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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3(杰瑞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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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53 杰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3 20:25 │杰瑞股份(00235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重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13 20:24 │杰瑞股份(002353):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0-13 20:25│杰瑞股份(00235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5 年 10 月 10 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6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海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及 《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包括王欣兰女士、张晓晓女士、王坤晓先生;同时,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e3118a8f-6b60-4b87-b2e2-67665c2c793e.PDF ─────────┬──────────────────────────────────────────────── 2025-10-13 20:24│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0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10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1)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 至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预约登记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先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股东的姓名、证券账号等信息进行预登记。同时将相关证件通过传真、邮件 或信函方式送至公司。出席时请携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2、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号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翔 联系电话:0535-6723532 联系传真:0535-6723172 联系邮箱:zqb@jereh.com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dad67659-01a2-4460-8246-10619b7e4951.PDF ─────────┬──────────────────────────────────────────────── 2025-10-13 20:24│杰瑞股份(002353):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者以上且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对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聘任、解任及考核提出建议;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 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 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 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有关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资料和法律资料;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 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 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委员的权利。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 者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均对会议所 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9bd74b01-2ac1-4eb4-930f-460f2b662550.PDF ─────────┬──────────────────────────────────────────────── 2025-10-13 20:24│杰瑞股份(002353):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加强对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持股比例或协议控制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和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依法实现对子 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 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对于子公司的股权变更、改组改制、收购兼并、投融资、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资产处置、重大固定资产购置、借款、 对外投资、重大产品或营销方案、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公司提名的董事必须事先报告公司批准。公司批准后,由子公司按照法定程 序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授权的股东代表或提名的董事必须按照公司的批准意见进行表决。 第五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通知方式等应符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应该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 录,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应当在会议后十个工作日交公司备案。 第六条 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第七条 未经公司按照第四条规定进行授权批准,子 公司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借款、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得与公司的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第八条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 决策程序应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制度的要求。子公司在投资项目决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论证调查、可行性研究,并向公司提交投 资方案。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核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应遵循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 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子公司应当在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参与公司的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 、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积极准备、主动配合。经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享有子公司所有信息的知情权,子公司不得隐瞒、虚报任何信息。 子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依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子公司负责人应 同时指定专人作为本单位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联络人。 第十四条 子公司提供信息的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 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公司及子公司重要内幕信息。 第十六条 子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报告以下信息: 1、根据本制度第五条提供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2、根据本制度第九条规定,提供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3、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定期向公司汇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十七条 子公司应当遵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对于子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分配方案,公司提名的董事应事先 报公司批准,公司批准后,由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召开子公司董事会研究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向各子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确定,并由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依法选举 或聘任。董事要定期了解情况,重大事项必须在董事会表决前请示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九条 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子公司在核定的编制内自主按《劳动法》招聘员工。 第二十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并由子公司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聘任。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该公司任职。 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班子的考核奖惩办法制定子公司对其经营班子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b59c6de1-224c-4fb8-b369-70e942ddae02.PDF ─────────┬──────────────────────────────────────────────── 2025-10-13 20:24│杰瑞股份(0023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杰瑞股份(0023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240fbeba-8f9e-4408-9da4-05a3e9cbf26b.PDF ─────────┬──────────────────────────────────────────────── 2025-10-13 20:24│杰瑞股份(002353):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最多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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