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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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7 │高乐股份(00234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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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换届选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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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6 │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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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与关联方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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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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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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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 │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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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高乐股份(00234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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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守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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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 │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轶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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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47│高乐股份(002348):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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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和《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 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2. 公示时间: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5月 8日;
3. 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张贴;
4. 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本次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激
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
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5883a5d-5e56-4549-863f-83452e723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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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换届选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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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负责人的情况
1、总经理:周雅女士;
2、副总经理:杨广城先生、彭瀚祺先生;
3、财务负责人:王喆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
5、内审部负责人:高玲玲女士。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63-2348056
传 真:0663-2348055
电子邮箱:lipei@goldlok.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号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马少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663-2348056
传 真:0663-2348055
电子邮箱:1421334889@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号
三、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负责人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彭瀚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本次换届完成后,卫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和
财务总监,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卫彩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卫彩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健康稳健
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卫彩霞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换届完成后,朱慧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朱慧贞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认真
履行了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内控规范的执行,公司及董事会对朱慧贞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81eba5e7-96f6-4b79-bbb4-c6fb4abab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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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36│高乐股份(0023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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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6日以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6年 5月 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人。会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帆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雅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广城、彭瀚祺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喆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李佩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玲玲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092eb5de-e8be-4639-86e2-077da23fa3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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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与关联方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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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房租赁合同的基本情况
(一)原厂房租赁合同的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
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专门会议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24年9月20日
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厂房权属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租赁厂房位
于义亭镇姑塘工业区6号厂房,厂房使用面积为17,660.16平方米,租金单价32元/㎡/月,即每年租金为6,781,501.44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5。
鉴于当前新能源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状况、营商环境、经营状况等因素,高乐新能源拟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
并解除与纳米固态电池项目相关的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近日签署了《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终止双方原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关联关系说明
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高乐新能源执行董事朱俭勇先生在华
统股份担任董事职务,从而全资子公司与华统股份构成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
(三)解除厂房租赁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解除与关联方厂房租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不存在违约和追责行为,本次解除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厂房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区 6号厂房事宜,于 2024年 9月 2日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租赁期限拾年,双方已按原合同履行部分权利义务。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原合同解除及后续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共
同信守:
(一)原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解除,原合同项下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即刻终止。原合同项下已发生/未发
生的租赁费等所有款项,均已结清或无需再支付,无任何资金、费用纠纷。
2.原合同解除后,双方不再基于原合同主张租赁期限内的未履行权利、承担未履行义务(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违约责任豁免
1.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原合同项下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损失赔偿等所有追责权利。
2.双方均自愿放弃就原合同履行、解除事宜,向对方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索赔、投诉等一切权利。
(三)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交易终止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当前新能源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状况、营商环境、经营状况等因素,高乐新能源拟决定终止纳米固态电池项目,
并解除与纳米固态电池项目相关的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署《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终止双方于 2024年 9月 2日签订的《租
赁合同》。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系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与华统股份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高乐新能源与华统股份租赁合同之解除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fff87c1-3555-4c7e-88a0-1576e61db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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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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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9e3870-973b-4db9-a42e-3c4906f4e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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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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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cf46de-650b-4161-bb99-e5008a3cd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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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1│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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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a7eae1-6c79-4b25-ba21-4673db636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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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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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feda3b-9303-4ae9-8483-5709a240e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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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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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田守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d314d0-d371-404c-b0e2-c8cf377fc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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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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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轶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c5043c-3b62-4b54-a65f-530eadd1e5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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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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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e0bc71-4b58-4861-bf76-26513146e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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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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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9c0263-5a0a-4619-af80-b0b24ce55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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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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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2f0f92-9be2-4b5a-a6a2-f359fdd75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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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肖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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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肖敬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53038a-bafb-4a74-971b-d1b03360bc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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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9│高乐股份(00234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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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高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
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广
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
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未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
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第十条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五章 薪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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