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53 杰瑞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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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2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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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8 │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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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 │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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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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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07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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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1 │杰瑞股份(002353):2025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 Re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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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1 │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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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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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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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28 │杰瑞股份(00235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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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2│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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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
)15:00-16:30 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
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曲宁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宋翔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992e3a6-8b8d-42f5-9c49-ad05f9c5d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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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8│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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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7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2、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孙伟杰先生。公司董事长李志勇先生、副董事长王继丽女士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孙伟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 1,0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87,634,19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公司回购的股份,下同)的 67.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46,534,496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1,099,7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6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87,435,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1%;反对票 111,3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票 8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86,614,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票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票 1,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7%。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同意
票 242,933,7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5818%;反对票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票 1,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416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3,210,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5%;反对票 7,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票 1,0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6%。(上述比例直接相加之和不等于 100%
,系数据尾数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后同)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242,929,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5800%;反对票 7,225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票 1,0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417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刘东、李志勇、李慧涛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42,195,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20%;反对票 40,881,4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52%;弃权票 4,55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86,609,6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0%;反对票 6,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票 1,01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就公司及子公司销售业务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77,959,2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30%;反对票 8,654,8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6%;弃权票 1,0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234,278,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6.0341%;反对票 8,654,871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3.5477%;弃权票 1,0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4182%。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930,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3%;反对票 6,6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票 1,0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242,930,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5803%;反对票 6,633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票 1,0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417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刘东、李志勇、李慧涛、路伟、崔玲玲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滕晓峰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bb524e8-b4dd-4eac-9b31-f9fed92ab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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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杰瑞股份(002353):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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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福来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高强律师
、滕晓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并根据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本次股东
会相关事宜进行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
简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志勇先生、副董事长王继丽女士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孙伟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刊登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该通知载明的开会时间是 2026 年 5月 7
日 14:00。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投票时间在
2026 年 5月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在 2026 年 5 月 7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本次股东会按《通知》要求,如期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14:00 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刊登
《通知》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超过 20 日,符合法定要求。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 1,0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87,634,19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公司回购的股份,下同)的 67.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6,534,496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1,099,7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63%。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东以及合法的委托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审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其资格真实、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了本次
会议,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 7 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在现场投票表决中,由股东代表李扬智先生、唐紫阳先生按规定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本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当场宣布
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议的以下 7 项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87,435,3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1%;反对票 111,3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弃权票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86,614,09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7%;反对票 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票 1,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同意
票 242,933,77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5818%;反对票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
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票 1,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416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3,210,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5%;反对票 7,2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票 1,0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6%。(上述比例直接相加之和不等于 100%,
系数据尾数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后同)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242,929,2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5800%;反对票 7,225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票 1,01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417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刘东、李志勇、李慧涛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42,195,1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20%;反对票 40,881,4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52%;弃权票 4,557,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86,609,67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0%;反对票 6,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票 1,01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就公司及子公司销售业务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677,959,2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30%;反对票 8,654,8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6%;弃权票 1,0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234,278,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6.0341%;反对票 8,654,871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3.5477%;弃权票 1,0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
的 0.4182%。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42,930,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03%;反对票 6,63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票 1,0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242,930,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99.5803%;反对票 6,633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票 1,0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417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刘东、李志勇、李慧涛、路伟、崔玲玲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之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公司执二份,本律师事务所保留一份存档。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本所律
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596be814-f823-4a73-83b9-7ae426f3d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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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杰瑞股份(002353):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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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 2025 年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9.00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
4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由不超过 49.00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 48.31 元/股(含),后调整为不超过 48.16 元/股(含)。2025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8.16 元/股调整为 90.00 元/股,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32、2025-039、2025-067、2025-092 号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执行情况
1、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18,00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40 号公告。
2、公司根据《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41、2025-049、2025-058、2025-065、2025-069、2025-078、2025-083、2026-001、2026-009、2
026-010、2026-015 号公告。
3、截至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3,6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5%,最高成交价为 89.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67 元/股,成交均价 41.81 元/股,成交金额为151,130,513.54 元(不
含交易费用)。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相应期间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
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期限、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
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于 2025 年 4月 16 日至2025 年 7 月 1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164.5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时任职务 增持前 增持股数 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孙伟杰 控股股东、 19,423.25 18.97% 69.80 19,493.05 19.04%
王坤晓 董事 13,310.32 13.00% 49.06 13,359.38 13.05%
刘贞峰 10,935.35 10.68% 45.73 10,981.08 10.73%
合计 43,668.93 42.65% 164.59 43,833.52 42.81%
注: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上述人员的增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系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
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而做出的独立决策,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上述增持行为已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公司副董事长王继丽女士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 72.30 万股,减持比例 0.07%。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时任职务 减持前 减持股数 减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王继丽 副董事长 289.45 0.28% 72.30 217.15 0.21%
上述人员的减持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发布回购方案时尚未有明确计划,系后续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期间,基于
个人资金需求而做出的独立决策。上述减持行为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期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置、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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