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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56(*ST赫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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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56 赫美集团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5 18:16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05 18:16 │赫美集团(00235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2025-07-14 17:18 │赫美集团(00235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0 16:48 │赫美集团(0023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7-01 00:00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6-25 17:57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00:00 │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00:00 │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8 20:20 │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28 20:20 │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 2025-08-05 18:16│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公司股东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持股比例减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元程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65,562,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5年 6月 30 日,公司收到 5%以上股东元程序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赫美集团股份的告知函》,元程序基金计划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9,337,63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于 2025年 8月 5日收到元程序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 2025 年 7 月 28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37,3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45%。本次权益变动后,元程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65,562,6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元程序基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7-28 3.279 33,000 0.002517%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8-04 3.170 4,301 0.000328% 合计 - - 3.267 37,301 0.002845% 注:上述权益变动股份属于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元程序基金 2024 年 11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自原大股东王雨霏的股份 。公司总股本为 1,311,254,521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元程序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65,600,000 5.002843% 65,562,699 4.9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 65,600,000 5.002843% 65,562,699 4.99999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后,元程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5,562,6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元程 序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前,元程序基金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元程序基金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元程序基金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e41d1090-da6d-4cb6-b71f-02c435e307b6.PDF ─────────┬──────────────────────────────────────────────── 2025-08-05 18:16│赫美集团(00235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赫美集团(00235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54ffc99a-1067-47d6-a666-94d6dfc92dff.PDF ─────────┬──────────────────────────────────────────────── 2025-07-14 17:18│赫美集团(00235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 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700.00万元–1,400.00万元 亏损:2,170.7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00.00万元–2,500.00万元 亏损:2,150.4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053元/股–0.0107元/股 亏损:0.0166元/股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因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受东方科技园房产拍卖事项 影响,公司破产重整有财产担保债权担保财产优先受偿金额减少,转为普通债权以股票清偿的债权金额增加,导致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约 900万元。 四、 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 司郑 重提醒 广大投 资者 :《证 券时报 》以 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165ebc0f-4694-44dc-9d8f-25b434ffe22f.PDF ─────────┬──────────────────────────────────────────────── 2025-07-10 16:48│赫美集团(00235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赫美集团;证券代码:002356)股票于 2025年 7月 9日、7月 1 0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3、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7c4a4979-9a2d-4baa-8411-e4cb0c22eef4.PDF ─────────┬──────────────────────────────────────────────── 2025-07-01 00:00│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大股东元程序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赫美集团”)股份65,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的大股东北 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元程序基金”)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9,337,63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 公司于 2025年 6月 30日收到元程序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赫美集团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元程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元程序基金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65,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且均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安排及经营需要。 2、 拟减持股份来源:2024年 11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自原大股东王雨霏。 3、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9,337,6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3,112,5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6,225,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 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元程序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元程序基金在受让股权时未有承诺事项,且持股后也 未有承诺事项。 8、 元程序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 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元程序基金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系元程序基金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元程序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 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公司将继续监督元程序基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依法依规减 持公司股份;同时将持续关注元程序基金减持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赫美集团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00c0f8af-6af2-4170-94c6-d66d158ea268.PDF ─────────┬──────────────────────────────────────────────── 2025-06-25 17:57│赫美集团(002356):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 ─────────┴────────────────────────────────────────────────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破产重整处置公司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96ed901-064b-411b-9fbb-c9f063a599e5.PDF ─────────┬──────────────────────────────────────────────── 2025-05-20 00:00│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 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5,142,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832%。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9,916,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46%。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14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26,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986%。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226,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05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7%;反对 1,0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1%;弃权 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41,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450 %;反对 1,0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52%;弃权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7%。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10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6%;反对 1,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0%;弃权 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90,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44 %;反对 1,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65%;弃权 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1%。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07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5%;反对 1,0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1%;弃权 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4,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956 %;反对 1,0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52%;弃权 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91%。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07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5%;反对 1,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0%;弃权 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54,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956 %;反对 1,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65%;弃权 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9%。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06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9%;反对 1,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0%;弃权 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45,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62 %;反对 1,0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65%;弃权 7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3%。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3,969,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5%;反对 1,0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1%;弃权 16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053,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499 %;反对 1,0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22%;弃权 16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79%。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8%;反对 1,0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0%;弃权 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7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319 %;反对 1,0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84%;弃权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7%。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74,017,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1%;反对 1,10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7%;弃权 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10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740 %;反对 1,10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917%;弃权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赵若云律师和刘佳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704b6d4-aae7-4b80-a3e3-057b4c637fa5.PDF ─────────┬──────────────────────────────────────────────── 2025-05-20 00:00│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赫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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