与新兴算力服务商均在加码布局,激烈的竞争可能导致市场服务费持续走
低,而公司因背负高额融资成本,降价空间极为有限,导致毛利率被挤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服务采购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be798090-975c-425f-9677-98b4bafb4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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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1│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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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13日以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15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会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帆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并由经营层执行购买服务器等设备的日常经营采购。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ccd518b-d5b6-4849-b803-693e3ccfa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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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00:00│高乐股份(00234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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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高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
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
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
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
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
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
露该部分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信息泄露。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属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
披露处理的,应及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附相关事项资料至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相关部门或单位应确保报送的拟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
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定
信息符合作晢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上报董事长审批。第十三条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
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
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
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
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
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为准。本规范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订时亦同。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01275d4-c5a9-4d5d-9f26-5b0ecd141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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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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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6,450.32万元,同比增长 2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400.87 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484.65 万元,同比减亏 83.78 万元,同比减亏 5.64%;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金额和比例均较小,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目前市值较高,与上市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均为亏损等基本面存在较大偏离,存在市
场情绪过热,可能存在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无资产注入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芯大通公司的芯片设计业务不会注入上市公司。
(3)截至目前,公司 AI玩具、算力运营等新业务未实现收入,未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
(4)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关于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明确公司已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经公司与纳
米固态电池项目协议相关方沟通,相关方已原则同意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解除协议,公司将在签署解除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乐股份;证券代码:002348)于 2026 年 5月 27 日、2026
年 5 月28日、2026年 5月 29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
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已终止纳米固态电池新能源业务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关于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明确公司已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经公司与纳米固态
电池项目协议相关方沟通,相关方已原则同意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解除协议,公司将在签署解除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芯片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无资产注入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芯大通公司的芯片设计业务不会注入上市公司。
(三)关于公司 AI 玩具、算力运营等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 AI玩具、算力运营等新业务未实现收入,未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
五、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6,450.32万元,同比增长 22.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400.87 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484.65 万元,同比减亏 83.78 万元,同比减亏 5.64%;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金额和比例均较小,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目前市值较高,与上市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均为亏损等基本面存在较大偏离,存在市
场情绪过热,可能存在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9ca1c1b8-117a-4629-a0e8-0114052b0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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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7│高乐股份(00234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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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
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年 5月 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6名激励对象授予 4,593
.92万股股票。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6ff077e-7de8-40d2-9869-b96c995d6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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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7│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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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名单及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公
号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股票 告日公司总
(万股)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周雅 副董事长、总经理 947.20 16.6667% 1.0000%
2 林岚 董事 947.20 16.6667% 1.0000%
3 彭瀚祺 副总经理 47.36 0.8333% 0.0500%
4 李佩 董事会秘书 40.00 0.7038% 0.042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人) 1,981.76 34.8705% 2.092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员工(22人) 2,612.16 45.9628% 2.7578%
首次授予小计 4,593.92 80.8333% 4.8500%
预留部分 1,089.28 19.1667% 1.1500%
合计 5,683.20 100.0000% 6.0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
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c44cbd4-e8ef-4944-9ed8-41a21e118c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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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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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4月 29 日至 2026 年 5月 8日,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6年 5月 15日,公司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6
6)。
3、2026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 5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6-070)。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由 28人调整为 26人,限制性股票总量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
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6人,限制性股票总量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
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77b5d83-90b0-4d19-a1bb-6a028e43e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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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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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f1b5fb8-2757-4ece-bdd1-dbfcd17f23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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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7│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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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798521f-5783-4903-82f9-873651b24a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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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26│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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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21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会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帆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b106df5-007f-4932-84ee-b5f056aaf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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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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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04653a2-58a9-4cc0-b40b-75502e9ba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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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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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 29日至 2026年 4月 29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共有 5位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上述 5位核查对象中,有 1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至公司首次披露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公告前。但该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内容
并不知悉。上述交易行为系其依据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并结合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研判所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无任何关联,且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核查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
计划。
除上述 1名核查对象外,其余 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的交
易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
、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4a91067-5448-41a7-809e-5b715b8f98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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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5│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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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a9bb1e9-5647-4199-88a6-a491955b6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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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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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6,450.32 万元,同比增长 2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400.8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 1,484.65万元,同比减亏 83.78万元,同比减亏 5.6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金额和比例均较小,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与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一定偏离,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可能存在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乐股份;证券代码:002348)于 2026 年 5月 15 日、2026
年 5 月18日、2026年 5月 19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
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 6,450.32万元,同比增长 22.8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400.87 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484.65 万元,同比减亏 83.78 万元,同比减亏 5.64%;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金额和比例均较小,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公司股价短期上涨幅度较大,与上市公司基本面存在一定偏离,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可能存在炒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dedafff-b2cf-4bcc-a23a-d0abddfd2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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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2│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完成变更登记并换领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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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东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法定代表人:由“朱俭勇”变更为“王帆”。
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00950b8-0e5e-49b1-9785-68b1d6b22c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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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7│高乐股份(00234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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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和《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 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2. 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
3. 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张贴;
4. 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本次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激
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
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5883a5d-5e56-4549-863f-83452e723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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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换届选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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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周雅女士;
2、副总经理:杨广城先生、彭瀚祺先生;
3、财务负责人:王喆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
5、内审部负责人:高玲玲女士。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63-2348056
传 真:0663-2348055
电子邮箱:lipei@goldlok.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号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少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63-2348056
传 真:0663-2348055
电子邮箱:1421334889@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号
三、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负责人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彭瀚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本次换届完成后,卫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
财务总监,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卫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卫彩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健康稳健
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卫彩霞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换届完成后,朱慧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朱慧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认真
履行了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内控规范的执行,公司及董事会对朱慧贞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1eba5e7-96f6-4b79-bbb4-c6fb4abab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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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6│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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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6日以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会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帆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雅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广城、彭瀚祺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喆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佩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玲玲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92eb5de-e8be-4639-86e2-077da23fa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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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与关联方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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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房租赁合同的基本情况
(一)原厂房租赁合同的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
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
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厂房权属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租赁厂房位
于义亭镇姑塘工业区6号厂房,厂房使用面积为17,660.16平方米,租金单价32元/㎡/月,即每年租金为6,781,501.44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5。
鉴于当前新能源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状况、营商环境、经营状况等因素,高乐新能源拟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
并解除与纳米固态电池项目相关的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近日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终止双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关联关系说明
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高乐新能源执行董事朱俭勇先生在华
统股份担任董事职务,从而全资子公司与华统股份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解除厂房租赁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解除与关联方厂房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不存在违约和追责行为,本次解除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厂房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6号厂房事宜,于 2024年 9月 2日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租赁期限拾年,双方已按原合同履行部分权利义务。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原合同解除及后续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共
同信守:
(一)原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解除,原合同项下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即刻终止。原合同项下已发生/未发
生的租赁费等所有款项,均已结清或无需再支付,无任何资金、费用纠纷。
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不再基于原合同主张租赁期限内的未履行权利、承担未履行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违约责任豁免
1.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原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损失赔偿等所有追责权利。
2.双方均自愿放弃就原合同履行、解除事宜,向对方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索赔、投诉等一切权利。
(三)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交易终止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当前新能源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状况、营商环境、经营状况等因素,高乐新能源拟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
并解除与纳米固态电池项目相关的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署《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终止双方于 2024年 9月 2日签订的《租
赁合同》。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与华统股份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高乐新能源与华统股份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fff87c1-3555-4c7e-88a0-1576e61db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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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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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9e3870-973b-4db9-a42e-3c4906f4e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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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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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cf46de-650b-4161-bb99-e5008a3cd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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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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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a7eae1-6c79-4b25-ba21-4673db636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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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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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feda3b-9303-4ae9-8483-5709a240e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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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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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守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d314d0-d371-404c-b0e2-c8cf377fc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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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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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轶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c5043c-3b62-4b54-a65f-530eadd1e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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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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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e0bc71-4b58-4861-bf76-26513146e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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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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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9c0263-5a0a-4619-af80-b0b24ce55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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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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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2f0f92-9be2-4b5a-a6a2-f359fdd75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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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肖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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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肖敬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53038a-bafb-4a74-971b-d1b03360b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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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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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高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
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广
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
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未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
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条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
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确保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用词语,除非文义另有要求,其释义与《公司章程》所用词语释义相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执行。如本制度与国
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5e04bf-07e0-4a4c-81f8-5d90a53e9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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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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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轶云、孟令
贤、李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轶云、孟令贤、李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fd44f3-8045-414d-8731-7bc2744bc3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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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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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地址近日已由“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西城路 198号华
统集团1 栋 10 楼 1002 室”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小关 56 号 5幢一层 101-2室”。公司办公地址变更后的联系方式
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小关 56号 5幢一层 101-2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15601098996
联系邮箱:zhengquanshiwu@goldlokbj.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bffc44-c15e-4704-ac69-49950d2b8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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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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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
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
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或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完成
情况发放绩效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另行发放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 2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四)高管薪酬方案
根据岗位职责发放基本薪酬,按岗位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薪酬。非高管岗位的董事,因其岗位的重要性或特殊性,比照高
管且结合岗位的具体特点制定考核方案。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专项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
薪酬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执行。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5、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上述方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e802ac-cb99-488f-914f-bafa3d373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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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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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ea8cca-1b36-4a8e-adc8-8c2a8bae5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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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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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5年度计
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并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 17,992,
097.59元,明细如下表:
2025 年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单位:元)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 15,077,859.89
其他应收款 736,638.98
存货 2,177,598.72
合计 17,992,097.59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
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
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计算,公司 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077,859.8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36,638.98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843,017.21元,转回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194.23元,核销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9,378.17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0
59.67元,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及处置孙公司变动金额为 1,638.77 元。
坏账准备情况(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 170,396,385.64 15,814,498.87 3,848,271.11 39,378.17 1,638.77 182,321,596.46
其中:应收账款 170,082,529.96 15,077,859.89 3,843,017.21 0.00 0.00 181,317,372.64
其应收账款 312,796.01 736,638.98 4,194.23 39,378.17 1,638.77 1,004,223.82
应收票据 1,059.67 0.00 1,059.67 0.00 0.00 0.00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
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 2025 年度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177,598.72 元,因消耗或
销售转销11,220,019.93元。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存货跌价准备 19,176,750.58 2,177,598.72 0 11,220,019.93 0 10,134,329.37
其中:原材料 4,563,392.02 136,944.46 0 236,830.11 0 4,463,506.37
在产品 273,735.73 64,819.50 0 34,795.50 303,759.73
库存商品 14,303,617.04 1,975,834.76 0 10,948,394.32 0 5,331,057.48
发出商品 36,005.79 0.00 0 0 0 36,005.79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
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经评估及计算,公司 2025年度固定资产因处置转销 1,780,412.09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724,133.23 0.00 0 1,780,412.09 0 6,943,721.1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617,551.73 0.00 0 0 0 4,617,551.73
运输工具 30,136.64 0.00 0 15,068.32 0 15,068.32
模具及其他设备 4,076,444.86 0.00 0 1,765,343.77 0 2,311,101.09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7,992,097.59元,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41.62%
。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 2025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752,837.79元,减少 2025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752,837.7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
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
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涉及利润操纵,因此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充分合理,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7777cb-a1b3-463c-a14f-9284e3b3f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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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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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949771-97d1-4a6e-940a-9f1635c79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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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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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
项职责,做到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全年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积极扎实开展各项工作。2025
年,公司面对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外部经营环境严峻且复杂,需求萎缩,经济下行等挑战。面对多种挑战,公司管理团队积极开
拓新市场,持续强化国际、国内市场的拓展及产品研发;狠练内功,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促进公司经营效率
及效果的提升,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依托大股东的支持取得了银行融资借款,确保公司现金流正常周转,公司经营持续
平稳运行。报告期内,玩具及相关业务内销在产品研发、客户拓展及客户深化合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进而推动了总体营收
的稳定发展。
2025年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依照国家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各种资料的准备、整理工作,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公司的信息披露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并能够在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内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
披露相关文件,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2025年5月12日,公司在全景?路演天下举行了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就发展
战略、业绩情况、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2025年9月19日公司参加了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
航—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平台,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
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热线电话等方式积极接待投资者问询,诚恳回复广大投资者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区
投资者互动平台提出的问题,也均能得到及时回复。公司在接受投资者咨询中,能够专业、全面、客观对投资者咨询进行解答,帮助
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实际状况和发展前景,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交流。
(三)做好监管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
部门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年报问询、现场检查、公司信息披露自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检查工作、完善
公司管理制度、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监管部门下发的各类文
件、通知精神。报告期内,董事会组织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参加证券业务知识培训,协助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上市
公司治理运作、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要求等知识。不断提高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四)做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严格审议把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有效推动公司实
施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资产经营项目等认真研讨并提出建议,加强了决策的科学
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规范合规任职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给予
积极的指导和建议。同时,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保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在
履行公司职责时能得到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的配合。
(五)做好董事会会议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决策、授权委托等程序都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六)做好股东会决议落实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及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报告期内股东
会决议各事项均已由董事会组织实施。
二、2026年工作重点
2026 年,公司将紧紧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推动业务发展,持续优化治理模式、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争取新业务落地
实施,寻求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着力提升经营效益和经营质量,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重点做好如下经营工作:
(一)继续做好董事会的日常运营工作
2026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认真组织
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
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继续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工作转为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增强中小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注重
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升级内控管理体系,优化公司业务流程,以提高公司的经
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026年,随着国内经济促进消费政策不断落地和实施,市场需求和活力将会进一步提升和改善,但国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地缘
政治冲突持续,全球贸易形势也错综复杂,受美伊冲突影响,能源成本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受到诸多不稳定和不确定性的影响。面对
机遇与挑战,公司将紧紧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推动业务发展,积极优化业务布局,争取新业务落地实施,寻求新的业务和利
润增长点,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着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步发展。拟重点做好如下经营工作:
(1)发挥公司潮玩市场的品类和渠道优势,稳住基本盘
紧跟市场流行趋势,结合零售市场形势,加强益智类、教育互动类、智能类、竞技类等潮玩产品开发,丰富动漫 IP形象授权产
品品项,持续开发 IP二次元产品,公司在引进国际一线知名 IP的同时,加强新品开发和 IP赋能,产品类型上进一步拓宽适用年龄
段,丰富和开发多层次潮玩系列产品,以此促进潮玩产品业务的持续增长。加强国内渠道布局和拓展,提高市场开拓和产品销售策划
能力,巩固加强合作客户互动沟通,持续加大礼品、优品市场业务开拓,通过优化现有产品线,提升客户服务品质,增强客户的粘性
和可持续合作空间。继续保持拓展母婴市场和早幼教机构等相关渠道,并加大精品店、便利店等终端流通渠道的开拓力度,不断提升
国内玩具市场业务占比。继续巩固和拓宽国际市场渠道,积极加大拓展新兴市场,优化国际市场业务布局,稳定老客户,发展新客户
,平衡对各地区的出口,优化全球销售格局,努力提升国际市场业务和抗风险的能力。
(2)在潮玩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和业务布局,开拓和谋求发展 AI玩具新业态,卡位玩具行业的未来
随着新的管理层及业务团队的进入,公司在 AI玩具的资源整合、产业协同及技术能力方面获得进一步支撑,将结合自身在传统
玩具硬件制造领域的优势,推动玩具产品形态由传统功能型向智能化、互动化及内容驱动型的 AI玩具升级。公司将围绕“AI+玩具”
的方向进行持续布局,通过自主研发与外部合作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构建软硬件协同的产品能力体系,探索具备市场潜力的新一代产
品形态,打造 AI玩具开放平台,引领玩具市场转型升级,加速 Physical AI在玩具及更多场景中的规模化落地。
(3)发挥新团队在人工智能算力和服务器领域优势,布局人工智能“硬件-算力-场景”全栈式生态产业链,注入新的业务增量
,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在国家“十五五规划”支持人工智能、支持建设超大智算集群的政策背景下,抓住 AI爆发带来的算力、硬件和应用端需求激增
市场机遇期和算力作为长期高增长景气的确定性赛道,公司将开展算力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业务以及配套的服务器供应链和
token运营的业务作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依托管理层及新团队的行业积累与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业务升级与创新探索,逐步
构建“传统业务稳健发展+新业务持续培育”的双轮驱动格局,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长期价值,为股东创造可持续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ff4492-63c4-4fdd-af9a-12c014f6d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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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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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1707f1-f243-4049-92f2-6e5dc0f5dc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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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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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能与市场响应速度,并契合最新监管要求与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结
合经营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优化方案。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撤销/合并机构
原销售部、采购部、工程研发中心、喷印部、工模部、品质部、仓库部、注塑部、装配部、PMC合并至潮玩事业部,证券部更名
为董事会办公室。
(二)新设机构
新设立融资部、法务部、资本部、海外投资部、北京研发中心、深圳研发中心、重庆研发中心、AI玩具事业部、物理 AI生态部
、全球供应链中心、算力投资中心、AI基础设施建设部、AI集群纳管中心、TOKEN运营中心、重大项目办公室。
董事会已授权经营管理层制定和执行具体的实施方案。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1a2e8c-1396-4447-9b4c-f1f3bd8945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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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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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高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高乐股
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高乐智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高乐新能
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上海高乐申辉科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愉望满族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普宁市高乐玩具科技有限公司(2025
年 11月 21日已完成注销);控股子公司:广州琦悦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玩具及相关业务、互联网教育业务、塑料制品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管理、采
购与付款管理、资产运行与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与质量、成本费用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管理、
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
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及对外投资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
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董事长:王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c19ef2-1a23-4b94-832e-115afdfdc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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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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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c0c3ea-17fb-46c6-abcc-ce4e980f1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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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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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其他员工等,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
四、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资料的搜集和提供,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和可靠性。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内,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②上述“净利润”以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股份支付费用
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
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3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比例:
评价标准等级 优良(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七、考核结果管理
(一)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
部门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完成绩效考核后,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八、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39da1d-d207-456f-9703-3f1c5e7e8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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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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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 年 12月 0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其中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作出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3b4228-e590-4764-9a34-ce61e3c66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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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8│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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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
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对尤尼泰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尤尼泰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公
允表达了审计意见,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质量管理
尤尼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计、实施和运行了有关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为其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向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等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
点技术问题。尤尼泰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尤尼泰要求审计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
程向更高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案,只有意见分歧得到适当解决之后才能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项目未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尤尼泰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在签署审计意见之前,尤尼泰开展了一系列动态监控和辅导程序,按照执业准则和事务
所质量管控政策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进行把控: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与项目合伙人组成审计项目组三级复核机制,完全独立于
项目之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再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独立意见。尤尼泰委派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持续监督和指
导,并进行独立客观的复核审计工作,强化审计质量复核的精细度和适时性,确保公司财报审计的全流程都得到有效的质询和审视。
尤尼泰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
进。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
二、人员资源配置
尤尼泰为 2025 年度公司审计服务配备了专业审计团队骨干成员,组成专属工作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充足,核心团队成员相对
稳定且具备多年证券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在审计服务期间,尤尼泰已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法律
法规、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及独立性政策的要求。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尤尼泰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尤尼泰根据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涵盖
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尤尼泰能够遵守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和储存从公司获
得的信息和数据,对公司敏感信息予以妥善管理,未出现公司信息泄露事件。
四、审计工作方案及执行
尤尼泰根据公司内部环境外部监管重点,结合最新经济形势、准则变化及监管动态开展了风险评估及识别,制定了以风险为导向
的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范围覆盖充分,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及关键风险点和重点审计领域,实施了恰当、有效的审计程
序和审计方法。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尤尼泰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综上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尤尼泰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高质量完成
审计工作,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机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统称尤尼泰)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于 2025 年 10月 27 日,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 年 3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尤尼泰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
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控审计重点、合规事项以及重要提示等事项的进度汇报。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尤尼泰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等议题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b25fee-d763-47a6-a8b5-7f4f5718fed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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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高乐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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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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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高乐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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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3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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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高乐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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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5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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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高乐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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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7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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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高乐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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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高乐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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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高乐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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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1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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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高乐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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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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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高乐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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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9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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