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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2(顺丰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352 顺丰控股 更新日期:2025-07-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8 17:52 │顺丰控股(002352):2025年6月快递物流业务经营简报 │ ├─────────┼──────────────────────────────────────────────┤ │2025-07-11 12:18 │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刊发发售通函 │ ├─────────┼──────────────────────────────────────────────┤ │2025-07-10 18:25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完成发行29.5亿港元于2026年到期之零息有担保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 ├─────────┼──────────────────────────────────────────────┤ │2025-07-08 19:07 │顺丰控股(002352):2024年末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7-04 21:22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 ├─────────┼──────────────────────────────────────────────┤ │2025-07-04 21:22 │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 │2025-07-04 21:21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7-02 19:42 │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 │2025-07-02 19:41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6 07:31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以及子公司拟发行29.5亿港元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 │ │司债券的公告 │ └─────────┴──────────────────────────────────────────────┘ ─────────┬──────────────────────────────────────────────── 2025-07-18 17:52│顺丰控股(002352):2025年6月快递物流业务经营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披露 2025 年 6 月业务经营简报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6 月 2024 年 6 月 同比变动 1、速运物流业务 营业收入(人民币亿元) 199.62 174.73 14.24% 业务量(亿票) 14.60 11.08 31.77% 单票收入(人民币元) 13.67 15.77 -13.32% 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 营业收入(人民币亿元) 62.92 56.72 10.93% 合计(人民币亿元) 262.54 231.45 13.43% 注: 1、速运物流业务:主要包括公司的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即时配送业务板块。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 主要包括公司的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业务板块。 3、以上收入不含公司其他非物流业务收入。 公司2025年6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为人民币262.54亿元,同比增长13.43%。其中:(1)速运物流业务收 入同比增长14.24%,业务量同比增长31.77%,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主要得益于公司推进落实激活经营策略,加大对前线业务的授权与 激励,同时持续以高品质的服务保障客户电商促销旺季的寄递需求,助力业务实现较快增长。(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 0.93%,主要得益于公司依托全球网络优势与多元业务布局,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积极挖掘新需求,助力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实现较好 增长。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5ff91ce4-8c0e-42c1-a39a-f4c1f2518862.PDF ─────────┬──────────────────────────────────────────────── 2025-07-11 12:18│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刊发发售通函 ─────────┴──────────────────────────────────────────────── 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刊发发售通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598815d3-53f0-4118-ae8b-0bc94a4105d4.pdf ─────────┬──────────────────────────────────────────────── 2025-07-10 18:25│顺丰控股(002352):关于完成发行29.5亿港元于2026年到期之零息有担保可转换债券的公告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SF Holding Investment2023 Limited 发行并由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 销地担保的 29.5 亿港元于 2026 年到期之零息有担保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认购协议中的所有先决条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 股以及子公司拟发行 29.5 亿港元可转换为公司 H 股的公司 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均已达成,前述本金 29.5 亿港元的可转债已于 2025 年 7 月10 日完成发行。 预计可转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及交易的批准将于 2025 年 7 月11 日生效。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可转债发行的相关备案程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04b7c1fb-6980-4924-9904-8ae18b4ffb60.PDF ─────────┬──────────────────────────────────────────────── 2025-07-08 19:07│顺丰控股(002352):2024年末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人民币 0.4378769 元/股计算(每股现 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人民币 0.4378769 元/股=人民币 2,111,745,529.96 元÷4,822,692,017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人民币 0.4378769 元/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4 年末期A 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公司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相关事项,请查阅公司通过香港披露 易网站(http://www.hkex.com.hk)和公司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4 元(含税)。本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 A 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 请期间(2025 年 7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16 日)暂停行权。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A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末期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822,692,01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3,270,358 股 A 股后的 4,799,421,659 股 A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4.4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3.9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 币 0.8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人民币 0.4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 月 17 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人民币 2,111,745,529.96元=4,799,421,659 股×人民币 0.44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人民币 0.437876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人民币 0.43 78769 元 /股=人民币 2,111,745,529.96 元÷4,822,692,017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人民币 0.4378769 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9 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2 08*****443 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人民币 60 元/股-人民币 0.4378769 元/股≈人民币 59.56 元/股。 2、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需对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座 咨询联系人:潘星辰 咨询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电话:0755-366466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7c111829-0da5-4275-9c71-d7f8fd8342f0.PDF ─────────┬──────────────────────────────────────────────── 2025-07-04 21:22│顺丰控股(002352):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 H 股以及子公司拟 发行 29.5 亿港元可转换为公司H 股的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以下简称“配售及可转债公告”),内容有关配售 本公司 70,000,000 股新 H 股(以下简称“本次 H 股配售”),以及同时通过全资境外子公司 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 ted 于联交所发行29.5 亿港元可转换为公司 H 股的公司债券。本公告中所用词汇的含义除另有定义外,与配售及可转债公告所定义 相同。 本公司本次 H 股配售的全部先决条件均已达成(包括取得联交所就配售股份于联交所上市批准),并已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完成配售。 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成功按每股 H 股 42.15 港元的配售价向不少于六名的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合计 70,000,000 股新 H 股,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后经扩大已发行 H 股总数约 29.2%。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承配人及 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售所得款项净额(扣除佣金和预计开支后)约为 2,932.7 百万港元。 由于发行配售股份,本公司已发行 H 股总数由 170,000,000 股 H 股增加至240,000,000 股 H 股,而 A 股的数目(包括库存 股份)维持不变为 4,822,692,017股 A 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4,992,692,017 股增加至 5,062,692,017 股。 本公司本次 H 股配售完成前及紧随本次 H 股配售完成后的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名称 紧接配售之前 紧随完成配售之后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总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总 (股) 数百分比(%) (股) 数百分比(%) 明德控股(附注 1) 2,661,927,139 53.32 2,661,927,139 52.58 承配人 — — 70,000,000 1.38 其他 A 股持有人 2,160,764,878 43.28 2,160,764,878 42.68 (附注 2) 其他 H 股持有人 170,000,000 3.40 170,000,000 3.36 已发行股份总数 4,992,692,017 100.00 5,062,692,017 100.00 附注: 1. 于本公告日,明德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 2,561,927,139 股 A 股,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本公司 100,000,000 股 A 股。王卫持有明德控股 99.90%的股权。 2. 包括本公司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回购授权而回购并存置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3,270,358 股 A 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54a0d774-5b5c-4f8d-981f-7404ba7d1d59.PDF ─────────┬──────────────────────────────────────────────── 2025-07-04 21:22│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b13f18de-02bf-4fd6-b9ee-aa152fe8513b.PDF ─────────┬──────────────────────────────────────────────── 2025-07-04 21:21│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abbf7629-3400-4170-9edd-8fd63a0306f8.PDF ─────────┬──────────────────────────────────────────────── 2025-07-02 19:42│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顺丰控股(002352):H股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a1da4549-9fbc-4fb4-bb10-53112f4624b7.PDF ─────────┬──────────────────────────────────────────────── 2025-07-02 19:41│顺丰控股(002352):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 1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一、回购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 A 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190bf7f4-7ccb-4a3a-987c-819edf7af8a2.PDF ─────────┬──────────────────────────────────────────────── 2025-06-26 07:31│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以及子公司拟发行29.5亿港元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司债 │券的公告 ─────────┴──────────────────────────────────────────────── 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H股以及子公司拟发行29.5亿港元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786ac1cc-4955-41d7-9352-f39a852283a6.pdf ─────────┬──────────────────────────────────────────────── 2025-06-26 07:31│顺丰控股(00235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顺丰控股(00235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5c639697-60f3-46bc-a168-424071195339.pdf ─────────┬──────────────────────────────────────────────── 2025-06-20 00:00│顺丰控股(002352):2025年5月快递物流业务经营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规定,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披露 2025 年 5 月业务经营简报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5 月 2024 年 5 月 同比变动 1、速运物流业务 营业收入(人民币亿元) 193.81 170.97 13.36% 业务量(亿票) 14.77 11.21 31.76% 单票收入(人民币元) 13.12 15.25 -13.97% 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 营业收入(人民币亿元) 57.32 54.58 5.02% 合计(人民币亿元) 251.13 225.55 11.34% 注: 1、速运物流业务:主要包括公司的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即时配送业务板块。2、供应链及国际业务: 主要包括公司的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业务板块。 3、以上收入不含公司其他非物流业务收入。 公司2025年5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为人民币251.13亿元,同比增长11.34%。其中:(1)速运物流业务收 入同比增长13.36%,业务量同比增长31.76%,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主要得益于公司推进落实激活经营策略,加大对前线业务的授权与 激励,助力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同时今年各大电商平台618促销周期较去年提前,带动5月寄递需求增加。(2)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 收入受到部分流向的国际贸易关系波动影响,但公司依托全球网络优势与多元业务布局,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积极挖掘新需求,助力 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实现稳健增长。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15ad0e20-9046-4800-a507-de41646e928f.PDF ─────────┬──────────────────────────────────────────────── 2025-06-13 22:46│顺丰控股(002352):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顺丰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A 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 2024 年第 2 期 A 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 23,270,358 股 A 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270,35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 A 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 年 6 月 1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一路深投控创智天地大厦 B 座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星辰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 36646688 电子邮箱:sfir@sf-express.com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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