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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3(杰瑞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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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53 杰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6:46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4-21 16:07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4-17 00:31 │杰瑞股份(002353):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 ├─────────┼──────────────────────────────────────────────┤ │2026-04-17 00:31 │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 │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 │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2026-04-23 16:46│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 2025 年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9.00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 4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由不超过 49.00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 48.31 元/股(含),后调整为不超过 48.16 元/股(含)。2025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8.16 元/股调整为 90.00 元/股,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32、2025-039、2025-067、2025-092 号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执行情况 1、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8,0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40 号公告。 2、公司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41、2025-049、2025-058、2025-065、2025-069、2025-078、2025-083、2026-001、2026-009、2 026-010、2026-015 号公告。 3、截至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3,6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5%,最高成交价为 89.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67 元/股,成交均价 41.81 元/股,成交金额为151,130,513.5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相应期间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 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期限、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 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于 2025 年 4月 16 日至2025 年 7 月 1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164.5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时任职务 增持前 增持股数 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孙伟杰 控股股东、 19,423.25 18.97% 69.80 19,493.05 19.04% 王坤晓 董事 13,310.32 13.00% 49.06 13,359.38 13.05% 刘贞峰 10,935.35 10.68% 45.73 10,981.08 10.73% 合计 43,668.93 42.65% 164.59 43,833.52 42.81% 注: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上述人员的增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系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 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而做出的独立决策,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上述增持行为已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公司副董事长王继丽女士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 72.30 万股,减持比例 0.07%。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时任职务 减持前 减持股数 减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王继丽 副董事长 289.45 0.28% 72.30 217.15 0.21% 上述人员的减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发布回购方案时尚未有明确计划,系后续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基于 个人资金需求而做出的独立决策。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期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置、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615,000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 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 2、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611,943 32.29% 332,817,218 32.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3,243,890 67.71% 691,038,615 67.49% 其中:公司回购股份 6,156 0.0006% 3,621,156 0.35% 三、股份总数 1,023,855,833 100.00% 1,023,855,833 100.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高管锁定股按照规定增加锁定和解锁。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71825b-cc1e-4b2c-9bb5-07a5dae01fbd.PDF ─────────┬──────────────────────────────────────────────── 2026-04-21 16:07│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 号) 的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98,949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18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4.82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累计发生 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6,152.9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7,483,821.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到账,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74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 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全部变更为油气技术服务项 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75,820.50 万元(含利息、理财收入 1, 981.65 万元,已剔除手续费 0.22 万元),原募投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全部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098、2024-006 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于 2025 年 6 月25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油气技术服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44、2025-045、2025-046 号公告。 二、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 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装备”)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 办理专项账户开立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户银行的确定、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 截至目前,公司及杰瑞装备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并且公司及杰瑞装备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信证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莱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专户用途 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46796207318 156,208.20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2 烟台杰瑞石油装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46798495880 0.00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杰瑞装备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由公司及杰瑞装备共同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莱山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公司或者公司及杰瑞装备 乙方:中国银行莱山支行 丙方:国信证券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体 1、公司、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莱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46796207318,截至 2026年 4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杰瑞装备、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杰瑞装备已在中国银行莱山支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46798495880,截至2026 年 4 月 1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协议其他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雅昕、柳志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电 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 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88dfca2-2628-44b4-a811-279f755bd96d.PDF ─────────┬──────────────────────────────────────────────── 2026-04-17 00:31│杰瑞股份(002353):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 杰瑞股份(002353):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55a7a83-715b-41af-a31b-5d4022c35167.PDF ─────────┬──────────────────────────────────────────────── 2026-04-17 00:31│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becf840-b620-46f0-b5e3-3ecfe4c01e77.PDF ─────────┬──────────────────────────────────────────────── 2026-04-16 20:28│杰瑞股份(00235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于 2026 年 4月27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通过“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以网络互动方式举办 202 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志勇先生,独立董事于建青先生,财务总监崔玲玲女士,董事会秘书曲宁女士 。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15:00-17:00 通过“价值在线”网址(https://eseb.cn/1x4o2pdDlQs)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 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6 日(星期日)17:00前通过上述参会链接进行会前提问,公司 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2a62b04-2ac6-4c04-a2f2-daa8796a44ea.PDF ─────────┬──────────────────────────────────────────────── 2026-04-16 20:28│杰瑞股份(00235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 ─────────┴────────────────────────────────────────────────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 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1999 年 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室,首席合伙 人为张增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 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 000356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 2013 年 11 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具体承办。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于 2 013 年 12 月 23 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类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087287285A,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 158 号河北国际商会广场 B座 15 层 1518 室,所长祁卫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 1 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办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评价制度》及《业务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办法》等 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 截至 2025 年末,中喜拥有合伙人 102 名、注册会计师 431 名、从业人员总数 139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324 名。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 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 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5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 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 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 员会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函,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 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并如期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六、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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