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56 赫美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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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6 │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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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5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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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5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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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5 │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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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36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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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27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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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1 │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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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0 │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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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3 │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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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4 │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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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6│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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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3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会议于 2025年 3月12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二、 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9f5a99d0-493c-4a47-9580-4f9c987e9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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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5│赫美集团(002356):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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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易概述
2023年5月31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以人民币11,2
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执监3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粤执复2
69号执行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执异1140号执行裁定,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执
129号之一和之二执行裁定。因(2019)粤03执129号之一执行裁定被撤销,惠州浩宁达被执行拍卖的6栋房产物业将根据执行回转程
序申请恢复至惠州浩宁达名下。
该事项对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价值存在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公司出售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延迟12
个月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 本次交易终止原因及进展
据上所述,基于《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执行回转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
终止本次交易。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
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签署《终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各方
甲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二) 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1、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将其持有的丙方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事宜于2023年6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并于2024年3月27日签订《补充协议》。
2、截止本终止协议之日,甲乙丙三方均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执行回转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股权转
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基于以上情况,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如下:
1、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甲乙丙三方同意各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各方均不向其他方追责和主张权利。
3、如因本终止协议产生任何纠纷,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地在深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终止协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协议各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7214d3d2-0482-4967-ac72-57d7ab5f8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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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5│赫美集团(002356):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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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预计委托理财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委托理财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余
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20,000万元。
3、投资方式: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及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的金融
风险评级为 R2级(稳健型、中低风险)及以下。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
5、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并具体组织实施,行使买卖、赎回等各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
,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
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2、应对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进行操作。
(2)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
保公司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
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5)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中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公司闲置自有
资金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cf530bfe-6e59-46d4-a9d2-9013bf174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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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25│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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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3e4bbb36-0cc4-4e7a-b490-296299b7db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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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18:36│赫美集团(002356):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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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雨霏女士通知,获悉其向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蝎座 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蝎座基金
”)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王雨霏与天蝎座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雨霏将其持有的 65,600,000 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转让给天蝎座基金,每股转让价格为 2.85 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86,9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王雨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蝎座 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 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 2025年 3月 10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股东于 2025年 3月 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过户完成后,王雨霏持有公司股份 24,902,630股,占公司总股本 1.90%;天蝎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65,6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5.00%,天蝎座基金与元程序赋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列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雨霏 90,502,630 6.90% 24,902,630 1.90%
天蝎座基金 0 0% 65,600,000 5.00%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王雨霏女士的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重整计划》中作
出的相关承诺。
2、 王雨霏女士、天蝎座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王雨霏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6999e0e3-b14d-4804-b734-3564b46b2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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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7:27│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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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493289a7-51a8-478a-935d-0f8ac2229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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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1│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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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a4e1e5a-296b-48ce-a613-80353037b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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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0│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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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002356):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ebd3543-ded1-4215-a398-910bb88f7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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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33│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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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2024年 12月 31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利润总额 亏损:4,000 万元–7,000 万元 亏损:5,077.3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3,400 万元–6,000 万元 亏损:4,720.3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500 万元–9,100 万元 亏损:2,814.2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259 元/股–0.0458 元/股 亏损:0.0360 元/股
营业收入 37,000 万元–41,000 万元 16,498.58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4,000 万元–38,000 万元 16,066.68 万元
二、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进行预沟通,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能源产业,陆续收购 6座补能站点并投入运营,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2、受外部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影响,公司商业服饰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下降,导致经营亏损增加。
3、公司对 2021年破产重整未申报的债权及其他破产重整遗留事项进行处理,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 3,750万元,对中小投资者诉
讼补计提诉讼赔偿约 950万元,以上两项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净收益合计约 2,800 万元。
四、 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 司郑 重提醒 广大投 资者 :《证 券时报 》以 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f5927a8-3f13-46c3-9081-dd137faaa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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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8:44│赫美集团(002356):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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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赫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贵公 司 董 事 会 召 集 。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公开发布了《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日期、时
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如期
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
:15 至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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