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61 神剑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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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神剑股份(00236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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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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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神剑股份(00236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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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 │神剑股份(00236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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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3 │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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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3 │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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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 │神剑股份(00236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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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 │神剑股份(00236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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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 │神剑股份(00236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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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29 │神剑股份(00236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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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神剑股份(00236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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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由独立董事殷俊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 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 年上半年,公司依照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e645756-6b98-4f97-a05d-bdedc1ac5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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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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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527cecc-3121-45ad-9dec-03c313922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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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神剑股份(00236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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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
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
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各项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5年上半年,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 993.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1、信用减值损失: -380.50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25.5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90.2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5.73
2、资产减值损失: -613.32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1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609.14
合 计 -993.8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
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公司应收款项
组合 2:第三方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 1,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
账准备;对于组合 2,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第三方应收款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至 2年 10% 10%
2至 3年 30% 30%
3至 4年 50% 50%
4至 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二)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993.82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上半年利润总额 993.82万元。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2025年上半年,公司依照谨慎性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b48c31f-fdb2-45c6-af93-1db173546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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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7│神剑股份(00236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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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ca6f935-d875-4b5e-a5f3-2ca3067247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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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3│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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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e3a0f25-5e9f-4e2b-95f5-cd34077243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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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3│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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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8669390-b959-44e0-8c85-9f70106be6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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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神剑股份(00236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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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
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5 年 8 月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
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641e0e6-6390-444d-90a9-79b0dc939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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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神剑股份(00236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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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
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委员会主席殷俊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委员3名,实际参会委员3名。经与会委员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应公司2025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00a04ae-488f-4e33-afee-3ef5cc4b9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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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31│神剑股份(00236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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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8月27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名,实际参会董事 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
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8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949a5f0-d075-4853-9f47-c160f5f10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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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29│神剑股份(00236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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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三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
附相关事项资料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
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第十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十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
登记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
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
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司将报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99f3b7d-2a37-4f02-998f-97c5d08dd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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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17│神剑股份(00236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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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志坚先生的函告,获悉刘志坚
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申请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等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万 比例 比例
动人 股) (%) (%)
刘志坚 否 6,354.00 52.77% 6.68% 2023-8-14 2025-7-21 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万股) 比例 数量(万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股) 比例 股本 份限售数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 比例 量(万股) 比例 量(万股) 比例
(%) (%) (%)
刘志坚 12,041.60 12.66 0 0 0 0 0 12,031.20 99.91
本次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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