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50 北京科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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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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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7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2026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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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6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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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6 │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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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3 │北京科锐(00235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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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06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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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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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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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 │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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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6 │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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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2│北京科锐(00235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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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情况概述
近日,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广东奇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泰国数据中心的招标项目,本次公
司中标金额合计约为10,883万元,现将公司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金额(万元)
1 泰国数据中心-电力方舱 6,000
2 泰国数据中心-低压柜 3,800
3 泰国数据中心-柴发配电柜 1,083
合计 10,883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10,883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6%,上述项目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公司2026年度及
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
2、合同实际执行金额可能与中标金额存在差异,最终需以项目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为准;上述项目合同的签署以及合同在履行过
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3c4cb95a-eeee-48ce-9897-d91a70c28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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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2026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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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6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954.76
其中: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86.66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8.10
二、资产减值准备 1,612.40
其中: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5.05
2、存货跌价准备 131.95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595.50
合计 2,567.16
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主要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单
项或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转回主要为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于本期内收回。
2、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计提主要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在库原材料等存货计提减值准
备。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计提主要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对发生了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新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567.16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567.1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关于2026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246be83-c2f6-428c-88f9-d4491745a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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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6│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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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28元/股。除上述回购价格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自 2026年 7月 14日起生效。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8,2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
,最高成交价为 8.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中原定的回购价格,为充分彰显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坚
定信心,同时确保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同意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28元/股
。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事项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自2026年 7月 14日起生效。
本次回购的具体股份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的实际实施情况为准。除上述回
购价格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系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现状、资本市场环境及本次股份回购
实施实际需要审慎作出,能够有效保障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平稳有序落地。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债务偿付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上市地位构成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1919540-19e1-46e5-8a01-9813a510e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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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6│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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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 10: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12日以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已在会前说明并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
到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中原定的回购价格,为充分彰显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及对未来发展的坚
定信心,同时确保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28 元/股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事项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6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
567.16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954.7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612.40万元。
《关于 2026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深圳市赛博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10 万元受让深圳市利诚金融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赛博引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博引擎”)51%股权。赛博引擎目前成立时间不足 1 年且亏
损,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 5,118,571.48 元,净资产5,066,835.32元,尚未开展业务,其未来经济效益及盈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甚至可能存在亏损加大的风险。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b006696-1d64-485c-980c-c02c4725af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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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3│北京科锐(00235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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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500.00万元–1,500.00万元 盈利:1,699.14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800.00万元–1,800.00万元 盈利:1,535.47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89元/股–0.0294元/股 盈利:0.033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盈利转为亏损,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但受订单来源、产品结构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导致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毛利额
增长不及预期;
2、公司于 2025 年第四季度推出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报告期内摊销3,432.38万元,导致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cb39979-98d8-4852-a9f7-84fd85ef6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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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06│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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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2f288d5-9eb1-4cae-ba34-490734f320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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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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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
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北京科 是,控股股 54,000,000.0 36.72% 9.96% 否 否 2026年6 至办理解 上海浦 为科
锐 东 0 月 除 东 锐北
北方科 26日 质押之日 发展银 方的
技 止 行 控股
发展有 股份有 股东
限 限 融资
公司 公司榆 提供
林 担保
分行
合 计 54,000,000.0 36.72% 9.96% - - - - - -
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 前 质押股份数 所 司 情况 情况
例 质押股份 量(股) 持股 总股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 份 本 股 质押 股 质押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 股份 份限售 股份
和 比例 和 比例
冻结数 冻结数
量 量
(股) (股)
北京科锐北方 147,045,95 27.11 0 54,000,000.0 36.72 9.96% 0 0% 0 0%
科 3 % 0 %
技发展有限公
司
合计 147,045,95 27.11 0 54,000,000.0 36.72 9.96% 0 0% 0 0
3 % 0 %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科锐北方本次办理的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2)科锐北方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对应融资余额
0万元;科锐北方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万元。
(3)目前科锐北方股票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仍在可控范围之内。如科锐北方出现平仓风险,其会按规定及时通知公
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照权益披
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5c9bf24-0f8d-4277-8d9c-43945116a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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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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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配售电”)4.5%股权。近日,公司收到相关通知,获悉贵安配售电
股东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贵安配售电另一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贵安配售电 7%股权,拟转让价格为 6,560.60万元。根据贵安配售
电《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具有优先购买权,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布局与长远发展利益综合考虑,经审慎研究
,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所对应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自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158304717T
成立日期:1996年 3月 20日
注册资本:85,286.975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1996年 3月 20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
经营范围: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及配套设备、环保及节
能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服务;高科技项目咨询及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网络信息系统工
程、电气自动化工程、中央空调工程、环保及节能工程的承接和综合技术服务;防盗报警、闭路电视监控工程的设计、安装;输变配
电等电力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电力工程施工、城市管网开发;计算机产品、空调产品、汽车(小轿车除外)的销售,房
屋及设备租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承包国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业务,以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和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泰豪科技为 A股上市公司,根据泰豪科技披露的定期报告显示,泰豪科第一大股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9.62%,第二大股东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5.07%。
泰豪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泰豪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安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MA6DM10C0U
成立日期:2016年 6月 24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6年 6月 24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海关服务大楼 A916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投资、规划、建设、
经营和管理贵安新区直管区 470 平方公里范围内 110kv 及以下电网的相关配售电业务(供电营业区以国家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所
列范围为准);参与投资、规划、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从事电力购销业务及相关服务,负责电力交易和电力
调度;销售、租赁、安装、调试、修理、检测及试验电力设备、电力物资器材;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
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事综合能源供应、用户节能及光纤通信等业务;从事与
新能源电动汽车出行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互联网约车运营服务,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其充换电设施设备建设、运营
、维护、保养、销售与租赁,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其充换电设施设备软件的研发、销售与共享服务,智能电网及储能设施设备的研发、
制造建设、销售及运营,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支持服务(含大数据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
,应用软件开发与服务,大健康(不含医疗机构设置)、大旅游相关的项目开发与营运业务,绿色物流相关的普通仓储配送、普通道
路货运,信息管理平台服务(仅限中国入世承诺中已放开的内容),土地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智能运维相关的物业管理,电力工
程勘测设计与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建设施工。(涉及配额、许可及专项规定管理的事项,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6,306,153.06 1,977,391,593.37
负债总额 544,590,688.20 1,197,728,221.07
其中:短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55,682,901.57 982,668,761.20
净资产 741,715,464.86 779,663,372.30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61,963,586.20 762,388,866.24
利润总额 35,638,118.21 38,094,885.96
净利润 35,638,118.21 38,094,885.96
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40%
贵州贵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0%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8%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5%
合计 100%
经查询,贵安配售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考《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泰豪科技拟作价 6,560.6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贵安配售电全部股权。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经审慎评估后,决定放弃本次对参股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
先购买权,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长期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
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对参股公司所持股权及相应权益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202adea-b4f6-4f10-9b86-9d2b12844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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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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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创驱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创驱”)80%股权,持有北京佐安东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安东”)97%股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同意将佛山创驱、佐
安东注销。本次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佛山创驱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佛山创驱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5TXYT2B
成立日期:2021年 1月 1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1年 1月 11日至无固定期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东路 88号慧泉科技产业中心第二期二栋四层 F4S06号(住所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机制造;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
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轴承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持有佛山创驱 80%的股权,北京水清至远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佛山创驱 20%的股
权。
经查询,佛山创驱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创驱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4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0 0
负债总额 875,776.22 875,776.22
其中:短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总额 875,776.22 875,776.22
净资产 -875,776.22 -875,776.22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4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0 0
净利润 0 0
(二)北京佐安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佐安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1UP4K9X
成立日期:2020年 9月 7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年 9月 7日至 2050年 9月 6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丰远街 9号院 5号楼二层 20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产品设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配件;精密机械零部件
加工;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持有佐安东 97%的股权,自然人马竞超、刘亚波各持有佐安东 1.5%的股权。
经查询,佐安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佐安东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4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561.25 10,455.57
负债总额 0 0
其中:短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10,561.25 10,455.57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4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11.32 -105.68
净利润 -311.32 -105.68
三、本次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结合整体发展布局、发展战略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组织架构,实现资源高效
统筹配置。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相应调整,佛山创驱、佐安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经
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注销有利于公司精简管理链
条、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资源聚力深耕核心主业,持续提升整体运营质效与企业治理水平,助力公司实现长期稳健高质量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e26a989-24db-420f-a58c-35f01f59d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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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6│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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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 9: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5日以邮件及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
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 1.00 元向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
司 34%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
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布局与长远发展利益综合考虑,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放弃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贵安新区配售电有
限公司 7%股权所对应的优先购买权。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其子公司佛山创驱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佐安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 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使用单位 分项额度名称 金额(万元) 期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本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 30,000 1 年
高碑店支行
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的申请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贷
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及项目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公司可根据实际融资
需求,在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协商,具体授信及贷款种类、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ad609e64-6424-452a-a4ac-0d2b084af3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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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5│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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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转让二级参股公司陕西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f3839af7-b8f1-4b85-a89d-f2f407712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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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4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国网项目中标及预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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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国网项目中标及预中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5029996-543b-4f80-ade7-7de7600af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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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31│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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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34877d8-0ce9-4964-b957-3947e2744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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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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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公司现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4,372,192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2,331,35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72,192股后的537,959,159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0.3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4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3 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08*****917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差异化安排,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
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7,214,693.09元÷542,331,351股×10=0.3
17420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317420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
咨询联系人:刘后弟
联系电话:010-82701887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da.com.cn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fc555e7-a155-492b-974f-7fd9f8798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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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53│北京科锐(002350):澄清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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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年 5月 28 日,深证 A股指数(399107)上涨 0.88%,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上涨 9.99
%,公司股票 2026 年 5 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为 9.12%。截至 2026年 5月 28日收盘,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 170.89倍,
滚动市盈率 464.21倍,当前市盈率处于高位区间,较大偏离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
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2,388.98 万元,同比下降 326.21%。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
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偏离较大。
3、公司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与《系统买卖协议》仅为采购协议,协议只涉及公
司拟在 2026 年至 2028 年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储能系统,该协议中的采购量与公司 2024 年 10 月 9日、2024年 12月
3日披露的投资意向协议高度关联,而上述投资意向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4、采购协议涉及的 2026年、2027年、2028年自然年度的采购总装机容量仅为公司当前阶段基于框架协议对未来储能项目采购需
求的初略预估量。采购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对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力,后续是否能够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无法按约定履行或
终止等重大风险。
5、公司本次签署的采购协议是公司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储能系统,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传闻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公告》
,公司与 T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现公司关注到网络平台及股吧中传播对 T公司的猜测及传闻,主要猜测 T
公司为特斯拉,部分提及可能是宁德时代、天合光能或西门子,也有分析文章指出,T公司或为 Tecloman Energy(特隆美)。
二、澄清说明
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特澄清说明如下:
1、T公司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2、公司本次签署的采购是公司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储能系统,而非公司销售储能系统产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营业
收入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合作协议中提及的采购储能系统的总装机容量仅为公司当前阶段基于框架协议对未来储能项目采购需求的初略预估
量。
三、风险特别提示
1、2026年 5月 28日,深证 A股指数(399107)上涨 0.88%,公司股价上涨9.99%,公司股票 2026 年 5月 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为 9.12%。截至 2026年 5月 28 日收盘,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 170.89 倍,滚动市盈率 464.21 倍,当前市盈率处于高位区
间,较大偏离公司基本面,存在市场情绪过热。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2、2026 年 4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6 年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6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1,816.35万元,同比增长 19
.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2,388.98万元,同比下降 326.21%。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偏离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与《系统买卖协议》仅为采购协议,公司拟在2026年至
2028年向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储能系统,该协议中的采购量与公司2024年10月9日、2024年12月3日披露的投资意向协议高度
关联,而上述投资意向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4、采购协议涉及的2026年、2027年、2028年自然年度的采购总装机容量仅为公司当前阶段基于框架协议对未来储能项目采购需
求的初略预估量。采购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对双方并无法律约束力,后续是否能够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无法按约定履行或
终止等重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4b18b4b-e5da-4046-a8e4-d418f075c5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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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05│北京科锐(002350):关于签署《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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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T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包括在市场开发、产品技术
、储能项目投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与储能项目推进相关,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签订的有约束力的协
议内容为准。协议中涉及需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事项,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再实施。
2、《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实施需以公司投资建设的储能项目顺利实施为前提,如受到法规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
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合作协议》或《系统买卖协议》无法按约定履行或终止等风险。
一、概述
公司致力于开拓国内外储能市场,积极与全球知名储能系统提供商在储能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共同联合开发海内外优质储能项目
以及在配变电以及储能产品的研发、制造等领域展开深度协同,公司与全球知名储能系统提供商T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签署了《合作
协议》与《系统买卖协议》,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与互补。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T公司为全球知名储能系统提供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T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
情况和履约能力。因交易对手方信息为高度敏感的商业秘密,如公司披露其信息,可能破坏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稳定性,泄露公司核
心商业布局与采购成本信息,引发不当市场竞争,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出于商业信息保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公
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T公司
1、在2026自然年度内,甲方承诺采购乙方提供的储能系统,采购的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h。在2027自然年度及2028自然年度内
,甲方承诺分别向乙方采购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h的储能系统。采购设备与服务以签订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内容为准,具体采购单价
将在双方后续签署的《设备采购订单》中另行约定。
2、甲方作为储能项目的投资方与配变电设备的生产方,负责储能项目的整体投资、审批备案、场地规划、配变电设备供应及建
设协调等工作。乙方作为储能系统供应方,按照双方另行签订的《系统买卖协议》《长期服务协议》约定为储能项目提供储能系统设
备及相关技术服务。双方合作完成各自设备在合作项目中的安装应用。
3、双方未来将联合进行海内外优质储能项目的开发,在发挥乙方储能设备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除投资合作外,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可优先推荐或使用甲方提供专业的EPC总包建设服务和项目运营服务。
4、如乙方对储能系统迭代更新,甲方应基于更新后的储能系统特性,在乙方技术支持与配合下,研发适配该储能系统的配变电
产品,并优先将该等配变电产品部署于双方合作项目中。乙方在第三方储能项目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部署甲方所生产的配变
电设备。
5、本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双方知悉并承认相关约定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均存在变动可能性。双方理解和承认,本协议所提及的
合作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和细化,本协议仅作为双方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就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达成的共识,并作为开展双方合
作的依据和进一步商讨以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及相关文件的基础。无论本协议条款如何规定,双方或双方关联实体如未能
签订具有约束力的正式协议来完成合作事宜,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得主张赔偿、补偿、成本损失或其他费用。
四、《系统买卖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在 2026 自然年度内,公司承诺采购 T公司提供的储能系统,采购的装机容量不低于 200MWh,就公
司计划投资建设的罗马尼亚瓦尔恰储能项目,同日公司与 T 公司签署了《系统买卖协议》。
2、信息豁免披露
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及核心交易条款均属于相关方高度敏感的商业秘密且交易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
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办理了
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批和登记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业务协同效应,也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为双
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储能业务在对外合作上取得的重要进展,也是公司以"自主装备+全球技
术"模式进军海外市场的重要突破,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需视后续
具体协议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1、《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包括在市场开发、产品技术、储能项目投资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协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与
储能项目推进相关,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公司签订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内容为准。协议中涉及需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事项,公司
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再实施。
2、《合作协议》和《系统买卖协议》的实施需以公司投资建设的储能项目顺利实施为前提,如受到法规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
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合作协议》或《系统买卖协议》无法按约定履行或终止等风险。
3、公司将根据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867f9a5-7607-4b92-a484-c71853e629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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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18│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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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6b1dbe9-b12e-4833-9716-1b9a4ebf1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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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20:18│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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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5月 26日(星期二)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
路 10号院东区 4号楼北京科锐 319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220人,代表股份 217,404,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129%。其
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216,132,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65%
。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6人,代表股份 1,272,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5%。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217人,代表股份 1,272,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6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404,999股。同意217,282,8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38%;反对81,6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4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50,0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3987%;反对81,6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4177%;弃权4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183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议案后进行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404,999股。同意217,270,4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381%;反对90,0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弃权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37,6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4240%;反对90,0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0780%;弃权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498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404,999股。同意217,294,6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92%;反对7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61,8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3263%;反对72,0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6631%;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10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404,999股。同意217,214,4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24%;反对157,4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81,6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0221%;反对157,4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3761%;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019%
。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404,999股。同意217,282,7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38%;反对83,3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3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49,9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3909%;反对83,3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5514%;弃权3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57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7,404,999股。同意217,222,4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60%;反对149,4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89,6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5.6509%;反对149,4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1.7472%;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019%
。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4,822,233股。同意54,627,68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451%;反对161,4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62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4.7076%;反对161,444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6905%;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019%
。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付小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76406cb-b44f-42f6-b530-9de17c0bf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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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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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益最大化,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购买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保本型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就本次到期赎回的理
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赎回本金 投资收益 关
号 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联
关
系
1 华夏银行北京 人民币单位结构 保本保 5,000 2026年 4 2026年 5 5,000 7.27 无
魏公村支行 性存款 最低收 月 15日 月 15 日
益型
2 宁波银行股份 2026年单位结构 保本浮 5,000 2026年 4 2026年 5 5,000 8.49 无
有限公司北京 性存款 4月 1M 动型 月 17日 月 18 日
分行 第二期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和
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
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
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
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
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的信息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
时进行委托理财,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
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 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是否已 投资收益 关联
号 型 (万元) 赎回 (万元) 关系
1 华夏银行北京 人民币单位结构 保本保 5,000 2026年 4 2026年 5 是 7.27 无
魏公村支行 性存款 最低收 月 15日 月 15 日
益型
2 宁波银行股份 2026年单位结构 保本浮 5,000 2026年 4 2026年 5 是 8.49 无
有限公司北京 性存款 4月 1M 动型 月 17日 月 18 日
分行 第二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共计 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业务相关赎回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8959526-7526-4e5b-a1a6-90ddef8c9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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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3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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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董事、总经理朱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杉先生,董事会秘书付静女士,
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
4、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后弟
电话:010-82701887
邮箱:IR@creat-gr.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89553c2-a883-4d4e-a56d-c2612ab85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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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6│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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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fd81e37-901e-43ce-b434-69d280063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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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1│北京科锐(0023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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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541b12-8488-4d3e-be5b-850e8e7891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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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1│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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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9512d7-e08f-4e67-acbd-8076e88ce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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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1│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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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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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1│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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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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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0│北京科锐(00235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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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科锐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f02d8c-54ec-4501-9d08-87d528781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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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0│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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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134069-74dc-4366-88d8-54a523b67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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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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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4:
00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
述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
9、股东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3)
3.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
3.0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 3.03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5.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
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21日
下午16:30之前送达至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1887
传真号码:010-82701909
邮箱:IR@creat-gr.com
联系人:刘后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
邮政编码:10019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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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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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
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
第三条 在任期届满前,公司董事可以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辞职,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职时间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
情况。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报告之日生效,但存在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务;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任有关情况。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
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董事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其中,出现上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或者独立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出现上述第(七)项、第(八)项情形或者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董事职务。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
人数。
第七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
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第八条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向股东会提出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提案
时,应提供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的理由或依据。股东会审议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通知拟被解除职务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告知其有权在会议上进行申辩。非职工代表董事
可以选择在股东会上进行口头抗辩,也可以提交书面陈述,并可要求公司将陈述传达给其他股东。股东会应当对非职工代表董事的申
辩理由进行审议,综合考虑解职理由和非职工代表董事的申辩后再进行表决。股东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
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第十条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
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应通知拟被解除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告知其有权在会议上进行申辩。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选
择在董事会上进行口头抗辩,也可以提交书面陈述。董事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申辩理由进行审议,综合考虑解职理由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申辩后再进行表决。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
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二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上市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向公司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
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
赔偿由此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生效或者任
期届满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
者终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当继续遵守其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中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禁止
期限及地域范围以协议约定为准。若离职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竞业限制条款,除需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外,公司有
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赔偿实际损失,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者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启动离任
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将作为追责追偿的直接依据,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置情况应记入企业员工诚信档案,涉及
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赔偿。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
诺。
第四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
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
第二十一条 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涉及法律纠纷、仲裁、重大业务遗留问题、潜在风险等,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调查、说明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公司可视情况要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
协议,明确其在相关事项中的已知信息、责任归属及后续配合义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
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d2e60f-e5cb-42a9-b31e-972e263e75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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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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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瑞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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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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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
相结合,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规模、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五)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津贴外,公司不再另行发放薪
酬。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第六条 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
或子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公司不发放薪酬。
第七条 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 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个人岗位绩效指标、战略任务承接等情况确定。
第十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等,其具体实施程
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
要工作岗位确定年薪。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
标准。调整的依据是:
(1)同行业薪酬水平。
(2)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3)通货膨胀水平。
(4)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5)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十三条 若公司业绩亏损,应当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较上一业绩周期扩大,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
露原因。
第十四条 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补充。
第三章 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向
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股东会负责审批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八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述
职,综合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岗位绩效评定结果及考核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金额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提出下一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其中董事绩效薪酬、下一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
批准。
第二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企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
制要求。
第四章 发放、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公司代扣代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
绩效奖金(如适用)并予以发放。第二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绩效薪酬,若当年绩效
薪酬已发放,亦应予以追回: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处分的。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不应发放年度绩效薪酬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
、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1c27d5-89b4-4ac0-b8ec-bc97f3696f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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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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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
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
将选举票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选举票数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
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名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
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八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九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十条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可
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实行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董事会秘书应向股
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在执行累积投票制度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
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并在其选举的每位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过该股
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选票无效。在计算选票时,应计算每名候选董事所获得的投票权总数,决定当选的董事。
第十三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方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的乘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出现多轮选举情况时,应根据每轮应选举董事的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
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
别进行,具体为: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
该票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的
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四条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投票方法如下:
(一)所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
任一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二)股东在会议签到时首先向股东会工作人员确认其股东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会工作人员将已标明累积表决票数的表
决票发放给股东,投票时股东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相应位置标出其所使用的表决票数;
(三)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
决;
(四)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五)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
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六)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五条 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序,位于该次应选董事人数(含本数)之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的得
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六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已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第十七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
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
,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
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
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原董事或上一届董事会仍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务,直至选举完成。新一届的
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换届完成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最终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相关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情况,按上述方
式确定当选董事,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当选的董事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实施细则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
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620288-5c49-495a-abd6-319269260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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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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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修订基本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订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是
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是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否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新制订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721355-6e58-4a43-9dbe-087ee6cdc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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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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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177b9e-1f5e-4095-b851-66cc94618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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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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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学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66a3ddf-5f9d-4ef7-81f0-35f2fbdf9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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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9│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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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9c0548-1edf-4348-bd0b-b2a7c7618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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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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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22,010.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7,483,834.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48,383.43元,母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735,450.86元。2025年
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71,509,911.3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79,982,454.6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日总股本542,331,351股减去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372,19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现金
分红总额为17,214,693.09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
量为4,372,192股。
如本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214,693.0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31.57%;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46,700股,成交总金额为61
,045,229.7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8,259,922.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143.54%。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及不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214,693.09 15,352,120.77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203,60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522,010.04 39,208,866.22 -
167,023,147.0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1,509,911.3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79,982,454.6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2,566,813.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203,609.0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430,756.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2,770,422.91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说明: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注销回购股份37,660股,回购注销金额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中已回购资金总额除以回购股份数量,乘以注销股数37,660股计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公司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且未超过当年净利润的100%,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未高于50%。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
债率为40.92%,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送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高送转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不适用
(二)高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不适用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不适用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16318e-e081-4f5f-bc5d-800d6f870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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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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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9fa2f00-21f4-47e6-9f8a-17ae0d3eb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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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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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 年度和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付小东 董事长 现任 169.00
张礼慧 副董事长 现任 0.00
朱明 董事、总经理 现任 97.07
李杉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 66.74
付小莉 董事 现任 0.00
付静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现任 50.12
傅瑜 独立董事 现任 7.20
陈学军 独立董事 现任 7.20
郑瑞志 独立董事 现任 7.20
王艳 副总经理 现任 47.56
姜德璋 副总经理 现任 56.79
合计 -- -- 508.88
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所在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
挂钩;绩效薪酬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和等级确定。
3、独立董事津贴为 7.2万元/年(税前),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任、离职或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披露的薪酬金额为该名董高在报告期
内担任董高期间获取的薪酬总额。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
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其有效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建立权责利相适应的约束机制,公
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1、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公司不发放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年薪。
2、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个人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主要与公司经营目标、个人岗位绩效指标、战略任务承接等情况
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前为 7.2万元/年(税前),
在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后为 10万元/年(税前)。
三、其他说明
该议案关联董事对其本人薪酬方案已回避表决,且提交董事会前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董事 2025年度和 2026年度薪酬方案和计划还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83f9df-993c-4919-9c97-c225317fd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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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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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瑞志、
傅瑜、陈学军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瑞志、傅瑜、陈学军严格遵守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 年 4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c3350b-ce71-4244-a4fa-68138c8c4f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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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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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b2ef88-5249-4559-8c3a-58542727f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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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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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33
7,480,478.97元,其中2025年度计提36,992,671.89元,减少9,908,167.18元(收回或转回1,609,305.82元,转销或核销8,298,861.3
6元),其他变动-49,447.80元(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引起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金额 本年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3,633,928.6 -168,676.48 1,609,305.8 101,855,946.38
8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4,581,850.63 1,338,442.42 49,447.80 5,870,845.25
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4,888,085.29 1,596,346.36 16,484,431.65
存货跌价准备 44,701,810.57 11,850,669.1 3,872,007.78 52,680,471.95
6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4,426,853.58 4,426,853.58 0.00
准
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10,218.47 3,272,771.54 3,782,990.01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2,301,635.41 11,165,277.9 63,466,913.35
4
商誉减值准备 85,401,039.43 7,937,840.95 93,338,880.38
合计 310,445,422.0 36,992,671.8 1,609,305.8 8,298,861.36 49,447.80 337,480,478.97
6 9 2
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为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于本期内收回。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变动主要为处置子公司引起的
坏账准备减少。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公司对应收客户质保金等计提的坏账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期末较期初的增加主要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在库原材料等存货计提减
值准备;期末较期初的减少主要为公司计提减值的库存商品等实现对外销售。
5、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为相关持有待售资产完成对外出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对应资产
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予以转销,本次转销不影响本期利润。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发生了减值迹象的子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与
可回收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发生了减值迹象的子公司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与
可回收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8、商誉减值准备: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对并购厦门科锐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形成的含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新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36,992,671.89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609,305.82元,转销或核销资产减
值准备合计金额8,298,861.36元(其中: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本年转销金额4,426,853.58元不影响本期利润),因处置子公司减少
坏账准备49,447.80元(不影响本期利润),以上共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511,358.29元。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dbdddf-4d0c-4b63-9728-880d84e31b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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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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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f938a7-1038-45e9-9e71-547da8943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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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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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fcd23d-d9f3-420c-b196-e77c88320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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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7│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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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db5c8f-f5e0-4055-93f6-8bf3b1784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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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05│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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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31日召开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益最大化,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结构性
存款保本型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风险等级:R1(低风险)
3、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4、购买金额:5,000万元
5、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6、产品期限:30天(实际产品期限受限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产品成立日:2026年 4月 15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8、产品结算日:2026年 5月 13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9、产品到期日:2026年 5月 15日,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
10、预期年化收益率:1.00%-1.91%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12、投资方向及范围:本产品募集资金由华夏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
部分纳入华夏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项下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
数等标的挂钩,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市场表现,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13、风险提示:本产品为单位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险。产品到期时只保证本金及本说明书约定的最低收
益。产品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二)宁波银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2026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4月 1M第二期
2、产品风险等级:低风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4、购买金额:5,000万元
5、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6、产品期限:31天
7、产品起息日:2026年 4月 17日
8、产品到期日:2026年 5月 18日
9、产品收益兑付日:2026年 5月 18日
10、预期年化收益率:0.75%或 2.00%或 2.10%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无关联关系。
12、投资方向及范围: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
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
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
13、风险提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受汇率、利率、指数等波动影响可能导致收益损失);流动性风
险(产品通常不可转让、提前终止或赎回);信用风险(期权对手方违约可能导致损失);估值与定价风险(产品缺乏公开市场价格
参考,且采用特定模型估值,价格可能非市场最优);操作与系统风险(交易系统故障、市场中断或提前终止可能影响交易及收益)
;法律与政策风险(含跨境交易法律差异、税务影响及不可抗力事件);标的替换风险(银行有权依约更换挂钩标的)。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和
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
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负责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风险控制
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情况,提请公司及时终止理财或到期不再续期。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
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
核实,并及时向公司汇报。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
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的信息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
时进行委托理财,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
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相关凭证;
2、宁波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e540a8c-4b8e-408a-8321-9927adb5e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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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46│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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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8,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最高成交价为 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342,5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9.9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2a98cca-33b0-449c-a7f6-4d6b62881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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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北京科锐(0023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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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14:00 在北京市
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4号楼北京科锐 319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507人,代表股份 218,449,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071%。其
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216,132,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65%
。
(二)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3人,代表股份 2,316,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6%。
(三)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504人,代表股份 2,316,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罗马尼亚瓦尔恰 99MW/198MWh储能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351,7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553%;反对45,2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18,9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7838%;反对45,273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543%;弃权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261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287,29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258%;反对99,97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54,4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9996%;反对99,973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3154%;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84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222,75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962%;反对160,81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89,9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2135%;反对160,817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18%;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844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449,471股。同意218,269,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178%;反对119,32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37,0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2462%;反对119,327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1509%;弃权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02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永刚律师、赵涛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3575643-fb9f-4b3a-8cef-f04fac731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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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北京科锐(00235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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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赵永刚律师、赵涛莉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经办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
经办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
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经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
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3月1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就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进行了公告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公司董
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3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计 5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449,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07
1%1。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6,132,93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176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16,53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6%。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16,6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06%。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单、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证明资料,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同出席本次会议。
(三)其他出席会议人员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本所经办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 本法律意见中出现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及律师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议案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投资建设罗马尼亚瓦尔恰99MW/198MWh储能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8,351,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3%;反对45,2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5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2,218,9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5.7838%;反对45,2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9543%;弃权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261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 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8,28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8%;反对9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2,154,46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2.9996%;反对99,9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4.3154%;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684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18,222,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2%;反对160,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2,089,9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0.2135%;反对160,81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6.9418%;弃权6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844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8,269,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 119,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 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其中,中小股东的
表决情况:同意 2,137,01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2.2462%;反对 119,32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5.1509%;弃权 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2.602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4e28620c-9019-4fe1-9960-7fec51eb4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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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32│北京科锐(002350):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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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在其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了“中国华能集团
有限公司2026年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标段二)中标结果公示”,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之一。现将公司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情况概述
中标项目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逆变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标段二)
招标编号:HNZB2025-12-1-477-02
招标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标内容:光伏逆变器
公示链接:https://ec.chng.com.cn/channel/home/#/purchase?top=0
公司已取得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57,600万元(具体中标金额,按照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结算),最终以签署的项目合同
实际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具体中标金额需按照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结算,最终以签署的项目合同实际金额为准。上述项目合同的履
行将对本公司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
2、上述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根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共计4家,公司为中标人之一,具体中标金额需按照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结
算,合同实际执行金额可能与中标金额存在差异,最终需以项目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为准;上述项目合同的签署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
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e02d803-8994-4468-a3e9-f903710da62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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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北京科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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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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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北京科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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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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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北京科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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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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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北京科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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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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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北京科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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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2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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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北京科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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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2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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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北京科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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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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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北京科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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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11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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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北京科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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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14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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