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50 北京科锐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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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36│北京科锐(0023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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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00 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为紧急会议,不受通知期限限制已在会前说明。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 800 万元新设八家全资二级子公司,分别为秀山科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潼南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永川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川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荣昌科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桂阳蓉城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兴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桂阳正和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均为暂定企
业名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的为准),注册资本均为 100 万元,以开展公司新能源项目的预可研、相关政府部门协
调、项目的备案等前期工作。《关于投资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02cb764c-2e77-4b04-afb7-3583ce893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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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9:35│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投资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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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投资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1f3c5235-f210-45e4-a3ed-b82e9add5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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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20:37│北京科锐(00235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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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be62cb91-0fe0-4424-b73b-a1ae8ab0a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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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36│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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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
24年9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24年10月22日进行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836,89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45%,最高成交价为 5.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5,250,827.2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7.26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b75b2346-ade5-48a8-94d9-744e27165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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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9│北京科锐(00235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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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3ab2c2b-2983-46b8-b704-934e40e20e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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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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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进展
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836,89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45%,最高成交价为 5.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5,250,827.2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7.26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
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01bde2f8-1a12-41af-b8b0-7c0f3b3fc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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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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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科锐”)投资建设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同意为固安科锐投资建设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
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400 万元。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 6,900 万元,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05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因经营需要,固安科锐
与浦发银行于近日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浦发银行向固安科锐提供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根据《保证合同》,
公司为上述贷款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
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
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合同签署前公司对固安科锐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2,400 万元,本次合同签署后公司对固安科锐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 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保证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保证范围:
依据债权人与债务人固安科锐之间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的融资,
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
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
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
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
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547.29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3%,全部为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accbcf7-3821-4b3a-8f83-958c41ed8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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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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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bd38a427-7ee0-4983-9716-d13d6d29a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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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转让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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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转让杭州平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a87f1534-cc21-4cd3-962f-deb3a3e986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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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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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
24年9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0 股,成交总额
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d278baaf-05cb-444e-9825-19795b8ef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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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北京科锐(002350):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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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赵永刚律师、
赵涛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经办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经办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其已提供了本
所经办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
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经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
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
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
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9月1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就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
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进行了公告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4:00,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4号楼北京科锐319会议室,公司董
事长付小东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计 3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2,706,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8.3083%1。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596,02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09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3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10,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10,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89%。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单、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证明资料,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同出席本次大会。
(三)其他出席会议人员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本所经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1 本法律意见中出现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议案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
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34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6%;反对165,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弃权192,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53,20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3.0616%;反对165,495股,
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8407%;弃权192,02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0978%
。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8e710d0f-9706-4f5b-9437-346e753458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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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北京科锐(002350):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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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5f412161-f366-43ad-a4e6-ab062a27b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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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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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002350):关于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b5b06070-4c51-42c8-8734-d162bbf783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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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00:00│北京科锐(00235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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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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