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20:06 │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20:04 │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3 20:04 │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20:04 │高乐股份(002348):高乐股份职工董事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3 20:02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通过《职工董事管理制度》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3 20:02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告 │
├─────────┼──────────────────────────────────────────────┤
│2026-04-16 17:5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
├─────────┼──────────────────────────────────────────────┤
│2026-04-10 00:00 │高乐股份(00234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07 20:14 │高乐股份(002348):高乐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07 20:12 │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孟令贤) │
└─────────┴──────────────────────────────────────────────┘
─────────┬────────────────────────────────────────────────
2026-04-23 20:06│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1 日以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会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王帆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如下: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召集人:王帆
委员:王帆、周雅、杨广城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李超
委员:李超、张轶云、王帆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轶云
委员:张轶云、孟令贤、林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孟令贤
委员:孟令贤、李超、周雅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d8e8b62-3242-44f6-8dc6-75fe2761efed.PDF
─────────┬────────────────────────────────────────────────
2026-04-23 20:04│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星期四)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168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俭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316,145,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7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310,095,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
代表股份 6,05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人,代表股份6,0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2人,代
表股份 6,0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7%。
会议由公司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王帆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周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广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非独立董事 同意累积投票数 表决结果
候选人 同意累积投票总 占出席会议有效 中小投资者同
数(股) 表决权总数的比 意股数(股)
例
1 王帆 312,831,957 98.95% 2,736,388 当选
2 周雅 312,798,738 98.94% 2,703,169 当选
3 杨广城 312,523,824 98.85% 2,428,255 当选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帆、周雅、杨广城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张轶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孟令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李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独立董事候 同意累积投票数 表决结果
选人 同意累积投票总 占出席会议有效 中小投资者
数(股) 表决权总数的比 同 意 股 数
例 (股)
1 张轶云 312,998,140 99.00% 2,902,571 当选
2 孟令贤 312,752,421 98.93% 2,656,852 当选
3 李超 312,752,431 98.93% 2,656,862 当选
总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云、孟令贤、李超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文平、冯煌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6年 4月 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容。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359aadc-c363-4501-a710-10614b735a7b.PDF
─────────┬────────────────────────────────────────────────
2026-04-23 20:04│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周文平律师、冯
煌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则》”)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参加会议对象等内容。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
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
项与公告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
1.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310,095,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381%。参会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2人,代表股份 6,05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387%。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6,145,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769%。
2.经查验,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周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杨广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孟令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李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验证,上述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
经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12,83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
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36,388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周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12,798,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
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03,169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杨广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312,523,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
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28,255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轶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12,99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
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2,571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孟令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12,75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
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6,852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李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312,752,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
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6,862股。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
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加盖本律师事务所印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478aa9-f0f3-4c7d-b302-98f30e6478a7.PDF
─────────┬────────────────────────────────────────────────
2026-04-23 20:04│高乐股份(002348):高乐股份职工董事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为建立健全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董事制度,规范完善职工董事的管理和履职工作,充分发挥职工董
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
度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6〕33 号)、中华全国总工会等五单位发布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总工发〔2012〕12号)及《广
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和人数比例,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对应权利、义务和责任,任期、补选和罢免,履职
管理等内容。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职工董事:是指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人数及比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进入公
司董事会,代表职工源头参与公司决策的董事。
3 职责
职工董事依法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权利,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职工董事应充分发表意见,履行代表职工利益
、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的职责与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4 内容和要求
4.1 任职条件和人数比例
4.1.1 职工董事人选的基本条件
a)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b)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c)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和公司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
d)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熟知劳动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能力;
e)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f)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1.2 《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的人员亦不能担任或兼任职工董事。
4.1.3 职工董事的人数或具体比例应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 提名、选举和聘任
4.2.1 职工董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
表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职工联名推举。
4.2.2 职工董事候选人确定后,应由公司职代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并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职
工董事候选人公示 5个工作日后,由职工代表大会出具相应决议。职工董事当选的,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并报上一级工
会组织备案。
4.3 权利、义务和责任
4.3.1 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a)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b)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充分发表意见;
c)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或大多数职工切身利益的董事会议案、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
项,提出董事会议题,依法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d)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
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e)要求公司工会、公司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f)向公司工会、上级工会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g)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4.3.2 职工董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a)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
b)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保守公司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c)及时了解企业管理和发展状况,经常深入职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充分地反映职工的合理
诉求;
d)建立履职档案,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
e)每年至少一次向公司职代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质询、民主评议;
f)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4.3.3 职工董事应担负的责任
a)董事会的决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或决定的职工董事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或者代表职代会意见并载于会议记录
的,可以免除责任。
b)职工董事在收到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