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60 ST同德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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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7 │ST同德(002360):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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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4 │ST同德(002360):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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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7 │ST同德(00236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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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2 │ST同德(002360):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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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5 │ST同德(002360):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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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 │同德化工(002360):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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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 │同德化工(0023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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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 │同德化工(00236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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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 │同德化工(002360):关于对同德化工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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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4 │同德化工(00236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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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27│ST同德(002360):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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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德(002360):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2af9607-e1c7-4aa4-b269-2f3bd571c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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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44│ST同德(002360):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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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 年 4 月 20 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忻州中院”或“法院”)决定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2、2026 年 5月 6日,忻州中院作出《决定书》,指定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同德化工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
称“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司已于 2026 年 5月 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3、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
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预重整辅助机构已就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同德化工债权人请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含当日)前,根据《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
《债权申报指引》)向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
材料。《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债权申报网址(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602510
)查阅和下载。
二、风险提示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
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86c7b12-9282-493a-9b9d-cec8cba6f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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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7│ST同德(00236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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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偿还截至 2026 年 4 月 7 日借款本
金人民币 49,0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 531,656.31 元,共计 49,531,656.31 元,并支付罚息及复利(以未还本息为
基数,自 2026 年 4 月 8日起,按年利率 4.3%上浮 50%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律师费 50,00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德科创”)、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同德”)收到山
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晋 71991 民初 911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2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山西同德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传票》【(2026
)晋 7191 民初 911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
广发银行”)诉讼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山西同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6 年 4月 8日开庭审理。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6)晋 71991 民初 911 号】,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山西同德与广发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下判决:
一、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偿还截至 2026 年 4
月 7 日借款本金人民币49,0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人民币 531,656.31 元,共计 49,531,656.31元,并支付罚息及复利(以
未还本息为基数,自 2026 年 4月 8日起,按年利率4.3%上浮 50%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支付律师费 50,000 元
;
三、被告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张云升、张烘、王晓霞对被告山西
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
公司、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张云升、张烘、王晓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43,856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48,856 元,由被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
责任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张云升、张烘、王晓霞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
副本,上诉于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6)晋 71991 民初 911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10f2a2b-66e4-4941-8f1e-fcc22a4d4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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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2│ST同德(002360):关于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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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2026 年 5月 6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忻州中院”或“法院”)作出《决定书》,指定山西同德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清算组担任同德化工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预重整辅助机构”)。
2、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
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情况
2026 年 4月 20 日,忻州中院决定对同德化工进行预重整。2026 年 5月 6日,忻州中院指定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担任同德化工预重整辅助机构。
二、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后,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预重整辅助机构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在预重整辅助机构的监督下履行公司作
为预重整主体相关义务,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若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
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及董事会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6)晋 09 破申(预)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d7fbfec-4e48-45ed-90b0-99b35eee22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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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5│ST同德(002360):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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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德(002360):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93ed835-47d3-412f-bdeb-4c0effdce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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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同德化工(002360):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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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5日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26]D-1462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同德化工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
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
同德化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同德化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
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同德化工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
南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同德化工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同德化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454a76-4617-4132-90d2-673de2b25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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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同德化工(0023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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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3b58ac-2804-4fa0-a0c4-3b900b5c3d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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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同德化工(00236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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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 x i n Z h o n g l i a n CP A s ( S P E C I A L GE N E R A L PA R T N E R S H I 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6]D-1463 号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
化工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同德化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
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
合。
审计过程中发现,同德化工公司 2017 年面向内部职工销售的若干套职工住房,合同价款合计 3555 万元,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利
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公寓楼款项收取、缴存与管理过程中,未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执行,擅自将向职工收取的公寓楼购房
款长期占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为 350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占用金额已全部归还,但资
金占用应计利息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d2d131-d38f-4fe0-b186-283722988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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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5│同德化工(002360):关于对同德化工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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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002360):关于对同德化工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b3b1f7-f374-46a1-8f0d-c6d57a10b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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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34│同德化工(00236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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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18 日在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 39 号同德化
工总部 9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5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
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 39 号同德化工总部 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
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证券部
(2)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紫檀街 39 号同德化工总部 10 层证券部
(3)邮政编码:034000
(4)电话:0350-8638196
(5)传真:0350-8638196
(6)电子邮箱:tondzb@163.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
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3)本次股东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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