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58 森源电气 更新日期:2025-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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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2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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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1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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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0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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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49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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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42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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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1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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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1 │森源电气(00235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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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9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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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7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关于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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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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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2│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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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7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
事 3名。
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业务开展按照市场化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陈奎 张进才 邓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5599b308-bf78-4941-9bb7-2db47430f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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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1│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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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董事会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人数 8 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中亭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金融赋能实体产业,支持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拟与许昌数科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许昌数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开展每年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实际金额以发生金额为准
)的业务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服务、大宗物资供应、原材料供应等形式,有效期为自相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36 个月。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合作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许昌数科开展业务合作的具体事
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1 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3550f792-1433-4291-b734-d8cc5bde3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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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50│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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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近年来,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紧抓能源行业结构性调整和国家“新基建”建设
契机,深入实施大集团客户营销战略,推动了公司行业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在手订单较多及未来订单增
加较快,对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充分发挥金融赋能实体产业,支持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许昌数科供
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数科”)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开展每年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实际
金额以发生金额为准)的业务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服务、大宗物资供应、原材料供应等形式,有效期为自相关事宜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合作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许昌数科开
展业务合作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肖铎先生担任许昌数科董事职务,因此公司与许昌数科构成关
联关系,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次董事会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许昌数科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楼 4 楼 416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南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MA9FMF2X0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美发饰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许昌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许昌数科 100%股权,为许昌数科的控股股东。
2、公司监事肖铎先生担任许昌数科董事职务,因此公司与许昌数科构成关联关系。
3、经查询,许昌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项下,甲方指许昌数科,乙方指森源电气。
第一条 合作机制
1.1、双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合作联络人,具体落实本协议相关事宜,定期通报双方合作进展情况。
1.2、建立双方高层领导会晤交流机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讨推动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及解决方案。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业务合作额度及有效期
双方拟共同开展每年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实际金额以发生金额为准)的业务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服务
、大宗物资供应、原材料供应等形式,有效期为自相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2.2 业务费用
业务开展按照市场化原则,参照行业内同类业务情况,具体内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予以约定。
2.3 本协议项下业务合作事宜尚需各方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且具体合作内容最终以各方在后续开展业务过程中协商并另行
签署书面协议予以约定为准。
第三条 协议生效
3.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相关事宜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2 本协议有效期为 36 个月。
3.3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双方对本协议事项,包括协议条款内容及谈判、履行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晓的对方事项应当保密,除向其聘请的专业机构、
应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或依法依规应当披露外,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5.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双方自行承担损失。
5.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业务开展按照市场化原则,参照行业内同类业务情况,具体内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予以约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合作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许昌数科开展业务合作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国资平台实现金融赋能实体产业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2、在国家能源行业结构性调整和“新基建”建设的背景下,本次合作的开展能够满足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撑。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产
生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之外,公司与许昌数科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业务开展按照市场化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与许昌数科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88d4e654-b125-46ae-b6ee-de935d3e0c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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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49│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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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7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
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
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森源电气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张校伟
(2)电话号码:0374-6108288
(3)传真号码: 0374-6108288
(4)电子邮箱:hnsyzqb@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森源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3d253240-69eb-4c57-b475-50c2de655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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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6:42│森源电气(002358):森源电气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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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9,756,9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595,139.5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9,756,9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0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1*****590 楚金甫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侧森源电气
咨询联系人:张校伟
咨询电话:0374-6108288
传真电话:0374-61082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5/8441cb2d-61f7-4ac1-9c9e-cf0b35d25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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